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决算报告附表.doc
财政决算报告附件 咸阳市 2021 年财政决算 (草 案) 咸阳市财政局 2022 年 8 月 —1— —2— 目 录 一、一般公共预算 表一、2021 年咸阳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总表……………(1) 表二、2021 年咸阳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总表……………(2) 表三、2021 年咸阳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表…………(3) 表四、2021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总表……………(4) 表五、2021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总表……………(5) 表六、 2021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表…………(20) 表七、2021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21) 表八、2021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23) 表九、 2021 年对下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情况表……………(24) 表十、 2021 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2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表十一、2021 年咸阳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总表………(27) 表十二、2021 年咸阳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总表………(28) 表十三、2021 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总表………(29) 表十四、2021 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总表………(30) 表十五、2021 年对下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情况表………(31) 表十六、2021 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32) —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表十七、2021 年咸阳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总表……(33) —2— 表十八、2021 年咸阳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总表……(34) 表十九、2021 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总表……(35) 表二十、2021 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总表……(36) 表二十一、2021 年对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情况表…(37)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表二十二、2021 年咸阳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总表…(38) 表二十三、2021 年咸阳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总表…(39) 表二十四、2021 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总表…(40) 表二十五、2021 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总表…(41) 说明 ……………………………………………………………(42) —3— —1— —2— —3— —4— —5— —6— —7— —8— —9—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22 — — 23 — — 24 — — 25 — — 26 — — 27 — — 28 — — 29 — — 30 — — 31 — — 32 — — 33 — — 34 — — 35 — — 36 — — 37 — — 38 — — 39 — — 40 — — 41 — 说明 咸阳市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 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 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决算情况 2021 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1,076,810 万 元,占年初预算的 111.9%,较上年增长 18.7%。有关具体收 入项目说明如下: 1、企业所得税。全市企业所得税收入 79,828 万元,增 长 56.3%,主要是 2021 年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煤炭、石油等 大宗产品量价齐升。 2 、 资 源 税 。 全 市 资 源 税 收 入 110,479 万 元 , 增 长 28.9%,主要是煤炭、石油等能源资源量价齐升,带动资源税 增收。 3、印花税。全市印花税收入 21,374 万元,增长 37.8%, 主要是消费市场稳定恢复,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缴税较多。 4、土地增值税。全市土地增值税收入 60,637 万元,增 长 48.2%,主要是秦都、兴平等县区土地交易量增加,带动 税收增长。 5、耕地占用税。全市耕地占用税收入 17,096 万元,增 — 42 — 长 75.8%,主要是 2020 年受疫情影响,土地成交量下降,上 年基数低,加之秦都、兴平等县区土地交易量增加,带动税 收增长。 6 、 专 项 收 入 。 全 市 专 项 收 入 104,949 万 元 , 增 长 58.8%,主要是 2021 年礼泉建设东庄水库,森林植被恢复费 收入较多。 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56,112 万元,下降 11.6%,主要是企业负担持续减轻,涉企 收费继续下降,收入相应减少。 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全市国有资源(资 产)有偿使用收入 19,369 万元,下降 40.6%,主要是 2020 年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较多,抬高 了上年基数。 9、其他收入。全市其他收入 7,532 万元,增长 80.6%, 主要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增加较多。 二、支出预算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4,287,010 万元,完成调整 预算的 97.1%,增长 3.6%。有关具体支出项目说明如下: 1、国防支出。全市国防支出 1,616 万元,下降 70%,主 要是国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部分支出责任 上划中央,地方支出下降。 2、科学技术支出。全市科学技术支出 12,575 万元,增 长 21.3%,主要是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科学技术投入 — 43 — 较多。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 媒支出 85,278 万元,下降 5.8%,主要是 2020 年安排市民文 化中心和奥体中心建设资金,抬高了上年基数。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全市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0,381 万元,下降 15.5%,主要是省上调减了 2020 下达的经贸发展 专项资金。 5、金融支出。全市金融支出 1,282 万元,增长 152.4%, 主要是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等激励资金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全市住房保障支出 141,563 万元,下 降 14.8%,主要是中省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减少。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全市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1,890 万元,下降 33.4%,主要是 2020 年为应对疫情,增加粮油物 资储备,抬高了基数。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全市灾害防治及应急管 理支出 36,129 万元,增长 56.3%,主要是应对暴雨等自然灾 害支出增加较多。 9、其他支出。全市其他支出 5,488 万元,增长 39.1%, 主要是中央将部分基建支出专项资金列此科目。 — 44 — 咸阳市 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 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实行以 收定支。 一、收入预算决算情况 2021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 1,324,436 万元, 占年初预算的 108%,下降 27.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房地产市场 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下降。 二、支出预算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 1,816,701 万元,下降 3.6%。有关具体支出项目说明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全市城乡社区支出 1,281,443 万元, 下降 2.7%,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收入大幅下降,安排的支出也相应减少。 2 、 其 他 支 出 。 全 市 其 他 支 出 462,101 万 元 , 增 长 19.6%,主要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较多。 3、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全市抗疫特别国债安排 的支出 25,973 万元,下降 81.9%,主要是 2021 年抗疫特别 — 45 — 国债政策退出,当年支出为 2022 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 咸阳市 2021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 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并 安排一定比例 (目前按中省要求,不低于 30%)资金调入一 般公共预算。 2021 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 1,695 万元, 占年初预算的 113%,增长 28.6%。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 出完成 12,901 万元,下降 33.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2020 年省上 下达的支持国有企业应对疫情补助较多,抬高了上年基数。 — 46 — 咸阳市 2021 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 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2021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 1,190,059 万 元,占预算的 103.1%,增长 1.9%,加上上年结余 1,003,288 万元,收入总计 2,193,347 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 出完成 1,042,260 万元,增长 3.2%。收支相抵,年末结余 1,151,087 万元。 — 47 — 咸阳市 2021 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21 年,中省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 2,955,090 万元, 较上年减少 237,614 万元(主要是上年一次性下达特殊转移 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 33 亿元,抬高了上年基数)。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 2,928,81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 移支付 10,996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 15,250 万 元。 剔除在市本级列支的转移支付外,再加上市本级财力安 排的转移支付,市财政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 2,956,66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 2,572,437 万元,政府 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 381,355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 支付 2,869 万元,有效弥补了县区收支缺口,促进了基层财 政平稳运行。 — 48 — 咸阳市 2021 年举借债务及使用安排情况说明 2021 年,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 775,860 万元, 其中:一般债券 151,144 万元(市本级承贷 81,416 万元,转 贷县市区 69,728 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义务教育、基 础设施建设、防洪抗旱水利提升等;专项债券 624,716 万元 (市本级承贷 273,216 万元,转贷县市区 351,500 万元), 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天然气管道输配工程、生态环保、亭 口水库建设等。 2021 年,省上下达我市再融资债券 206,249 万元,其中: 一般债券 165,836 万元(市本级承贷 58,731 万元,转贷县市 区 107,105 万元),专项债券 40,413 万元(市本级承贷 33,220 万元,转贷县市区 7,193 万元),均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 本金。 2021 年,全市新增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借款 1,657 万元, 为长武县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发展项目。 — 49 — 咸阳市 2021 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说明 2021 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285,679 万元,其 中:一般债券 193,418 万元(市本级 62,173 万元,县市区 131,245 万元),专项债券 92,261 万元(市本级 64,828 万元, 县市区 27,433 万元)。 地方政府债务付息支出 92,519 万元,其中:一般债券 47,461 万元(市本级 19,171 万元,县市区 28,290 万元), 专项债券 45,058 万元(市本级 31,179 万元,县市区 13,879 万元)。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 3,876,232 万元,其中:一般债务 1,839,840 万元,专项债务 2,036,392 万元。地方政府债务余 额为 3,376,744 万元,其中:一般债务 1,547,766 万元,专项 债务 1,828,978 万元。 — 50 — 咸阳市 2021 年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21 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 4,652 万元,较年初预 算 3,733 万元同口径减少 5 万元(剔除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 金安排的执法执勤车辆购置和交警等部门一次性更新执法 执勤车辆 924 万元后,按同口径比较,下同),下降 0.1%; 较上年同口径减少 138 万元,下降 3.3%。 其中:因公出国费 0.4 万元,较年初预算 100 万元减少 99.6 万元,下降 99.6%;较上年增加 0.4 万元(主要是 2020 年受疫情影响未安排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42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1,54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83 万元),较年初预算 3,080 万元同口径增加 425 万元,增长 13.8%;较上年同口径 减少 464 万元,下降 11.7%。 公务接待费 223 万元,较年初预算 553 万元减少 330 万 元,下降 59.7%;较上年增加 33.6 万元,增长 17.7%(主要 是招商引资和承办“十四运”等重大活动,对口接待费用有所 增加)。 — 51 — 咸阳市 2021 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1 年,市县财政部门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全力构建 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绩效管 理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将我市预算绩效改革推向深入。 一是出台了《咸阳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 案》,依据实施方案出台了涵盖事前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 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的全过程制度文件,基本完成预算绩 效管理制度体系搭建。二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逐步规范绩 效目标的设置与审核,借助财政云系统实现所有财政资金绩 效目标管理的全覆盖。三是实行绩效运行监控。在全省率先 实现财政云线上绩效运行“双监控”,对市本级 119 个一级预 算单位,196 个项目,共 8.38 亿元开展了监控。保证资金执 行过程中的使用效益。四是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市级预 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金额共计 33.6 亿万元。在自评的 基础上选取涉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 17 个重点项目及部 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五是探索绩效 评价结果应用。起草了《咸阳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 暂行办法》,对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事项作出了具体规 定,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附: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绩效评价报告) — 52 — 2021 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 53 — 2021 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情况表 项目名称 2021 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评价资金规模 8682.9 万元 主管部门 咸阳市民政局 抽样资金规模 1951.7 万元 咸阳市财政局社保科 年度实际支出 8682.9 万元 评价单位 咸阳市财政局 预算执行率 100% 评价分数 90.8 评价等级 优 市财政局主管业务 科室 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组对 2021 年困难群众补助资金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021 年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 6871 户、12079 人,约占城镇人口的 0.57%;农村低保对象 47908 户、132139 人,约占农村人口的 6.16%,全市特困人员 5274 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 5056 人,城市特困人员 218 人),实施集中供养 879 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716 人,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163 人),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低保对 象、特困人员、孤儿等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纳入困难群众范围的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补助发放,2021 年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 630 元/人/月,占 2021 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0846 元的 18.5%。 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 4920 元/人/年,占 2021 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283 元的 34.44%, 对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的改善帮助较大。项目的实施为生活存在暂时困难的群众提供了临时救助,2021 年全市全年共实施临时救助 4.2 万人次,次均救助约 922 元,有效缓解了群众的急难问题。项目总得 分为 90.8 分,绩效评级为“优”。 存在主要问题: (一)信息对接不通畅。一是民政部门动态监控系统难以与资金支付流水进行有效对接,未能实 现与资金兑付情况实时挂钩或定期对账;二是民政部门动态监控系统信息质量有待提升,系统中存在 个别信息录入不完整,填报不准确,动态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二)受访群体的政策知晓程度不高。受访群体的政策知晓程度一般,约占有效受访群体的 76%, 政策知晓程度一般。 (三)基层审核力量不足。随基层救助工作难度日益加大,基层对资料审核工作量不断加大,聘 请第三方成本较高,难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四)绩效指标设置不完善。具体年度绩效指标未能与预算匹配,个别指标设置无法衡量和评价。 意见建议: (一)加强各项信息对接及信息维护。一是建立统计对账机制,或完善系统数据的自动上传、资 金发放、资金管理功能;二是做好日常信息维护,及时修正、更新数据情况,强化动态管理,提高数 据质量。 (二)加强宣传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利用政务大厅、社区(村)内公示等方式提高政策知 晓程度,通过印发宣传彩页的方式普及补助申请流程。 (三)强化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困难群众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或 设立专岗充实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队伍。 (四)采用定性定量结合设置绩效指标。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管理。按照《咸 阳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目标。 — 54 — 2021 年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9 年 6 月,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民政厅印发《困难群 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19〕141 号文件), 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 讨人员救助五项资金整合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并要求各级财政 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 强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结转结余资 金消化力度,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发挥补助资金合力,提升资金 使用效益。咸阳市为规范和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提高资 金使用效益,支持各县市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印发了《咸 阳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咸财社保〔2020〕56 号),明确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 保障,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对流浪未成年 人履行临时监护责任,使其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好融入社会。 (二)资金安排 按照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数据,2021 年咸阳市 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72151.16 万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55 — 4977.65 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403.7 万元、临时救助支 出 3875.97 万元。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共计支出 81408.48 万元。 其中中省补助资金 63186.3 万元,市级补助资金 8682.9 万元,其 余 9539.28 万元由各县市区财政配套。 二、综合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评价组对 2021 年困难群众补助资金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021 年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 6871 户、12079 人,约占城镇 人口的 0.57%;农村低保对象 47908 户、132139 人,约占农村人 口的 6.16%,全市特困人员 5274 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 5056 人, 城市特困人员 218 人),实施集中供养 879 人(其中农村特困人 员集中供养 716 人,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163 人),项目的实 施保障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对纳入困难群众范围的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补助发放,2021 年全 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 630 元/人/月,占 2021 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 40846 元的 18.5%。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 410 元 / 人 / 月 , 占 2021 年 度 农 村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14283 元 的 34.44%,对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的改善帮助较大。项目的实施为生 活存在暂时困难的群众提供了临时救助,2021 年全市全年共实 施临时救助 4.2 万人次,次均救助约 922 元,有效缓解了群众的 急难问题。项目总得分为 90.8 分,绩效评级为“优”。详细评分结 果如下表所示。 — 56 — 表 2-1 2021 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决策 过程 产出 效益 分值 18.00 20.00 29.00 33.00 绩效评价得分:90.8 得分 14.50 18.50 26.00 31.80 综合评价结果等级:优 得分率 80.56% 92.50% 89.66% 96.36%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类指标 1.项目立项 困难群众补助资金设立符合决策方向、符合中省相关文件精 神,与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文件及民政部门职能相符,立项依据 充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资金的申请程序符合制度要求,由 市民政局按照各县市区人员分布情况提出资金分配申请,由财政 部门确定后拨付资金,审批资料较完备,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 序规范。 2.绩效目标 具体年度绩效指标未能与预算匹配,例如“城市低保对象人 数-12386 人、农村低保对象人数-133098 人、城市特困人数-223 人、农村特困人数-5016 人”均为全市在册人数,实际该部分困难 群众补助资金由中、省、市、县四级财政共同保障,绩效目标与 预算资金不匹配,存在个别指标设置无法衡量和评价的问题。 3.资金投入 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属于持续性项目,虽然受助对象人数增减 变动情况无法准确预计,但仍可按照补助标准进行基础测算。实 — 57 — 际市民政局未针对该项目编制年初预算,年中计划拨付资金时由 市民政局提出资金计划。评价组获取市民政局 2021 年困难群众 补助资金申请依据及年度目标任务等相关资料文件,资金规模测 算主要参考城乡困难群众数量,年中申请资金额度相对合理。资 金分配主要参考城乡困难群众数量、县区财政困难程度、资金使 用管理情况等因素分配。 (二)过程类指标 1.资金管理 咸阳市施行分类、分档施保政策,并适时调整补助标准。补 助资金标准制定较科学、较合理,调研的秦都区、渭城区、乾县、 泾阳 4 个县区中,秦都区结合地区财力适当提高了最低保障标准 (符合政策要求),通过抽查补贴发放情况,其余 3 县区未发现 实际发放标准低于市级最低标准的问题。 因资金统筹使用,且市民政局、各县区民政部门均未建立资 金分级使用台账,无法单独剥离市级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调 研的 4 个县区情况看,县区财政不同程度上进行了资金配套,市 级资金投入占年度总支出的比例相对较低(约 11%),市级资金 预算执行率应为 100%。未发现被调研单位存在截留、挤占、挪 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行为。 2.组织实施 咸阳市民政局出台制度文件,对低保、特困、社会救助等不 同类型补助的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发放全过程明确了管理 — 58 — 要求。同时,按照陕西省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咸 阳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咸财社保〔2020〕56 号),管理制度健全。各县区相关部门各环节分工明确,制度执 行有效。 (三)产出类指标 1.产出数量 2020 年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 7601 户、13706 人,约 占城镇人口的 0.65%;农村低保对象 47265 户、134113 人,约占 农村人口的 6.25%。2021 年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 6871 户、 12079 人,约占城镇人口的 0.57%;农村低保对象 47908 户、 132139 人,约占农村人口的 6.16%。人员实施动态管理,最低生 活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截止 2020 年底,全市特困人员 5080 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 4871 人,城市特困人员 209 人),实施集中供养 837 人(其中 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682 人,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155 人)。截止 2021 年底,全市特困人员 5274 人(其中农村特困人 员 5056 人,城市特困人员 218 人),实施集中供养 879 人(其 中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716 人,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163 人)。特困人员救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全市全年共实施临时救助 4.2 万人次,支出资金 3875.97 万 元,次均救助约 922 元,单次救助 1000-2000 元的最多,约占救 助总量的 33%,单次救助 500 元以下的最少,约占救助总量的 2%, — 59 — 通过电话回访,受助人均认为基本能够做到按需救助,帮助解决 突发情况。临时救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2.产出质量 在资格确认环节,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应分 别按规定开展个人申报、村(居)委会公示、乡镇街道办和县民 政局审核,市级对上述工作进行抽查核实。调研县区中秦都区民 政局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入户调查对申请对象的情况进行核 实,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资格确认准确性。但评价组在调研现场 访谈中发现,随着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细化和增多以及审核权力 下放,入户调查、数据录入、动态管理等工作量成倍增加,工作 难度不断增大,但是镇(街)一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相对少,兼 职多、变动频繁,基层救助工作难度日益加大,聘请第三方开展 审核工作所需资金较多,受困难群众数量变动影响较大,难以在 全市范围内推广。 3.产出时效 调研的县区基本均能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低 保、特困、临时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受助对象个人账户,符合 按月发放的规定。 (四)效益类指标 1.社会效益 2021 年底,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 630 元/人/月,占 2021 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0846 元的 18.5%。农村低保平均 — 60 — 保障标准为 4920 元/人年,占 2021 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 14283 元的 34.44%,对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的改善帮助较大。 调研县区均能按照当地标准足额发放补助资金,通过电话回访, 受访群众均表示能够按照确定的标准足额收到补助资金。 针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 及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为其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医疗费用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 付后仍有不足的,由临时救助经费予以支持。能够对其基本生活 起到了兜底保障作用。 2.可持续影响 群众知晓度的评估从知晓“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范围及申 请程序两方面衡量。累计调查 109 人,能够获取有效受访信息的 共计 56 人,被访者对政策的了解大部分来自于村委会告知,其 余途径主要为亲属、手机、广播等方式,表示清楚或了解政策的 共计 43 人,约占有效受访群体的 76%,政策知晓程度一般,可 持续性有待提升。 3.满意度指标 受助者对资格申请流程、发放时效、补助金额足额发放程度、 工作人员态度、对生活的帮助程度等方面进行了满意度调查,累 计调查 109 人,能够获取有效受访信息的共计 56 人,综合满意 度 96.16%,满意程度较高。 — 61 —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制度管理层面出台《咸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 《咸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多项操作规程,明确管理工 作流程,实现封闭运行。在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细化和增多以及 审核权力下放的前提下,部分县区探索通过聘请第三方开展审核 工作,是解决基层民政力量不足的重要尝试,为财力相对充沛地 区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 五、存在问题 (一)信息对接不通畅 一是民政部门动态监控系统难以与资金支付流水进行有效 对接,未能实现与资金兑付情况实时挂钩或定期对账;二是民政 部门动态监控系统信息质量有待提升,系统中存在个别信息录入 不完整,填报不准确,动态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二)受访群体的政策知晓程度不高 受访群体的政策知晓程度一般,约占有效受访群体的 76%, 政策知晓程度一般。 (三)基层审核力量不足 随基层救助工作难度日益加大,聘请第三方开展审核工作所 需资金较多,受困难群众数量变动影响较大,难以在全市范围内 推广。 (四)绩效指标设置不完善 但具体年度绩效指标未能与预算匹配,个别指标设置无法衡 — 62 — 量和评价。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各项信息对接及信息维护 一是建立统计对账机制,或完善系统数据的自动上传、资金 发放、资金管理功能;二是做好日常信息维护,及时修正、更新 数据情况,强化动态管理,提高数据质量。 (二)加强宣传力度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利用政务大厅、社区(村)内公示等方 式提高政策知晓程度,通过印发宣传彩页的方式普及补助申请流 程。 (三)强化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困难群众救助经办服务能 力,或设立专岗充实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队伍。 (四)采用定性定量结合设置绩效指标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管理。按照《咸阳 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目标。 — 63 — 2021 年度供热启动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 64 — 2021 年度供热启动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表 项目名称 2021 年度供热启动资金 评价资金规模 6000 万元 主管部门 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 抽样资金规模 3250 万元 市财政局主管业务 科室 经建科 年度实际支出 6000 万元 评价单位 咸阳市财政局 预算执行率 100% 评价分数 83.47 分 评价等级 良 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拨款实施,立项依据比较充分。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 心将资金拨付给 4 家市属集中供热企业,保障了 4 家企业能够按时供热。但是项目的绩效目标管 理不够完善,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对专项资金的分配缺乏科学性,分配依据不足,对 4 家企业的监管存在不完善之处。绩效评价得分为 83.47 分,评价等级为“良” 存在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不够完整,绩效指标不尽合理 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在申请预算资金时并未设置相应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编 制不够完整,缺少对项目产出和效益的详细表述。 (二)集中供热企业缺少计划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不足 4 家市属集中供热企业并没有制定相关的燃料购置计划和实施方案,资金分配过程中仅考虑 了供热企业的供热面积,同时燃料购置计划的缺失,也影响了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的分配,导致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不足。 (三)业务制度体系欠缺,影响项目的可持续性 项目单位并未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也未对 4 家集中供热企业购置燃 煤、天然气等燃料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控。业务制度体系的不完善以及补贴方案的缺失, 影响了项目的可持续性。 意见建议: (一)规范编制绩效目标,提高绩效指标的合理性 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作为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按照绩效目标 与预算资金对等的原则,对项目的预算进行精细测算,并充分考虑项目资金影响的多元性,从多 层次、多角度全面完整地反映项目的最终绩效,特别是产出与效益细化、量化并明确。 (二)根据供热需求,制定完善的燃料购置计划 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应组织供热企业根据历年的供热情况制定详细的供热方案, 以及燃料购置计划,降低供热成本。各供热企业应结合自身的运营成本、燃料购置成本等多个影 响因素,做好供热的成本规制,在较高的取暖缴费率前提下,进一步降低供热成本。 (三)完善业务制度体系,提高项目的可持续性 建议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结合供热启动资金的使用范围及用途,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完善相关业务管理制度体系。 — 65 — 2021 年度供热启动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全市平稳供热,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 心特申请专项资金 1.6 亿元用于供热燃料采购。为落实市委 市政府统一部署,保障广大群众温暖过冬,经市政府同意, 市财政局下达城建配套费专项资金 6000 万元,用于 2021 年 冬季北区供热公司、咸阳市热力公司、沣河供热公司、西区 供热公司 4 家市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燃料采购补助。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1 年 10 月,咸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1 年度供热 启动资金的通知》(咸财经建〔2021〕149 号),下达城建 配套费 6000 万元至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专项 用于 2021 年冬季市区集中供热企业供热燃料采购补助。 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在收到财政局的 6000 万批复资金后,于 2021 年 10 月和 12 月分两笔下拨至 4 家 市属供热企业用于供热燃料采购补助,截止 2021 年 12 月 21 日,该专项资金 6000 万元已经全部支付给北区供热公司、 咸阳市热力公司、沣河供热公司、西区供热公司 4 家市属集 中供热企业,预算执行率为 100%。 (三)绩效目标及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总体目标为:缓解下属 4 家集中供热企业的购 置煤、天然气、热水等成本压力。 — 66 — 该专项资金最终补贴了 4 家市属集中供热企业的购置煤、 天然气、热水等成本,供热覆盖人数达到 395 万人以上,供 热覆盖率及覆盖区域均达到相关要求。 二、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工作组通过项目材料评审和现场调研等方式,从决 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综合评价 2021 年度供热启 动资金绩效,总体上该项目在产出和效益方面表现相对较好。 经综合分析,该项目的绩效评价得分为 83.47 分,综合评级 为“良”。 表 2-1 2021 年度供热启动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决策情况 20 12 60.00% 过程情况 20 16 80.00% 产出情况 24 22.47 93.63% 效益情况 36 33 91.67% 合计 100 83.47 83.47% 绩效评价得分:83.47 分 综合评价结果等级:良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决策过程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 金投入等方面,包括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 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 配合理性等 6 个三级指标。 1.项目立项。 2021 年 10 月,咸阳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发 — 67 — 出《关于协调解决供热启动资金的请示》(咸热燃字 〔2021〕 58 号),申请市财政安排 1.6 亿元,专项用于供热燃料采购, 确保全面平稳供热。经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1 年度供热启 动资金的通知》(咸财经建〔2021〕149 号)明确,使用城 建配套费 6000 万元,专项用于市区集中供热企业供热燃料 采购补助。 项目的申请、审批等均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文件、 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2.绩效目标。 市财政局在下达专项资金的同时,同步下达了专项资金 的绩效目标,且该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密切相关,该项 目设置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指标体系较为 完整。 存在的问题:(1)绩效目标中仅说明了要缓解下属 4 家集中供热企业的购置燃料成本压力,但并未说明具体是哪 4 家,对于产出的描述并不清晰。(2)绩效目标覆盖不完整, 缺少对项目所要实现的效益的表述。(3)个别指标不尽合 理,质量指标中的设备运转稳定率与该专项资金的使用无关。 (4)效益目标分解和细化为绩效指标不尽完整,缺少可持 续影响指标。未对覆盖的区域进行社会效益指标评价。 3.资金投入。 该项目最初申请预算资金 1.6 亿元作为 2021-2022 年采 暖季的供热启动资金,但经财政局审批后,实际下达资金 6000 万元。 — 68 — 存在的问题:(1)供热启动资金并未提供明确的预算 明细,且购置燃料的数量及单价没有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预算的测算依据不充分,也无法判断预算资金量与工作任务 的匹配度。(2)该专项资金的实际拨付并未制定详细且明 确的方案,分配依据略显不足。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全部到位并支出使用,支出符合相关规范, 预算执行率达到 100%。组织实施方面,业务管理制度不够 健全,执行有效性有待提升。 1.资金管理。 2021 年度供热启动资金批复资金为 6000 万元,实际到 位并拨付使用的资金为 6000 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100%。 专项资金的拨付及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项 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 况。总体上,项目资金使用程序较为规范。 2.组织实施。 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 定了《预算管理制度》,且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遵守 相关规定。 存在的问题:(1)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并 未制定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并未对 4 家供热企业如何使用 资金,以及供热启动的情况进行相关的监督和管理。(2) 由于缺少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因此并未对供热启动资金购 置燃料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也未对供热企业情况进行详 — 69 — 细地调研。 (三)项目产出情况 根据专项资金的支出内容及使用方向,专项资金主要用 于 4 家市属集中供热企业的燃煤等供热燃料的购置,以确保 供暖任务的平稳进行。 1.产出数量。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 4 家市属集中供热公司购置煤、天然 气、热水等,补贴企业的数量与计划相符,只是由于各供热 企业并未制定燃料采购计划、采购标准等明细,经测算燃料 购置完成率约为 99.33%。 2.产出质量。 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4 家市属集中供热企业的覆盖率 符合计划要求,但是存在因供暖不足所产生的投诉情况。购 置的燃料符合相关要求,购置燃料的合格率为 100%。 3.产出时效性。 根据咸阳市 2021 年度的实际供暖情况,4 家市属集中供 热企业均能够按照全市的供热要求按时供暖。 4.产出成本。 该项目总预算为 6000 万元,实际支出为 6000 万元,总 量并未超出预算。 (四)项目效益情况 在评价过程中发现,该项目的实施方案不足,项目的可 持续性较差。 1.社会效益。 — 70 — 4 家供热企业计划集中供热总面积约为 2582.96 万平方 米,其中实从面积 1915.49 万平方米,锁闭面积为 667.47 万 平方米,占市区供热总面积的 65%,与计划相符。 2.生态效益。 经实地调研及资料核查,4 家市属集中供热企业的污染 物排放达标率均为 100%。 3.可持续影响。 2021 年度供热启动资金经过前期的讨论及会议后,对专 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分配,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 全。 存在的问题:(1)对专项资金需求量的论证不足,项 目单位并未对供热启动资金进行严格地测算;(2)业务监 管制度不健全,项目单位并未对 4 家市属集中供热企业购置 燃料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 4.社会公众满意度。 经现场核查,提前供暖导致非集中供暖用户意见较多, 利用大唐渭电热源供热与西安不同步,前期质量难以保障, 造成部分群众投诉较多。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充足,立项程序规范 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通过对供热企业存在 的燃料成本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论述,项目立项的必要 性及迫切性较为充足。立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为专项资金 的使用奠定了基础。 — 71 — (二)资金使用规范性强,保障了项目的产出 2021 年度供热启动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单 位的《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收到财政拨款后,及时按照部 门内部对资金的分配计划将资金拨付给 4 家集中供热企业, 相关凭证等资金拨付材料比较完善,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强。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不够完整,绩效指标不尽合理 项目单位在申请预算资金时并未设置相应的绩效目标, 而是由市财政在批复预算时直接批复了对应的绩效目标。但 是绩效目标的编制不够完整,缺少对项目产出和效益的详细 表述。 (二)集中供热企业缺少计划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不 足 4 家市属集中供热企业并没有制定相关的燃料购置计划 和实施方案,燃料购置价格特别是燃煤的购置价格参差不齐, 增加了供热成本的不确定性。资金分配过程中仅考虑了供热 企业的供热面积,同时燃料购置计划的缺失,也影响了项目 单位对专项资金的分配,导致资金分配的合理性不足。 (三)业务制度体系欠缺,影响项目的可持续性 项目单位并未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 制度,也未对 4 家集中供热企业购置燃煤、天然气等燃料的 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控。业务制度体系的不完善以及补 贴方案的缺失,影响了项目的可持续性。 六、有关建议 — 72 — (一)规范编制绩效目标,提高绩效指标的合理性 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作为项目单位应加强 对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按照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对等的原 则,对项目的预算进行精细测算,并充分考虑项目资金影响 的多元性,从多层次、多角度全面完整地反映项目的最终绩 效,特别是产出与效益细化、量化并明确。 (二)根据供热需求,制定完善的燃料购置计划 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应组织供热企业根据 历年的供热情况制定详细的供热方案,以及燃料购置计划, 降低供热成本。各供热企业应结合自身的运营成本、燃料购 置成本等多个影响因素,做好供热的成本规制,在较高的取 暖缴费率前提下,进一步降低供热成本。 (三)完善业务制度体系,提高项目的可持续性 建议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结合供热启动资 金的使用范围及用途,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相关业 务管理制度体系。 — 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