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关于省委党校2023级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的通知.doc
关于省委党校 2023 级在职研究生 招生考试录取的通知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2023 年第十八次校(院)委会 的决定,对各科成绩均达到 60 分(含)以上具备录取资格的 考生,根据招生名额按分数由高到低予以录取。 此次录取收费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校部以外教学点录取收费 校部以外各教学点录取收费时间为 6 月 16 日-6 月 20 日。 校部以外各教学点在入学费用收缴完成后,按照分成比例最晚 于 6 月 21 日(星期三)前将所收取的费用上缴至省委党校行 政财务处。 第二阶段:校部教学点录取收费 校部教学点录取收费时间为 6 月 21 日-6 月 26 日(国家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入学费用缴纳名目如下: 第一学年学费(5000 元)、录取费(50 元)、教材费(三 年合计 1000 元)。 具体缴费方式见省委党校网站“省委党校 2023 级在职研 究生入学费用缴纳通知”。 在规定缴费期限内未完成费用缴纳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 格处理,并在省委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 3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