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信息工程学院综合测评细则》.docx
2023 年信息工程学院综合测评细则 为保证学生奖励的公正、公开、公平,准确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根据《西南科技大学 学生手册(2023 年版)》中《西南科技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结合 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德行素质包括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行为素质三部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发展素质包括能力素质、创新素质和创业实践素质三个部分。 智力素质根据教务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计算和排名。 体育素质以每一学年两学期体育课(测试)成绩平均分作为基础分,同加分项共同累积 得出最终成绩。 劳动素质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微学分管理系统提取当年劳动实践模块成果认定分 数作为评价依据。 具体加分标准参看《西南科技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规定及信息工程学 院关于综合测评的补充说明。 二、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方式和程序 测评方式: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由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辅导员和学生本人进行测评。各班 辅导员是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的直接责任人,辅导员必须直接参加所带班级学生素质综合 测评的评定工作,并对本班学生测评结果负责。 测评程序: 1.准备: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学习测评办法及细则;学生本人进行个人自 评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收集各项考核指标的原始依据。 2.测评:指标进行计算;小组成员根据每位同学的个人小结、考核指标原始材料和现 实表现、客观、公正地对每位同学进行评价。 测评结果是否真实准确,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中各项考核指标的 加减分都必须有原始依据,任何人不得随意加减。 3.鉴定:每位同学的班级鉴定意见由班委会集体商议完成,学校组织意见由学院委托 辅导员或院学办完成。 4.本人意见:测评小组将测评结果及班级、学院组织意见通报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 填写个人意见。 5.审核及公示:班级测评结果由辅导员初审签字后报学院学办审核。审核后由学院公 示测评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3 天。若学生对综合测评结果有异议,由学院在 5 个工作日内负 责查询、复核和答复。 6.测评结果的管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汇总表由学院管理,学生个人测评结果于 当年 10 月底前由学院负责录入学生信息库。 三、 综测加分补充说明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学生综合测评,在遵从学校下发的《西南科技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 办法》的基础上,根据近几年学生提交材料涉及加分不明确的地方,现做出以下补充说明: 1. 所有用于加分的比赛获奖、等级证书均需要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2023 年 8 月 31 日中, 未在测评学年时间中的比赛获奖、等级证书不能用于本次综合测评。 2. 关于奖状、证明用印等级界定 所有奖状、证明用印校级加分以“西南科技大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西南科技大 学委员会”、“中共西南科技大学委员会”为准,其他部门用印均为院级用印。 3. 推优入党 推优入党是指成为预备党员。佐证材料以学院党委公布文件为准。 4. 普通话证书 凡学生在测评学年间取得普通话证书,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者加分为 2 分; 5. 健美操、啦啦操证书 健美操证书加分归属为体育素质,凡学生在测评学年间取得健美操、啦啦操证书,加分 等级为:健美操三级加 3 分,健美操五级加 5 分,同时获得者以最高分为准; 啦啦操三级 3 分,啦啦操四级 4 分,啦啦操五级 5 分,啦啦操 6 级 6 分,其他等级 1 分, 同时获得者以最高分为准; 6. 驾照 学生取得驾照不予加分; 7. 四、六级成绩(英语、日语、俄语)及雅思、托福、新 GRE、GMAT 成绩加分 1) 四、六级成绩(英语、日语、俄语) 在测评学年内,学生取得四级证书或六级证书,只以加分最高项为准,若为刷分,需保 证测评学年内成绩要超过往年的成绩才予以加分,其他不加分; 2) 雅思 6.0 凡学生在测评学年内取得雅思成绩 6.0 以上者,加分以六级分数计算,加分为 10 分, 同四、六级不累加; 3) 托福成绩 在测评学年内,学生参加托福考试取得 80 分以上,加分以六级分数计算,加分为 10 分, 同四、六级不累加; 4) 新 GRE 成绩 在测评学年内,学生参加新 GRE 考试取得 310 分以上,加分以六级分数计算,加分为 10 分,同四、六级不累加; 8. 辅导员助理 辅导员助理属于学生事务中心,按照学生事务中心任职情况根据学生干部任职加分标准 加分。 9. 学生干部 担任的校、院、班级三级学生干部满一年,根据考核分数给予加分,只以加分最高项为 准,不累加。 10. 社会实践 学生参与“逐梦计划”社会实践活动,按照社会实践参加次数的标准加分。 11. 青年志愿者活动 ①青年志愿者活动按次数加分上线为 10 分;②在部门内担任职务,参加本部门青年志 愿者活动加分上限为 4 分;③同一类型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分上限为 4 分; ④本学年内担任导生工作,按照志愿服务加分为 4 分。 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按照次数加分标准: 活动级别 加分 国家级 5 省级 4 校市级 3 院级(区县级) 2 班级(街道/社区) 1 申请认定者以获奖证书或者参加活动证明为准,无获奖证书者需要提供由主办组织单位 提供的盖有公章的活动鉴定或依据“志愿四川”所生成的活动证明为准。 12. 优秀学生干部 在测评学年内担任干部不足一年者不予以加分;按实际担任学生干部的最高职务加分, 担任多职不重复加分。团委及勤工助学分中心部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依据《西南科技大 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和《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对优秀学生干部的要 求,参考学生在各部门的综合表现,结合各位老师提供的综测成绩进行评定。 13. 运动会广播操表演及运动会方队 ① 广播体操比赛 凡学生参加测评学年内运动会广播体操比赛,若无获奖,则以参与 活动计算,加分为 2 分,若取得奖项,以奖项成绩加分计算; ②运动会方队 凡学生在测评学年内参加运动会方队表演,加分为 1 分; 以上两项均计入体育素质成绩; 14. 大学生 A 级证书 凡学生在测评学年内取得四川省大学生 A 级证书,加分为 5 分; 15. 献血证 学生在测评学年内,积极参加献血,取得献血证,予以加分,加分分数为 2 分,计入德 行素质成绩,重复献血行为予以鼓励,但不重复加分。 16. 开设网店和实体店 为鼓励学生创业,凡学生在测评学年间,利用课余时间,由本人开设网店和实体店并实 际参与经营的,需提供以下材料后予以认定加分。 (1)创立实体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学生本人为法人),带有公司名字的场地照 片。(2)电子商务创业:网店截图(包含网址和网店名称),近期订单截图,近期收 入流水复印或者截图。 17.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为鼓励学生创新,学生在测评学年内取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的, 加分分数为 10 分。计分标准以独立作者或以第一作者为准。第二作者按 60%计算,第三 作者按 40%计算,第四作者按 20%计算,第五作者按 10%计算。 18. 科研项目立项: 为鼓励学生参加科研项目,提升专业能力,对于学生参加各种科研项目立项未结题的同 学加分按 50%计算。当年获得科研项目立项和结题的同学按照学生手册加分。 19. 专业学科竞赛 在测评学年内,学生参加《西南科技大学学生第二课堂竞赛分级目录(2023 版)》以外 的学科竞赛 竞赛类型 竞赛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胜奖 国家级 40 35 30 28 省级 28 24 20 15 国家级 35 30 25 23 省级 23 19 15 10 国家级 30 25 20 18 省级 18 14 10 8 国家级 25 20 15 10 省级 14 10 8 5 校级科技竞赛 校级 8 5 3 1 院级科技竞赛 院级 3 2 1 0.5 A 类竞赛 B 类竞赛 C 类竞赛 非 ABC 类竞赛 数学建模竞赛除美赛、国赛外的所有比赛,均按照省级奖项计算。 学生参加院级专业学科竞赛,如有获奖,按照获奖进行加分,若无获奖,只开具了证明, 则按照优胜奖计算。同一部门组织的活动,同一部门加分不超过 4 分。该部分总分加分不超 过 10 分。 20. 对于上一学年度综合测评获奖的加分问题 作为一种学年度表彰,上一学年度综合测评获奖是对之前学习生活的肯定,同一序列奖 项不重复计算,上一学年获得奖项不参加当前学年度综合测评加分。 21. 学生参与网络活动获得的证书及其他活动证明问题 学生参与网络竞赛活动获得的证书,为参加美育素质活动的证明,加分为 1 分。 其他文化活动类证明,均为参与参加美育素质活动的证明,加分为 1 分。 22. 学校各类工作坊 参加学校各类工作坊,取得证书的,按照微学分处理。参加工作坊活动有证明材料的, 按照美育素质参与活动计算。 如有未提及事宜,由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测评评议小组商议决定。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