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doc
第一部分 2022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 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与 专项规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 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落实相关政策的措施,提出综合运用 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 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 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协 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全市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贯彻落实财 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组织实施产 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 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协 助完善相关制度。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 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 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实施,会同 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 革工作。 1 (5)拟订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 控目标、执行政策的措施。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 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协助申报重大 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 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 执行政策的措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 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 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 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组织执行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 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 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现 代农业改革;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执行 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 执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 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 策措施,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组织编制区域规划; 负责统筹促进洞庭湖区生态经济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 重大政策落实,承担市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有关 具体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 2 研究拟订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执行重大政策的措施。参与 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落实相关政策的措施。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 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 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 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 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 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9)贯彻执行国家、省和益阳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 理的政策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流通发展规划,组 织指导粮食市场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承担全市粮食流 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政管理,指导协调 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和物资 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管理全市粮食、棉花、食糖 等战略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 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科技进步、技术改造; 组织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承担所属物资承储 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储备基础和 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保障军队粮食供应;负责粮食流通 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 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和储备 物资的统计工作;监管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10)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 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 3 规划及执行人口政策。参与执行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 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 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落实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 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 大问题及政策的执行。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11)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 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 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 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落实政策的措施并协调 实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 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 生态补偿机制政策的建议。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 产促进有关工作。 (12)编制和执行全市价格改革规划,组织实施价格政 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 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药品和医疗价格 除外),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 事业性收费管理、价格监测和法定物品及服务的价格认定工 作;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规定权限内的价格、收费及政 府购买服务的成本调查和监审。 (13)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改革建议。拟订能 源发展规划、执行产业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 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预测预警, 4 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参与能源 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组织协调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前期工作。 统筹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政策与规划。 (14)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执行政策的 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 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15)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 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 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16)依法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 调、监督各法定监管机关依法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执法职 责。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审批、核准招标项目的招标 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 的违法行为。 (17)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8)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 16 个,所属事业单位 4 个, 全部纳入 2022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法制股)、财务股、人事股、 综合规划股(经济体制改革股)、工业交通和投资股、农业 农村经济股、社会发展股(服务业和经济贸易股)、两型能 源和地区经济发展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价格收费管理 股(价格监测调控股)、行政审批改革股、评估督导股(财 5 政金融和利用外资股)、粮食产业发展和调控股(国民经济 与装备动员办公室)、粮食与物资储备股(军粮应急管理 股)、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股、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项目前期服务中心、市价格认证 中心(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市粮油检验站、市粮食与物资 储备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 2022 年部门预算编制 范围的为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 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 2022 年没有政 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 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 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 17、18、19、20、21、22 表均为空。 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 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发改局机关及局所属事业单位基本 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工作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2 年单位预算收入 944.65 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44.65 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 非税拨款 0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 非税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 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41.43 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 经费的减少。 6 (二)支出预算:2022 年单位预算支出 944.65 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885.08 万元,住房保障 59.57 万元。支 出较去年减少 41.4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 34.43 万元, 项目支出减少 7 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由于我局实有人数较上 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项目调整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 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944.65 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85.08 万元,占 93.69%;住房保 障 59.57 万元,占 6.3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 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 814.65 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 733.65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81.00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 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 费。 (二)项目支出:2022 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 130 万元, 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专项项目工作等事业 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节能减排专项经费 5.00 万元, 易地扶贫工作经费 10.00 万元,争取项目前期业务费 40.00 万元,粮食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经费 10.00 万元,军粮补助费 5.00 万元,立项争资工作经费 25.00 万元,重点项目工作经 费 10.00 万元,优化环境专项工作经费 10.00 万元,两型社 会建设专项经费 5.00 万元,刑事案件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经 7 费 5.00 万元,重大项目库续建资金 5.00 万元。项目专项经 费主要用于项目的包装、策划、咨询、差旅费、资料费等方 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 年本单位机关本级的机关运 行经费 814.65 万元, 比上年预算减少 34.43 万元, 下降 4.05%, 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 年,我局“三公”经费财 政拨款预算数 15.0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5.00 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同 比上年无变动。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 年我单位会议费预算 2 万 元,拟用于 2022 年度重点项目工作调度会、推进经济发展环 境优化工作会、立项争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会 议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 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 算 48 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具、计算机设备、资料印刷、 广告宣传制作、咨询服务及项目包装策划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止 2021 年 12 月 30 日,我单位共有车辆 0 辆;电脑 81 台,价值 46.2 万元;粮食专用设备 44 台,价值 196.42 万元;家具用具等 价值 42.3 万元,资产总价值 284.92 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2022 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 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 2022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 8 效目标的金额 944.6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14.65 万元, 项目支出 130.00 万元。 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 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 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 年部门预算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