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文物保护实验室仪器使用守则.doc
文物保护实验室 仪器设备使用规则 一、教学使用仪器设备 1.本系文物保护类课程的教学以及硕士研究生文物保护基础实验均 可使用本实验室的各类教学仪器。 2.凡因教学需要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教师可以在学期初向实验室 提出申请,报告清楚需要是用仪器设备的时间、学生情况,以及有关 的使用安排,以便实验室专职人员做好统一安排。 3.学生实验一律有实验室的指导教师负责讲解、示范和指导学生操 作,必要时可请实验专职人员协作操作。 4.实验中如因操作不当引起仪器设备的损坏,视情况应由有关实验 教学负责人或学生负责赔偿。 二、科研使用仪器设备 1.本实验室科研仪器的服务对象为文博系教师与学生,需要科学研 究使用仪器者应提早申请使用实验仪器设备,以便实验室统一安排。 2.鼓励教师、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自己上机操作。但考虑多方面 因素,必须通过本实验室管理负责人的批准,才能获得操作仪器设备 资格。教师和学生自己操作实验时,须管理人员备案后才可独立使用 仪器设备进行实验。 3.某些科研使用仪器设备需收取一定费用,收费标准另定。 4.实验中如引起仪器设备的损坏,视情况应由有关教师或学生照章 赔偿。 文博系文物保护实验室 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