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教局通知.doc
科发人教函字〔2008〕23 号 关于 2008 年度中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研究生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为加强我院青年人才培养,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促进我院与德国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与交流。根据《关于 印发<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管理办法 (试 行)>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6〕92 号,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我院 2008 年将继续与德国有关单位开展联合培养 博士研究生工作。现将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人事教育局委托研究生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分 别负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各院系的初 选工作。请根据《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做好有关工作。 二、培养方式和期限 派遣我院在读博士研究生到德国科研机构和高校(以下 简称“德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 内学位。 访学期限为 12 个月。访学期满前,经院与德方协商同 意,可延长访学期限。 三、项目和人数 2008 年中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分为三个项目: 1. 马普学会项目:到马普学会有关研究机构(MPI 或 IMPRS)进行学习研究,派遣人数为 20 人。 2. 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到弗劳恩霍夫协会有关研究机 构进行学习研究,派遣人数不超过 10 人。 3.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项目:到 DAAD 联 系的有关德国高校和除马普学会、弗劳恩霍夫协会以外的科 研机构进行学习研究,派遣人数不超过 10 人。 申请人可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报相关项目。 四、申报条件 1. 系我院 2006 年入学的硕博连读研究生,2008 年年底 前能够完成所有学位课程的学习,并转为博士研究生身份。 条件优秀的非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也可申请。 2. 优先支持导师与德方有科研合作关系的研究生; 3. 年龄 35 岁以下; 4. 具备英语(或德语)科技交流能力; 5. 身心健康。 五、初选推荐名额 研究生院推荐名额为 50 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推荐名 额为 10 人。 六、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从院获得如下资助: 1. 在德访学期限内的奖学金(1000 欧元/月) ; 2. 往返国际旅费各一次; 3. 出国前德语培训费。 经我院与德方协商一致同意延期的,延期期间的费用由 德方负责。 七、录取、派遣和国外管理 1. 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 院与德方共同确定录取名单后,由研究生院和中国科 学技术大学通知有关人员办理录取手续,德语培训及出国手 续等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 了解德方相关单位的有关情况可查阅: 马普学会:http://www.mpg.de/english/portal/index.html 弗劳恩霍夫协会:http://www.fraunhofer.cn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 http://www.daad.org.cn 八、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于 2008 年 3 月 31 日前将初选通过人员的下列材料报 送院人事教育局教育与培训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1. 《中德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 (附件 1) 一式 1 份; 2. 申报马普学会项目还需报送《马普学会项目申请表》 (英文,附件 2)一式 1 份; 3. 申报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还需报送《弗劳恩霍夫协会 项目申请表》(英文,附件 3)一式 1 份; 申报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项目的申请人,请 根据网站:http://www.daad.org.cn/4_1_3.htm 中“DAAD-CAS Joint Scholarship Programme”栏目中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一式 3 份,1 份原件,2 份复印件)。其中,英语或德语成 绩不作为必须要求,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 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须加盖现所在单位的公章(不需要公 证)。 联 系 人:人事教育局教育与培训处 电 张萌、石磊 话:010-68597406、68597408 电子邮件:zhangmeng@cashq.ac.cn 附件 1. 中国科学院中德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中文) 2. 马普学会项目申请表(英文) 3. 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申请表(英文)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