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生须知.docx
附件 2 面试须知 一、面试纪律 (一)参选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 证于 2023 年 9 月 9 日早上 7:10 准时到达考点大门处进行集合 点名,根据面试分组情况表由工作人员带领到达指定候考室, 7:40 前未到达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期间,参选人员须接受集中封闭管理,严禁携带 教材、教参、教辅材料和任何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智能手 表(手环)等设备工具进入考场,已携带的须关闭并主动交工作 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三)参选人员不得向评委透露姓名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 面试资格。 (四)参选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听从指挥,自觉服从工作 人员管理,候考室、准备室内不得大声喧哗,面试前严禁离开候 考室,确有特殊情况,应由工作人员陪同。对严重违反纪律,不 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办法 (一)面试前,参选人员应将本人的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 验,并在候考室侯考。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开始后, 以抽签号为考试人员代号,由引导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入准备室, 看课例视频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入面试考场。 (二)面试采用评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 分为 100 分。面试环节为先在准备室观看课例视频、准备评课内 容(此环节为 20 分钟);然后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 1 15 分钟(评课时间为 5 分钟,答辩时间为 10 分钟);答辩主要考 查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 纸笔无需自备,具体事项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三)面试结束后,参选人员在得到准许离场的指令后应立 即离开面试室。离开时不得带走备课纸等任何面试资料,并不得 返回准备室和候考室。 三、考生试讲时应全程使用普通话。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