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2 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2018版).docx
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 (2018 版) 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 — 1— 第一部分 说 — 2— 明 说 明 为便于各高校更好地了解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的类别、申 报程序、资助政策等,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专门 编制了《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2018 版) 》 (简称 《项目指南》),便于各高校搭建更加便捷高效的外国人才引 进和使用平台,引导各申请单位更准确的了解各项目的相关 标准条件,申报方式,选择项目类型,联系外国人才,申请 各项目资助。 一、项目调整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对于高校领域引进外国人才工作 的新精神、新要求,结合高校项目实施实际需要,新增设了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 、“高等学校学科 创新引智计划 2.0”(111 计划 2.0)两个项目,对项目内涵 进行了重新调整,拓展了高校重点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的范畴, 将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海外名师”项目、学校特色聘 专项目等相关项目需求纳入高校重点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由 各高校自行设立并申报实施,原有已立项且实施期未满的项 目可继续开展。同时,教科文卫专家司对目前在高校层面实 施的外国文教专家项目进行了有效整合,优化了项目结构, 明晰了项目条件。 二、项目结构 2018 年在高校组织实施的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分为两类: 一类是国家级外国文教专家项目。主要包括:高校国际化示 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 3— (111 计划)及 111 计划 2.0、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 引进计划、“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 项目(文教类) 。一类是高校重点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包括 但不限于:“111 计划”培育项目、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 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学校特色聘专项目等。各高校可 在高校重点外国文教专家项目框架下,主动对标国家级外国 文教专家项目相关条件、标准,根据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 和各学科发展特色需求,设立校级培育项目,如“111 计划” 培育项目等,待时机成熟,可正式申报进入国家级平台。 三、申报要求 各高校须认真填写《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工作年度报告》 (简称《年度报告》),开展年度引智工作总结和项目总结, 认真梳理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工作成效,取得的经验和启 示,遇到的障碍和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和举措等。各高校 要对《项目指南》公布的项目类别,标准、条件等进行认真 研究,广泛调动各院系积极性,充分发挥项目负责人作用, 认真搜集项目需求,准确选择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请 书》,申报下一年度计划,根据项目需求及年度工作规划等 提出年度经费预算,并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报送。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在线申报方式,各高校须通过“外国文教 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年度报告》 及《项目申请书》。 四、成果工作 各高校须加强对上一年度已实施项目的梳理、总结,以 及成果报送工作。各高校须注重发现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 需求,产生重大成效的专家成果,及时收集、梳理、总结在 服务国家整体战略发展中的优秀专家成果和事迹,体现外国 — 4— 人才的特殊作用。要认真梳理在开展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推动国家级基础研究领域发展等方面的引智成果,扩大示范 效应。要更加注重发现在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带动产业实现 巨大变革的重大引智成果,努力搜集在开展产学研结合,实 现科研服务产业发展需求的外国专家成果。各校须全面组织 对已立项项目的信息填报,客观、真实的项目实施情况,将 有助于我司掌握各高校外国文教专家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研 究制订下一步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 五、管理办法 各高校须参照《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外 专发〔2016〕85 号)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工作情况制 订经费专项管理办法。已经制订的,须将文件电子版在“系 统”相应模块中上传。 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 司联系。 特此说明。 国家外国专家局 教科文卫专家司 2017 年 9 月 30 日 — 5— 第二部分 国家级项目介绍 国家级外国文教专家项目为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协同相 关部委在各高校组织实施的国家层面的平台项目和“高精尖 缺”人才引进项目,主要目标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增 强高校综合改革能力,促进内涵式发展,提升高等教育领域 对外开放能力和国际影响力,加快“双一流”建设进程。主 要包括: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高等 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及 111 计划 2.0、国家 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 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等。 — 6— I.I 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 1.项目定位 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以创建 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在高校成建制引进外国专家团队,建 立人才引进政策和使用创新平台,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教学、 科研、管理模式,逐步发挥示范推广作用,为加快高等教育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 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合作交流水平产生显 著带动作用。 2.建设标准 高校本部二级学院;具备良好的国际化教学、科研条件; 成建制引进外国专家担任院长,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组建外 国专家团队,与中方团队合作,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管 理工作;高校赋予该学院实质性自主管理权限,包括人事、 财务、教学、科研管理权等;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3.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院长条件 院长应由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有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或 学院管理层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较高的影响力且对华友好 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全职担任;任期不少于 3 年;高校赋予其 实质性管理职责。 (二)外国专家团队条件 外国专家团队包括负责管理、教学、科研的专家;负责 教学、科研的外国专家应是国际相关领域的学科带头人、知 名专家学者;负责管理的外国专家团队应具有担任国外大学 — 7— 或学院管理层的经验,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较高的国际声望, 不断拓展学院的国际化交流与合作,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吸 引更多国外专家学者来学院工作;外国专家团队应能与中方 团队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工作。 4.职责分工 (一)“推进计划”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联合组 织实施,双方按照各自职能分工,为“推进计划”的顺利开 展提供政策支持和相应经费保障。 (二)高校是实施“推进计划”以及运行管理的主体, 主要职责为: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学院发展所需场地、 硬件设施、科研条件、经费保障等资源性投入;落实“推进 计划”的相关政策;指导学院做好日常管理、教学科研以及 专家服务等;实时监督、指导学院的国际化推进工作;主持 评估实施效果。 (三)实施单位设立由外国专家团队和中方相关人员共 同组成的管理机构,协商决定“推进计划”实施重大事项。 5.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项 目申请书》,报送“推进计划”管理办公室(国家外国专家 局教科文卫专家司) ; (二)“推进计划”管理办公室对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进 行形式审查,开展实地调研,并适时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 查的项目进行评审; (三)“推进计划”管理办公室发布项目立项结果。 — 8— I.II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111 计划) 1.项目定位 “111 计划”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实施, 以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 海外人才的力度,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进一 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人才智力的层次,促进海外人才与 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形成国际化学术团队,开展高水平合 作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高质量学术交流,重点建设一批 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学科,提升高等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 综合竞争力。 2.建设标准 依托学科应为国内一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有国家、省 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依托学 科应有国内人才团队 10 人以上,其中包括 5 人以上优秀学 术带头人和中青年拔尖人才;国内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的年 龄一般不超过 60 岁、科研骨干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岁, 两院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 家人才计划获得者应占有一定比例。 3.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请 10 名以上海外人才团队,其中包括:1 名以上国际一流学术大师,5 名以上高水平学术骨干;或成 建制 10 人以上国际一流海外团队。 (二)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 100 位的大学、研究机 构任职或受聘于世界一流学科的教学科研岗位,与本学科有 — 9— 良好的合作研究基础。 (三)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对中国友好,品德高 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国际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 过 65 岁(诺贝尔奖等国际科技大奖获得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限制),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岁。 (四)国际学术大师应为外国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或国际公认的一流专家学者,其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 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 (五)海外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 等职位,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六)国内工作时间:国际学术大师每人每年原则上累 计不少于 1 个月;海外学术骨干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 3 个月,一般应保持有 1 名以上海外学术骨干长期在基地工作。 (七)国内两个“111 基地”不得同时引进同一名国际 学术大师。 4.申报评审程序 “111 计划”管理办公室适时组织申报和评审。 (一)高校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 书》,上报“111 计划”管理办公室; (二)“111 计划”管理办公室对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进 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委员会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 进行评审; (三)“111 计划”管理办公室发布项目立项结果。 — 10— I.II.I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2.0 (111 计划 2.0) 1.项目定位 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联合实施,根据国家创新型 发展战略需要,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科技发展战略 需求,进一步凝练学科发展方向,提升国外人才团队建设水 平,增强合作科研能力,巩固和提升“111 计划”在世界一 流学科建设中的独特优势。该项目属 111 计划接续和提升计 划,在 111 计划整体框架下实施。 2.建设标准 (一)“111 基地”建设期满 10 年,经专家委员会对所在 学科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合作研究与协同创新水平、 国际化团队建设和青年拔尖人才引进、管理运行和开放共享 等评估合格,并制定了良好的工作规划。 (二)学科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重点,聚焦国家重大战 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瞄准国际科技前沿、已取得重大突 破、实现创新引领的优势学科;能够或已经实现颠覆性创新、 催生新产业或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特色学科;服务国家发展 重点领域、问题导向、文理融合,具有体现中国特色和社会 影响的综合智库型支撑学科。 3.引进对象与条件 基地每年应聘请 10 名以上外国人才开展合作研究,其 中包括:2 名以上国际一流学术大师,5 名以上高水平学术 骨干;或成建制 10 人以上国际一流外国人才团队。 国际学术大师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 1 个月;外国 — 11— 人才团队工作时长每年总计不得少于 36 个月,同时应保持 有 3 名以上国外学术骨干在基地工作。 4.申报评审程序 “111 计划 2.0”为“111 计划”的提升和延续。 “111 计划 2.0”不单独组织申报,“111 计划”立项满 10 年后的 评估结果将作为进入“111 计划 2.0”平台的主要依据。 — 12— I.III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 1.项目定位 为更好的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大力引进“高精尖缺” 外国专家,推动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发展专项深入实施,国家 外国专家局决定在高校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 进计划”,支持高校引进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发展专项领域开 展研究的尖端外国人才,予以重点支持。 2.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的外国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专业领域在先进装备制造、集成电路、新材料、大数据 等国家重大科技产业领域。能够引领国际科学发展趋势的战 略科学家,具备攻克制约发展难题、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 以及开展重大科技产业技术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家。能够领 衔国家重大科技产业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的领军人才。 能够推动在国家重大科技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 识产权上实现突破。在国外承担过上述领域重大科学研究任 务,在国外相关重大建设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在国外相关 行业知名企业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每年在华工作 1 个月以上。 (二)工作内容 在高校开展相关领域前沿技术研究,合作科研,关键技 术攻关,推动高校研究水平提升。参与高校承担的与企业合 作的相关领域重大专项研究课题和任务,能够实现研究成果 快速转化和应用。有效引入国外先进科研组织管理模式,组 建中外融合的高水平研究团队,迅速提升我国组织开展重大 专项研究,实现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 13— 3.申报及立项 (一)各高校每年按照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通知 要求,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提出申请; (二)申请该项目须填写《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 引进计划申请书》,经高校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和所在学校签 署意见后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上报。 (三)教科文卫专家司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详细审查,符 合条件的予以批复立项。 (四)该项目每年申报 1 次。 4.经费支持 (一)高校按照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实际需求提出预算方 案,对符合该项目有关要求的外国专家予以重点经费支持。 (二)该项目经费按年度划拨,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 14— I.IV“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 1.项目定位 根据国家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建设倡议(“一带一路”)需要,为增强高等学校与“一带 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合作水平以及为我国“一带一路” 战略服务水平,提升高校为我国外交大局服务能力,设立 “‘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 2.建设标准 该项目重点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籍高层次外国 专家和外国专家团队来华开展人文交流、人才培养、智库建 设、国别政策研究等,以及组织外国专家团队开展针对“一 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法律政策、人文历史、语言研究、外 交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3.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该项目重点支持在高校开展长期工作外国专家, 原则上每人不少于 1 个月。 (二)申报本项目的外国专家年龄要求为 65 岁以下, 有特殊需要的,年龄可放宽至 70 岁。 (三)本项目主要支持团队项目(5 人以上)申报。 4.申报评审程序 (一)各高校每年按照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通知 要求,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提出申请。 (二)申请该项目须填写《“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 计划申请书》,经高校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和所在学校签署意 见后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上报。 — 15— (三)教科文卫专家司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详细审查,符 合条件的予以批复立项资助。 (四)该项目每年申报 1 次。 — 16— I.V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 1.项目定位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行业 和关键领域的需求,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 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发展国家经济的科学家、科技、经济 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创新、创业人才。 2.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的专家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 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2)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 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 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4) “千人计 划”外专项目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5)国家 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二)国内工作时间:申报个人项目的,专家在华工作 时间累计不少于 1 个月;申报团队项目的,团队成员来华累 计工作时间上不少于 2 个月。 3.申报评审程序 (一)各高校每年按照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通知 要求,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提出申请。 (二)申请该项目须填写《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 申请书》,经高校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和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 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上报。 (三)教科文卫专家司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详细审查,对 符合条件的,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予以批复立项。 — 17— (四)该项目每年申报 1 次。 4.注意事项 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颁发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证书,对做 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优先推荐参评中国政府“友谊奖” 与“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高端外国专家享受签证、居留、 子女入学以及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便利和优惠政策。 — 18— 第三部分 高校重点项目介绍 高校重点外国文教专家项目为高校层面组织实施的,为 满足高校聘请外国人才的多层次需求,并为进入国家级项目 开展培育和孵化的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国家外国专家局将会 同有关部门,根据各高校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条件合格予以 立项。各高校可在该项目框架下,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进 入国家级项目为目标,紧密结合高校学科发展重点,增设项 目。分项目的设立应侧重平台建设,鼓励针对专题研究、科 研项目、联合培养等目标整合资源,明确主题,开展团队引 进,积极搭建良好用人平台,提升学科竞争力。包括但不限 于:“111 计划”培育项目、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国际 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海外名师”项目、学校特色聘专项 目等。 — 19— II.I“111 计划”培育项目 1.项目定位 为增强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水平,推动特色优势 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行列,提高高校学科引智水平, 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以进入国家“111 计划”为目标, 积极引进外国专家团队开展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 2.标准和条件 该项目由各高校以重点发展优势学科为基础,面向国家重 大需求,以进入国家“111 计划”为目标,大力引进国际一流 人才和团队。相关标准和条件参照“111 计划”管理和实施 办法有关规定,遴选高水平学术大师,积极开发国外人才资 源,引进国外科研骨干参与学科建设。 3.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单位在申报下一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时,按 要求统一提交项目申请,由“111 计划”管理办公室进行严 格项目审查合格后立项,并给予专项经费支持,项目实施由 各高校负责。 — 20— II.II 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 1.项目定位 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一带一路”、 中国制造 2025 等国家战略提供人才支持,提升我国高校对 外国青年研究人才的吸引力,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实施“外 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资助一批外国青年人才来华开展博 士后研究工作。 2.引进对象和条件 受资助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二)拥有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国籍。 (三)近一年内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 (四)能够保证在华连续两年内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 少于 20 个月。 (五)非英语国家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 说、读、写能力。 3.申报评审程序 (一)各高校每年按照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申报通知要求, 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提出申请。 (二)申请该项目须填写《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申请 书》,经高校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和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通过 “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上报。 (三)教科文卫专家司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详细审查,符 合条件的予以批复立项。 (四)该项目每年申报 1 次。 — 21— 4.经费支持 (一)资助期限为 2 年,如需延期,延长期的费用由所 在单位承担。 (二)资助引进人员每人每年 20 万元人民币,包括工 资、基本保险、住房费用和往返差旅费等。延长期的资助标 准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 22— II.III 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 1.项目定位 本项目旨在通过邀请诺贝尔奖获得者等高层次外国专 家来华开展讲座、讲学、合作科研等活动,提升我国高校国 际化学术氛围,激发学生对科研、学术的兴趣,带动我国高 校学术影响力的提升。 2.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可申报本项目的外国专家包括:诺贝尔奖、菲尔 兹奖、图灵奖、沃尔夫奖等国际著名科技奖项获得者。 (二)外国专家不可在同一时间段申报不同高校的“国 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 。 3.申报评审程序 (一)各高校每年按照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申报通知要求, 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提出申请。 (二)申请该项目须填写《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申 请书》,经高校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和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通 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上报。 (三)教科文卫专家司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详细审查,符 合条件的予以批复立项。 (四)该项目每年申报 1 次。 4.经费支持 项目经费在本校外国文教专家经费中列支,用于聘请上 述国际科技大奖获得者的国际旅费、在华期间住宿交通及生 活津贴或部分薪酬,并可享受国际航班公务舱等优惠。 — 23— II.IV“海外名师”项目 1.项目定位 为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增强高校综合竞争能力,支持 部属高校聘请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海外名师来华任教 和合作科研。 2.建设标准 申报“海外名师”项目的依托学科须同时具有以下特点: (一)能够准确把握申报项目与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整体 规划的关系,并能清晰估量和阐述该项目对学校学科建设和 人才培养质量等作用; (二)能够准确掌握相关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 展趋势,并对该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国际上前十位代表人物有 较为深入的了解; (三)熟悉并客观阐述拟聘请的专家或者学者在国际上 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并与其已有一定的合作关系或者交流基础; (四)明确拟聘请的专家或者学者来华工作的学术目标, 并有详细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安排; (五)具有较强的人才和设施优势,能够提供相关的配套 支持。 (六)联合至少 1 所非部属高校共同实施项目,实质分 享“海外名师”项目资源。 3.引进对象和条件 本项目所称海外名师,是指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 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的外籍专家或者学者。 获准立项的项目限聘 1 名专家或者学者,其每年在华工 — 24— 作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 60 天,其中在每个联合实施学校每 年工作不少于 10 天。 海外名师应当具有以下至少一项特征: (一)重要著述或者论文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权 威性的影响; (二)曾任或者现任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权威学术组织 或者研究机构的主要职务; (三)曾任或者现任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 的主编、副主编或者主要审稿人; (四)曾为或者现为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会 议的主席或者主旨报告人; (五)曾获得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奖项(如菲尔 兹奖、诺贝尔奖、图灵奖等); (六)曾任或者现任国际一流演出团体的首席演奏员、 演员或者驻团指挥; (七)其艺术作品具有开创性(原创性、独创性)的艺 术表现形式和丰富内涵,能够发掘和表现多样而无限的人类 精神世界,并对学术思想和社会生活形成巨大影响的画家、 雕塑家、设计师等。 4.申报评审程序 (一)各高校每年按照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申报通知要求, 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提出申请。 (二)申请该项目须填写《“海外名师”项目申请书》, 经高校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和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通过“外国 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上报。 (三)教科文卫专家司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详细审查,符 合条件的予以批复立项。 — 25— (四)该项目每年申报 1 次。 5.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申报时须提交《“海外名师”项目联合实 施确认函》。 (二)本项目每校每年度限申报 1 项。 (三)本项目每年度经费支持不超过 20 万元。 (四)本项目滚动周期不超过 5 年。 — 26— II.V 学校特色聘专项目 1.项目定位 为满足高校聘请外国人才整体需求,特设立“学校特色 聘专项目”。项目旨在立足高校自身整体发展战略,加强国 际人才交流合作,促进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 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能力的提升,特别鼓励高校聚焦特 色学科和优势领域长远发展开展项目。 2.项目要求 本项目支持高校在全学科门类聘请外国人才承担学校 日常教学任务,开展合作科研、讲座讲学等活动。 (一)服务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凸现学校办学定位 和人才培养规格,凝练教育教学目标,加强师资队伍和课程 体系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如培育优势学科 专业,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设和改革专业课程,注重和加 强实验实践教学,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等。 (二)服务高校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转 化。如,加强原创性研究,引导和促进多学科交叉,建立师 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 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 突破重大科技瓶颈问题,提升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竞争力,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扩大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影 响,满足科技前沿重大需求,支持国家重点产业领域等。 (三)服务高校增进社会服务能力,促进人才培养与国 家、地方、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加强理论研究为社 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解决方案,促进社会文化发展和精神 文明建设等。 — 27— (四)服务高校提升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大力开展与国 外优势学科和研究机构的合作交流,引进国外文化领域名师 大家,有效借鉴国外文化传承创新的途径和方法,加强文化 “走出去”,讲好中国故事能力,增强文化自觉,树立文化 自信,充分体现高校作为传递文明、创新思想的主阵地作用, 充分增强高校推动中华文化复兴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 发展、大繁荣。 3.引进对象和条件 高校聘请外国人才来校工作,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准入条 件。 4.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单位在申报下一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时,按 要求统一提交项目申请,国家外国专家局进行项目审查,由 申报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 28— 第四部分 工作程序 — 29— 一、操作细则 在引进外国专家时,高校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实施引进工 作:背景调查—相关询问—重要提醒—相关承诺—缔约要 点—风险处置。 (一)背景调查 充分了解拟引进人选所在国的法律环境特别是知识产 权法律制度,了解其所在机构的行业背景和知识产权的持有 情况,了解其本人的背景情况。 1.调查主体。高校拟定引进人选时,要安排专人进行背 景调查。高校物色拟引进人选,在进行接洽并达成初步引进 意向后,要向牵头组织单位进行申报,对未能查明的背景事 项要进行报告。 2.调查启动。制定人才引进规划时,高校要对重点国家 的法律背景进行调查。拟定引进人选时,高校要预先对其所 在机构及其本人进行背景调查。引进人才中,高校要对有关 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事项进行深入调查。 3.调查方式。背景调查可以采取信息检索、资料分析、 专家咨询、实地走访等方法。必要时,高校可以派出专人或 委托第三方到拟引进人选所在国及其所在机构进行调查。 4.调查重点。引进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 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重点进行专利权、著作权、职业声誉 等方面的背景调查。 5.法律背景调查。主要包括: (1)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重要判例以及相关政策; (2)有关劳动、聘用、人才流动以及移民等法律制度; — 30— (3)与我国引进海外人才有关的外国民事或刑事案例。 6.机构背景调查。主要包括: (1)所在机构的性质、背景、行业地位; (2)所在机构的知识产权持有情况及保护策略; (3)所在机构涉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知识产权保 护或侵权等的争诉情况。 7.行业知识产权背景调查。主要包括: (1)行业知识产权分布特点; (2)行业专利申请、授予情况; (3)行业知识产权纠纷概况。 8.项目知识产权背景调查。主要包括: (1)项目知识产权分布特点; (2)项目开发与拟引进人选所在机构在知识产权方面 的关联性。 9.职业背景调查。主要包括: (1)是否具有受所在国法律约束的特殊身份; (2)是否获得所在行业或专业的重要奖项或荣誉; (3)是否因侵权、泄密、欺诈等行为而受到法律处罚 或同行谴责。 (二)相关询问 补充了解拟引进人选本人的背景情况,进一步印证各种 背景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1.询问人员。高校在拟定引进人选时,要安排专人对其 进行相关询问。每次询问时,在场参加询问的人员要不少于 两人。 2.询问方式。高校在签约之前,要对拟引进人选至少询 问一次。询问可以采取约谈、电话、视频等形式,但要实行 — 31— 不公开询问。 3.询问总体内容。高校要对拟引进人选所持有的知识产 权情况、知识产权相关性、项目方案合法性、原聘用合同约 束力、保密协议、信用记录、资料合法性、法律了解程度、 项目知识产权了解程度、职责了解程度等,进行必要询问。 其中,对于有关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的事项,要进行重点询 问。 4.询问聘用合同情况。高校要询问拟引进人选,在办理 引进手续时是否还受其所在机构聘用合同的约束。 5.询问保密协议情况。高校要询问拟引进人选与其原所 在机构之间是否签有保密协议。拟引进人选签有保密协议的, 高校要继续询问如下情况: (1)履行拟定岗位职责或执行计划项目是否可能导致 违反该保密协议; (2)履行拟定岗位职责或执行计划项目时是否能够事 先解除该保密协议; (3)是否有处理该保密协议的其他措施。 6.询问信用记录。高校要询问拟引进人选的信用记录, 包括银行信贷、纳税、涉诉等情况。 7.询问法律了解程度。高校要询问拟引进人选对我国相 关法律(包括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劳动法、刑法、仲裁法、 诉讼法等)的了解程度。 8.询问项目知识产权了解程度。高校要询问拟引进人选 对项目涉及或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情况(包括类型、数量、 权利获得时间、权利保护期限、对外许可使用等)的了解程 度。 9.询问职责了解程度。高校要询问拟引进人选对拟定岗 — 32— 位职责(包括岗位目标、岗位任务以及岗位责任等)的了解 程度。 10.询问记录。高校询问拟引进人选时,要安排专人当场 做好书面记录。 (三)重要提醒 善意提醒拟引进人选,避免其触犯所在国的相关法律, 侵害所在机构或他人的知识产权,泄露知悉的行业秘密或其 他秘密,携带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文件资料等。 1.提醒方式。高校在签约之前要对拟引进人选至少提醒 一次。提醒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可以通过人才引进注意事 项、谈话、电子邮件、聘用合同提示等方式进行。 2.提醒总体内容。高校对拟引进人选就知识产权保护、 原聘用合同的履行和解除、保密协议、资料合法性、中国法 律、岗位职责等相关事项,应当进行善意提醒。其中,对于 有关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的事项,要进行重点提醒。 3.提醒记录。高校提醒拟引进人选时,要做好书面记录。 (四)相关承诺 指导拟引进人选做出承诺,配合高校的风险防范和安全 保障工作,做到诚实守信,恪尽职责,按期、正确、全面、 实际地履行聘用合同。 1.承诺总体内容。拟引进人选要对有关风险防范和安全 保障事项做出承诺,包括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及时签订和依 法履行聘用合同,遵守职业伦理,遵守中国法律等。 2.承诺方式。承诺采取书面方式,拟引进人选要在承诺 书上签字。 (五)风险处置 建立健全风险预测、预警、处置机制,积极应对人才引 — 33— 进和聘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有效控制和化解风险, 消除或减少损失及各类负面影响。 1.风险处置原则。风险处置要坚持积极应对与审慎处置 相结合,风险预防与应急管控相结合,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 相结合。 2.风险处置预案。高校要组织人员研究各种可能发生的 风险事件,编制风险处置预案,明确风险事件的类型、风险 处置组织及其权限、措施、风险处置程序等内容。根据实际 情况的变化,高校要及时修订风险处置预案。 3.风险评估。风险事件发生后,高校要对风险事件进行 评估。 4.启动预案。高校对于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要做到早 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风险事件发生后,经评估需要启动 风险处置预案的,高校要及时启动预案。风险处置预案启动 后,高校要及时向牵头组织单位进行报告,在风险处置中还 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时间深度分析。风险处置预案启动后,高校要继续对 风险事件及其处置进行深度分析。 6.专家咨询。高校在风险处置中,对于涉及法律、知识 产权管理、外交事务、国家安全等专业性问题,可以向有关 主管部门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咨询。 7.信息公开。风险事件已经或可能因舆论传播造成较大 社会影响时,高校要将有关风险事件的舆论分析和应对措施, 及时向牵头组织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高校要有组织地 采取信息公开措施,将人才引进工作中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置 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信息公开可以采取散发新闻稿、组织专题报道、接受记者采 — 34— 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 8.应对措施。高校在风险处置中,可以采取澄清事实、 协商、和解、仲裁、诉讼等应对措施。 9.善后处理。风险处置结束后,高校要积极稳妥、深入 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0.档案管理。高校要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有关资料分 类归档,妥善保存。 二、注意事项 高校要建立系统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做好法律风险的 评估、预防与处置工作。高校在提出人才需求、推荐拟引进 人选、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政策等人才 引进的具体工作中,要增强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做 到强化基础,严格标准,加强管理,排除隐患,落实责任, 坚持风险预防与风险处置并重原则。具体来说,需要着力于 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制度建设 高校要根据本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制定有关风险防范和 安全保障的规章制度,明确相应的责任主体、职责权限、工 作规范和操作程序。 (二)强化信息通报 高校要就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中的相关风险防范 和安全保障问题,与相关上级部门保持经常沟通和联系,及 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实际问题。 (三)选择专业咨询 在引进人才过程中,遇到与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有关的 专业问题时,高校可以向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进行咨询。有 条件的,可以专门聘请法律顾问。 — 35— (四)组织人员培训 高校要采取积极措施,组织和参加有关风险防范与安全 保障的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风险识别能力 和应急处置能力。 —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