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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工信字〔2023〕10 号金乡县焦化行业产能整合转移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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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金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件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金 乡 县 统 计 局 金工信字〔2023〕10 号 金乡县焦化行业产能整合转移实现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 坚战的意见》,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统计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 —1— 《全省焦化行业产能整合转移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鲁工 信化工〔2022〕73 号)精神,根据《济宁市焦化行业产能整合 转移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制订《金乡县焦化行业产能整合 转移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 一、任务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 量发展重要讲话和国家、省、市、县一系列文件精神,立足我县 现有焦化产业基础,围绕实现煤基化工一体化,延链拓链、补链 强链目标,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民生焦化企业产能整合转 移。2023 年 5 月底前签订承诺书,在全省范围内购买合规产能; 2025 年底前,原有合规产能不足 100 万吨的民生煤化并入荣信 集团。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遏制“两高" 项目盲目发展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焦化行业有关产业政策,严 格落实能耗、环保、安全、技术、效益标准,推动焦化行业规范 发展。 (二)属地负责、企业主体。新材料产业园要扛牢属地管理责 任,强化政策引导,提高企业思想认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倒 逼企业参与整合、转型升级。 (三)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妥善处理债务化解、职工安置、 金融风险,引导企业转型发展,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社 —2— 会稳定。 三、实施步骤 (一)购买产能,签订产能整合转移工作承诺书(2023 年 5 月 底前)。在全省范围内购买合规产能,民生焦化企业产能达到 100 万吨;新材料产业园依据本方案向县化转办出具承诺书。 (二)封堵焦化企业炉孔,装置产能与现有合规产能相符 (2023 年 10 月底前)。2023 年 10 月底前,民生焦化企业应根据 整合前的合规产能封堵炉孔,确保装置产能与整合前的合规产能 匹配。届时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统 计等部门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政府化工专项行动办, 市政府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统计、能源 等部门现场复核。 (四)产能整合转移(2024 年 12 月底前)。新材料产业园和企 业要切实发挥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2024 年底前,推动荣 信集团兼并民生煤化工作。确保 2025 年底前完成产能整合转移 工作,达到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 四、推进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化工专项行动办统筹做好牵头工作, 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 职能,共同做好焦化产能整合转移工作。 (二)严格焦炭年度产量控制。在产能整合转移工作完成前, 县工信局和新材料产业园要发挥行业和属地责任督促企业严格 —3— 落实焦炭产量控制工作,科学精准制定月度焦炭生产计划,委派 专人进驻企业,监督企业严格按照分配的焦炭产量控制目标组织 生产,继续组织水务、税务、供电、会计事务所等部门,对企业 数据比对,防止出现超产、瞒报漏报等现象。 (三)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进度。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县生态环境局、县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和新材料产业园要按照本方 案明确的时间节点,指导企业抓好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阶 段产能整合转移工作任务。 (四)强化手段,守住底线。新材料产业园要扛牢属地主体 责任,积极推动焦化产能整合转移,落实退出企业安全生产、环 境保护、职工安置、金融风险防范、社会维稳等措施。焦化企业 要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按时完成产能整合转移任务底线。 (五)加强调度,强化问责问效。县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民 生焦化企业产能整合转移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调度和督导检查, 确保本方案进度落实到位。 附件: 1.济宁市焦化产能指标转移申报表 2.焦化产能整合转移任务承诺书(式样) —4— 金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金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金乡县统计局 2023 年 4 月 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5— 附件 1 济宁市焦化产能指标转移申报表 单位: 万吨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焦化产能 原 认 定 合 规 指标转入方 焦化产能 拟转入焦化 产能 企业意见 (盖章)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焦化产能 原认定合规 指标转出方 焦化产能 拟转出焦化 产能 企业意见 (盖章) 焦化产能指 标转出县政 府意见 焦化产能转入 县政府意见 (盖章) 年 焦化产能 指标转出 市意见 月 (盖章) 日 焦化产能 指标转入 市意见 (盖章) 年 月 年 日 日 (盖章) 年 —6— 月 月 日 附件 2 焦化产能整合转移任务承诺书 县化转办: 我县现有焦化企业 规产能 家,企业名称 ,合 万吨。我们确保按照县政府有关要求,积极落实焦化产 能整合转移方案,于 年 月 日前,完成焦化产能整 合转移工作方案规定的焦化产能整合转移任务。 特此承诺。 产业园(章) 2023 年 —7—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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