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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测模拟试题答案(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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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测模拟试题答案(3).doc

自测模拟试题(三) 一、单项选择题 1. C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20000÷250×(1+15%)+0.6]÷(1-30%) =132.29 元>50 元,适用税率 45%。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的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 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20000×100×(1+15%)+100×150]÷(1-45%)=4209090.91 元 ≈420.91 万元进口卷烟应纳增值税=420.91×17%=71.55 万元 2. A 纳税人用于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 依据计算消费税。(100×1000 80×1100 20×1100)×30%=63000 元。 3. A 罚款、滞纳金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城建税进口不征。 4. C 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不征资源税,但中外合资企业征收资源税。 5. B 参考教材 211 页表 9-1 下面一段内容。 6. B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辆治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使证书所记载日期的 当月;车船税的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 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7. C 应纳契税=110×5%+60×5%=8.5 万元。 8. C 通过捐赠、投资、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 计税基础;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9.C 68/(1-15%)×(25%-15%)+(620-68-500)×25%=21 万元。 10. B 《税收征管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 务所决定。 二、多项选择题 1. BD 选项 A、C 征收营业税。 2. AC 选项 BD 应征收增值税。 3. BCD 高校后勤实体对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 堂餐具,免征增值税(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对高校师生食堂的其他商品,一律按照现行 规定计征增值税;对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其他社会人员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 按现行规定计征增值税。 4. BCD 单位和个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营业额为收入全额,只有购进或抵债而来的不动产和 土地使用权的转售业务才按照差额计算营业税。 5. BCD 人造原油、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属于资源税的应税资源,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 1 不征收资源税。 6. ABD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需要计提折旧。 7. BD 直接捐赠不得税前扣除;公益、救济性捐赠要计算限额扣除。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贫 困地区的捐赠,税前扣除限额为 700×12%=84 万元,实际发生 40 万元,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8. AD 设在贵州省电力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 80%的电力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第一和第二年免税;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减计收入 9. ACD 10. ACD 三、判断题 1. √ 除经批准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外,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 让给承租方,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2. × 不是减按 30%,而是减征 30%。 3. × 应该是自 2006 年 6 月 1 日起。135 页。 4. √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计征土地增值税时,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 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 5. × 出口应税产品是不免征也不退还已纳资源税。 6. √ 7. × 只涉及补交问题,不涉及“多退”问题,因为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8. × 年度应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 000 万元的工业企 业为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 20%计算征收。 9. √ 10. × 税务行政赔偿是由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进行赔偿。 四、计算题 1.(1)销售自建商品住宅应纳建筑业营业税=650×(1+10%)÷(1-3%)×3%=22.11 万元(1 分) 销售自建商品住宅应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1 800×5%=90 万元(0.5 分) 该公司销售自建商品住宅应纳营业税=22.11+90=112.11 万元(0.5 分) (2)该公司向银行转移抵押房产应纳营业税=3 400×5%=170 万元(1 分) (3)该公司施工队业务(4)应纳营业税=1200×3%=36 万元(1 分) (4)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当月共应缴纳城建税=(112.11+170 36)×7%=22.27 万元(1 分) 2.(1)应纳增值税=(7 200+1 404÷1.17)×17%-425=1 003 万元 应纳消费税额=(7 200+1 404÷1.17)×30%-2 600×30%=1740 万元 2 应纳城建税税额=(1 003+1 740)×7%=192.01 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1 003+1 740)×3%=82.29 万元 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税金及附加=1 740+192.01+82.29=2 014.30 万元(1 分) (2)该公司当年计算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7 200+1 404÷(1+17%)+37=8 437 万元(0.5 分) (3)该公司当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销售成本=(30+5)×90=3 150 万元(0.5 分) (4)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60×60%=36 万元,限额=8 400×5‰=42 万元(0.5 分),实际列支 60 万元, 应调增 60-36=24 万元(0.5 分) (5)该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8 437-3150-2014.30-700-300-640+24-80×50%+37÷(1-7.5%)×7.5%= 1619.7 万元(1 分) (7)该公司当年应纳所得税额=1619.7×25%-37÷(1-7.5%)×7.5%=401.93 万元(1 分) 3.自用办公楼应缴纳房产税=1 600×(1-30%)×1.2%+1 200×(1-30%)×1.2%÷2=18.48 万元 联营投资办公楼应该缴纳房产税:100×12%÷2=6 万元 甲公司共需缴纳房产税=18.48+6=24.48 万元 甲公司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6 000×3=18 000 元=1.8 万元 4.(1)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8 000×(14-10)÷12)×20%-375]×12 =33 900 元(1 分)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境内抵扣限额=40 000×(1-20%)×20%=6 400 元 稿酬所得境内抵扣限额=20 000×(1-20%)×20%×(1-30%)=2 240 元 境外已纳税款的抵扣限额=6 400+2 240=8 640 元 境外已纳税款 14000 元,,大于抵扣限额,不用补税,剩余 14 000-8 640=5 360 元,可以在以后的 5 个年度内抵免。(2 分) (3)捐赠扣除限额=30 000×(1-20%)×30%=7 200 元 实际捐赠支出 10000 元>捐赠扣除限额,所以税前可以扣除 7200 元。 工程设计费应纳个人所得税=[30 000×(1-20%)-7 200] ×20%=3 360 元(1 分) (4)房屋租赁应纳营业税=20 000×3%=600 元 房屋租赁应纳城建税及附加=600×(7% 3%)=60 元 房屋租赁应纳房产税=20 000×4%=800 元 房屋租赁 12 月可以扣除修理费 800 元,下月可以扣除修理费 200 元。 房屋租赁应纳个人所得税=(20 000-660-800-800)×(1-20%)×10%=1419.20 元(1 分) 五、综合题 1.(1)销项税额的计算 3 向外地商贸企业销售洗衣机,销项税额=100×2 500×17%+24 570/1.17×17%=46 070 元 以旧换新销售业务,销项税额=100×3 000×17%=51 000 元 向分支机构发运洗衣机,销项税:额=100×2 500×17%=42 500 元 本厂幼儿园领用新品洗衣机,由于没有同类售价,所以采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5×2 000× (1 10%)×17%=1 870 元 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合计=46 070+51 000+42 500+1 870=141 440 元(3 分) (2)进项税额的计算 向外地商贸企业销售洗衣机 ,用自己的运输工具运输的,对于耗用的汽油 费是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5 000×17%=850 元 向分支机构发运洗衣机支付运费和建设基金可抵扣进项税额=(20 000+5 000)×7%=1 750 元 购进原材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1 500 000×17% =255 000 元 外购洗衣机部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34 000 元 外购洗衣机部件支付的运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21 000×7%=1 470 元 进项税额=850+1 750+255 000+34 000 +1 470=293 070 元(3 分) (3)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 万×7×(17%-13%)-20 万×(17%-13%)=272 000 元 (4)应纳税额=141 440-(293 070-272 000)-300 000=-147 630 元(1 分) (5)免抵退税额=100 万元×7×13%-20 万元×13%=884 000 元(1 分) (6)应退税额=147 630 元(1 分) (7)免抵税额=1 014 000-147 630=866 370 元(1 分) 2.(1)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①运输收入营业税=(8 600+200)×3%=264 万元 ②取得甲公司租金收入营业税=240×3%=7.2 万元 ③取得乙公司租金收入营业税=160×5%=8 万元 应纳营业税合计=264+7.2+8=279.2 万元(1 分) ④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79.2×7%=19.54 万元 ⑤应纳教育费附加=279.2×3%=8.38 万元 远洋运输企业当年应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计=279.2+19.54+8.38=307.12 万元(1 分) (2)远洋运输企业当年收入总额=8 600+200+240+160=9 200 万元(1 分) (3)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480+88.8=568.8 万元。(1 分) (4)纳税调整前所得=9 200-6300.46-279.2-19.54-8.38-1200-600-568.8=223.62 万元 捐赠扣除限额=223.62×12%=26.83 万元,实际发生 20 万元,准予扣除 20 万元(0.5 分)。 (5)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50×60%=30 万元,限额=9 200×5‰=46 万元(1 分),实际发生 50 万元,准 4 予扣除 30 万元(1 分) 。 (6)广告费扣除标准=9 200×15%=1 380 万元,实际发生 250 万元准予扣除。 (1 分) (7)纳税调整后所得=223.62+50-30=243.62 万元(1.5 分) (8 )远洋运输企业当年末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243.62×25 %-60+32/ (1-10 %)× (25 %-20 %) =60.905-60+1.778=2.683 万元(1 分) (1)期租业务按运输业计税,税率 3%,光租业务按服务业中的租赁业计税,税率 5%. (2)出租期间,远洋运输企业支付给 20 名操作人员工资 28.8 万元应并入企业的工资总额计算扣除限 额。 (3)业务招待费可以限额扣除。 (4)广告费按营业收入的 2%计算扣除。 (5)工资及相应的三项经费可以限额扣除,但工会经费必须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未取 得不答应扣除。 (6)由于该国与我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于获得的减免税,视同已经缴纳所得税进行抵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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