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江镇2021年预算公开.doc
于都县贡江镇 2021 年部门预算 目 第一部分 录 于都县贡江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贡江镇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于都县贡江镇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贡江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贡江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 核心,对本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 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 政机关,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责。贡江镇党委、 政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 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镇各项工作的集中统 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 抓 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 进全 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 ,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 作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 建引领基层 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 农村的政治领 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 关 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 快现 代农业强镇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 丽乡村;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深化 农村精神文 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 系,提升农村 社会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贫 困群众获得感; 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 动力。 (三)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 管 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公共服 务、 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 协调等 职责。 (四)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 管, 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 预案, 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 灾害防御、 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 设和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格”建设, 落实社会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 调解和司法调解 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 稳定。 (五)加强政务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 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 保障、 移民、扶贫、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 健康、自 然资源、统计、水利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镇综合 便民服务平 台标准化建设,推进集中审批服务,提升群众获 得感和幸福感。 (六)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 建 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 (居) 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 法治、 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 财务公开。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 和 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 单位 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 务。 (八)加强财税管理。负责镇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 管理 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 产管理 工作。 (九)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单位 1 个。贡江镇设置下列 5 个党 政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二)党 建办公室;(三)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四)社会 事务办公室;(五)重点工程项目服务办公室。贡江镇设下 列 2 个事业单位: (一)贡江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二) 贡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人数共 97 人,其中:行政 编 46 人,事业编 51 人。实有人数 99 人。 贡江镇为于都县城所在镇,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 中心。 全镇总人口 32.4 万, 农业人口 65678 人,辖 26 个村、 16 个居委会、 347 个村民小组。 设有 61 个党支部, 党员 3078 人。 国土面积 154.65 平方公里,其中山林面积 136853 亩,耕地 面积 23787 亩。 贡江镇交通便利,厦蓉高速、323 国道、赣龙铁路穿境 而过,梅江、澄江蜿蜒入境汇入贡江。贡江新区和工业新 区座落境内,目前“两区”建设已初具规模。贡江新区与 老城区隔江辉映,形成“一江两岸”城市发展新格局,工 业新区成为于都工业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境内有中央红 军长征出发地纪念园、长征第一渡遗址、毛泽东旧居、赣 南省苏维埃政府旧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有罗田岩摩崖 石刻、重光宝塔、南宋古城墙等文化景点,罗田岩森林公 园、宽石寨等绿色自然景点以及拦江而建的跃州电站。 第二部分 于都县贡江镇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 年于都县贡江镇收入预算总额为 3134.12 万元,较 上年减少 427.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134.1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27.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 款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94.5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03.79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 年于都县贡江镇支出预算总额为 3134.12 万元,其 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3134.12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减少 831.39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1828.78 万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49.6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27.71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28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 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14.83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67.42 万元,农林水支出 702.5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2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5.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1 万元;住房保障支 出 110.9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2.71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828.78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21.1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49.63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46.5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 727.7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04.24 万元;其他资 本性支出 2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7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 年于都县贡江镇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 2739.5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225.96 万元,具体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20.2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261.99 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5.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1 万元; 农林水支出 702.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22 万 元; 住房保障支出 110.9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2.71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贡江镇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 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577.63 万元,比 2020 年预 算减少 818.58 万元,增长 58.63%。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 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8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 府采购服务预算 6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1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 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 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 200 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 审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九)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 1)项目概述 2)立项依据 3)实施主体 4)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 6)年度预算安排 7)绩效目标和指标 2.**项目 ...... 二、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 年于都县贡江镇“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30.86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 公务接待费 17.68 万元,比上年减 0.53 万元,主要原 因是:厉行节约的原则。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18 万元,比上年减 0.39 万元,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原则。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 第三部分 于都县贡江镇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1、一、《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 1、二、《部门收入总表》 附件 1、三、《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 1、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件 1、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件 1、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件 1、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件 1、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件 2、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 3、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 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 基金弥补 2021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0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 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 )及相关机 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 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 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 退休经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 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 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