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开展中国科学院2012年度“国际科技合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中 国 科 学 院 关于开展中国科学院 2012 年度“国际科技合作 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相关部门: 为表彰和奖励在国际科技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科技 与管理专家,促进国际科技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工 作和“四个一流”建设,扩大在国际科技界的影响,按照《中国 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 2012 年度 “国际科技合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知识创新工程实施以来,在我院国际科技合作中做出突 出贡献的高水平外籍科技与管理专家,具体内容参看《关于印发 〈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发际字 〔2007〕26 号)。 2.港澳台地区、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及外籍华人不在评 选范围之内。 3.已获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友 谊奖”或“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的外籍专家,不在评选 范围之内。 二、申报材料: 1.本年度采用 ARP 系统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程序和要 求进行推荐,具体步骤如下: 请各单位从即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17 日按照相关管理办法 准备《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推荐表》和《中国科学院国际 科技合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可登陆中国科学院国 际合作局网站(http://www.bic.cas.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最新版表格。 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将从 2012 年 9 月 20 日零点开通, 至 2011 年 10 月 17 日 16:00 关闭,请各单位申请人在系统开放 时间内登录本所 ARP 国际合作系统在线填写推荐表,提交各级管 理部门审核后,将数据上报至院级系统。 纸版材料申报:将下载的《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推荐 表》填写完毕后,调整格式,打印盖章(一份),与外国专家护 照复印件、汇总表等书面材料一并快递至合作局,信封上请注明 “国际科技合作奖”,截止日期为 2012 年 10 月 17 日(以当地 邮戳为准)。 2.所报材料要翔实可靠,数字准确,重点突出。 3.对曾申报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 奖” 、“友谊奖”或“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但未获奖 的外籍专家,申报时须在表中注明上次申报时间。 4.上一年度通过初审但终审落选的候选人,下一年可直接 进入终审。请相关推荐单位重新报送申报材料并在表中注明相关 情况。 5.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内容翔实,推荐单位可以就专家从 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专家来华 -2- 后解决的问题等提供补充材料说明;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 目已列入国家、省(市、自治区)行业或部门的发展规划的,应 将有关报告及批件的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的附件一同上报。 6.涉及保密的内容请勿在申报材料中列出。 7. 为配合获奖专家的授奖仪式及宣传,请各申报单位准备 中外双方合作的影像资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日期: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2 年 10 月 17 日。 报送纸版材料截止日期为 2012 年 10 月 17 日(以当地邮戳 为准)。 四、评审结果的通知 “国际科技合作奖”的评审结果将由我局正式通知各申报单 位。在此之前,请勿告知候选专家。颁奖工作具体安排将遵照 《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联系人:茹志涛 电 彭颖 话:010-68597244 68597243 Email:ztru@cashq.ac.cn 在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 ARP 中心联系。 联系人:房丹 电 话:010-58812010;13511026551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 52 号中国科学院国际合 作局综合处(请注明:“国际科技合作奖”) 附件编辑区 附件: -3- 1.《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推荐表》 2.《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2012 年 9 月 19 日 2012 年 9 月 1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