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杀大赛”比赛规则.doc
“三国杀大赛”比赛规则 一、三国杀 1V1 的基本规则 比赛用牌 - 武将牌:三国杀 1V1 竞技比赛使用“标准版”25 名武将,比 赛中不能使用主公技。 - 卡牌:三国杀“标准版”卡牌 。 身份抽选 将主公及内奸的身份牌随机给予玩家抽选,依此决定对战的身份。 主公:拥有优先选将的特权。 内奸:拥有先手出牌的特权。 选将阶段 1、随机选出 10 名武将,按 6 名武将正面向上,4 名武将背面向 上的方式展示给玩家。 2、主公身份的玩家先手选将,按照 122221 的顺序选,正面向上 及背面向上的武将均可选择。 3、选将完毕后,双方各自从手里的 5 名武将中选择 3 名作为出 场武将,并决定他们的出场顺序(一经决定,游戏过程中不可再次更 改武将的出场顺序)。 4、玩家选择的出场武将及武将的出场顺序在对战时均对对战方 保密。 对战阶段 1、选将完毕后,各分发 4 张起始手牌,双方亮出第 1 名出场的 武将。 2、内奸身份的玩家先手出牌,在第一回合的摸牌阶段摸牌数-1 (周瑜英姿摸 2 张牌),之后开始正常对战出牌。 3、当某一方武将阵亡时,该方立刻弃掉所有手牌、装备牌和判 定区的牌,展示并换上下一个出场武将,补满体力并且立刻摸 4 张牌。 4、当一方的武将在对方玩家回合阵亡时,换上新武将后对方玩 家回合继续;当一方的武将在自己回合阵亡时(被雷击、刚烈等) , 换上新武将并摸牌后直接进入对方的回合。 游戏结束条件 任何一方的 3 名武将都阵亡后,另一方获胜。 二、三国杀 3V3 比赛规则 对战双方分为两个阵营,每个阵营各有三名选手,其中一名选手 做主帅另两名玩家做前锋。 比赛用牌 - 武将牌:三国杀 3V3 竞技比赛使用“标准版”25 名武将,比 赛中不能使用主公技。 - 卡牌:三国杀“标准版”卡牌 。 身份抽选 将主公、忠臣、内奸及反贼的身份牌按照参赛组随机给予选手抽 选,依此决定对战的身份,下一局直接轮换色系。 身份牌中的主公代表暖色方主帅,忠臣代表暖色方前锋。内奸代 表冷色方主帅,反贼代表冷色方前锋。 双方的座位顺序为:冷色前锋 A-冷色主帅-冷色前锋 B-暖色前锋 B-暖色主帅-暖色前锋 A(围绕桌子)。 选将阶段 1、随机选出 16 名武将,分成两堆,每堆 8 名武将。 2、将分好堆得武将牌背面向上由两方队伍主帅分别选取其中一 堆,平摊于比赛桌面上,待主帅选择。 3、暖色系主将决定由对方主帅先选将或由自己先选将,冷色系 主将决定由对方主将或自己先行动。 4、选将顺序及数量为 1、2、2、2、2、2、2、2、1。 5、比赛双方选择的武将均应正面朝上置于本方主帅面前,并全 部展示出。 6、全部挑选完毕后,由双方主帅从 8 张武将中选出 3 张按顺序 背面朝上放置在本方主帅和前锋位置上。双方选择完毕后,同时亮出。 对战阶段 由冷色方主帅决定由哪一方先行动,决定后,分发每名角色 4 张 手牌。游戏开始的第一回合只能由主帅先行动。 1、身份牌均为正面朝上放置,当一名玩家的行动开始时,横置自 己面前的身份牌;当每轮最后一名行动的玩家回合结束时,所有人面 前的身份牌均处在横置状态,这时重置所有人的身份牌,准备开始下 一回合。 2、行动顺位,双方交替有一个行动机会,但若轮到其中一方行动 时,该阵营的所有身份牌均为横置状态,且对方阵营仍有身份牌未横 置,则应将行动权交给对方阵营----直到出现(1)中所述情况为止。 3、拥有行动权的一方,可以由主帅选择,主帅行动或是前锋行动, 若选择主帅行动,则主帅执行完一个完整的回合后即移交行动权;但 若选择前锋行动,则须分别执行完所有的前锋回合后才移交行动权, 换言之,若两名前锋均未阵亡,则会连续的分别连续的进行两个前锋 的回合,两名前锋的身份牌均会横置。 4、游戏牌说明部分同三国杀标准版说明书。 5、同时多技能冲突以及濒死求桃时,从当前行动回合的角色开始 按逆时针顺序依次结算。 6、和普通规则的区别 (1)南蛮入侵、万箭齐发、桃园结义、五谷丰登:指定目标为所 有角色,但出牌(杀)顺序由出牌的玩家指定(顺时针或逆时针)。 (2)闪电:3V3 比赛中不使用闪电。 (3)奖惩:杀死任意一名角色,可以立即摸 3 张牌,即使杀死的是 自己的同伴。 (4)主公技:3V3 比赛中不使用主公技。 游戏结束条件 消灭对方阵营主帅,只要一方主帅阵亡,游戏立刻结束。 三、参赛选手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选手须按一下条款进行比赛,若有违反由当执主裁 视情况予以处罚。所有摸牌、翻牌的工作均由裁判执行,选手不得擅 自从牌堆摸牌或翻牌。 2、比赛开始后,选手之间不得以语言、手势、眼神等任何方式 进行交流。一经发现由当执主裁视情况予以处罚。 3、选手每次出牌或执行其他行动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逾时视 为放弃行动,并且每次执行行动及打出的牌均不可收回。 具体规定如下: (1)回合开始阶段 若此阶段有可发动的武将技能,选手有 10 秒的时间决定是否发 动。若发动武将技能须声明所使用的技能。 (2)判定阶段 若此阶段选手有需要判定的延时类锦囊,须等待裁判倒数到 0 后 才可翻开判定牌。 (3)摸牌阶段 若此阶段有可发动的武将技能,选手有 10 秒的时间决定是否发 动。若发动武将技能须声明所使用的技能。摸牌阶段不能主动跳过, 若选手不摸牌直接出牌由裁判视情况予以处罚并补摸牌。 (4)出牌阶段 于此阶段,选手使用的每一张牌或发动技能须声明,若不声明所 使用的牌或技能视为放弃出牌并进入弃牌阶段。此阶段选手使用的违 规牌须收回手中并且本回合不能再次使用此牌,由裁判视情况予以处 罚,若违规使用“杀”则收回并视为本回合已经出过“杀”。 选手每次行动间隔时间不能过长,最多 20 秒时间,由裁判掌握 时间,时间过长为执行任何行动则视为放弃出牌并进入弃牌阶段。使 用“过河拆桥”、 “顺手牵羊”时,须先制定目标,确认无人使用“无 懈可击”响应后再指定具体牌。若指定手牌则须做出选择后等待裁判 将目标牌弃掉或交给选手手中,选手不得直接接触其他人的手牌。 一位选手出牌时,其他选手应将手牌面向下排开放置于桌面,不 得将手牌置于桌面以下。有需要选手做出响应时可拿起手牌决定是否 出牌响应。若有可发动的武将技能同样须声明所使用的武将技能。 (5) 弃牌阶段 此阶段选手须将手牌弃至与当前体力值相等,若进入下一阶段后 由裁判发现选手手牌数多余当前体力值,该选手须随机失去相应数量 手牌并由裁判视情况予以处罚。 (6)回合结束阶段 若此阶段有可发动的武将技能,选手有 10 秒的时间决定是否发 动。若发动武将技能须声明所使用的技能。 (7)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做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等与比赛无关 的事情,一经发现由裁判视情况予以处罚。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桌面 时,应由裁判封牌等待该选手回到比赛中。选手回到比赛后,由裁判 视情况予以处罚并宣布比赛继续进行。 (8)“死亡”的选手须离开桌面,在选手等待区耐心等待比赛结 果,不得干扰其他还在进行比赛的选手。 (9)比赛过程中不得向裁判询问任何与规则有关的问题,若提问 视为故意提醒,由裁判视情况予以处罚。对比赛规则有疑问的在赛前 赛后与裁判交流。 (10)比赛中裁判出现操作失误时选手不得直接质疑裁判,不得干 扰比赛进程,出现的任何问题赛后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干扰比 赛进程直接判负。 (11)比赛结束后选手有 5 分钟的休息、讨论、申诉时间,到时后 进入下一局比赛。 (12)所有选手须遵守以上原则,认真的打好每一场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