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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政办发〔2021〕22 号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友谊县燃气行业系统安全“八排查 八提升”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在县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友谊县燃气行业系统安全“八排查、八提升”工作实施方 案》经 2021 年第七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28 日 — 1 — 友谊县燃气行业系统安全“八排查 八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关于加快提升燃气行业系 统安全管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黑建基〔2021〕9 号)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县广大用户用气安全和公共安全,坚决 遏制居民用气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 湖北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批示精神,严查城镇燃气 安全风险,牢固树立本质安全理念,深入开展“八排查、八提升” 行动,强化系统安全管控思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抓好推进落实,成立友谊县燃气行业系统安全“八排查、 八提升”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齐文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管凤森 县政协副主席、住建局局长 成 员:魏忠义 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于丽华 县财政局局长 李少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屾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2— 高铁民 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副局长 王传义 县气象局局长 苍久胜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刘 松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程传宝 友谊奥德燃气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 张荣家 友谊县鸿安液化气经销有限公司企 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副局 长王长庆兼任,燃气办负责人马超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以燃气场站为排查重点,加快提升燃气源头安全管控 能力。要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加大安全投入,对企业所属门站、储罐站、加气站及站内中压输 气管道等要认真做好设备设施的巡检排查,确保场站燃气管道、 设备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喷淋)设施、可 燃气体浓度报警设施等处于完好状况。要压实场站管理班组责任, 规范操作流程,实时预警监测,加强值班值守,提升燃气门站、 储配站等源头安全管控能力。要保障汛期燃气场站设施安全运行, 强化极端灾害性天气的检测预警,超前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管道 抢修准备,有效防范城市内涝引发的供气安全风险。 (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 援大队、气象局) — 3 — (二)以燃气老旧管道为排查重点,加快提升管网安全管控 能力。各部门要联合对燃气地下管网和地上老旧管线安全运行情 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风险评估档案,形成老旧和隐患管道改造 “年度滚动计划”更新机制,加大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力度。 组织开展管道周边滑坡、坍陷等地质灾害排查治理,以燃气管道 阀井、调压等附属设施、周边设施和相邻管沟为重点,加强管道 高后果区(管道泄漏后可能对公众和环境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区 域)特别是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道泄漏后可能对公众和环境 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区域)风险管控。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全部建 立燃气管道在线监控系统,加密安装管道压力传感器,加强燃气 管道日常巡检、运行、维护和保养,提高燃气泄露及时发现处置 能力。结合道路改扩建、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科学安排工期, 优化工作方案,力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防止二次 开挖,提升居民生活体验。(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以燃气泄露报警切断装置为排查重点,加快提升终端 用户安全管控能力。为解决燃气用户用气安全,保障最后“一米” 用气安全,按照《关于更换和安装使用居民燃气泄漏报警和自 动切断装置的函》(黑建函〔2020〕389 号)文件要求,对 我县管道燃气用户开展排查。据排查,目前我县共 2673 居民 用户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按照政府、燃气企业、用 户多元出资的原则,初步拟定安装“燃气报警器+联动切断装置+ —4— 过流量自闭阀”等装置,费用为 300 元/户,住宅类用户安装费用 由政府承担 80 元,燃气企业承担 100 元,用户承担 120 元;租 住公租房用户承担费用由政府承担;8 月 1 日以后开栓的居民用 户必须安装燃气报警器及自动切断装置,费用计入燃气初装费中, 不另行收取;非住宅类用户安装费用全部由用户承担;由奥德燃 气公司负责安装工作,县住建局与奥德燃气公司签订委托安装合 同,奥德燃气公司与安装报警切断装置的燃气用户签订合同,做 到一户一合同。确保安装质量及做好使用服务,对拒不安装、存 在公共安全隐患的终止供气服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燃气 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的质量进行监督监管。县财政局统筹落实政 府补贴资金,根据实际安装户数向奥德燃气公司拨付。(牵头单 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济合作促进局 、奥德燃气公司) (四)以占压挖掘燃气管道为排查重点,加快提升第三方侵 占安全管控能力。占压和挖掘管道造成燃气泄漏事故在各城市多 发频发。各部门要联合对中心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及堆积物违章 占压燃气管道,以及地下密闭空间、占压、暗沟(管)等可能发 生的燃气串气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彻底排查整治,加强人员密 集场所特别是大型综合体、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场所等用 气安全;严厉打击城区地下违章占压燃气管道行为,依法采取清 理、搬迁、改道等强力措施,确保管道上方和两侧安全距离范围 内“零占压” ;重点整治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未与燃气经营者 — 5 — 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从事挖掘、钻探等影响燃气管网设 施安全、以及私自侵占、毁损城镇燃气设施行为。在批准新建项 目和工程时,严禁形成新的占压和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前面清理 后面占压,或边清理边占压等恶性问题滋生蔓延。(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应急 管理局、经济合作促进局) (五)以瓶装液化气违法经营为排查重点,加快提升产销储 运全流程安全管控能力。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住建部等六部委《关 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21〕23 号) ,督促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取得燃气 经营许可证,探索建立统一配送工作机制,建设全省瓶装液化石 油气全过程追溯体系,覆盖充装、检验、储存、销售、配送、接 装及安全检查各环节。加大对餐饮、露天市场、农贸集市等人员 密集区域瓶装液化气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用户端 安全用气水平。积极加强瓶装液石油气安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建 设,强化分工协作,形成多行业监管合力。建立瓶装液化气信息 管理系统,实现充装、销售、配送以及钢瓶使用等全过程跟踪、 全生命周期可追溯管理,不断提高燃气安全管控能力。加强部门 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非法经营、违法充 装、倒卖以及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调压阀、连接管、燃气具等违法 违规行为。完善部门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对管理混乱、违法经营、 发生安全事故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 —6— 戒。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经济合作促进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鸿安液化气经 销有限公司) (六)以技能培训和安全宣贯为排查重点,加快提升全员规 范化普及化安全管控能力。各部门要督促燃气企业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及时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全员具备必要 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和掌握岗位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危险 有害因素和管控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以及事故应急 处理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要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教 育,在小区宣传栏、施工围挡等安排一定比例的燃气安全宣传内 容,在商场电子屏幕轮播燃气安全宣传短片;社区区域要重点对 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病残居民等用户做好安全用气提醒。燃气 经营企业要在用户燃具灶具、液化气瓶醒目位置张贴安全使用须 知、报警报修电话,连接软管须标明启用时间和使用年限,切实 提高城镇居民安全防范能力。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经济合作促进局、奥德燃气有限公司、鸿安液化 气经销有限公司) (七)以燃气安全预警能力为排查重点,加快提升燃气信息 化智能化安全管控能力。在燃气行业推广应用智能调压箱、智能 燃气表、安全切断装置等新技术新产品工作中,对燃气泄露、管 网运行、户内安全等方面实施常态预防,实现及时预警和应急处 置。管道燃气企业要积极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 — 7 — 建成地下燃气管网智能检测平台,对燃气管网特别是运行多年、 老化和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管段实施动态管理,实现对地下燃气管 道安全运行实时监测和预警报警,新铺设管网要同步开展智能监 测平台建设。要按照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 设的指导意见》 (建城〔2020〕111 号)及省级有关方案要求,结 合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扎实抓好地下管网普查,建立完善地下 燃气管网数据档案,并根据建设进程实时更新。(牵头单位:县 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八)以区域多元化治理为排查重点,加快提升行业共建共 治安全管控能力。要建立健全由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 公安、交通、经促、应急等部门以及各友谊镇各社区、相关燃气 企业共同参与的共治架构,科学整合本区域内管理资源,充分发 挥效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长效机制。完成《城镇 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工作,组织燃气行业应急演 练,检验应急预案适配情况,提升应急队伍处置能力。加强对燃 气经营企业考核力度,形成“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全面评价、 动态监管”的考核评价机制,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条件符 合情况、服务情况、安全管理状况等方面内容进行考核评价,促 进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 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经济合作促进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 督管理局) 四、实施步骤 —8— 1.安排部署阶段(6 月 15 日—6 月 30 日) 。 由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召开专项启动会议,各成员单位迅速组 织方案传达,明确工作内容,落实责任分工。 2.全面实施阶段(7 月 1 日—12 月 20 日) 。 全面推进落实燃气行业系统安全“八排查、八提升”工作任 务,严格开展燃气行业隐患排查,切实做到责任落地,不留死角。 3.总结考评阶段(12 月 20 日—12 月 31 日) 。 由县住建局组织开展燃气行业系统安全“八排查、八提升” 总结验收工作,切实提升我县燃气行业系统安全管控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落实落靠工作 责任,定期组织召开推进会,总结进展,解决出现的问题,保障 工作顺利推进。 (二)做好舆论宣传。组织电视台、友谊在线、社区、物业 广泛宣传燃气行业安全和安全用气等相关知识,形成公共安全的 舆论氛围。 (三)建全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措 施,查缺补漏,强化考核问责,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八排查、 八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 9 — 抄送:县委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人大办 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 — 2021 年 9 月 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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