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饶河县开办企业工作专班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市监发〔2023〕9号).doc
饶市监发〔2023〕9 号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饶河县 开办企业工作专班 2023 年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饶河县开办企业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现将《饶河县开办企业工作专班 2023 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饶河县开办企业工作专班办公室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 年 3 月 1 日 — 1 — 饶河县开办企业工作专班 2023 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 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 力,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重要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 落实《黑龙江省 2023 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 《双鸭山市开 办企业工作专班 2023 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 牢牢把握县委提出的“一三六五”目标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 国际化方向,锚定全省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改革创新、跳起摸高、争 先晋位,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实现 “投资争过山海关,兴业首选饶河” ,助推饶河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 振兴。 二、工作目标 对标国际先进和国内一流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 导向,从企业和群众办事切身感受出发,聚焦开办企业“流程”“耗 时”“费用”“便利度”等二级评价指标提升,持续优化开办(注销) 企业服务能力。 — 2 — 三、重点任务 20 项 1.拓展企业开办服务功能,将企业就业登记纳入企业开办“一网 通办”服务事项,在政务网可以直接选择企业就业登记事项,进一步 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具体措施: 按照《方案》要求,承接将就业登记纳入企业开办环节,与登记 注册通办办理。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营商环境 局;完成时限:2023 年 11 月底) 2.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一照通办”改革,通过政务网账号共享和 微信专群专项共享信息,对于高频事项做到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相 关审批和许可。 具体措施:做好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的梳理,会同相关部门查 找市场监管领域“一照通办”改革各环节之间可能运用的共享方式和 协同举措(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 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办理时限:2023 年 11 月底) 。 3.在线推送银行预约账号服务模式,跨部门共享企业预约账号信 息,便利企业办理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相关业务。工商银行可 以实现预约账号服务,本县其他银行需要全部实现。 具体措施:探索多种措施,支持企业预约账号服务,进行多部门 企业预约账号共享(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县 市场监管局、县营商环境局、人民银行饶河县中心支行、县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3 年 11 月底) 4.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增加备案制涉及范围,拓展改革事项 — 3 — 范围,有序推广试点经验,降低行业准营制度性交易成本。 具体措施:在市场上监管领域,研究“一业一证”改革的办法(责 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营商环境局;完成时限:2023 年 11 月底) 5.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一证多址”改革,通过在部分涉企经营许 可事项许可证上载明多个许可经营场所,优化许可审批服务方式,便 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率先达到一证多 址,同样方式拓展其他领域。 具体措施:营业执照已经实行一证多址,涉企事项许可证应与执 照相符,推进放宽住所登记条件。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 时限:2023 年 6 月底) 6.开展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 场所)数据库,实现企业住所信息与房产登记信息的自动校验和智能 匹配。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线上建立微信专群,线下提供查询系统。 具体措施:经营场所登记地址规范化,与房产登记部门共用地址 表述用语。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环境局;完成时限:2023 年 6 月底) 7.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对大型企业分支机构 办理人员、经营范围等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时,在本县“一 网通办”窗口同一地级城市范围内可实行集中统一办理,与同一地市 的单位建立共享机制,制定方案向全市公布。 具体措施:对同一地市的相关单位规范材料,达到可以集中统一 办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营商环境局;完成时限:2023 — 4 — 年 3 月底) 8.完善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制作、发放、使用服务 体系,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的应用场景,免费发放电子 芯片印章,方便企业网上办事。 具体措施:县公安局应着力探究电子印章制作、发放的途径,推 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广泛使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营商环境 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23 年 3 月底) 9.推行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改革,按照“数据一次采集、部 门信息共享、事项同步办理”的业务模式,实现市场监管、人社、税 务等部门歇业事项集成办理。 具体措施:主体歇业“一件事”改革,会同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 享的途径完成集成办理。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营商环境局、 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完成时限:2023 年 11 月底) 10.企业开办全流程智能化办理,依托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 为申请人提供 7×24 小时不打烊服务。政务服务网可以随时办理查 询信息,政务大厅在 24 小时自助区配备终端机器,储存柜输入对应 密码,即可随时领取执照和税务 UKey、企业公章。 具体措施:利用政务服务中心的终端设备,将证照、公章、UK 等企业开办相关物品的领取脱离人工限制,达到 7x24 小时不打烊服 务。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医保局、县营商环境局、人民银行饶河县中心支行、县税务局;完 成时限:2023 年 6 月底) 11.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及时更新政务服务数据库,推 — 5 — 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 增强改革事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具体措施: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力度,在法律框架内适时 调整。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经合局、县营商环 境局;完成时限:2023 年 11 月底) 12.推行非接触式发放税务 UKey,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免费申 领税务 Ukey,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具体措施: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税务局自助申领机进行申 请和领取税务 UKey。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完成时 限:2023 年 3 月底) 13.优化企业一般注销服务,完善税务登记、企业登记、社会保 险登记、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等涉企注销事项“一网服务”功能,提升 企业注销服务质效。 具体措施:在政务服务网将涉企事项可以同步注销,共享信息。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营商环境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 饶河海关;完成时限:2023 年 11 月底) 14.推行企业注销业务“一件事”办理,推动搭建企业注销“一 网通办”系统,实现企业注销相关事项“一网”可办,进一步提升企 业注销便利度,依托政务服务网进行相关工作可以完成。 具体措施:在政务服务网将涉企事项可以同步注销,共享信息。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营 商环境局、饶河海关、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 年 11 月底) 15.开展跨部门营业执照与许可证联动注销改革,推广市场监管 — 6 — 领域“证照联动注销”改革试点经验,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卫生许 可等更多符合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注销事项纳入“联动办理”范围, 便利企业退出市场。 具体措施:探索将高频事项涉企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的实行联动注 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3 年 11 月底) 16.加强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共享。加强与产权登记系统进行 有效对接,或探索建立可信的房产数据库。与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建 立微信专群,线下提供查询系统在受理登记业务时实现数据共享,提 高审批效率,保障住所登记的准确性,杜绝虚假地址注册,规范不同 类型住所内行业的准入。 具体措施:建立和健全房产数据共享系统,保证市场主体住所登 记的准确性和便捷性。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不动产登记中 心;完成时限:2023 年 6 月底) 17.除“照、章、税、保、金、银”等基本事项外,将“职工参 加社保和医保五险登记十就业登记”全部纳入开办企业服务事项。 具体措施:完善开办企业服务事项,将达到条件的事项纳入“一 网通办” ,持续优化开办企业服务流程(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县人社局、县医保局、人民银行饶河县中心支行;完成时限:2023 年 11 月底) 18.将银行“预约开户”升级为“简易开户” ,实行“证照一体化 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企业牌匾备案或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公 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事项加入开办企业服务 链条。 — 7 — 具体措施:完善开办企业服务事项,将达到条件的事项纳入“一 网通办” ,持续优化开办企业服务流程(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县人社局、县医保局、人民银行饶河县中心支行;完成时限:2023 年 11 月底) 19.开办企业只需通过“一表申请” “一次认证”完成所有开办企 业事项的办理,并“一同领取”所有办件。 具体措施:依托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对开办企业事项完成“一表申 请” 。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及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 年 11 月底) 20.各相关部门优化各自业务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并联办理程 度,进一步压缩时间。整体开办时间压缩至 4 小时之内,最快 2 小时 办结。 具体措施:探索各种方式方法,提高企业开办效率。 (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及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 年 11 月底) 四、工作职责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专班的牵头工作;做好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落实专班议定的工作事项;组织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考评督 导;提升营业执照办理便利度;会同有关部门推广市场监管领域“一 照通办”改革和“一证多址”改革;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 用工作;持续深化“证照分离” “多证合一” “一业一证”改革;开展 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办理业务;开展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与同 一地址的相关单位沟通实现集中办理;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做好企业电子印章制作和发送工作,拓展电 — 8 — 子印章的应用场景。探索信息共享方式,实现凭营业执照可以办理相 关涉企业务。 县司法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情况以及我县改革决定, 组织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企业劳动用工备案、企业社保登记、员工参保登 记、就业登记(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与企业开办 “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探索信息共享方式,实现凭营业执 照可以办理相关涉企业务。共享企业预约账号信息办理业务。将社保 信息纳入“一网注销”系统。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与企业开办“一网 通办”平台的承接工作,实现数据共享,按时反馈办件结果。探索信 息共享方式,实现凭营业执照可以办理相关涉企业务。 县经合局: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县营商环境局、县司法局等单位, 做好调查研究、培训宣传、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等工作。 县医保局:负责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与企业开办“一网通 办”平台的承接工作,实现数据共享,按时反馈办件结果。 县营商环境局:负责按照省级统筹和具体工作要求,配合为企业 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 数据互通技术支持;配备企业开办流程所需的自助终端设备;根据省、 市专班具体工作要求,配合完成涉企电子证照归集应用;督促各县级 政务服务部门完善线下企业开办服务平台;推动政务大厅免费刻制印 章和邮寄办结的全部材料;推进“办好一件事” “证照分离” “一业一 证”改革。 — 9 — 县税务局:负责税务系统与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企业注 销“一网服务”平台的承接工作,实现数据互通,按时反馈办件结果; 开展非接触式发放税务 UKey,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中相关 税务信息;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应用。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探索建立可信的房产数据库,与企业开办登 记部门共享数据。 中国人民银行饶河县支行:负责协调商业银行开展银行预约开户 与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的承接工作,协调商业银行实现数据互 通,按时反馈开户结果;在确保金融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企 业授权同意,将开户银行生成的账号通过平台推送给税务、社保、住 房公积金等部门,在线推送银行预约账号服务模式。 饶河海关:负责海关注销与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承接工作, 做好数据共享,按时反馈办理结果。 五、组织领导 企业工作专班具体承担确定开办(注销)企业指标的提升目标、 制定改革措施和推动落实等工作,全力推进专项指标加速优化提升。 专班由分管市场监管方面工作副市长任组长、市市场监管局为专班牵 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 同志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政府参照成立本级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于每月 25 日前向专班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当月采取的工作举措及典型经验、进展 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每年 12 月 25 日前总结分析当年本 部门负责的指标提升工作完成情况,制定下一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 10 — 重点任务清单(包括目标任务和相应改革措施等内容) ,报专班办公 室。 六、工作机制 (一)落实领导责任体系。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完善专班架构,建立工 作台账,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工作进度、成果展示、 考评要点以及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等要素,及时出台相应配 套制度文件,细化工作部署。开办企业专班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挥统 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与县(区)相关责任单位建立多渠道、多方 式的沟通联络机制,确保快速沟通、协调顺畅、信息直达,及时推动 解决专项行动工作遇到的问题。 (二)落实工作推进体系。各责任单位要主动认领任务,对标全 国一流水平,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紧抓 关键环节,将任务认领、建立台账、督办检查、总结报告等各环节形 成闭环管理,联动发力,合力攻坚抓好工作落实,提升工作质量。工 作专班每月召开一次会商会议,听取工作进行情况的汇报,分析短板、 弱项,推动专项行动具体工作任务落实,研究解决政策措施执行中所 遇到的问题。 (三)落实考核评价体系。专班实行工作提示机制,根据工作任 务完成进度,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检测完成进度、日常考评发现问题、 临近工作等情况,及时进行预警提示、督办推动。同时,结合重点工 作任务台账、任务分解表、任务进度表相关要求,统计重点任务完成 时限,跟踪问效,纵横比较,全面考评。 — 11 — (四)落实督导问责体系。专班将不定期采取专项督导、明察暗 访等方式加强对责任单位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全面梳理工作成效,深 入查找突出问题。专班实行工作督办机制,对各有关责任单位推进工 作不力,延迟完成任务,或完成任务质量未达标的,下发督办单,实 行挂牌督办,同时,将相关情况呈报专班组长和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 小组办公室。对经督办后仍没有达到工作进度要求或者完成质效的, 以及工作推进组织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对工作 推进落实中发生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失职失责行为损害营商 环境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 联系人:王宇 联系电话:6151115、13946690119,电子邮箱: sjjdt123@163.com 附件:1.饶河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开办企业工作专班成员 2.饶河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开办企业工作专班联络员 3.饶河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办企业工作专班工作制度 — 12 — 附件 1 饶河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开办企业工作专班成员 成员 职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姓 名 联系方式 分管市场监管方面工作副县长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姚 杰 13945776733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振林 13904887606 县营商环境局副局长 徐 柳 15146908088 饶河海关副关长 刘志祥 18345109601 县经合局局长 韩基锋 13796399000 县司法局局长 刘长伟 15704694444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为江 13349330222 县税务局副局长 王凤海 18945182332 县医保局副局长 杨 辉 13846950828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 波 15846840681 中国人民银行饶河县支行副行长 崔丛云 13846947128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薛英波 13846948854 附件 2 — 13 — 饶河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开办企业工作专班联络员 成员单位 — 14 — 姓名(联络员) 联系方式 县市场监管局 王 宇 13946690119 县营商环境局 徐 柳 18646498891 县人社局 朱 钰 18945770782 县公安局 张超杰 15246876076 县税务局 朱洪霖 18714489966 中国人民银行饶河县支行 邓 贺 18746915345 县医保局 王 颖 18714488551 饶河海关 陈振伟 15145888555 县司法局 程淑慧 18646949790 县经合局 邰 瑛 13091800812 不动产登记中心 李 娜 18045824585 县公积金办事处 任宏茂 13946650641 附件 3 饶河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开办企业工作专班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饶河县 优化营商环境三年“创一流”2023 年攻坚工作方案》和《黑龙江 省企业开办工作专班 2023 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要求,为持续推进开办(注销)企业指标提升,结合我市实际,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县开办企业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专班”) ,负责与县优化 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企业开办企业工作专班沟通协调工 作。 一、沟通联络制度 第一条 县专班与各责任单位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确保快速 沟通、协调顺畅、信息直达,及时推动专项行动工作中所遇问题 解决工作。 第二条 县专班责任单位之间沟通由县专班牵头单位负责。 第三条 县专班各责任单位应设置专人专职负责沟通联络, 原则上为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的科室负责人。 第四条 县专班各责任单位之间原则上每月至少沟通联络 一次,如工作推进中遇到急切问题,应即时沟通联络,确保第一 时间信息对称,及时有效解决问题。 二、会商报告制度 — 15 — 第五条 县专班各责任单位之间建立会商机制,协调工作推 进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研判工作推进态势。 第六条 县专班责任单位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商会 议,由县专班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推动具体工作任务落实,研究 解决政策措施执行中所遇到的问题。 第七条 对涉及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紧急工作任务或县领 导交办的任务,县专班将临时组织会商会议。 第八条 自 3 月起,每月 25 日,各责任单位应向县专班办 公室报送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存在的 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县专班办公室汇总后报县优化营商环境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专班。 各责任单位如遇有重大问题,可随时向县专班办公室报告。 三、督导考评制度 第九条 县专班将结合重点任务和工作职责相关要求,统计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定期通报任务完成情况,跟踪问效,全面考 评。每季开展工作分析,及时督促各责任单位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 县专班对责任单位建立工作提示机制。根据工作任 务完成进度和质效,围绕县领导、市专班提示、重点工作任务监 测质效、日常考评发现问题、工作序时临近等情况,及时进行预 警提示、督办推动。 第十一条 县专班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对推进不力,延迟完 成任务,或者完成任务质量未达标的责任单位及时下发督办单, 实行挂牌督办。 第十二条 — 16 — 县专班建立工作约谈机制。对经督办后仍没有达 到序时进度要求或者完成质效的,以及工作推进组织不力的责任 单位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四、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条 在推进开办企业工作中,出现责任单位落实责任 不到位,落实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时;对涉及多 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单位不主动、不及时,协办单位不配 合、不支持等情况,影响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工作进度、造成 恶劣影响的,县专班及时将问题线索向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办公室报告,严肃追责问责。 第十四条 在推进开办企业工作中,各责任单位出现通报、 督办、约谈后,仍未按要求时限、质效推进工作的,县专班及时 将问题线索向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严肃追责问 责。 本制度由县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 17 —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印发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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