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广西智慧交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 3 广西智慧交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战略 决策,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数字交通、智慧交通建设的部 署要求,组织开展我区智慧交通试点创建工作,结合我区交通运 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贯彻党的 二十大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 记对广西工作提出的“五个更大”新要求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 部署,着力加快通道和物流实施建设,促进交通、物流、商贸、 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交通便捷、物流高效、贸易便利、产业繁荣、 机制科学、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西部陆海新通道,为推动西部地区 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推动高水平共 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紧扣数字化、 网络化、智能化主线,积极推动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 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成“全国前列、 西部领先”的交通大省提供有力支持。 — 1 — 二、基本原则 创新引领,应用驱动。坚持把技术创新摆在核心地位,充分 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交通运输行业,鼓励新技术催生新产品、 新应用和新业态,着力推进智慧交通建设与生产运输、便民服务、 行业治理等应用场景深度融合,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 感。 主动布局,分类实施。在智慧交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超前 谋划、主动布局,分类推动公路、航道、港口、客货运枢纽、铁 路、城市轨道、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及运载工具智能化升级,加 快构建智能化、网络化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重点突破、 全面覆盖的发展格局。 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坚持全局思维,强调协同攻关,促进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联动,在政策、资金、工作 机制等多个方面形成发展合力,共同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党委、 政府关于智慧交通建设与发展的战略需求和决策部署。 远近结合,示范引领。加快成熟技术的深化应用,积极跟踪 新技术的研究发展,鼓励各地、各交通运输领域企业根据自身特 点积极开展先行先试。组织评定一批智慧交通试点工程,打造有 影响力的智慧交通样板,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 三、工作目标 依托区内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打造一批智慧公路、智慧航道、 智慧港口、智慧物流、智慧枢纽、智慧铁路和智慧机场等智慧交 — 2 — 通重点领域试点项目,充分利用 5G、北斗卫星导航、物联网、 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传统 交通基础设施,增强精准感知、精确分析、精细管理和精心服务 能力,有效提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安全水平和服务质 量,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应用场景,促进行业数字化、网络化、 智能化转型升级。 四、实施内容 智慧交通试点工作是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智 慧交通建设与发展的战略需求和决策部署,能够有效支撑高水平 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试点和交通强区目标实 现,由交通运输领域各单位组织实施的智慧交通项目或工程。具 体包括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物流、智慧枢纽、 智慧铁路、智慧机场,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后续组织开展相关 智慧交通试点重点领域。 (一)稳步推进智慧公路建设。 依托区内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提升公路智能化管理水 平与智慧化服务水平。深入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 系统应用,探索北斗自由流收费技术。推动交通感知网络与公路 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加快推进车路协同、无人机技术及相关 建设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开展绕城高速与城市交通协同管控研究。 提升公路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水平,为车道管控、车流 调度、事件预警及出行服务提供有效支撑。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 — 3 — 长大隧道、山区隧道群、山区雾区等交通运行风险管控、监测预 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应用水平,开展对广西干线公路重要桥梁及跨 江跨海跨峡谷等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的实时监测。深化大数据应用, 建设监测、调度、管控、应急、服务一体的智慧路网平台,实现 公路网运行状况、路网基础设施的全面感知。建设高速公路智慧 服务区示范点,完善智能感知设施,建设人性化服务设施,提升 服务质量。 (二)持续开展智慧航道建设。 依托区内航运干线,完善航道测量设施和监测感知网络,实 现重点通航建筑物的运行状况实时监测,辐射西江整个流域的全 线航道要素智能监测感知,推动高等级航道电子航道图应用,推 进梯级枢纽船闸联合智能调度,有效提升航道通过能力,开展航 道桥梁防撞应用,确保结构物及船舶通行安全。推广船舶北斗高 精度位置服务,建设“一站式”服务平台。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 (平陆)运河智能航运体系与航道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提升 运河工程全过程的一体化管控能力,建设电子航道图及智慧监测 网络,实现航道全域感知。 (三)大力加快智慧港口建设。 加快区内现有集装箱码头、堆场库场自动化建设和改造,推 进大宗干散货码头堆取料机、装卸船机、输送机等设施智能化升 级,推进集装箱码头轨道吊和岸桥的自动化升级,加快无人集卡、 自动导引车等智能水平运输设备在集装箱码头的推广应用,研发 — 4 — 建设港口智慧化生产作业管理系统、设备远程操控系统,推动港 口建设养护运行全过程、全周期数字化。促进多式联运,推动物 流协同,提供“一站式” 、“一单制”服务,提升从货物到港、装 卸、转堆、仓储及出港的全周期作业的运营管理效率。推动北部 湾国际门户港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国际港口之间的信息打通和对 接,为打造国际枢纽海港和国际门户港提供有力支撑。 (四)积极推动智慧物流建设。 加快区内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场站)智能化建设,推进仓 储、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的智能化升级,推进多式联运及第三 方物流平台信息采集交换,提供跨运输方式、跨区域的全程物流 信息服务,建设危险品智能监测预警系统与货运物流风控系统, 推广车载智能终端与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单证、业务在线办理、 危险品全链条监管、全程物流可视化等应用,实现多种运输方式 全过程的智能调度、高效运转、精准匹配。 (五)有效开展智慧枢纽建设。 推动重点客运枢纽智能化升级改造,完善智能交通基础设施 建设,推广智慧交通服务设备使用,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 术,实现客运售票、检票、登乘的无纸化,实施无感智能安检, 构建各种运输方式一体衔接、服务同质的全程电子化服务体系。 构建集航空、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网约 车与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于一体的综合运行协调平台,推进交通 运行时刻、客流规模变化等运营信息有效对接,加强资源优化配 — 5 — 置,促进运力匹配,推动综合客运枢纽一体化运营。 (六)鼓励开展智慧铁路创建。 依托我区在建的高速铁路项目、城际铁路项目、普速铁路项 目、轨道交通项目,整合铁路与公路、水路、城市轨道交通、航 空等其他交通服务平台资源,推行“一键交通”数字化出行服务, 鼓励开展海铁联运,加强北斗技术在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 运输组织等方面的应用,推进列车全自动运行系统、下一代列控 系统、智能行车调度指挥系统应用。依托南宁地铁,推动无人驾 驶全系统试运行,开展智慧地铁信号智能运维关键技术研究及应 用,构建信号关键设备的自主协同感知体系。 (七)支持推动智慧机场建设。 加快机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各项设施全面物联,打造 数据共享、协同高效、智能运行的智慧机场。鼓励应用智能化作 业装备。推进内外联通的机场智能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推动相关 单位间核心数据互联共享,完善对接机制,搭建大数据信息平台, 大数据流量管理、智能进离港排队、区域管制中心联网、多项运 输方式一体衔接等,提升一体化协同运行能力。 五、组织实施 (一)申报及评选 1.主管部门发布通知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根据我区交通运输领域数字化发展重点, 定期制定智慧交通试点工作计划,发布智慧交通试点工作申报通 — 6 — 知,明确试点内容、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编制等相关 要求。组织试点相关工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教处负责统筹管 理,自治区交通运输信息管理中心具体承担。 2.申报单位自主申报 试点工作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编制试点工作申报材 料。 (1)申报主体 智慧公路试点,由公路项目业主单位、建设或运营管理单位 申报;智慧航道试点,由航道项目业主单位、建设或运营管理单 位申报;智慧港口试点,由港口项目业主单位、建设或运营管理 单位申报;智慧物流试点,由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项目业主单 位、建设或运营管理单位申报;智慧枢纽试点,由客运场站项目 业主单位、建设或运营管理单位申报;智慧铁路(含轨道交通) 试点,由铁路项目业主单位、建设或运营管理单位申报;智慧机 场试点,由机场项目业主单位、建设或运营管理单位申报。 申报主体可以是项目业主单位,也可以是由业主单位与设计、 施工单位及示范技术持有单位等共同组成的联合体。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实 施智慧交通项目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 接受财务审计和社会监督,近 3 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联合申报 时,应明确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及参与单位,各申报单位应具有开 — 7 — 展智慧交通项目的相应基础条件,切实参与项目活动,能为项目 完成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持。 申报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政策和标准;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近 1 年无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 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产品和技术工艺。 依托项目包括已完工项目(智慧化升级)、新建和改扩建工 程,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申报时应已完成项目工可编制,原则上建 设周期应不超过 2 年。 试点项目负责人是依托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原则上应为试点 工作创建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人员,同时主持的试点项目数 不得超过 1 项,作为参加人员同时参与承担(含主持)的项目数 原则上不得超过 4 项,否则不予认定。 优先支持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已出台的智慧交通发 展专项规划、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中明确列出的重点项目等。 (3)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试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1)、试点任务书 (见附件 2)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试点任务书主要内容包括:试点项目概述,相关工作基础, 试点内容和方案,背景情况、主要内容、技术路线、实施计划、 组织管理,预期目标和成果,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试点成果推 广应用路径等。 — 8 — 3.初审 (1)归口管理部门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业务直属管理单位负责初审、 实施跟踪、 配合验收等归口管理。其中,非自治区国企投资高速公路的智慧 公路试点项目申报归口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自治区管养的 普通国省干线智慧公路试点项目申报归口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 客货运场站、物流园区等智慧物流、智慧枢纽试点项目申报归口 自治区道路发展中心;非自治区国企投资的港口和航道智慧试点 项目申报归口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 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交通运输领域国有企业分别对本 下属企业智慧交通试点项目负责初审、实施跟踪、配合验收等归 口管理,初审后直接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申报。 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地方管养公路(含农村公路)智慧公 路试点项目负责初审、实施跟踪、配合验收等归口管理,初审后 直接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申报。 行业科研机构、中央驻桂交通企业、行业科研平台、创新联 盟可以直接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申报,不再通过归口管理部门审 核。 (2)初审程序及重点 — 9 — 申报单位向归口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通过相关系统提交申 报材料。 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并对拟推荐的 项目材料出具初审意见。初审重点包括: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申报 要求;提交材料和文件是否完整、建设方案(包括经费预算、使 用和决算)是否可行、自筹资金是否落实;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合规、合法。 归口管理单位将拟推荐的项目材料连同初审意见一并报自 治区交通运输厅。各市交通运输局推荐申报的试点项目,原则上 每个试点领域不超过 3 个,厅各业务直属管理单位及自治区交通 运输领域国有企业推荐申报的试点项目,原则上每个试点领域不 超过 2 个。 4.评审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教处负责组织对口业务处室、专家或委 托第三方开展评审(见附件 3),必要时可开展实地勘查。评审 重点包括:申报的试点项目是否符合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战略及规 划;建设内容是否符合申报通知规定的试点内容;试点成果是否 能够支撑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交通 强区目标实现;实施方案是否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是否对行业 科技进步、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带动示范作用。 5.公示 自治区交通运输信息管理中心根据评审结果形成拟定的项 — 10 — 目清单,报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同意。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门户网站对试点项目清单公示 5 个工 作日,无异议后,于 7 个工作日公布广西智慧交通试点项目清单, 如有异议,应由原委托单位进行复议后并重新开展公示流程。 6.补助 自治区交通运输信息管理中心根据公布的广西智慧交通试 点项目清单,组织申报试点项目补助资金,当年有财政经费落实 的,制定全年智慧交通试点项目资金补助计划,报自治区交通运 输厅审定后实施。给予资金补助的试点项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 6 个。资金使用须保证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截留、挪 用、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已拨资金,取消项目单位 3 年 内申报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组织实施 1.实施管理 试点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对项目的执行、任务完成、经费使用 及实施效果负责,根据试点任务书要求和相关规定,与各参与单 位签订合作协议,书面约定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责任、权利 和义务,并协调各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实施过程中 应加强有关数据填报、自查评估等工作。各参与单位要保障人员 力量投入,落实配套条件,加强实施管理。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 实施的总体责任人,应切实统筹做好项目规划、实施及经费使用 进度安排,并承担相应责任。 — 11 — 2.日常监督 试点项目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实施期内,试点项目承担单位 应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要求,向归口管理单位提交试点项目实 施情况年度报告、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及相关附件。各试 点归口管理单位应督促承担单位按时上报,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 审核,连同年度审查意见一并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3.中期审查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果和工作计划开展 中期审查,并结合归口管理单位年度审查意见进行重点抽查。对 存在项目开展不力、经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项目,责令限期整 改,有财政补助资金的,调整补助资金拨付计划。 4.变更情况处理 在实施内容不变、不降低考核指标的前提下,试点项目主要 承担单位可以自主调整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并将调整情况报自 治区交通运输厅科教处备案。 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 试点任务书规定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 如项目名称、主要内容、考核指标、实施期限、经费预算、承担 单位等重要事项调整幅度较大,确需变更项目任务书内容的,应 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后,按程序报自治区交 通运输厅批准方能变更。 对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完成的,可提出申请延期验收,经归 口管理单位审核并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同意后,给予不超过 1 年 — 12 — 延长期。 5.试点撤销 试点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有权撤销试 点项目资格,有财政补助资金的,由厅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对项 目的执行情况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可收回项目 结余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补助资金: 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项目配套资金、技术引进等条件不落实,致使项目不能继续 实施或不能在规定的建设周期内完成任务书目标任务的; 因项目主要负责人发生重大变故,导致项目无法进行,且无 符合条件的负责人可替代的; 经核实承担单位在试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 违规行为的;有严重知识产权纠纷或者侵权行为,存在知识产权 风险的; 试点任务书签订后 12 个月(含 12 个月)以内未有实质性进 展的; 因承担单位发生重大经营困难,或兼并、重组、改制等原因, 不能继续实施的; 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 (三)考核验收 1.承担单位自查评估 试点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在规定的实施期结束后 2 个月内开 — 13 — 展自查评估,编制验收申请报告(见附件 4、5) ,并向归口管理 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实施进度较慢的,限期进 行整改;对弄虚作假、重复上报等情节恶劣的,取消试点工作创 建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归口管理单位审核 归口管理单位收到承担单位的验收申请后,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验收材料和相关成果,对照试点任务书规定的实施内容和考 核目标,如实出具预验收意见,随同承担单位验收申请材料一并 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教处。 3.考核验收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教处收到承担单位验收申请及归口管 理单位审核意见后,联合各对口业务处室,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 方专业机构开展量化考核工作(满分 100 分,见附件 6),核定 考核等级,出具考核意见。 评分高于 85 分及以上的,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授予“广西 智慧公路”“广西智慧航道”“广西智慧港口”“广西智慧物流” “广西智慧枢纽”“广西智慧铁路”“广西智慧机场” 等荣誉称 号。 4.验收归档 试点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在项目通过验收后 1 个月内将验收 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修改完善后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六、保障机制 — 14 — (一)加强组织实施。 加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全区智慧交通试点工作的统筹管 理,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教处牵头推进,自治区交通运输信息 管理中心具体承担相关组织工作,厅相关对口处室和厅直属中心 依职责分头负责,对于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试点项目,各 归口管理单位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各实施单位加强沟通联系、相 互配合,建立完善务实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力破解项目存在 难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加强政策支持。 自治区、市、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 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智慧交通试点项目建设和日常运 行维护。充分调动交通运输企业对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投 入,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智慧交通建设。对于取得显著成效的 智慧交通试点项目,主管部门要在推荐自治区级、部级及国家级 相关领域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等评优评先活动中,以及广西交通 运输标准化项目和广西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予以 优先考虑。 (三)加强宣传交流。 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制定智慧交通试点成果推广清 单,在行业范围内推广应用。鼓励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 技术研讨会、学习培训等,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典型成果和先进 经验,全面营造加快建设智慧交通的良好氛围。 — 15 —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智慧交通 试点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盖章) 归口管理单位: (盖章) 申请日期: — 16 — 年 月 日 试点项目申报表 试点项目名称 试点项目负责人 承担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参与单位 试点任务领域 □智慧公路 □智慧航道 □智慧港口 □智慧物流 □智慧枢纽 □智慧铁路 □智慧机场 归口管理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试点内容概述 (300 字以内) 技术方案概述 (300 字以内) 预期效益 (200 字以内) — 17 — 预期成果及考核 目标 (200 字以内) 一、到 20XX 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与考核目标: 二、到 20XX 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与考核目标: 实施起止年月 本单位及本人郑重承诺,本单位提交的全部申 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愿意承担相应 处罚和相关法律责任。获得批准后,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执行,积极落实各项任务。 承诺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组织单位审核意 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 18 — 月 日 附件 2 智慧交通试点任务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盖章) 归口管理单位: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19 — 一、试点项目概述 试点项目名称,响应试点任务领域情况,主要内容、技术方案、预期 效益和成果等。 二、相关工作基础 承担单位及参与单位研发能力、已开展的相关工作、申报试点项目具 体的优势条件等。 三、试点内容和方案 (一)背景情况 试点项目实施背景,结合国家战略、行业要求、自身优势和特点等开 展,分析试点的必要性、可行性等。 (二)主要内容 拟开展的主要试点工作、试点规模,与交通运输行业的融合情况等。 试点内容应包括但可不限于各试点任务申报表内容,可以结合本单位(地 区)情况进一步细化和延伸。 (三)技术路线 拟采用的技术路线、关键产品研发或选型方案、相关基础设施条件建 设等。 (四)实施计划 时间进度、阶段性任务等(试点实施期一般不超过 2 年)。 (五)组织管理 — 20 — 试点组织方式、协调机制、保障措施等。 四、预期目标和成果 拟取得的综合效益,以及拟形成的技术方案、技术指南、标准规范等。 明确试点考核指标。 五、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试点项目在政策法规、技术和产品、运行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风 险,以及相关风险防范预案和应对措施。 六、推广路径 试点成果推广应用路径。 七、其他 需补充说明的其他事项 — 21 — 编写要求 一、格式及要求 纸张规格:A4。 行间距:1.5倍行距。 正文字体:仿宋_GB2312四号。 打印和装订要求: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 二、编写说明 1.基本信息表。表格相关内容应填写完整,不留空格。 2.资格条件。申报试点的组织条件、政策条件、发展条件、优先 条件等申报条件,并附证明材料。 — 22 — 附件 3 智慧交通试点申报评估意见表 试点任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评 估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评估意见 是否推荐开展试点:□是□否 理由: 推荐 意见 1. 2. — 23 — 对试点实施方案、试点任务申报表的修改完善意见: 1. 修改 意见 — 24 — 2. 试点申报评估要点参考 序号 1 评估要点 权重 试点基础和优势条件 10% 试点任务 试点任务是否符合申报通知规定的试点内 2 的必要性 20% 容 试点内容 试点任务的总体思路和实施路径是否清晰 3 20% 的科学性、 可行,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且经济合理 4 可行性 配套政策与措施的有效性 10% 预期成果是否具有创新性、代表性、示范 性,取得的经验是否可复制可推广。例如 预期成果 5 能否形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规章制度、 30% 的创新性、 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工艺工法、创新模 示范性 式等 6 考核目标是否可量化可考核 10% 注:请核实试点任务是否涉及重复申报,是否已纳入已组织开展的试点示范工作。如 有重复,原则上不纳入智慧交通试点工作。 — 25 — 附件 4 智慧交通试点任务验收自评估评分表 试点任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自评估日期及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评分参考点 得分 1 试点组织 情况 是否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召开部署动员会议,明 确责任单位或部门以及时间进度。(10 分) 2 试点完成 情况 对照试点任务书,评估各项任务完成情况。(10 分) 3 贯彻落实 情况 4 成果的 实际效果 5 成果的 创新性 6 成果的 引领性 7 成果的 可复制性 8 成果的 示范推广性 9 成果的 影响性 是否有效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战略及规划 等任务。(10 分) 在该领域是否取得实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 否培养了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是否对行业产 生有效推动作用等。(10 分) 是否在行业、区域具备领先地位,是否填补领域 空白,是否解决行业重点、难点或卡脖子问题, 是否取得重大制度创新突破,是否在理论或实践 方面取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创新性成果。(20 分) 是否荣获国家级、省部级、自治区级等奖项或荣 誉,是否形成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是否获得发 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10 分) 是否形成相关规章制度(或草案)、行业标准或 地方标准、技术指南、工艺工法、创新模式等。 (10 分) 是否具有示范推广价值,是否纳入自治区级及以 上政府部门成果登记或技术推广目录,是否有重 大工程应用以及其他地区、单位、领域等推广应 用实例。(10 分) 是否通过多种方式有效宣传,是否引起社会高度 关注,是否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10 分) 合计 — 26 — 附件 5 智慧交通试点任务验收申请报告 (试点任务名称) 一、总体概况 (一)试点组织情况。 简述试点任务的承担单位、参与单位围绕该项试点任务 采取的组织方式、建立的工作机制等。 (二)试点任务推进情况。 概括该项试点任务在实施过程中开展的主要工作。 二、验收指标得分情况 按照《智慧交通试点任务验收自评估评分表》(附件4) 要求,分别测算各项得分值,并简述得分理由。 (一)试点组织情况。 (二)试点完成情况。 (三)贯彻落实情况。 (四)成果的实际效果。 (五)成果的创新性。 (六)成果的引领性。 (七)成果的可复制性。 (八)成果的示范推广性。 (九)成果的影响性。 三、试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总结 — 27 — 聚焦试点成果先进性、示范性,重点围绕可复制、可推 广,总结归纳试点实施过程及取得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四、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总结该项试点任务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提出 解决建议。 五、相关证明材料 重点提供验收指标得分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 28 — 附件6 智慧交通试点任务验收意见表 试点任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验收日期及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验收意见 是否同意通过验收:□是□否 理由: 验收 意见 1. 2. 对验收申请报告的修改完善意见: 1. 修改 意见 2. — 29 — 智慧交通试点任务验收评分表 序号 评分参考点 得分 1 试点组织 情况 是否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召开部署动员会议,明 确责任单位或部门以及时间进度。(10 分) 2 试点完成 情况 对照试点任务书,评估各项任务完成情况。(10 分) 3 贯彻落实 情况 4 成果的 实际效果 5 成果的 创新性 6 成果的 引领性 7 成果的 可复制性 8 成果的 示范推广性 9 成果的 影响性 是否有效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战略及规划 等任务。(10 分) 在该领域是否取得实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 否培养了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是否对行业产 生有效推动作用等。(10 分) 是否在行业、区域具备领先地位,是否填补领域 空白,是否解决行业重点、难点或卡脖子问题, 是否取得重大制度创新突破,是否在理论或实践 方面取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创新性成果。(20 分) 是否荣获国家级、省部级、自治区级等奖项或荣 誉,是否形成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是否获得发 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10 分) 是否形成相关规章制度(或草案)、行业标准或 地方标准、技术指南、工艺工法、创新模式等。 (10 分) 是否具有示范推广价值,是否纳入自治区级及以 上政府部门成果登记或技术推广目录,是否有重 大工程应用以及其他地区、单位、领域等推广应 用实例。(10 分) 是否通过多种方式有效宣传,是否引起社会高度 关注,是否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10 分) 合计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