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邹城建设的实施意见.doc
邹政发〔2020〕7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邹城 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 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 号)和《济宁市 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山东行动推进健康济宁建设的实施意见》 (济政发〔2020〕9 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健康邹城建设,现结 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 2030 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 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 命达到 81 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 —1— 死亡率分别下降到 3.0‰、3.3‰、7.1/10 万,主要健康指标超过 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 山东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行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全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与促 进工作机制,强化公共媒体公益宣传智能,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 家库和资源库,完善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审核机制; 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能,推进全市各级 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 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 签约医生团队积极主动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帮助居民学习掌握有 关维持健康、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 用药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主动健康意识。(市卫生健 康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 总工会、市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开展 “一评二控三减四健”行动,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 定期开展全市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主要消费 食物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 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完善社区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 体系,加大合理膳食科普宣教力度,开展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 点人群合理膳食服务指导。(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宣传部、 —2— 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照规 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建 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建立完 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 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实施特殊人群体 质健康干预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老年人、青少年、职工、 弱势群体等非医疗健康干预。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基层,构 建“一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市教育 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 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控烟行动。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加强控烟宣传教育, 提倡无烟文化。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烟,积极建 设无烟环境,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建立和完善戒烟 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控烟立法,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 厉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 草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 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 查。(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 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税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融媒体中心、市烟草专卖局、团市委、市文化 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依 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 务网络。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 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 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开 展心理健康评估及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完善临床心理健康服 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 工作。(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 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预防控制环境污 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扎实推进爱 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 建设,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打造健康环境。(市卫生健康局牵头,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 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 应急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出 生缺陷综合防治,严格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 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五项母婴安全制 度,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 —4— 促进生殖健康。(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 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 市妇联、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健康学校建设,完善中小 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完善学生 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 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 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 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系,引导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研发、推 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实施尘肺病攻坚行动,以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 行业为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全市职业病防治 技术支撑网络。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 执法及信息管理机制。(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 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 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 市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市建设。面向 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 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 —5— 卫生资源配置,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完善居家和社 区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 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打造老年宜居环 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老干部局、市 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疗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 素控制,强化预防、筛查、干预和患者规范化服务管理,实施 “三减控三高”项目(即减盐、减油、减糖,控制高血压、高血 脂、高血糖),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 性筛查,对发现的高危人群规范进行临床诊断和分级管理,健全 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建立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护网络, 全面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降低心脑血管疾病危害。(市卫生 健康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 局、市科技局、市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 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倡 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建立完善防癌 体检和健康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以食 管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肺癌为重点,开展癌 症风险评估与高危人群早诊早治。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 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 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 —6— 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 局、市税务局、市扶贫开发办、市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系 统疾病防治服务网络,积极控制相关危险因素。实行慢阻肺、哮 喘等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处方制度,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 预融入诊疗过程。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 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 查纳入 40 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统 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市卫生 健康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 负责)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完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 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位一体”的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 作机制,构建糖尿病全过程分阶段健康管理体系。引导糖尿病前 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 和诊疗规范化,扩大糖尿病筛查,规范开展糖尿病健康管理。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 病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遏制艾滋病性传播, 将我市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 续下降趋势,消除疟疾并持续保持。有效控制饮水型氟中毒和水 源性高碘危害,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持基本消除大骨节病和 克山病危害,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市卫生健康 —7— 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局、 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 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务局、市市 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办、市总工会、市妇联、 市残联、团市委、市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立健康 中国行动邹城推进委员会,统筹负责组织实施健康邹城建设的推 进工作,分步骤、分阶段实施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山东建设。 各镇街、村居要健全完善协同推进机制,科学制定目标,逐级分 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市、镇、村三级联动,各部门相互 配合的工作格局。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 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教育体 育局、市医疗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分别负责) (二)健全支撑体系。成立各专项行动组、专家咨询委员会, 充分发挥行业协(学)会作用,为健康邹城行动实施提供技术支 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行动保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保障健康邹城建设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深 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医疗机构做好 健康管理。(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 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三)开展监测评估。各专项行动组围绕健康邹城建设提出 的目标指标和行动举措,细化监测评估方案,发挥第三方组织作 —8— 用,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 每年 6 月 10 日前向健康中国行动邹城推进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 情况。(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统计局等按职责 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四)健全督导机制。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 导,强化约束性指标落实。督导结果抄送市委市政府,作为各镇 街、各部门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 考。(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五)注重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引导 群众树立和增强健康意识,践行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把宣 传工作融入工作各个环节,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 推进健康邹城建设的浓厚氛围。(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宣传 部、市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健康邹城行动主要指标 2.邹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暨加挂健康中国行 动邹城推进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11 月 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9— 附件 1 健康邹城行动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基期水平 2022 年 2030 年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7 79.4 81 2 婴儿死亡率(‰) 2.64 3.9 3 3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46 4.9 3.3 4 孕产妇死亡率(/10 万) 0 9.5 7.1 92 92.6 9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 5 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6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64 3.1 3.3 7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9.36 27.5 25 8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1.32 24 32 —— 实现 持续完善 —— 实现 持续完善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 9 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 10 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11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4 41 45 12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8 >30 >80 13 产前筛查率(%) 80 85 90 80 83 92 99.44 99 99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 14 率(%) 15 — 10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序号 指标 基期水平 2022 年 2030 年 16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50 ≥52 65 力争每年 新发近视 降低 1 个 17 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54 率明显下 百分点以 降 上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时) 1 1.5 1.5 以上 69 ≥75 ≥95 82 85 ≥95 100 100 100 22.12 明显下降 持续下降 100 75 95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 600 名学生以上的非 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 19 人员、600 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 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 术人员的比例(%)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 20 校比例(%)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 21 率(%) 接尘工龄不足 5 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 22 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 23 比例(%) 24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0 万) 282.39 204.27 185.56 25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7.92 14.69 12.59 — 11 — 序号 指标 基期水平 2022 年 2030 年 8.51 6.48 6.46 70 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 26 (/10 万) 27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6.47 ≥65 ≥70 28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6.75 ≥65 ≥70 90.78 >90 >90 100 100 80 85 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 29 规划疫苗接种率(%) 社区卫生服务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 30 中心:100;镇 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 卫生院:100; 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村卫生室: 74.73 备注:基线水平值均为 2019 年数值。 — 12 — 附件 2 邹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暨加挂健康中国行动邹城推进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吴 婧 副主任:邢凡文 委 副市长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 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 伟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步士锋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局长 高凤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永鸿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 弘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梁 超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梁富华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员:周长忠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夏 刘延民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陈 军 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孟 锋 市扶贫办副主任 宋广禄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孙卓勇 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 — 13 — — 14 — 高然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级主任科员 王建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魏景新 市民政局四级主任科员 张 成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吕 鹏 市财政局党委委员 相启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兴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长井 市交通运输局四级主任科员 马东昕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楠 王艳霞 市商务局副局长 吴本军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 涛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卜 斌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周 彬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 斌 市医保局副局长 宋亚明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副局长 王 市公路局副局长 磊 张永舸 市教育督导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晓 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 波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韩呈镇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振前 市疾控中心主任 陈国良 市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主任 李 俐 市总工会副主席 徐 轲 团市委副书记 宋明峰 市妇联副主席 刘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利 孔令芳 市残联副理事长 晁卫全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王 成 邹城火车站站长 郝 伟 兖矿集团卫生预防中心主任 委员会(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梁超兼任 办公室主任。 — 15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中央、省、济宁市驻邹各单位。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16 — 2020 年 11 月 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