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政策及流程图.docx
临 时 救 助 政 策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以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为目标,以充 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为主线,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工作要求,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 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 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一、救助对象范围和类别。临时救助对象包括本地户籍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 非本地户籍人口。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 救助对象。 1. 急难型救助对象。(1)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 勇为、爆炸、雷击、触电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 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2)家庭成员突发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 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 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 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自负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 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 列条件:(1)在提出申请之月前 6 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 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 提出申请之月前 12 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家庭申请→村(居)委会、评议、公示→乡镇(街区)调查、公示审核(小 额审批)→县级民政局审批。 三、申请临时救助提报材料 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书面申请、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村(居) 公示材料、乡镇(街区)公示材料、申请临时救助的相关证明及家庭困难证明的 相关材料。 四、不予办理临时救助的情形 1. 因打架斗殴、嫖娼、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 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3. 法定赡(扶、抚)养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 4. 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或有效原始证明材料的 5. 拒绝管理机关调查家庭收入情况,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情况, 出具家庭收入虚假证明的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不予救助的 临时救助审批流程图 临时救助办理条件: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 出型救助对象。1.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 见义勇为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 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2.支出型救助对 象。主要包括自负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 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对于具有本地户籍、 乡镇、街道应对临时救 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 状况、人口状况、遭遇 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 视情组织民主评议,提 出审核意见,公示后, 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持有当地居住证的, 申请人提出申请 由当地乡镇、街道受 理;对于上述情形以 外的,当地乡镇、街 道应当协助其向县级 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 管理机构(即救助管 乡镇(街道) 受理审核 县级民政部门根据乡 镇、街道提交的审核意 见作出审批决定。委托 乡镇(街道)直接审批 的临时救助金额一般 不超过 3000 元/户、 次。 理站、未成年人救助 保护中心等)申请救 助。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 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 明理由。 县级民政 部门审批 发放临时救助金或给 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 准的,应当书面向申 请人说明理由。 予实物救助。对有需求 的救助对象及时提供 “转介服务”,形成救 助合力。 发放一次性 申请人 救助金(物) 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由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实行 24 小时内先行救助, 并在 5 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 盖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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