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审表【2021】12号关于《五原县立新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00吨葵仁、5000吨葵花油、1500吨南瓜籽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五环审表﹝2021﹞12 号 签发人: 王明亮 关于《五原县立新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5000 吨葵仁、5000 吨葵花油、1500 吨 南瓜籽仁加工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原县立新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五原县立新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5000 吨葵仁、5000 吨葵花油、1500 吨南瓜籽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五原县工业园区,项目区东侧紧邻新华路, 南侧隔路 30 米处是仙童食品厂,西侧紧邻轩达粮油公司,北侧 隔路 16 米处是鸿源粮油,项目建成后年产 15000 吨葵仁、5000 吨葵花油、1500 吨南瓜籽,本项目用地面积 33333.30㎡,建设内 容有新建 1 座葵花籽初加工车间建筑面积 1020m2,内设葵花籽初 加工生产线 1 条;新建 1 座南瓜籽加工车间建筑面积 1140㎡, 内设 1 条光板南瓜籽剥壳生产线和 1 条成品深加工生产线;新建 1 座葵花籽深加工车间建筑面积为 1020m2,内设 1 条葵花深加工 生产线;新建 1 座葵皮库建筑面积为 1020m2,新建 1 座成品库, 建筑面积为 400m2,新建 1 座原料库建筑面积为 1020m2,新建 1 座废料库建筑面积为 200m2 ,新建 1 座油料库,建筑面积为 380m2,新建 1 座毛仁库建筑面积为 200m2,办公楼采用生产供热 系统供暖。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77.2 万元。根 据《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 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 建设。 二、在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环境 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配套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所排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 排放标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特提出以下意见和要求: 1.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燃生物质导热炉产生的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烘干废气、压制生物质颗粒产生的粉尘。 a、燃生物质导热炉废气配备 1 套旋风除尘器+湿法脱硫除尘器+25 米高烟囱排放,b、燃油导热油炉烟气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排 - 2 - 放的相关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2 中新建锅炉的排放标准;本项目无组织颗 粒物经过布袋收尘器后,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 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 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本项目中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五原县宏 珠污水处理厂处理。 3.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振动筛、打磨机、去石机、水泵、 脱壳机等。项目噪声主要产生于生产厂房内,通过采取车间隔声, 产噪设备装有减震基础,确保经采取以上措施后的厂界噪声排放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3 类区标准限值。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南瓜籽 皮、葵皮粉、色选废料、筛选后的杂质、锅炉灰渣、布袋收尘器 截留粉尘。生活垃圾、筛选后的杂质、锅炉灰渣、布袋收尘器截 留粉尘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南瓜籽皮压制成生物质 颗粒后作为生物质锅炉燃料,葵花籽皮粉碎制成葵粉外售饲料厂; 色选加工后的废料做为榨油原料。 三、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开展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 方可正式投入运营,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我局委托 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 3 - (此页无正文) 五原县环境保护局 2021 年 2 月 7 日 五原县环境保护局 2021 年 2 月 7 日印发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