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美展设计作品展征稿细则.doc
第十届全国美展设计作品展征稿细则 展览主题:和而不同——设计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主题释义:在新经济时代的今天,艺术与生活最紧密的状态就是设计艺术活动。我们倡导的设计艺术 应当是体现当代设计师对中国本土设计文化发展的思考。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无所不在的文化冲 突与交融,我们应该理性地认识遵循文化的共同准则与追索个性化特质的关系,从而为维护世界文化多样 化的生态环境和弘扬我国新的设计文化形态而努力。天人合一、平衡和谐是我们传统文化精神的价值取向, “和实生物”、“和为贵”、“和而不同”是我国传统思想的精髓——“中和”观念所追求的境界。“和 而不同”理念的确立,是从人文关怀方面对设计的关照。“设计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是在这样理念的背 景下对生活方式及其品质提出优化的问题,同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合理有效的并且具有个性化特征的方 案和办法,为艺术设计介入当代民众的生活提供有意义的思考方式。通过设计,反映本民族的文化特征, 追求方式、生活意境、生活品质,体现出新世纪我国设计师的创新观念和中国设计的发展水平。 作品征集范围: 1、1999 年第九届全国美展后创作,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送展,并希望有更多最新设计的 作品; 2、 同一作者展出作品数量不超过 2 件(整体作品、组合作品以一件计算); 3、 设计类型包括: A、视觉传达设计(印刷媒体、网络媒体、户外媒体、影视媒体等媒体相关设计及区域、企业识别系统 等设计); B、建筑艺术、环境设计与公共艺术(室内环境、建筑艺术、环境艺术、公共艺术、公共服务设施等); C、工业设计(产品、交通工具、生活用品、家具、服务设施等); D、服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E、陶艺、金属工艺、玻璃工艺、漆艺设计。 4、 以实物作品为主,也接纳研究性的概念设计作品。 5、 除单件设计作品以外,欢迎有团体组织的综合配套的整体系列设计作品参展。 送件要求: 1、 应征作品可由作者直接送到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艺术设计作品展(以下简称上海展区); 2、 应征作品于 5 月 8 日至 12 日寄到上海展区(此日期为到达日期),作品应包含以下两个部分: A. 演示文件必须使用 PC 版 powerpoint 软件,内含 jpeg 格式的参评作品图片,其精度应为 72dpi, 尺寸在 30cm×25cm 范围内,同时,应有简明的设计意图文字说明; B. 设计作品打印稿,尺寸为 A4,如需附文字说明,不得超过 200 字。 3、 初评入选后,上海展区组委会将及时通知初评入选作品作者,由作者将作品制作完成,并将完成 的作品以电子文件形式参加复评,文件要求如上的 2 中的 A 和 B 两点所述。复评作品于 7 月 1 日至 5 日寄 到上海展区(此日期为到达日期)。 4、 为了确保第十届美展设计展区作品集质量,入选作者还需提供用于印刷的图片:电子文件为 tiff(或 jpeg 格式),尺寸在 A4 范围内,精度应为 300—350dpi,或者作品的正片摄影。 5、 经复评入选的作品上海展区组委会将及时告知作者。展出作品于 8 月 7 日至 14 日送到上海展区, 8 月 15 日至 18 日布展; 6、 展品以实物为主要展示方式,平面设计作品须送印刷品实物。环境设计、建筑等难以提供实物和 部分研究性设计作品可以 90×120 的硬质泡塑板(KT 板)展示,每件作品一块展板,包括图片与 200 字文字 说明; 7、 送件费:初评作品每件 100 元,国外送展作品每件 30 美元; 复评作品每件 150 元,国外送展作品每件 200 美元。 不论入选与否,初评、复评的电子文件与打印稿均不退件。 8、 送件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 238 号上海市美术家协会,邮编:200040 电话及传真:021--62482403 021--62483450。 展览日程:8 月 19 日下午开幕, 9 月 12 日闭幕; 9 月 13 日---15 日撤展; 期间举行学术研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