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规定.doc
绍兴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规定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 康,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特制定建筑 工地扬尘治理实施规定。 一、总体目标 建立落实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达到绍兴市区扬尘 治理检查要求,使工地扬尘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职责分工 1、工地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工作小组,建立管理网络并上墙公示, 项目负责人为组长,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监理员、门 卫为主要成员。 2、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每天扬尘治理措施及实施情况,做好台 帐记录。 三、扬尘治理实施办法 1、建筑工地必须统一设置 2.5 米高度密闭围档,以控制施工作业产 生尘土外扬。 2、工地大门进出口处地坪采用砼硬化,设置统一标准的冲洗台、水 泵、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防止泥土随车辆、行人带出工地。 3、工地大门横梁处应统一设置车辆喷雾装置,除下雨天以外,驶出 的工程车辆必须经过整车喷淋后方可出场,以减少运输过程中尘土飞扬。 4、施工运输车辆、商品砼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进行泥 土清除等防尘处理,严禁将泥浆、尘土带出工地。 5、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程车辆, 必须按规定统一蓬布覆盖,不得超量运载,严禁途中撒漏。 6、工地主要道路必须硬化,清扫干燥地面或遭遇风沙天气时应及时 洒水,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可委托邻近社区或村委定期清运。 7、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清扫楼层建筑垃圾应装袋密封,由垂直 运输设备向下转运,严禁由楼层间自由倾倒。 8、集中堆放的渣土采用蜜目网或彩条布遮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 物料应存放在库房内,若需露天堆放则落实覆盖措施,以避免粉尘弥漫, 污染环境。 9、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订合同时应增加防尘控尘条款,对涉及的作 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治扬尘交底,将控尘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 罚措施。 10、加强工地卫生保洁员和车辆冲洗人员的环保责任教育,不得玩忽 职守,倡扬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职业精神。 四、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1、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小组每周需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作好 台帐保存记录,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考核。 2、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执行情况必须作为工程项目部、监理工作例会 内容。 五、考核 评优 1、市建筑市场管理处牵头组织落实专项检查与考核,并做好教育和 监管。 2、受到通报批评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不得列入《安全标化工地》、 《年 度文明工地》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