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的评估总结报告.docx
罗山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罗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 通知》的评估总结 推行“乡镇综合执法”,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 府建设纲要(2021-2025)年》要求,“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 法体制改革,坚持省原则上不设行政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 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一般实行“局队合一” 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 则和要求”。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街道)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信政〔2023〕3 号)等有关规定, 决定在各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出台本 《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一、文件涉法内容说明 《通知》送审稿由县司法局负责起草,主体适格。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1 强制法》《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 通知》(豫办〔2022〕20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信阳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批复》(豫 政文〔2023〕21 号),参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 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信政〔2023〕3 号文 件制定,属依法行使职能,符合法定职责权限。县司法局起 草文件后迅速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严格按照合法制定程序有 序进行。送审稿格式规范,内容上严格按照《信阳市人民政 府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信政 〔2023〕3 号文件执行,经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科、罗山县政 府办文秘室、县司法局及政府法律顾问把关,不存在违法问 题。县司法局 3 月 8 日以书面形式向各责任单位征求意见, 各责任单位均无意见,3 月 13 日正式发文定稿。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 3 大项主要内容如下: 一、乡镇(街道)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 (一)乡镇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 1.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 4 项行政处罚权; 2.城市管理方面的 50 项行政处罚权; 2 3.水利方面的 7 项行政处罚权; 4.农业农村方面的 7 项行政处罚权; 5.广电、文化和旅游方面的 5 项行政处罚权。 (二)街道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 1.城市管理方面的 43 项行政处罚权; 2.水利方面的 4 项行政处罚权; 3.农业农村方面的 7 项行政处罚权; 4.广电、文化和旅游方面的 5 项行政处罚权。 各乡镇(街道)可以依法实施与上述行政处罚权相关的 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二、时间安排 自 2023 年 3 月 16 日起,全县所属乡镇(街道)全面实 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后, 原实施机关不再行使交由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继续行使的,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原实施机关 已经立案调查的案件应继续办理完毕。 三、有关要求 一是各乡镇(街道)要确保本单位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 力量、执法装备及各项保障措施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相 适应。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3 不得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按照规定全部上缴国库。 二是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 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 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 导,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进乡镇(街道) 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原实施部门要 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 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综 合行政执法履职情况的检查、评价及结果运用,推动行政执 法质量提升。县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指 导和协调监督,推动乡镇(街道)顺利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 作。原实施机关要做好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无缝对接,制定 办案指引等执法标准,提供相应专业技术支持,及时做好乡 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执法培训工作。 三是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 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 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强化行政执法培 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规定的执法范围和法 定的执法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各乡镇(街道)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 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罗山县人民政府依法受理。 四是县政府将对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情况定 4 期组织评估,对于乡镇(街道)根据执法实践需要增加的行 政处罚事项,以及承接不到位需要减少的事项,县政府将按 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职权事项增加或减少的意 见。 三、评估总结 经评估,《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 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能够切实规范指导我县乡镇(街道)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我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 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罗山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 室 2023 年 3 月 3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