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管理办法.doc
中国地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0】38 号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管理办法 通识教育选修课(简称通选课)是我校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 是一套旨在拓宽基础、强化素质、培养通识的跨学科基础的教学体系,重在启发学 生思想,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为学生跨学科的学习、研究和合作能力的培养奠定 良好基础。这一体系,不仅体现了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的教育取向,也体现了 为学生提供长远学习和发展所必需的知识、方法和眼界。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通选课 开课质量,规范其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通选课的设置 1. 设置原则 ⑴有利于学生对学科的了解,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发展史、思想史和学科智慧; ⑵有利于学生在最基本的学科领域掌握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思路和方法,以培养 学生具备跨学科的视角探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⑶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辨力和批判精神; ⑷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⑸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 ⑹有利于学生对人类社会形成的基本规范和恒久价值的了解,课程内容强调价 值导向性,注重对学生进行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学识的培育; ⑺有利于从综合角度掌握经典著作的基本精神,启迪智慧; ⑻有利于提升学生对人类世界面对的挑战的认识,拓展学生的问题意识与国际 视野; ⑼有利于学生心智的健康发展。 2.课程类型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哲学与心理学、人文与艺术。 3.课程学分 除外语类课程外,通选课学时一般以 24 学时为宜,1.5 学分。 二、通选课的开设 1.开设条件 符合通选课设置原则,具有较系统的教学内容。同时,课程设置和授课教师稳 定,并能够连续开设。 2.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教师系列的教师开设通选课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非教师系列的人员应具 有副高以上职称。 3.开设申请 符合开设条件的通选课,教师按教务处每学期发布的通选课开设申请通知要求, 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设申请表》,并附课程讲义、备选 教材等书面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提交教务处审批。 三、通选课的教学 1.开课申报 教师按教务处每学期发布的通选课开课申报通知要求,按时提交《中国地质大 学(武汉)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报表》。申报材料必须经学院审核同意,学院教 学管理部门汇总后一并提交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的通选课,由教务处负责落实教 学安排。 2.教学环节与方法 教学环节应由课堂讲授、课外阅读、课后作业、课堂讨论等组成。 教师应避免灌输式的教学方法,积极开展启发式、研讨式等教学方式,加强教 师与学生的互动,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使学习成为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 培养的过程,努力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教学时间安排 通选课的教学时段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9-10节,或双休日白天,以避免与 其他教学活动发生冲突。 4.通选课的考核与成绩评定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 办法(试行)》进行。 四、学生修读管理 1.学生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和个人兴趣有选择地修读通选课课程; 2.通选课实行网上选课,具体要求与时间以教务处每学期发布的选课通知为准; 3.原则上,每门通选课选修学生达到 20 人即可开课;每一教学班学生数最多 不超过 200 人,超过 200 人的增开教学班。 主题词:通识教育选修课 课程 管理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部门处室 2010 年 11 月 01 日印发 共印 6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