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政〔2023〕43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保 政 〔 2023 〕 43 号 签发人:余守全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 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 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和中央纪委印发的 《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 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 的通知》(农政改发〔2023〕2 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 展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皖农经函 〔2023〕439 号)和【寿县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 管提质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农业农村 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保义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 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1- 寿县保义镇人民政府 2023 年 7 月 12 日 关于保义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 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依 规、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原则,以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 革成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 目标,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持续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体系,逐步实现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数字化、透明化,有 效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全面提 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水平,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推 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全面排 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挂牌情况,不得以村办企业或专业合作 社的牌子代替村集体经济组织牌子,不得以任何形式把原本属于 村集体经济组织业务在村办企业或其他专业合作社开展,严禁把 -2-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转向村办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全面梳理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运行 情况,不得以村委会名义代替村集体经济组织议事决策。是否按 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成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 会等组织机构,并在决策、管理、执行、监督集体资产等方面充 分发挥作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要事项决策是否试行“四议两 公开”;是否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完成全国农 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身份证信息重复的成员清理;是否在对 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依法合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公章;是否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 (二)着力解决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不规 范问题。全面推进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村集 体经济组织应单独设立财务账套,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 度要求,科学设置会计科目,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摸排并整治在 账务分设中集体资产权属划分不规范问题,原则上集体资源性资 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非经营 性资产,如电站、生产桥闸等)均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全 面核查财务分设中财务收支核算不规范问题,严格村集体经济组 织经营收支范围,不得把村民委员会收支列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财 务核算。科学划分村级债务,对原村民委员会账务上的债权债务, 根据发生债权债务的归属关系进行债务分割,不得把属于村民委 -3- 员会的债务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着力解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是 否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 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查清查实资源性、经营性、非经 营性资产存量及利用情况;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区 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农村 集体资源资产运营处置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违法侵占的集体资 源资产未收回问题。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是 否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并及时纳入集体资产台账并录入全国农村 集体资产监管平台;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 集体资产行为。 (四)着力解决农村集体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核查合同合法合规情况。 对合同条款缺失、含糊不清、表述不确切的,采取签订补充协议、 修订完善有关条款或重新签订合同等方式进行规范;对承包期限 超过法定期限的合同,要通过双方协商、修改租赁期限或者签订 补充协议等方式,对合同进行规范;对承包租赁费过低、显失公 平、严重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问题合同进行纠正;对 双方认可且实际正常履行权利义务的口头协议,要按照规范合同 文本签订书面合同。对长期欠缴承包租赁费的,要依法催缴,拒 不缴纳的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依法解除合同并重新发包租 -4- 赁;对不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资源资产用途的,对承包租赁方予 以纠正,拒不配合纠正的,可依法解除合同并收回,情节严重的 由相关执法执纪部门查处;对其他违法及侵害集体利益的合同, 通过司法渠道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 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 “权力包”问题。 (五)着力解决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财 务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民主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排 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多头开户、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账户; 是否全部实行农村集体资金非现金支付模式,实现资金操作全过 程留痕、往来可查;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 坐收坐支、抵顶发票入账、账外账问题,票据使用不规范问题, 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收入或转移支付、专项补 贴资金问题。全面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 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 (六)着力解决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以村集 体账簿为依据,全面查清债权、债务相对人及数额、形成时间、 用途等情况,建立健全债权债务台账,逐笔登记,实行动态管理。 强化村级债务管控,坚决遏制新增不良债务,严肃查处举债兴办 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 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 -5- 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按照“谁招待、谁经手、谁承担” 的原则处理。严肃查处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举 债再转贷行为,以及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问题。 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和村法律顾问作用,依法依规、积极稳妥通 过清收债权还债、核销债务减债、以经营收入还债、降息还本减 债、规范财务处理减债等方式分类妥善化解债务。 (七)着力解决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工程项 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包括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 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对 于服务类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工程类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 下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招标;对于服务类 2 万元以上的、 工程类 5 万元以上的由乡镇政府组织招投标。对于排查工程管理 混乱行为,包括项目程序不合规、票据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 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 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八)着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走过场问题。重点排 查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对集体 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加强审计监督, 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 面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和离任审 计,将新增债务作为重点审计内容。 -6- (九) 着力解决农村集体资产信息监管平台管理不规范问题。 重点排查平台使用过程中随意改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 不登记或不录入集体资产资源及合同信息等行为。所有村集体经 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合同必须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平台。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金收付必须通过淮南市与农业 银行合作社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管运营平台,实现村集体组织 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支付,全过程留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进 一步完善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预警提醒、网络公开 等平台功能,对超预算支付、大额资金变动、经营性资产闲置、 合同履行异常等项目进行实时预警,及时处理。到 2023 年底, 农村集体资产信息监管平台要全面实现与省级“裕农通”平台的 数据互联互通。 (十)着力解决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排查 整治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 题。 三、实施步骤 提质增效行动自方案下发之日开始,至 2023 年 12 月完成, 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实地抽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坚持 边整改提升、边总结完善,确保整治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 规范一个领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 年 7 月 15 日前) -7- 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安 排部署提质增效行动。利用公开栏、村广播等载体,多渠道、全 方位宣传提质增效行动的工作要求,营造浓厚氛围。坚持开门整 治,充分发挥举报热线联系群众、倾听民声、发现问题和服务百 姓的作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 年 9 月 10 日前) 各村围绕提质增效行动重点和要求,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 清查结果,通过查阅合同账面、地块测量、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 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对群众反映问题和自查自纠问题要逐村建立 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和时限,涉及 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 性资产的发包、租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在发包、租赁过程中,必须全面公开,按标的数额,实行公开协 商、公开竞价、纳入招投标管理或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流 转交易,确保使用者能够在同等条件下,实现公平竞争。对租赁 的各类争议,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与承包方就有关争议进行协 商沟通,并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认真讨论 决定相关事项。协商解决不成的要及时走法律程序,防止集体资 产流失。 (三)实地抽查阶段(2023 年 10 月 10 日前) 村完成自查后,存在的问题要在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进行整 -8- 改。乡镇抽查验收合格后,接受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抽查验 收。对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视情况严肃追 责问责,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3 年 11 月 10 日前) 各村要扎实开展此次提质增效行动,同时进行认真总结好经 验、好做法,认真梳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 整改。各村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村级资 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收支预决算等制度,有效提升信息化 监管水平。 四、工作要求 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提质增效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组织推动工作,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 理提质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开展提质增效行动是 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的有力举措,是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壮大农村集体 经济的必要措施,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委政府和基层 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厌战思想,切 实摆上突出位置,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 作机制,同时要制定好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切实 把这项工作抓好、抓细、抓实,确保取得实效。 -9- (二)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考核标准。各村要建立工作督导 机制,加强跟踪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把握时间进度, 保证工作质量,于每月 10 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整改台 账。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限 期整改,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整治不彻底的,将启动问责程 序,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追责。镇将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不定期督查, 对各地提质增效行动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发现问题将进行通报, 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严明工作纪律,依法依规推进。各村要精心组织,不 走过场,务求实效,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镇将严肃查处 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对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要 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充分调动 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性,切实维护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 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夯实乡村治理基层基础。 附件: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整改台账 -10- 附件 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整改台账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 单位 1.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赋码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规范挂牌数量 1 个 2.新增资源资产纳入(台账)管理数量 2 — 其中:(1)资产金额 3 万元 (2)资源面积 4 亩 3.农村集体经济不规范合同数量 5 份 6 份 (2)超低价合同数量 7 份 (3)未经明主程序,暗箱操作的合同数量 8 份 (4)未按时收回价款的合同数量 9 份 (5)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数量 10 份 4.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善、流于形式的村级数量 11 个 5.财务收支管理混乱涉及的金额 12 万元 其中:(1)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涉及金额 13 万元 (2)虚假列支、多报少支金额 14 万元 15 万元 16 万元 6.1 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金额 17 万元 6.2 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 债务金额 18 万元 7.村级债务化解涉及的金额 19 万元 其中:(1)明显违反合同法的超长期合同数量 (3)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 不规范涉及金额 (4)违规发放各项补贴涉及金额 8.1 违规招投标涉及的工程项目数量 其中:(1)工程项目数量 (2)工程项目涉及的金额 — 20 个 21 万元 8.2 管理混乱的工程项目 其中:(1)工程项目数量 — 22 个 23 万元 8.3 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 工程的村干部数量 24 个 9.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数量 25 件 (2)工程项目涉及的金额 10.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 其中:(1)案件数量 (2)案件涉及的金额 应整改 已整改 台账数 台账数 — 26 件 27 万元 -11- 保义镇党政办公室 -12- 2023 年 7 月 1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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