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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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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政办规〔2021〕4号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饶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县政府直属和在饶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饶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 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29 日 - 0 - 饶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主动预防、科学预警、指 挥有序、处置有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最大限度降 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 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大气污 染防治条例》《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 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 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 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 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龙江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双鸭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饶河县行政区域内,由县政府负责组织、 协调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此预案不适用于沙尘天气。 (四)工作原则 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与预防为主、属地管理与区域统筹、科 学预警与及时响应、部门联动与社会参与的原则,有效保障公众 健康,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重污染天气能力。 - 1 - (五)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饶河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各 乡(镇)政府及县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各农场、县政府各有关 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要以本预案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 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响 应操作方案,与本预案共同组成饶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饶河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饶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县政府相关部门 重污染天气应急 实施方案 - 2 - 各乡(镇)政府及县经济开 发区发展中心、各农场重污 染天气应急预案 相关企业重污染 天气应急响应操 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图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 政 府 办 县 发 改 局 - 3 - 县 应 急 局 县 经 合 局 饶 河 生 态 环 境 局 县 气 象 局 县 住 建 局 县 农 业 农 村 局 县 卫 健 局 督导考核组 预测预报组 专家组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县 市 场 监 管 局 县 公 安 局 县 教 体 局 县 财 政 局 县 融 媒 体 中 心 国 网 黑 龙 江 电 力 饶 河 县 供 电 分 公 司 各 通 信 公 司 各乡(镇) 政 府 及 县 经 济 开 发 区 发 展 中 心、各农 场 (一)县应急指挥部 县政府成立饶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 指挥部),由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主任、各相关副县长任副 总指挥。县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应急局、 县经合局、饶河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 局、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教 体局、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国网黑龙江电力饶河县供电分 公司、各通信公司、各乡(镇)政府及县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主要 负责人组成。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和响 应工作,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 (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县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 在饶河生态环境局,由饶河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主任,饶河生态 环境局各副局长兼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有: 1.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实施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负责组建重污染天气专家组、预测预报组,指导县应急指 挥部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3.负责预警报批工作。包括各级污染天气预警发布、调整和 解除等。 4.负责预警通知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预警批准后及时通知 各成员单位,汇总、整理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向 上级领导汇报。 5.提供预警发布通告和配合宣传。预警批准后及时为广播、 - 4 - 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提供预警通告,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专家组 由生态环境、气象、经合、公安、住建、卫健等部门推荐的 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 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四)预测预报组 由饶河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组成。负责全县环境空气质量 和气象监测、预测,组织有关专家及时研判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 开展预报工作,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五)督导考核组 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饶河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住建 局、县经合局等部门组成督导考核组。主要负责对各成员单位重 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 室反馈相关情况并对履职不到位的提出问责处理意见。 (六)各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应依据本预案修订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或实施方案,在本预案发布 15 个工作日内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 室备案。 县政府办:预警期间,负责组织督导考核组,对各成员单位 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并 将相关情况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发改局:联合国网黑龙江电力饶河县供电分公司,负责落 实应急响应状态下的电力保障工作。 县应急局:协助县应急指挥部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重 - 5 - 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事前预防预警、事中应对和事后评估管理; 监督管理非煤矿山扬尘污染防治;负责监督管理重点工业企业安 全生产危险化学品。 县经合局:负责督导辖区内列入《双鸭山市工业源应急减排 清单》(双环函〔2019〕108 号)的重点工业企业制定重污染天 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明确响应优先次序、限产比例和措施、停 产启动条件;预警期间,按照不同预警等级通知并督导重点工业 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减排措施。 饶河生态环境局:承担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 与县气象局对环境空气质量预测信息进行会商研判;向社会发布 空气质量状况、预测预报信息;开展环境执法巡查、检查,重点 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 放情况、企业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预警期 间,牵头开展全县秸秆禁烧专项检查,落实秸秆禁烧责任。 县气象局:负责向公众发布气象预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 及时补充或修正;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提供气 象监测预报信息;会同饶河生态环境局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 报和会商研判工作,联合提供预测预报信息;可能条件下,适时 组织采取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 县住建局:负责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通知并监督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制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 方案,按照不同预警等级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措施,组织落实 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驶出工地措施; - 6 - 停止土石方开挖、喷涂粉刷、切割等扬尘作业,组织实施建筑工 地料堆、土堆防尘措施;组织开展对道路遗撒、露天烧烤、露天 焚烧树叶垃圾等行为的执法检查;落实绿化带裸露处扬尘防治措 施;落实建筑工地出入口硬铺装措施,实施渣土、砂石、灰浆等 散装、流体物料密闭化运输,禁止苫盖不严、车体不洁的运输车 辆驶出工地;查禁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组织供热企业错时 错峰起炉;按照不同预警等级,延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增 加洒水压尘作业频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预警期间, 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全县秸秆禁烧专项检查,落实秸秆禁烧责任。 县卫健局:建立健全县级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突发事件卫生 应急专家库;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负责 重污染天气导致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与救治工作,组织开展 大气污染导致的疾病预防知识宣传,科学指导公众提高防护能力。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公共交通运力保障方案,根据不同 的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运力保障措施,引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 具出行;负责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施工扬尘治理,督查国省干线 两侧公路用地内露天焚烧。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商品煤、车用成品油的生产、加工和 销售实施监督管理,查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 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 县公安局:查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大气 污染物的行为;按照不同预警等级,针对不同车辆采取交通管制 措施,实行区域限行;查禁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 7 - 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全县秸秆禁烧专项检查,落实秸秆禁烧责任。 县教体局:负责加强在校学生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知识宣传 工作;预警期间,按照不同预警等级及时将相关应急响应措施通 知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落实本县中小学和幼儿园 实施健康防护,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以及停课等相关措施。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经费保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国网黑龙江电力饶河县供电分公司: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 期间电力系统减排和电力保障工作;加强与市电力主管部门协调, 督导供电部门、发电企业按照市电力主管部门要求,落实相应的 应急响应措施。 各通信公司:配合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健康防护、 建议性减排措施等信息发布工作。 各乡(镇)政府及县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各农场:负责构 建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组织本辖区重污染天气的应 对工作。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县级预案总体要求和县 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求,明确各方面责任任 务,确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各项应急管控措施。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与会商 双鸭山市饶河生态环境局和县气象局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 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做好数据的采集、处理、分析等工作, 为重污染天气会商研判和预警发布提供依据;当接到市气象或生 - 8 - 态环境部门任何一方提示我县将出现极端气象条件或重污染天 气时,或县气象局、双鸭山市饶河生态环境局任何一方预测到未 来 1-2 天可能会出现不利气象条件和 AQI 达到中、重度污染程度 时,预测预报组应及时发起会商,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 警条件时,预测预报组制作《重污染天气会商结果表》提交至县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至少会商 1 次,专家组参与会商。未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 实时会商。 (二)预警 1.预警分级 按照《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 (环办大气函〔2018〕875 号)有关规定,依据环境空气质量预 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我县重污染天气 划分 3 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 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 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3 天(72 小时)及 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4 天(96 小时)及 以上,且预测 AQI 日均值>3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 AQI 日均值达到 500。 2.预警发布与解除 (1)预警发布时间 - 9 - 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 应提前 24 小时发布预警信息;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 24 小时以 上发布预警信息,应当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时,立 即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 AQI 达到严重污染级别,且预测未来 24 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 别的预警。 (2)预警信息内容 主要包括:未来时段气象条件变化趋势、重污染天气发生的 时间和地点、AQI 指数范围、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级别、预警 等级等。 (3)预警发布程序及方式 一旦预测未来将出现或已出现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组应及 时发起会商,根据现状分析、预报信息进行综合研判。经会商达 到预警条件时,及时制作《重污染天气会商结果表》报县应急指 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提出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 启动建议,经批准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预警信息发送至 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黄色、橙色预警的发布由分管副总指挥批准,同时向总指挥 报告;红色预警的发布由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的副总指挥批准。 (4)预警级别调整 预警信息发布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当监测预报组预测或 监测环境空气质量不符合已发布的预警等级条件,预警需要升级 或降级的,参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预测发生前后两 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 - 10 - 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 (5)预警解除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 (AQI≤150),且预测将持续 36 小时以上时,参照预警发布程 序解除预警。 3.预警措施 (1)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微博、手机短信 等方式向公众发布消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2)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特别是提 醒易感人群做好防护。 (3)应急值班人员 24 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加强监控, 对大气重污染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 变化及时做出预测预报。 (4)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 (5)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机场、车站、码头、旅 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做好大气重污染预警 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 4.区域应急联动 收到省、市发布的区域应急联动预警启动信息时,按照预警 信息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信 息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 11 - (二)应急响应启动 根据 AQI 预测结果发布预警时,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 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实施方案中设定的应急响应 措施。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预警发布指令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应对 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响 应措施落实情况。 机动车限行措施的执行起始按照当次预警公安部门的具体 通知执行。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 警教育部门的具体通知执行。 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应急响应措施实施的组织管理, 并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政府及县经济园区管委会要按照属 地管理原则,组织本辖区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并进 行督导检查。 (三)应急响应措施 各级响应时,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单位 要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稳定达标排放,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Ⅲ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 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开窗通风时间,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 做好防护措施。 ②建议一般人群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 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 措施。 - 12 - ③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 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④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⑤减少或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⑥生态环境、卫健、教育等部门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健 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⑦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 疗保障。 (2)建议性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 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②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 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 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按照不同预警级别,重点工业企业实施相应的减排措施。 ②加大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 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砂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 的执法检查频次。 ③供热企业错时错峰起炉。 ④除重大民生、应急抢险及规范、标准中明确工艺、工序不 宜中断施工的工程外,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室外施工现 场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 - 13 - 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 1 次以上工地上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 作业(冬季除外)。 ⑤提升对燃放烟花爆竹、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的查处力 度;提升对冒黑烟等尾气超标车辆路检路查力度。 ⑥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延长 1 小时道路清扫 保洁时间,增加 1 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 ⑦除全县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禁止建筑垃 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县域内上 路行驶(清洁能源车除外)。 ⑧开展全县秸秆禁烧专项检查;加大对露天烧烤、露天焚烧 树枝树叶及其他废弃物执法检查频次;组织开展对沿途遗撒等违 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落实工 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驶出工地措施。 ⑨加大对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 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的查处力度。 ⑩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安排整点时间播报重污染天气预警 信息。 2.Ⅱ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 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开窗通风时间,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 做好防护措施。 ②建议一般人群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 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 - 14 - 措施。 ③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 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④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可采取弹性教学。 ⑤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⑥生态环境、卫健、教育等部门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健 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⑦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 工作时间。 (2)建议性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 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②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 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 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④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 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按照不同预警级别,重点工业企业实施相应的减排措施。 ②加大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 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砂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 的执法检查频次。 - 15 - ③供热企业错时错峰起炉。 ④除重大民生、应急抢险及规范、标准中明确工艺、工序不 宜中断施工的工程外,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室外施工现 场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 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 2 次以上工地上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 作业(冬季除外)。 ⑤提升对燃放烟花爆竹、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的查处力 度;提升对冒黑烟等尾气超标车辆路检路查力度。 ⑥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延长 2 小时道路清扫 保洁时间,增加 1 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 ⑦除全县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禁止建筑垃 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县域内上 路行驶(清洁能源车除外);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 (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 ⑧开展全县秸秆禁烧专项检查;加大对露天烧烤、露天焚烧 树枝树叶及其他废弃物执法检查频次;组织开展对沿途遗撒等违 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落实工 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驶出工地措施。 ⑨增加白天公交运力。 ⑩加大对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 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的查处力度。 ⑪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安排整点时间播报重污染天气预警 信息,并跟踪报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3.Ⅰ级响应措施 - 16 -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 者应留在室内,不要进行开窗通风,确需外出做好防护措施。 ②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 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 防护措施。 ③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 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④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可采取弹性教学, 必要时停课。 ⑤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⑥生态环境、卫健、教育等部门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健 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⑦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24 小时值班。 (2)建议性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 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②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 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 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④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 - 17 - 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按照不同预警级别,重点工业企业实施相应的减排措施。 ②加大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 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砂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 的执法检查频次。 ③供热企业错时错峰起炉。 ④除重大民生、应急抢险及规范、标准中明确工艺、工序不 宜中断施工的工程外,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室外施工现 场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 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 3 次以上工地上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 作业(冬季除外)。 ⑤提升对燃放烟花爆竹、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的查处力 度;提升对冒黑烟等尾气超标车辆路检路查力度。 ⑥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延长 2 小时道路清扫 保洁时间,增加 2 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 ⑦除全县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禁止建筑垃 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县域内上 路行驶(清洁能源车除外);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 (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 ⑧开展全县秸秆禁烧专项检查;加大对露天烧烤、露天焚烧 树枝树叶及其他废弃物执法检查频次;组织开展对沿途遗撒等违 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落实工 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驶出工地措施。 - 18 - ⑨增加白天公交运力,早晨提前 1 小时发车,夜间延长 1 小 时收车。 ⑩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气象条件下,及时组织实施人工 影响天气作业。 ⑪加大对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 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的查处力度。 ⑪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安排整点时间播报重污染天气预警 信息,并跟踪专题报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四)信息公开 县融媒体中心应及时组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媒体 发布预警启动、升级、降级、解除信息,信息发布应当准确、客 观、真实,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 事实依据的信息和传言;饶河生态环境局向社会实时发布环境空 气质量监测数据;县气象局向社会及时公布气象条件变化情况。 (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反馈与监督 应急响应期间,各成员单位应于每日 15 时前向县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遇重大紧急事项随时报告。 因生产安全、民生保障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采取规定应急响应措 施的企事业部门或单位,应于当日 15 时前书面报请县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同意。 举报受理部门要加强值班,24 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各成员 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被举报的违规工地、企业、车辆等进行 严厉查处。督导考核组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的应急响应 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县应急指挥 - 19 - 部办公室。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督导考核组要 予以通报、曝光,并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六)应急终止 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终止应急响 应,饶河生态环境局和县气象局继续跟踪监测。县应急指挥部各 成员单位应于应急终止次日 11 时前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 应急处理情况。 五、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 专家对当次重污染天气过程、预测研判情况、预警发布情况、应 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预警效果以及应急预案的完备性、科学性、 实用性等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总结应对经验,查找分析问题, 持续改进不足,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 六、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 工作领导机构,机构负责人应由属地政府、经济园区管委会或部 门的分管领导担任,负责指挥、部署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二)制度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并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保证应急值守系统 顺畅。三级(黄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备班备勤;二级 (橙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在岗值守;一级(红色)预 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全天(含节假日)值守。一级(红色)预警 期间,指挥部办公室可抽调有关成员单位人员联合办公,开展应 - 20 - 急指挥、调度、协调、督查等工作。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备案制度。县应急指挥部各成 员单位应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者实施方案,报县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备案。相关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应在本 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经费保障 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资金由县政府通过预备费等渠道 解决。日常运作保障资金,包括应急基础数据系统建设及运行、 应急技术支持和演习等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部门预算。 (四)人员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库,为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协助开展评估。饶河生态 环境局和县气象局要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队伍建设,提高监 测预警能力。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人员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及时传达预警指令,组织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按时报告工作 进展和总结。 (五)装备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需要, 配置应急指挥、应急处置、通讯工具等应急设备,加强空气质量 自动监测网建设,积极构建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和预警预报平 台,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七、预案管理 (一)预案宣传 县融媒体中心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 - 21 - 信息网络,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 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 确引导舆论。 (二)预案培训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 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 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三)预案演练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 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重点 检验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组织机构、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 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 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 (四)预案修订 本预案至少 3 年修订 1 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 行预案修订: 1.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2.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八、附则 1.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 数(AQI)大于 200,即空气质量达到 5 级及以上污染程度。 2.本预案所称 AQI 指数(空气质量指数),是指定量描述空 - 22 - 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AQI 日均值按连续 24 小时(可以跨 自然日)均值计算。 3.本预案所称沙尘暴是指地面尘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见度显 著降低的天气现象。 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饶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饶政办规〔2020〕2 号)同时废止。 附件:1.饶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2.饶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组名单 3.饶河县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印发 - 23 - 附件1 饶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序号 单位 姓名 职务 1 县政府 盛若欣 政府副县长 2 县政府办 张伟东 主任 3 县发改局 张 瑜 局长 4 县应急局 孙正鹏 局长 5 县经合局 高启贤 局长 6 饶河生态环境局 盖忠涛 局长 7 县气象局 吴 群 局长 8 县住建局 张振国 局长 9 县农业农村局 王树伟 局长 10 县卫健局 刘宝钟 局长 11 县交通运输局 姜兆忠 局长 12 县市监局 张奇俊 局长 13 县公安局 张金星 副局长 14 县教体局 张海军 局长 15 县财政局 李乐民 局长 16 县融媒体中心 王志斌 主任 17 国网黑龙江电力饶河县供电 分公司 孙 珩 经理 18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黑龙江有限公司饶河分公司 郭 威 总经理 1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有限公司饶河县分公司 杨运涛 总经理 - 24 - 2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饶河 分公司 邓成文 总经理 21 饶河县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 秦文福 副主任 22 饶河镇 闫 芳 镇长 23 小佳河镇 杨春宇 镇长 24 西丰镇 王 胜 镇长 25 五林洞镇 侯旭升 镇长 26 大佳河乡 刘新波 乡长 27 大通河乡 左 岩 乡长 28 山里乡 杨 帆 乡长 29 西林子乡 蔡 伟 乡长 30 四排赫哲族乡 王 浩 乡长 - 25 - 附件2 饶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组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职称 单位 联系方式 1 盖忠涛 局长 双鸭山市饶河生态环境局 15326562789 2 吴 群 局长 饶河县气象局 13946610141 3 高启贤 局长 饶河县经合局 13895862736 4 张金星 副局长 饶河县公安局 13945770099 5 张振国 局长 饶河县住建局 13846946528 6 刘宝钟 局长 饶河县卫健局 13895860900 备注:生态环境、气象、经合、公安、住建、卫健等部门推荐。 - 26 - 附件3 饶河县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 序 排污单位 所在区 行业类 统一社会 号 名称 县 别 信用代码* 全国统一排 污许可证编 详细地址 号 经 度 纬 度 (°) (°) 生产线/工序 黄色预警_减排措施* 橙色预警_减排措施* 红色预警_减排措施* 1.将原有干湿式除尘器 确保降低负荷20% 确保降低负荷30% 更换为新型布袋式除尘 1.将原有干湿式除尘器更 1.将原有干湿式除尘器更 换为新型布袋式除尘器; 确保降低负荷10%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 建三江农 1 垦胜利供 热力生 饶河县 暖站(胜利 产和供 应 912330066 952032091 9123300669 双鸭山市 5203209100 饶河县胜 1R 利农场场 农场) 131.8 47.36 锅炉-脱销-布袋 器; 换为新型布袋式除尘器; 76039 8631 除尘-脱硫 2.脱硫脱硝系统保持运 2.脱硫脱硝系统保持运行; 2.脱硫脱硝系统保持运行; 行; 3.将防风抑尘网实行四周 3.将防风抑尘网实行四周 3.将防风抑尘网实行四 合围,减少粉尘外排。 合围,减少粉尘外排。 确保降低负荷20% 确保降低负荷30% 将防风抑尘网实行四周 将防风抑尘网实行四周合 将防风抑尘网实行四周合 合围,减少粉尘外排。 围,减少粉尘外排。 围,减少粉尘外排。 直六委 周合围,减少粉尘外排。 黑龙江省 饶河县晨 2 光热电有 限责任公 饶河县 火力发 912305247 电 6274935XA 司 3 黑龙江国 创生物质 热电有限 责任公司 - 27 - 9123052476 双鸭山市 274935XA00 饶河县中 1P 央南路7 134.0 46.79 循环流化床锅炉 21525 8061 /汽轮机/发电机 134.1 74.00 燃生物质燃料热 7333 电联产 确保降低负荷10% 号 饶河县 火力发 912330065 9123300657 黑龙江省 确保降低负荷10%, 确保降低负荷20%,废 确保降低负荷30%,确 电 742110930 4211093000 双鸭山市 检查电袋除尘和低氮燃 气治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 保锅炉正常运转情况下, 1P 饶河县建 烧系统运行情况,确保 情况下,检查锅炉设备的 减少发电量和供热量从而 三江分局 废气治理设施无故障运 各项参数是否正常,燃料 减少锅炉燃料燃烧量和废 八五九农 行才能保证废气排放达 燃烧是否正常,发现异常 气产生量,确保废气达标 场第一居 标,运行期间相关车间 及时对锅炉燃烧状况进行 排放的情况下为发现和抢 民委 按时对设备进行巡回检 调整,确保废气经过治理 修设备故障原因争取时间。 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设施后能达标排放。并上 并报上级环保部门说明 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说明 报上级环保部门问题原因。 问题原因。 情况。 黑龙江省 4 饶河农场 热力生 饶河县 供热中心 产和供 应 912330027 72634919D 9123300277 2634919D00 2R 黑龙江省 DN-200-Q185/18 确保降低负荷10% 0㎡换热器20组 1.将原有湿式除尘器更 LCZ-810型除渣 换为新型布袋式除尘器; 为新型布袋式除尘器; 机1台 2.脱硫脱硝系统保持运 2.脱硫脱硝系统保持运行; 2.脱硫脱硝系统保持运行; TBXO-40T/H除尘 行; 3.将防风抑尘网实行四周 3.将防风抑尘网实行四周 器3台 3.将防风抑尘网实行四 合围,减少粉尘外排。 合围,减少粉尘外排。 Y-130-左90引风 周合围,减少粉尘外排。 确保降低负荷20% 确保降低负荷30% 1.将原有湿式除尘器更换 1.将原有湿式除尘器更换 双鸭山市 133.9 47.08 机3台 饶河县饶 3175 2939 CYTXZ-F01脱销 河农场 确保降低负荷20% 确保降低负荷30% 1.将原有湿式除尘器更换 1.将原有湿式除尘器更换 为新型布袋式除尘器; 系统3套 30吨锅炉脱硫塔 ø3000*8000㎜1 台 20吨 锅炉脱硫塔 ø2400*8000㎜2 台 5 黑龙江省 热力生 912330026 9123300260 黑龙江省 133.2 46.84 40吨除渣机1台 确保降低负荷10% 红旗岭农 产和供 06365477N 6365477N00 双鸭山市 41969 6839 40吨陶瓷多管除 1.将原有湿式除尘器更 场供热中 应 1R 饶河县红 尘器1台/40吨布 换为新型布袋式除尘器; 为新型布袋式除尘器; 旗岭农场 袋除尘器1台 2.脱硫脱硝系统保持运 2.脱硫脱硝系统保持运行; 2.脱硫脱硝系统保持运行; 机关二区 Y-130-左90引风 行; 3.将防风抑尘网实行四周 3.将防风抑尘网实行四周 01栋01号 机3台 3.将防风抑尘网实行四 合围,减少粉尘外排。 合围,减少粉尘外排。 CYTXZ-F01脱销 周合围,减少粉尘外排。 心 - 28 - 饶河县 为新型布袋式除尘器; 系统3套 40吨烟塔一体锅 炉脱硫塔1套 黑龙江省 红卫红场 6 (黑龙江 省红卫农 场水暖站) - 29 - 热力生 饶河县 产和供 应 912330066 06365282N 9123300660 红卫农场 6365282N00 北外环南 1R 50米 133.7 47.56 锅炉-脱销-布袋 52856 7261 除尘-脱硫 确保降低负荷10% 确保降低负荷20% 确保降低负荷30% 1.新型布袋式除尘器; 1.新型布袋式除尘器; 1.新型布袋式除尘器; 2.脱硫脱硝系统保持运 2.脱硫脱硝系统保持运行; 2.脱硫脱硝系统保持运行; 行;3.正在新建防风抑 3.正在新建防风抑尘网实 3.正在新建防风抑尘网实 尘网实行四周合围,减 行四周合围,减少粉尘外 行四周合围,减少粉尘外 少粉尘外排;4.2021年 排; 排; 新建三座换热站,总计8 4.2021年新建三座换热站, 4.2021年新建三座换热站, 座换热站,达到热平衡, 总计8座换热站,达到热平 总计8座换热站,达到热平 减少燃煤。 衡,减少燃煤。 衡,减少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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