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须知.docx
附件 4: 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须知 一、报送材料内容 (一)博士后招收经费资助 《北京市博士后招收经费申请表》一式 6 份及电子文本。 (二)博士后科研活动经费资助 1.申请人材料: (1)《北京市博士后科研活动经费资助申报表》一式 6 份及电子文本。 (2)主要证明材料(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 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 术论文等复印件)2 份。其中,申请 B 类资助,在国(境) 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需附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证书,以及 双方签署的协议、邀请函或国际会议宣读论文邀请证明的复 印件;在国(境)内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需附会议邀请函 或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件。申请 C 类资助的,需附出版 协议复印件、著作的章节目录及内容简介。 2.设站单位材料: 《北京市博士后科研活动经费申请人情况一览表》2 份 及电子文本。 (三)创新实践基地产学研合作资助 《北京市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产学研合 作经费申请表》一式 6 份及电子文本。 以上表格可从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 (www.bjrbj.gov.cn)“网上办事”栏目中“网上下载”处 下载。所报送的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博士后(青 年英才)和设站单位应按相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 二、石景山配套资助 石景山的配套资助按照《石景山区博士后(青年英才) 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北京市的各类资助审批通过 后按比例拨付,不再另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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