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涉密师生出国(境)外事安全保密教育承诺书.doc
西南科技大学非涉密师生出国(境)外事安全保密教育承诺书 西南科技大学: 经学校外事管理部门和保密管理部门外事安全保密培训,本人承诺,在出国(境)期间,遵守 以下外事及保密规定: 1、热爱祖国,对外交往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与党的对外方针、政策保持一致,符合国 家和人民的利益。 2、自觉遵守所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尊重所到国家和地区的民族习惯、宗教信仰。出入境不 得携带违禁物品,自觉遵守海关申报规定。 3、出国(境)前应对所去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与自己出国(境)工作相关的 情况作适当了解,同时做好身心等各方面准备。 4、服从团(组)负责人的领导,不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和延长在国(境)外的停留时间。未经批准, 不脱离团(组)单独活动。 5、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安全、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国(境)外交通安全和 保险工作。 6、充分利用出国(境)机会,加强与所在地大学、研究机构以及工商界的联系,积极开展对 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7、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保守国家政治、经济及科技机密。不私自携带涉密文件和资料出国 (境)。涉密人员行前必须到保密办履行出入境审批程序。 8、不在任何场所通过任何方式谈论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不做危害祖国安全和有损祖国荣誉和 利益的言论和行为。发生安全保密事故时,必须及时向学校保密办及我驻外使领馆报告。不得谈及 关于国内政治、宗教、民族等敏感话题。 9、到国(境)后,及时将联系地址及通讯方式告诉国合处,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 10、严格按照规定日期回国。回校后,及时归还因公护照并向学校提交有关在国(境)外工作 情况的工作、学习、会议总结报告。涉密人员将因私护照归还至人事处(科级以下人员)以及组织 部(科级以上人员)。 11、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国合处和保密办及本人各存 1 份。 出国(境)人员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人员所在部门(学院): 身份:□教职工 培训日期: □本科生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国合处提醒人员签字: 日期: 保密办提醒人员签字: 日期: 注:西南科技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话 86-816-6089126(兼作传真),电子邮箱: fao@swust.edu.cn。西南科技大学保密办公室,电话 86-816-6089809。我们将随时提供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