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怀集县长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
肇环怀建〔2023〕6 号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怀集县长林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审批意见 怀集县长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怀集县长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改建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 如下: 一、项目位于怀集县怀城街道工业大道龙湾,总投资 68 万 元,环保投资 8 万元。建设单位拟新增 1 台 4t/h 的蒸汽锅炉作 为主要供热设施,燃料为生产过程的副产物重松节油,并配套 1 套 4t/h 纯水制备系统,现有两台锅炉作为备用锅炉。 — 1 —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 列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 的措施进行建设,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 施、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及符合 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在建 设和运营过程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 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防止污染周围环境。 (二)项目运营期间无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纯水制 备产生的浓水及锅炉排水回用于冷却塔作为循环水使用, 不外排。 (三)项目运营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765-2019)表 2 燃油锅炉标准限值。 (四)项目运营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排放执行《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五)项目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一般固废交由相关专业 公司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2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 (六)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 措施,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 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 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 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 程方可投入使用。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5 月 17 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