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兰溪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兰溪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兰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兰溪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兰溪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第一部分 兰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 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 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乡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乡镇政府非税 收入。 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 宣传工作。 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 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8、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兰溪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只有本级,没有 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兰溪镇在行政区划调整中由原兰溪镇和 原千家洲乡、原羊角乡合并而成,辖 22 个行政村,2 个社区。 所属部门有财政所、计生办、水管站、农业综合服务站、文 2 广站、林业站、经济发展办等单位,政府机关内设党政办, 人力资源与和社会保障站、综治办、村镇建设站、司法所、 兽医站等。各部门同意执行乡镇人大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行 政命令;管理和促进乡镇的经济和教、科、文、卫、体育事 业;保护人民财产及保障人民的法定权利。 第二部分 兰溪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2:收入决算表 表 3:支出决算表 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兰溪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 明 一、关于兰溪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说明 兰溪镇人民政府单位 2017 年度收入总计 5908.79 万(其 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05.98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 3 少 74.4 万元,下降 1.24%;支出总计 3209.8 万元,比上年 同期减少 2773.39 万元,下降 46.35%。主要原因:2017 年部 门决算的支出数截止日期是公历 2017 年 12 月 31 日,而实际 许多款项是在老历年底前支付,故 2017 年部门决算收入和支 出额相差巨大;而 2016 年部门决算时把所有未付收入都已纳 入支出,故 2017 年部门决算支出与 2016 年部门决算支出相 差巨大。 二、关于兰溪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 3209.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908.79 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 0 元;经营收入 0 元,其 他收入 0 万元. 三、关于兰溪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 3209.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172.3 万元,占 98.83%;项目支出 37.5 万元,占 1.17%; 四、关于兰溪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5908.79 万元,比上年同 期减少 74.4 万元,下降 1.2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3209.8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773.39 万元,下降 46.35%。主要原 因:2017 年部门决算的支出数截止日期是公历 2017 年 12 月 31 日,而实际许多款项是在老历年底前支付,故 2017 年部 门决算收入和支出额相差巨大;而 2016 年部门决算时把所有 4 未付收入都已纳入支出,故 2017 年部门决算支出与 2016 年 部门决算支出相差巨大。 五、关于兰溪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5702.81 万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07.21 万元,下降 1.9%;一般公共预 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3003.82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592.68 万元,下降 46.32%。主要原因:2017 年部门决算的支出数截 止日期是公历 2017 年 12 月 31 日,而实际许多款项是在老历 年底前支付,故 2017 年部门决算收入和支出额相差巨大; 而 2016 年部门决算时把所有未付收入都已纳入支出, 故 2017 年部门决算支出与 2016 年部门决算支出相差巨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类)支出 1733.1 万元,占 30.39%; 207(类)支出 778.15 万元,占 13.64%; 208(类)支出 173.13 万元,占 3.04 %; 210(类)支出 69.47 万元,占 1.22 %; 211(类)支出 14 万元,占 0.25 %; 212(类)支出 33 万元,占 0.58 %; 213(类)支出 2794.58 万元,占 49 %; 5 215(类)支出 6 万元,占 0.11 %; 220(类)支出 10 万元,占 0.18 %; 221(类)支出 91.32 万元,占 1.59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03(款)01(项)财政拨款支出 1670.66 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运行。 2. 201(类)03(款)02(项)财政拨款支出 17 万元, 主要用于政府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201(类)03(款)99(项)财政拨款支出 4 万元, 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 201(类)06(款)02(项)财政拨款支出 20.50 万 元,主要用于财政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 201(类)06(款)99(项)财政拨款支出 16 万元, 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6. 201(类)99(款)99(项)财政拨款支出 5 万元, 主要用于政府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207(类)01(款)99(项)财政拨款支出 771.15 万 元,主要用于政府其他文化支出。 8.207(类)99(款)99(项)财政拨款支出 7 万元, 主要用于政府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9.208(类)08(款)01(项)财政拨款支出 28.13 万 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金的发放。 6 10. 208(类)15(款)03(项)财政拨款支出 145 万 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后重建补助。 11.210(类)07(款)99(项)财政拨款支出 60.56 万 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2. 210(类)99(款)01(项)财政拨款支出 8.91 万 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13.211(类)03(款)02(项)财政拨款支出 2 万元, 主要用于水体污染防止事务支出。 14.211(类)03(款)99(项)财政拨款支出 12 万元, 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15.212(类)01(款)99(项)财政拨款支出 23 万元, 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6.212(类)03(款)03(项)财政拨款支出 10 万元, 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17.213(类)01(款)26(项)财政拨款支出 22 万元, 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支出 18. 213(类)01(款)99(项)财政拨款支出 1590.82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支出。 19.213(类)03(款)14(项)财政拨款支出 171.37 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支出。 20. 213(类)03(款)16(项)财政拨款支出 2 万元, 主要用于农田水利支出。 7 21.213(类)03(款)99(项)财政拨款支出 33 万元, 主要用于其他水利支出。 22. 213(类)05(款)04(项)财政拨款支出 5 万元, 主要用于扶贫中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3.213(类)05(款)99(项)财政拨款支出 196.2 万 元,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24. 213(类)07(款)01(项)财政拨款支出 206 万 元,主要用于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25.213(类)07(款)05(项)财政拨款支出 406.19 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26. 213(类)99(款)99(项)财政拨款支出 162 万 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 27.215(类)06(款)05(项)财政拨款支出 6 万元, 主要用于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 28. 220(类)01(款)10(项)财政拨款支出 10 万元, 主要用于国土整治支出。 29.221(类)02(款)01(项)财政拨款支出 91.32 万 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兰溪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966.31 万 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2193.8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8 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抚恤金、生活补助、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 772.4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 电费、维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 工会经费。 七、关于兰溪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205.98 万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81.65 万元,下降 46.86%;政府性基 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205.9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 少 181.65 万元,增长/下降 46.8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12(类)支出 62.98 万元,占 30.58 % 229(类)支出 143 万元,占 69.42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12(类)08(款)01(项)财政拨款支出 2.42 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2. 212(类)08(款)02(项)财政拨款支出 8.7 万元, 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支出。 3. 212(类)08(款)03(项)财政拨款支出 2.96 万 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 9 4. 212(类)08(款)04(项)财政拨款支出 28 万元, 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 212(类)08(款)99(项)财政拨款支出 8 万元, 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6.212(类)10(款)01(项)财政拨款支出 0.9 万元, 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7. 212(类)11(款)00(项)财政拨款支出 12 万元, 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8. 229(类)04(款)00(项)财政拨款支出 6 万元, 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9. 229(类)60(款)02(项)财政拨款支出 125 万元, 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0. 229(类)60(款)03(项)财政拨款支出 12 万元, 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八、关于兰溪镇人民政府单位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02.34 万 元,支出决算为 51.9 万元,完成预算的 26%,其中:因公出 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 支出决算为 51.9 万元,完成预算的 26%。2017 年度“三公” 10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每年三公经费的预 算数都是根据以前年度的预算数来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51.9 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 决算为 51.9 万元,占 100%。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个,0 人,故因公出国(境) 的开支经费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购置数 0 台,保有量 0 台 运行经费支出:0 万元。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 51.9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 518 批次,接待 2520 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对来访单位的招待餐饮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 年预算收入为 3077 万元,2017 年决算收入为 5908.79.决算数比预算数多 2831.79 万元;2017 预算支出为 3077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3209.8 万元。 11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72.47 万元,较上 年减少 884.1 万元,增减 53.3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 128 万元,较上年较少 68 万元;印刷 17 万元,较上年减少 15 万 元;手续费 69.47 万元,较上年增加 69.47 万;水电费与上 年持平;维修费 49 万,较上年增加 14 万元;会议费 17.8 万 元,较上年减少 2.2 万元;公务接待费 51.9 万元,较上年减 少 1.6 万元;专用材料费 281 万元,较上年减少 728.13 万元; 劳务费 122 万元,较上年增加 52 万;其他商品与服务 0 元; 较上年减少 125.43 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度政府采购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 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 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12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 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 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 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 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13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 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 及其他费用。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