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doc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苏科计〔2010〕52 号 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科技支撑计 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 通知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部署,2010 年度 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着力加强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的重大技术突破,深入实施 “科技惠民工程” ,加快民生领域的科技创新。现将《2010 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 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的重大技术突破 围绕全省有关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大力发展生物技术新药 为重点,加快突破一批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医药 及生物技术产品,推动我省医药及生物技术产业成为增长速度快、运行质态好、带动作用强 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二)民生领域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根据《江苏省科技惠民工程实施方案(2008~2010)》,针对我省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问 题,开展新技术的科技攻关和应用示范,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并应用推广。主要支持对我省社 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 具有在全省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家和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科研机构;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 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医药领域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实验动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附有关批件复 印件。企业上年 R&D 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以 2009 年度 R&D 清查填报 数据为准)。 3、民生领域的项目应在本省有明确的应用示范地或技术应用单位; 4、优先支持近年内有发明专利授权或申请的项目; 5、鼓励各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资金匹配,对能承诺配套资金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 给予优先支持。 三、组织方式 1、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领域以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域不限额申报。其它民生 领域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各省辖市(不含实验区、高新区) 10 项,县(市) 、国家高 新区、在宁省(部)属单位 3 项,国家和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2 项,计划单列单位 5 项。主 管部门和计划单列的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在规定的限额内推荐。 2、申报项目由各市、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审查并推荐,在宁部(省)属高 校、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试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的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 理部门审查推荐。 四、申报要求 1、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 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等方面认真审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2、有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再申报本年度项目,列入省自 主创新“双百工程”和省科技厅“八大工程”的相关企业或单位不受此限制。一个企业限报 一个项目;同一单位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 3、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消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 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对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 严肃处理。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 A4 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 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 2、申报材料需同时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网址: www.jstd.gov.cn。本通知及相关表格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 3、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查,汇总推荐,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 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 175 号(江 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 4、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4 月 27 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孙 逊 陈钟文联系电话:025-85485926 省科技厅社发处 丛兴忠 郦雅芳 联系电话:025-83363439 83214956 附件: 1、2010 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 2、申报项目汇总表 3、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1: 2010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 (社会发展)项目指南 一、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的重大技术突破 根据全省有关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工作部署,加快突破一批影响产业发展 的关键技术,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医药及生物技术产品。 (一)医药 以生物技术新药为重点,开展临床前研究或临床研究,突破一批重大技术瓶颈,获 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支撑一批自主品牌。优先支持能在 3 年内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临床批件或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证书的项目。已获得国家“重大新药创制” 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支持的临床前研究项目,应以国家立项项目名称申报本计划,并提供立项 合同并专门注明。 1、生物技术药 1011 防治重大疾病的治疗性抗体 1012 防控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新型疫苗 1013 小分子干扰核酸(siRNA)新药 1014 干细胞治疗技术及产品 2、化学新药 1021 重大疾病防治新药开发 1022 大品种药物的新剂型和新工艺开发 1023 新型释药系统的研究开发 3、现代中药 1031 江苏名特优中成药的二次开发 1032 基于江苏名医名方的现代中药研制 4、生物试剂 1041 重大疾病的早期、快速、灵敏、低成本诊断试剂 1042 临床需求大、进口依存度高的高端医疗设备配套试剂 1043 用于新药研发和临床研究的关键生物试剂 5、医用材料 1051 面向组织和器官再造、神经修复等临床治疗需要的高技术医用生物材料 6、医疗器械 1061 可替代进口的高端数字化诊疗设备和人工器官 1062 适于基层医疗单位使用的多功能、小型化、智能化数字诊疗仪器设备 (二)生物技术 以工业生物技术为重点,加快现代生物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培育形成生物技术新兴产业,为 节能减排和全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 1071 高值精细化学品生物制备技术 1072 关键工业酶制剂规模化制备技术 1073 非粮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制备关键技术 1074 面向生物治理的关键菌剂产品开发 二、民生领域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围绕我省社会发展领域的重要技术需求,开展新技术应用研究与中试示范,解决一批关键技 术,使科技进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关键技术支撑。 (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科技工程示范 根据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 59 号)要求,以科技创新和技术 集成为重点,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全省建筑节能科技支撑行动,集成示范建筑节能 与绿色建筑关键技术,加强组织程度,加快建设我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 2011 绿色建筑集成技术应用研究 2012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13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效测评关键技术研究 2014 以建筑工业化为目标的预制混凝土结构体系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二)生态环境 针对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污染控制、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等 应用研究与技术集成示范,为我省发展低碳经济、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技术支撑。 2021 饮用水源监测、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22 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23 土壤污染控制和修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三)公共安全 围绕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科技需求,开展食品安全、生产安全、防灾减灾等重点领 域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为保障公共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2031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32 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33 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34 气象、火灾、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御及应急技术应用研究 (四)公众健康 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开展相关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为我省公共 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持。 204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与应急救援技术应用研究 2042 慢性疾病社区综合干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43 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44 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45 残疾人及病后功能康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五)其它社会事业 2051 2052 全民健身和体育竞技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江苏典型文化遗产可持续利用关键技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