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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四政发〔2022〕23 号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方台区 城乡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保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和在区省市直相关部门: 现将《四方台区城乡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6 月 9 日 — 1 — 四方台区城乡房屋建筑安全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安委办下发了《关于深刻吸取湖南长沙自建房坍塌事 故教训进一步加快全省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 伤事故的紧急通知》(黑安办发〔2022〕75 号)文件相关要求,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结合我区实 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 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边排查、边鉴定、边整治、先除险原则, 围绕自建房、违建房、城镇危房、烂尾房、征收待拆房、在建房、 火灾隐患房等“七个重点”,根据“四个体系”要求,开展地毯 式排查,压茬推进,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百日攻 坚,持续推进其他类房屋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自建房。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基础上,全面打好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战”, 重点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镇中村、城郊村、拆迁安置区, 以及学校、医院、商贸市场周边等人员密集区域(含国有土地上 — 2 — 自建房),特别是用作生产、经营、出租等功能的自建房,对风 险隐患房屋即刻停用,建立问题台账,按照用地性质录入“黑龙 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管理, 加快整治,如期完成国家既定任务目标。(区住建局牵头,太保 镇,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 (二)整治违建房屋。聚焦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 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四无”房屋建筑,全面核查用地、规划等 审批事项,排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布局、私自开 挖地下空间、违法改扩建等房屋安全风险隐患,采取补办手续等 手段加快整治。(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自然资源 局四方台分局配合实施) (三)整治城镇危房。按照民用建筑(含居住建筑、公共建 筑)和工业建筑分类。聚焦接层楼、拆改楼、空置未供暖楼、 “预制板”楼、“超龄”楼、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等民用建筑和 宾馆、餐饮、商服、养老、教育、卫生健康等公共建筑,排查是 否存在房屋超设计工作年限,以及“歪斜、开裂、不均匀沉降” 等基础和主体结构问题;工业建筑重点排查厂房、车间、仓库等 大跨度空间结构、设置大吨位起重起吊装置梁柱结构的安全稳定 性。建立台账,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有序推进整治。(区住建局 牵头,太保镇、各街道办事处、各行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实施) — 3 — (四)整治“烂尾”房。全面排查整治已取得合规合法手续, 因建设单位无法续建等原因停工 2 年以上的民用和工业建筑项 目,重点评估鉴定建(构)筑物结构安全性及对周边环境安全影 响等,建立烂尾项目清单,压实建设和相关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停建期间安全防范管理措施。(区住建局牵头,太保镇,各街道 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 (五)整治征收待拆房。全面排查整治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建(构)筑物应拆未拆问题,建立监管台账。加快拆除已启 动房屋征收(下达征收决定)项目应拆未拆建(构)筑物。暂无 法拆除的加强现场管护,限期拆除,确保不发生倒塌伤人事故。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和市经开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实 施)对腾迁保留的建筑类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建(构)筑 物,做好移交和日常管护,纳入全省历史建筑安全排查整治范围, 另案部署。(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自然资源局四 方台分局配合实施) (六)整治在建房。全面排查整治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房 屋建筑工程,严格执行《房屋市政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2022 版)》,对一般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对重大安全隐患 视实际情况责令局部或整体停工,在隐患未消除前不得复工。 (住建局牵头,各行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实施) (七)整治火灾隐患房。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经 — 4 — 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 知》(黑安办发〔2022〕52 号)要求开展排查,聚焦生产、经 营、租住使用功能,且住宿人员达 10 人及以上的自建房,集中 整治 7 类风险隐患。(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行管部门按职责分 工具体负责实施) 三、时间步骤安排 (一)时间安排。 1.排查阶段。 ①排查摸底(2022 年 4 月 30 日至 8 月 20 日)。6 月 5 日前 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8 月 20 日前完成非经营自建房、城镇 房屋、违建房屋、烂尾房、征收待拆房排查。实时开展在建房安 全隐患排查,即排即改。 ②危险等级鉴定(2022 年 6 月 5 日至 9 月 15 日)。委托第 三方机构对排查发现疑似存在结构安全隐患房屋建筑开展安全 性鉴定。6 月 25 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并上报台账。 9 月 15 日前完成非经营性自建房、城镇房屋、烂尾房安全鉴定, 并上报台账。 2.整治阶段 ①制定整治方案(2022 年 6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6 月 15 日前上报经营性自建房整治方案。10 月 20 日前上报非经营性 — 5 — 自建房、城镇危房、违建房、烂尾房整治方案和征收待拆房拆除 计划。 ②集中整治攻坚(2022 年 6 月 25 日起持续推进)。8 月 25 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整治。短期内无法解危的,要首先完成临 时性安全管控。9 月 30 日前完成其他危险房屋临时性安全管控。 非经营性自建房、城镇危房、违建房、烂尾房、征收待拆房按方 案(计划)时限推进整治。 3.常态化管理阶段 整治任务完成后,太保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紧盯重 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开展房屋常态化排查 整治,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 (二)实施步骤。 1.现场初筛。各部门要依托所属街道(乡镇)、社区村屯 “网格化”的管理机制,多方联动开展排查,对房屋安全隐患进 行初判,了解合法合规建设情况,建立房屋建筑基本情况台账和 疑似隐患问题房屋清单。各县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行 公开设立房屋安全隐患专线电话,畅通情况反映渠道。 2.问题复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行业专家和技术人员, 对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进行核验,同时核实房屋建设的合法合 规手续和经营安全性等情况。 — 6 — 3.鉴定确认。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领导小组办公 室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核验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安全 性鉴定。省住建厅对安全性鉴定报告统一赋码管理,并给予技术 指导。 4.制定方案。太保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组织房屋产 权人(使用人)、建设单位、房屋征收部门等责任单位制定危房 解危方案、征收待拆房屋拆除计划、违建房屋处置方案等,明确 整治措施和时限,经区政府审定实施。 5.开展解危。太保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坚持“一楼 一案”,采取维修加固、列入老旧小区改造、异地安置、原址翻 建、纳入棚改等方式解危,实时销号管理。对暂不能解危的烂尾 房、应拆未拆建(构)筑物,明确管护措施和单位,确定拆除时 限做好日常管护。 四、有关要求 (一)行业牵头,属地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 门主要责任人要亲自挂帅、亲自监督、亲自指导、组织实施并按 时上报数据信息。 (二)台账管理。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全面排 查各类房屋,分类登记在册,建立台账并及时上报。 (三)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工作进度,由于时间紧、 任务重,发现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较大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停 — 7 — 止使用,加大对违建、烂尾房打击整治力度。 (四)加强工作调度。太保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按时 间节点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排查进展、问题台账、整改方案, 并自5月起每月15日前报送排查整治进展情况。 联系人:崔岚星 联系电话:13045473690 邮箱:sftjsj@163.com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8 — 2022 年 6 月 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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