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A股结算业务用表.doc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A 股结算业务用表 A 股资金结算业务开通申请 .............................................1 融资融券结算业务开通申请.............................................2 开放式基金资金结算业务开通申请 .......................................3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合格投资者资金交收账户开立申请 .....4 结算系统参与人更名申请...............................................6 终止资金结算业务申请.................................................8 注销权证专用资金交收账户申请........................................10 结算系统参与人基本信息确认表........................................11 结算系统参与人联络信息表............................................12 指定收款账户授权书..................................................13 指定收款账户变更授权书..............................................14 结算备付金跨市场划拨预留收款账户申请表 ..............................15 新增资金划拨银行申请................................................16 变更资金划拨银行申请................................................17 预留收款账户银行报备证明............................................18 融资融券预留收款账户银行报备证明 ....................................19 营业部交易单元基本情况确认表........................................20 基金结算确认表......................................................21 担保交收账户与非担保交收账户单向关联交收申请 ........................22 解除担保交收账户与非担保交收账户单向关联交收申请 ....................23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A 股业务划款凭证 ..................................24 ETF 申购赎回及其他资金代收代付业务开通申请 (新增 ETF 基金管理人/信用保 护合约卖方结算参与人/科创板股份询价转让受托券商使用) ...............25 ETF 申购赎回及其他资金代收代付业务开通申请(新增 ETF 销售代理人/信用保护 合约买方结算参与人/做市商使用) .....................................26 ETF 产品申购赎回资金代收代付业务开通申请 ............................27 委托书..............................................................28 网下申购基本信息确认表..............................................31 网下发行电子化结算银行资格申请 ......................................32 PROP 查询功能开通申请 ...............................................33 沪市网下发行专户余额证明............................................34 托管人网下发行获配数据发送申请 ......................................35 关于资金账号预留印鉴卡共用印鉴的申请 ................................36 关于资金账号预留印鉴卡共用印鉴的变更申请 ............................37 股票期权资金结算业务开通申请........................................38 终止股票期权资金结算业务申请........................................39 港股通资金结算业务开通申请..........................................40 A 股结算参与人资金账户信息查询申请 ..................................4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预留印鉴 ......................42 A 股结算参与人资金账户预留印鉴查询申请 ..............................43 股票期权直接扣款银行账户新增申请 ....................................44 股票期权直接扣款银行账户变更申请 ....................................45 股票期权直接扣款银行账户注销申请 ....................................46 关于手工反馈衍生品保证金直接扣款结果的申请 ..........................47 指定付款账户授权协议版本............................................48 中国结算沪-YW-JSYW-KTYW-06-2014/B A 股资金结算业务开通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公司现申请开通(XX 基金)A 股资金结算业务,具体如下: 1、本公司申请开立以下资金交收账户[可选择]: ( )结算备付金账户 ( )专用资金交收账户 ( )交收价差保证金账户 2、本公司申请向基金管理人复制发送上述基金或产品的相关登 记结算数据( )[可选择] 本公司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贵公司相关业务规则 的规定。 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1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KTYW-28-2014/B 融资融券结算业务开通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公司现申请开通融资融券结算业务,并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行政规章和贵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 )本公司确认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信用交易专用资金交收 账户沿用原备付金账户 040000000000******的印鉴 ( )本公司将另行提交新开立账户预留印鉴 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2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KTYW-08-2014/B 开放式基金资金结算业务开通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公司现申请开通开放式基金资金结算业务,并承诺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贵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3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KTYW-35-2014/B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合格投资者资金交收账户开立 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申请人已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的合格投 资者,现向贵公司申请开立资金交收账户并承诺: 1、 本申请人承担全部结算责任; 2、 本申请人严格遵守贵公司制定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 结算指南(试行)》及贵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3、 本申请人通过贵公司结算的资金系本申请人享有合法所有 权且没有任何瑕疵的资金。 特此申请。 附:开户信息登记表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4 中国结算沪-YW-JSYW-KTYW-35-2014/B 开户信息登记表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申请人盖章 年 5 月 日 中国结算沪- YW-JSYW-BGYW-03-2019/C 结算系统参与人更名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公司现申请办理结算系统参与人更名相关手续,并承诺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贵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变更前单位名称 变更后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A 股结算业务 自营业务 客户业务 清算编号 结算备付金账户 专用交收账户 交收价差保证金账 户 开放式基金资金结算业务 清算编号 清算编号 结算备付金账户 专用交收账户 交收价差保证金账 户 清算编号 直销/代销备付金账 户 直销/代销保证金账 户 费用账户 融资融券资金结算业务 清算编号 信用交易资金交收 账户 结算保证金账户 B 股结算业务 B 股结算代码 权证创设业务 清算编号 权证专用资金交收 账户 港股通资金结算业务 自营业务 清算编号 信用交易专用资金 交收账户 客户业务 清算编号 6 中国结算沪- YW-JSYW-BGYW-03-2019/C 结算备付金账户 风控账户 股票期权资金结算业务 自营业务 清算编号 股票期权资金保证 金账户 股票期权结算担保 金账户 代收付结算业务 清算编号 结算备付金账户 结算备付金账户 风控账户 客户业务 清算编号 股票期权资金保证 金账户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7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ZZYW-06-2019/D 终止资金结算业务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公司因……,现申请终止以下资金结算业务[可选]: ( )A 股资金结算业务 ( )B 股资金结算业务 ( )开放式基金资金结算业务 ( )融资融券资金结算业务 ( )港股通资金结算业务 ( )代收付结算业务 ( )确认已终止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所有资金结算业务,同时申请关闭 PROP 用户(PROP 用户为×××)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 手机 传真 邮编: A 股结算业务 自营业务 客户业务 清算编号 结算备付金账户 专用资金交收账户 交收价差保证金账 户 B 股结算业务 B 股结算代码 开放式基金资金结算业务 清算编号 清算编号 结算备付金账户 专用资金交收账户 交收价差保证金账 户 清算编号 直销/代销备付金账 户 直销/代销保证金账 户 费用账户 融资融券资金结算业务 清算编号 信用交易资金交收 账户 结算保证金账户 信用交易专用资金 交收账户 8 中国结算沪-YW-JSYW-ZZYW-06-2019/D 港股通资金结算业务 自营业务 清算编号 结算备付金账户 风控账户 代收付结算业务 清算编号 结算备付金账户 客户业务 清算编号 结算备付金账户 风控账户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9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ZZYW-11-2014/B 注销权证专用资金交收账户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公司因 ,现申请注销权证专用资金交收账户。 权证专用资金 交收账户号 清算编号 联 系 人 手机 联系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10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KTYW-09-2014/B 结算系统参与人基本信息确认表 申请单位名称 英 文 名 称 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 营业执照起迄 日期 注 册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资 本 币 证券业务 许可证编号 联 系 人 通 信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Email 地址 备 注 种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11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KTYW-16-2014/B 结算系统参与人联络信息表 清算编号: 资金交收账号: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电话 公司分管领导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12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KTYW-10-2016/C 指定收款账户授权书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我公司在贵司的资金账户为 ,根据业务需要, 现授权贵公司将以下账户作为我公司指定收款账户。我公司保证资金 账户与指定收款账户间的资金划拨用于证券结算需要。我公司对本授 权内容负全部责任。 我公司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户 名 账 号 开户银行 资金账户预留印鉴: 申请单位公章: 主管签字: 业务联系人: 账户性质 (自营/经纪) 申请日期: 联系电话: 13 传真电话: 银行代码 中国结算沪-YW-JSYW-BGYW-05-2016/C 指定收款账户变更授权书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我公司在贵司的资金账户为 ,根据业务需要, 现授权贵公司变更我公司以下指定收款账户。我公司保证资金账户与 指定收款账户间的资金划拨用于证券结算需要。我公司对本授权内容 负全部责任。 变更前预留账号:(请填写拟变更或删除的预留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银行代码 (自营/经纪) 变更后预留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自营/经纪) 变更生效日期: 资金账户预留印鉴: 申请单位公章: 主管签字: 业务联系人: 申请日期: 联系电话: 14 传真: 银行代码 中国结算沪-YW-JSYW-KTYW-17-2016/D 结算备付金跨市场划拨预留收款账户申请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我 公 司 在 贵 公 司 的 资 金 账 户 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在 (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备付金账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业务需要,现申请将上述账户用 于资金账户跨市场资金划拨。 资金账户预留印鉴: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 传真: 中国结算沪-YW-JSYW-BGYW-06-2014/B 新增资金划拨银行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公司现申请增加资金划拨银行, 具体情况如下: 联系人 现资金划拨 银行 联系电话 1 2 拟增设的资金划拨银行 增设原因: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16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ZZYW-11-2014/B 变更资金划拨银行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公司现申请变更资金划拨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现资金划拨 银行 2 3 拟变更资金 划拨银行 原资金划 拨银行 变更后资 金划拨银 行 变更原因: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17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KTYW-11-2016/C 预留收款账户银行报备证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行作为你公司结算参与人 户 (资金账 )资金结算的经办银行,兹证明该单位已在本 行开户,开户资料如下: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自营/经纪): 指定收款账户报备情况:上述账户本行总行已报备 本行联系人: 传真电话: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联系地址: 。 经办行公章: 年 18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KTYW-30-2016/C 融资融券预留收款账户银行报备证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行作为你公司融资融券交易结算参与人 户 (资金账 )资金结算的经办银行,兹证明该单位已在本行开户, 开户资料如下: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 指定收款账户报备情况:上述账户本行总行已报备 本行联系人: 传真电话: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联系地址: 。 经办行公章: 年 19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QSLJ-02-2014/B 营业部交易单元基本情况确认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现将我公司交易单元所对应的营业部基本情况及清算编号确认如下: 清算编号: 营业部名称 通讯地址及邮编 电话 负责人 业务联系人: 20 新增交易单 元 联系电话: 原有各交易单元 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手机: 中国结算沪-YW-JSYW-KTYW-27-2014/B 基金结算确认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现将有关交易单元对应的清算编号及相关情况确认如下: 证券投资基金名称: 清算编号: 新增交易单元号 新增交易单元出租 单位 原有各交易单元号 基金管理公司全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负责人联系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基金托管人全称 基金托管人联系人 基金托管人联系电 话 基金管理公司全称: 基金托管人全称: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年 21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QTYW-01-2019/C 担保交收账户与非担保交收账户单向关联交收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交收成功率,现申请对我公司开立在贵公 司的同性质担保交收账户与非担保交收账户(见下表)实行单向关联 交收:如非担保交收账户不足,且对应的同性质担保交收账户在完成 当日 T+1 资金交收、当日发行类业务资金交收、T+0 预交收(担保 交收部分)的净应付款后仍有可用资金,可用于完成当日非担保交收 账户中相关产品(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除外)的交收。我公司承诺因 以上关联交收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 关联交收账户信息登记表 户名 账号 账户性质(自营/ 客户/未分户/融资 融券) 担保交收账户 对应非担保交 收账户 担保交收账户 对应非担保交 收账户 联系人: 说明 担保交收账户 单向关联至非 担保交收账户 担保交收账户 单向关联至非 担保交收账户 联系电话: 传真: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22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QTYW-03-2014/B 解除担保交收账户与非担保交收账户单向关联交收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现申请解除我公司开立在贵公司的同性质担保交收账户与非担 保交收账户(见下表)的单向关联交收。 户名 账号 担保交收账户 对应非担保交收账 户 担保交收账户 对应非担保交收账 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23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 ZJHK-01-2014/C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A 股业务划款凭证 24 中国结算沪-YW-JSYW-KTYW-37-2020/D ETF 申购赎回及其他资金代收代付业务开通申请 (新增 ETF 基金管理人/信用保护合约卖方结算参与人/科创板股份询 价转让受托券商使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公司现申请开通ETF申购赎回及其他资金代收代付业务。 本公司的PROP用户代码为: ,具体信息如下: 1)参与 ETF 申赎资金代收代付业务时,使用开放式基金备付金账户: [ ] 已有开放式基金备付金账户为______________ [ ] 无开放式基金备付金账户,申请开立。 2)参与信用保护工具资金代收付业务时,使用已有非担保交收账户。 3)参与科创板股份询价转让资金代收代付时,使用已有非担保交收账户。 本公司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贵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使 用业务规则允许的备付金账户进行资金划付,并承诺通过PROP系统进行的资金 划付均为基于真实的开放式基金(包括ETF)申购、赎回,信用保护合约保护费、 前端费用支付及现金结算、科创板股份询价转让本金划付等贵公司规定范围内的 业务,不进行与上述业务无关的资金划付,不存在洗钱或协助洗钱等违法犯罪行 为。 如本公司违背上述承诺进行资金划付,贵公司有权终止提供PROP系统的资 金划付业务;如本公司进行的资金划付业务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新增需进行申 购赎回资金代收代付的ETF产品、但未及时通知贵公司导致的相关损失,由本公 司承担全部法律、经济责任及后果。 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年 25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KTYW-38-2020/D ETF 申购赎回及其他资金代收代付业务开通申请(新增 ETF 销售代理 人/信用保护合约买方结算参与人/做市商使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公司现申请开通ETF申购赎回及其他资金代收代付业务。 本公司的PROP用户代码为: ,具体信息如下: 1)参与 ETF 申赎资金代收付业务时,使用开放式基金备付金账户: [ ] 已有开放式基金备付金账户为______________ [ ] 无开放式基金备付金账户,申请开立。 2)参与信用保护工具资金代收付业务时,使用已有非担保交收账户。 本公司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贵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使 用业务规则允许的备付金账户进行资金划付,并承诺通过PROP系统进行的资金 划付均为基于真实的开放式基金(包括ETF)申购、赎回、信用保护合约保护费、 前端费用支付及现金结算等贵公司规定范围内的业务,不进行与上述业务无关的 资金划付,不存在洗钱或协助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如本公司违背上述承诺进行资金划付,贵公司有权终止提供PROP系统的资 金划付业务;如本公司进行的资金划付业务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承担 全部法律、经济责任及后果。 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26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KTYW-39-2014/B ETF 产品申购赎回资金代收代付业务开通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公司现申请为以下 ETF 产品开通 ETF 申购赎回资金代收代付 业务,具体如下(申请人勾选): [ ]本公司申请开通清算编号为 JS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 (ETF 产品名称)ETF 申购赎回资金代收代付业务。(申请首只 ETF 产品业务开通时填写) [ ]本公司已开通 ETF 申购赎回资金代收代付业务,相关开放式 基金结算备付金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申请开通清 算编号为 JS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TF 产品名称)ETF 申购赎回资金代收代付业务。(申请非首只 ETF 产 品业务开通时填写) 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27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WXXG-03-2016/F 委托书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就××××(发行人全称)网下首次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向贵公 司委托下列事项: 1、委托贵公司提供登记结算平台,代理本公司所承销证券的募 集款收付以及所承销股份的初始登记; 2、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 “申购平台”)向贵公司登记结算平台提供各配售对象的证券账户名 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股票代码等信息,委托贵公司按相 关规则对其中证券账户代码的有效性信息进行核查并反馈本公司;在 剔除无效证券账户信息后,将其它相关信息转发给网下发行电子化结 算银行(以下简称“结算银行”); 3、委托贵公司通过在结算银行处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收取各配 售对象的认购款,并办理入账手续; 4、本公司通过申购平台向登记结算平台提供网下配售结果,委 托贵公司将各配售对象的应退款金额以及本公司承销证券网下发行 募集款金额,以各配售对象认购款缴款银行为单位,形成相应的配售 对象退款金额数据以及本公司承销证券网下发行募集款金额数据,提 供给相关结算银行办理相关资金划付。在贵公司登记结算平台核对本 28 中国结算沪-YW-JSYW-WXXG-03-2016/F 公司报送的配售结果数据过程中,如因配售对象账户资料修改等原因, 造成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对应的证件代码和本公司报送的证件代码不 一致时,本公司同意并委托贵公司修改本公司报送的配售对象证件代 码信息,以确保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对应的证件代码与本公司报送的证 件代码一致,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对于以上相关委托事项,本公司特此承诺: 1、本公司通过申购平台提供给贵公司的有关各配售对象的证券 账户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股票代码及本公司募集款收 款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且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若因本公司提供的上述信息有误导致相关资金划付或相关操作出现 错误,本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履行赔偿义务。 2、本公司通过申购平台提供给贵公司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真实、 准确、完整。若由于本公司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有误,导致相应 退款金额数据以及募集款金额等数据出现错误或者所承销证券的股 份初始登记不实,本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履行赔偿义务。 3、本公司业务联络人: 姓名 职务 经办人 资本市场部 (或投行部) 部门负责人 特此委托。 29 联系电话 手机 中国结算沪-YW-JSYW-WXXG-03-2016/F 委托方全称: (加盖公章,可另附盖章页) 年 30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WXXG-04-2016/E 网下申购基本信息确认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现对 (证券简称)网下申购基本信息确认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发行人名称 主承销商募集款收款银行 账户户名 主承销商募集款收款银行 账号 主承销商募集款收款银行 名称 申购日(T 日) 获配日(T+1 日) 网下缴款截止日(T+2 日) 配售结果确认日(T+3 日) 退款日(T+4 日) 主承销商自营清算编号 联合主承销商(如有)自 营清算编号 备注:如本次发行由两家以上证券公司联合主承销,由所有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指定其中一家向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发送配售结果及收取网下发行募集款,并将该证券公司的相关信息填写在主承销商募集款 收款银行账户户名、主承销商募集款收款银行账号、主承销商募集款收款银行名称、主承销商自营清算编 号栏,其他主承销商仅需填写联合主承销商自营清算编号栏。 特此确认。 主承销商全称: 联合主承销商全称: (加盖公章,可另附盖章页): 31 中国结算沪-YW-JSYW-WXXG-05-2016/D 网下发行电子化结算银行资格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为顺利完成证券网下首次公开发行相关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 我行特此向贵公司申请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化结算银行,并就有关事项承诺 如下: 1、认可并遵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的内容; 2、积极配合网下发行电子化相关技术测试,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保证 网下发行资金收付工作及时、准确和稳定; 3、按《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要 求完成对网下发行投资者收付银行账户合规性检查,对于来自不合规银行 账户的认购款予以退回,并按约定方式及时通知贵公司; 4、 保证贵公司在我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专门用于网下资金的划付; 5、严格按照《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相关 规定完成认购资金和网下发行募集资金的代收代付; 6、以上事项如有违反,我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银行全称(加盖公章): 年 32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WXXG-07-2016/E PROP 查询功能开通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现向贵公司申请开通以下配售对象的PROP系统新股网下发行情况及认 购资金到账情况查询功能。本公司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贵 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以下配售对象均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PROP用户代码: 配售对象证券账户: (已开通PROP用户的申请单位填写) (可填写多个)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特此申请 手机: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33 中国结算沪-YW-JSYW-WXXG-06-2016D 沪市网下发行专户余额证明 截至 年 月 日 时 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我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账 号: )中,各新股资金冻结金额如 下表所示,特此证明。 股票代码 (按从小到大排列) 新股资金冻结 金额 金额大写 银行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34 中国结算沪-YW-JSYW-WXXG-15-2016/A 托管人网下发行获配数据发送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配售对象的托管人,现申请 开通网下发行获配数据发送服务,请贵公司将通过本公司托管结算的网 下发行配售对象的获配数据发送至本公司 PROP 信箱。 本公司仅将该数据作为划付网下获配资金的稽核参考,对 T+2 日应 划付网下获配款金额,本公司仍以各网下投资者为其配售对象划款的指 令为准。 申请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年 35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KTYW-48-2019/C 关于资金账号预留印鉴卡共用印鉴的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公司自即日起,兹将如下资金账户(含与此相对应的保证金账户) 与 04****************共用一套印鉴,账户列表如下: 账户名称 资金账号 XXX 04**************** XXX 05**************** 生效日期: 如以上资金账号涉及的预留印鉴出现任何实质性变更,我司将及时 提供更新材料和相关变更证明,并办理相关业务变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36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KTYW-49-2019/B 关于资金账号预留印鉴卡共用印鉴的变更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公司自即日起,兹将如下资金账户(含与此相对应的保证金账户) 与 04****************(主账户)共用一套印鉴,账户列表如下: 账户名称 资金账号 XXX 04**************** XXX 05**************** 生效日期: 以上资金账号涉及的(可选择): o 原主账户为 04**************** o 表内资金账户数量 已发生实质性变更,我司原提交的共用印鉴申请,自本变更申请生效并 启用之日起,自动作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37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QQYW-01-2015/A 股票期权资金结算业务开通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公司现申请开通股票期权(自营/客户)资金结算业务,具体如下: ( )股票期权自营衍生品保证金账户 ( )股票期权客户衍生品保证金账户 ( )股票期权结算担保金账户 ( )股票期权交易衍生品业务证券处置账户 本公司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贵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 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38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QQYW-04-2015/A 终止股票期权资金结算业务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公司因……,现申请终止以下股票期权资金结算业务。本公司承 诺截止目前所有衍生品合约账户无持仓并已销户。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股票期权结算业务 自营业务 客户业务 清算编号 清算编号 衍生品保证金账 衍生品保证金账户 户 结算担保金账户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39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GGYW-01-2014/A 港股通资金结算业务开通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公司现申请开通港股通(自营/客户/托管)资金结算业务,并开 立以下资金交收账户: ( )港股通自营资金交收账户 ( )港股通自营风控资金账户 ( )港股通客户资金交收账户 ( )港股通客户风控资金账户 ( )港股通托管资金交收账户 ( )港股通托管风控资金账户 本公司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贵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 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40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CXSQ-01-2019/A A 股结算参与人资金账户信息查询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因 (原因),我公司暂时无法通过 PROP 系 统进行资金账户信息查询,现向贵公司申请协助查询以下资金账户余额 信息: 资金账户账号: 资金账户户名: 查询日期: 账户余额 可用余额 本公司承诺将尽快解决相关问题,确保业务正常运行。 本公司相关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预留印鉴) 年 41 月 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预留印鉴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预留印鉴.pdf 42 中国结算沪-YW-JSYW-CXSQ-02-2020/A A 股结算参与人资金账户预留印鉴查询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因 (原因),我公司暂时无法通过 PROP 系 统进行资金账户预留印鉴查询, 现向贵公司申请查询以下资金账户预 留印鉴: 资金账户账号: 资金账户户名: 查询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43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QQYW-23-2021/A 股票期权直接扣款银行账户新增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业务部: 本公司现申请将下列银行账户预留为直接扣款银行账户(对应股票 期权资金保证金账户号: ) , 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本公司已与 完成授权,授权其根据贵司在股票期 权直接扣款业务中发送的划款指令,从上述银行账户直接扣划资金至贵 司在该银行开立的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银行账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申请单位全称: (结算参与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由银行填写确认: 本行确认已获得以上公司授权,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划款指令,从上述账户扣划资金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本行开立的期权业务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银 行账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加盖银行章) 年 月 日 44 中国结算沪-YW-JSYW-QQYW-24-2021/A 股票期权直接扣款银行账户变更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业务部: 本公司现申请变更直接扣款银行账户(对应股票期权资金保证金账 户号: ) ,具体如下: 原有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变更后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本公司已与 完成授权,授权其根据贵司在股票期 权直接扣款业务中发送的划款指令,从上述变更后银行账户直接扣划资 金至贵司在该银行开立的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银行账户。 经办人: 手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单位全称: (结算参与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申请仅用于同一银行内直接扣款账户变更,跨行变更需同时提交《股票期权 直接扣款银行账户注销申请》及《股票期权直接扣款银行账户新增申请》 -------------------------------------------------以下内容由银行填写确认: 本行确认已获得以上公司授权,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划款指令,从上述变更后的账户扣划资金至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本行开立的期权业务结算备付金专 用存款银行账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加盖银行章) 年 月 日 45 中国结算沪-YW-JSYW-QQYW-25-2021/A 股票期权直接扣款银行账户注销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业务部: 本公司现申请注销下列直接扣款银行账户(对应股票期权资金保证 金账户号: ), 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申请单位全称: (结算参与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6 中国结算沪-YW-JSYW-QQYW-26-2021/A 关于手工反馈衍生品保证金直接扣款结果的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业务部: 收到贵司 年 月 日发送的股票期权直接扣款指令后,我 行已完成相应扣款处理,但因 原因,暂 无法通过正常方式反馈扣款结果。为确保证券结算安全运行,现手工反 馈下列扣款结果,请贵司予以处理: 结算参与人股 流水 结算参与人 银行账 应扣款金 实际扣款金 票期权资金保 号 银行账号 户名称 额(元) 额(元) 证金账户 特此申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47 申请单位全称: (加盖银行章) 月 日 中国结算沪-YW-JSYW-ZDFK-01-2022/A 指定付款账户授权协议版本 1.甲方(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下同)根据乙方(指提交本申请 的结算参与机构,下同)在指定付款银行账户流程中指定的备付金账户 及其对应的指定付款银行账户信息(包含新增、变更及删除),受理乙方 发起的参与人端入账指令。 2.甲方受理乙方发起的参与人端入账指令后,应转发该笔指令至甲 方结算银行,同意结算银行根据该笔指令从乙方指定付款银行账户划付 资金至甲方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甲方根据指令信息记增乙方备付 金账户余额。因乙方指定付款账户信息有误、发生变化(包含新增、变 更及删除等)或账户余额不足导致资金划付失败的,由此引起的损失由 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受理乙方发起的指定付款账户余额查询指令后,应转发该笔 指令至甲方结算银行,同意结算银行根据该笔指令反馈乙方银行账户余 额。因乙方指定付款账户信息有误、发生变化(包含新增、变更及删除 等)导致信息查询有误或失败的,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点击“确认签署协议”视为接受甲方参与人端入账业务的相 关业务规则和通知要求。 5.电子参与人端入账指令视为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乙方对 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对于因相关授权问题引起的异议或 对于入账结果的异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因不可抗力、甲方技术系统差错或故障等原因导致的授权认定或 入账结果发生错误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更正。因以上原因给乙 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