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重要意义.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重要意义与主要内容 2007 年 12 月 29 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禁毒法》,并于 200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这是为应对毒品违法犯罪形势、适应禁毒工作发展需要,在 总结多年来禁毒斗争实践经验、吸收国内外已有法律规定、 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第一部全面规范中国禁 毒工作的重要法律,是指导中国禁毒工作的基本法。它的颁 布实施,进一步彰显了中国政府厉行禁毒的一贯立场和坚定 决心,完善了中国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对 于依法全面推进中国禁毒事业具有重要意义,是中国禁毒史 上的重要里程碑。 《禁毒法》共 7 章 71 条。遵循“专群结合”、预防与惩 治相结合、教育与救治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禁毒工作方针、 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法律责任,规范了禁毒宣 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国际合作等业务工作。主要 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一、依法规定了禁毒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 制。《禁毒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 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 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依法明确了禁毒委员 会的法律地位和职责,确立了禁毒工作的领导体制。同时规 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 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法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 务。明确了 “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 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 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 级财政预算,依法确定了禁毒工作保障机制。 二、依法规定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 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这一方针更加强调把预防教 育作为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更加强调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治 理毒品问题,更加强调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工作同步推 进,符合毒品问题发展规律、中国毒情和综合平衡的国际禁 毒战略。在禁毒宣传教育中,《禁毒法》规定国家采取各种 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 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明确了国家机 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以及学校、父母和 监护人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法律义务。 三、依法规定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 制的种类、范围、措施和办法。《禁毒法》规定,国家对麻 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 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 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对易制毒化学品的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 实行许可制度,对麻醉药品、精 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同时, 对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开展毒品查缉、可疑毒品犯罪资金监 测、娱乐场所巡查制度、禁毒情报信息等作了规定。 四、依法规定了戒毒体制和措施。《禁毒法》坚持以人 为本的理念,立足吸毒人员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三重 属性,对其既要惩罚、更要教育和救治,对戒毒工作作出了 重大改革,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 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废除了强制戒毒、劳教戒毒制度,将 二者整合为强制隔离戒毒;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自愿戒 毒、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立法,增设了戒毒康复场所等相关内 容。这些改革,一是遵循科学戒毒原则和戒毒疗程规律,从 法律层面保障了戒毒治疗必经的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融入 社会三个阶段,健全了戒毒康复制度,为建立集生理脱毒、 身心康复和融入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提供了法律保 障。二是适应戒毒疗程需要,延长法定戒毒期限,规定社区 戒毒期限不超过 3 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 2 年,期满后仍 未戒除毒瘾的,可以延长 1 年;社区康复期限不超过 3 年。 特别是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纳入法定戒毒期限,有利于帮 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巩固戒毒效果。三是规定社区戒 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三项措施紧密衔接,使戒毒人 员始终受到法定戒毒措施的管束;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 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脱管失控的,不论其是否吸毒,可以 直接实行强制隔离戒毒。这些制度保障了对戒毒人员的有效 管理,有助于解决吸毒人员屡戒屡吸和脱管失控的问题。四 是确定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戒毒工作格局, 规定了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司法行 政、卫生行政、民政、人力资源、劳动保障等部门以及企业 事业单位、戒毒人员家庭、社会工作者、禁毒志愿者等社会 力量开展戒毒工作的规定,有利于从法律上保障各项戒毒措 施的落实。 五、依法规定了加强禁毒国际合作的措施。以专章将禁 毒公约要求的国际合作义务法律化,规定根据缔结或者参加 的国际公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国家禁 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组织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履 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 加强与有关国家或者地区 执法机关以及国家组织的禁毒情 报信息交流,依法开展禁毒执法合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 国务院授权,可以通过对外援助等渠道,支持有关国家实施 毒品原植物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并第一次将“分享犯罪 所得资产”写入法律。 六、规定了违反《禁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律责 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