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排球比赛规则和报名表.doc
附件 1: 安光所第二届“和谐杯”排球比赛男排报名表 报名单位: 领 队: 序号 手机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裁判 1: 裁判 2: 姓 名 电话: 办公室号码 附件 2: 安光所第二届“和谐杯”排球比赛女排报名表 报名单位: 领 队: 序号 手机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姓 名 电话: 办公室号码 附件 3: 比 赛 规 则 男排比赛规则: 1、小组赛采取 3 局 2 胜制,半决赛与决赛采取 5 局 3 胜制,一方在获得发 球权时同时得分,即每球得分制,每局比赛获胜的一方必须达到 25 分(3 局 2 胜制第 3 局为 15 分,5 局 3 胜制第 5 局为 15 分),或在此基础上比对方高出 两分。 2、每方的 6 名球员按顺时针方向轮流发球。发球球员可以用上手或下手发 球,用拳,伸开的五指或手臂都可以。 3、每局比赛中每支球队共有 6 次机会替换队员,替补队员可以换下某一名 先发队员或再被相同的队员替下。 4、球员可在球越过网之前进行拦截,但是不得触网或是干扰对手,拦网不 算作一次击球。 5、每个队在每局比赛中都有两次暂停机会。 6、未尽事宜按国际排联排球比赛规则,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组织方所有。 女排趣味赛比赛规则: 1、女排基本功比赛分发球和垫球两部分。 2、发球要求有明显抛起、过网、落在对方场地有效区域内即得分。 3、垫球要求自抛自垫,队员在本方球场的三米线后垫球过网,落在对方球 场划定的区域内即得分。 4、参赛队员 6 名,每名队员发球 5 次,垫球 5 次,累计得分最高的队伍获 胜。如得分相同,则各队推选一名队员加赛,发球和垫球各加赛 5 球。 注意事项: 1) 各部门男队、女队最多只能各报 2 支参赛队。 2) 各队伍应严格按照组委会发布的赛程进行比赛,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间须提前两天 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更改。 3) 比赛开始后(时间以当场裁判掌握为准),一方仍无法进行比赛则判该方弃权(由裁判、 组委会签字生效)。 4) 因天气等意外因素影响而无法比赛,组委会以事先指定的方式进行通知,未得到通知则 按规定时间比赛,迟到方以弃权论处。 5) 比赛结束后,裁判及双方领队须在比赛记录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如对比赛有 异议,领队需当场向比赛组委会提出,并由组委会做出最后处理。 6) 比赛用球由组委会提供。 7) 尊重裁判,对于裁判在比赛中进行的判罚可以在比赛结束后进行讨论,在比赛进行时应 绝对服从,不得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不得与裁判发生争执及攻击裁判,违者处以技术 犯规或停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