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扶领办发1号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doc
桃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桃扶领办发〔2020〕1 号 关于下达 2020 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 2020 年中央提前下 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 〔2019〕31 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中央财 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270 号)文件精神, 现下达你单位 2020 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万 元。此项资金要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使用。 —1— 一、安排原则 该项资金瞄准 2020 年拟脱贫人口脱贫,已出列贫困村和已 脱贫人口巩固提升安排使用。 二、安排范围及规模 1.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173 万元 2.产业扶贫项目资金 570 万元 3.因素分配资金 339 万元 4.雨露计划资金 150 万元 以上四项合计 1232 万元 三、资金管理 (一)各乡(镇)要迅速按照该分配文件申报扶贫资金项 目计划(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纳入 2020 年项目库),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批复。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 公室批复的项目计划确定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产业扶 贫项目由县农业局具体指导实施,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利益联结 机制,且附贫困户名单,其他项目由县扶贫办具体指导(或组 织)实施。 (三)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经过“四议两公 开”,相关会议纪录必须齐全,所有项目都必须在实施村村务公 开栏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要留有影像资料备查。 —2— 附件:2020 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 展)计划表 桃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2 日 —3— 2020 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 计 划 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因素分配 单 县级产业项目 小额信贷贴息 雨露计划 合计 位 桃花江镇 28 28 浮邱山乡 21 21 高桥镇 16 16 修山镇 9 9 沾溪镇 16 16 三堂街镇 20 20 鸬鹚渡镇 25 25 大栗港镇 25 25 鲊埠回族乡 16 16 武潭镇 30 30 马迹塘镇 44 44 石牛江镇 9 9 牛田镇 19 19 松木塘镇 27 27 灰山港镇 34 34 县农业农村局 570 县扶贫办 合 计 —4— 339 570 570 173 150 323 173 150 123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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