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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人事局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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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人事局的通知.doc

中 国 科 学 院 科发人函字〔2016〕71 号 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 2017 年度因公 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实施 “全员能力提升计划”,院将结合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大骨干 人才的培训力度,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以下简称外专局) 《关 于申报 2017 年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外专办发 〔2016〕476 号)要求,现就 2017 年度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 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和实施方式 (一)领军人才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国家或院重大项目负责人,院重要学科方向的带 头人,有发展潜力的战略科技专家、领衔科学家,国家急需紧缺 的其他杰出人才。 培训方式:个人或成组(3-5 人)到发达国家对口科研机构 或大学深入交流研讨,重点解决科研工作中所遇到的突出问题。 要求: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培训时长:为满足大家灵活安排培训时间的需求,培训时长 可选择 14 天、21 天、30 天或 60 天。 培训组织:研究所组织申报(成组派出时,须跨所组成小团 队,每单位限报 1-2 人,成组同期赴同国同地培训学习) ,待院 及外专局审批通过后,由申请人自行联系对口单位予以执行(须 在获批年度内执行完毕,不得跨年度) 。 (二)关键技术专项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急需紧缺关键技术人才,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 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 行、维护中承担重要任务的骨干科技人才。 培训方式:成组到发达国家对口科研机构或大学深入学习培 训,团组须同期(出入境时间一致)赴同国(其中 14 天项目境 外培训机构不得超过 2 个;21 天及以上项目境外培训机构不得超 过 3 个)培训学习。 要求:团组成员应为本单位在册职工,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 团组人数 3-8 人,其中,团组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培训时长:为满足大家灵活安排培训时间的需求,团组培训 时长可选择 14 天、21 天、30 天、60 天或 90 天。 培训组织:研究所组织申报(每单位限报 1 个团组,须同期 赴同国同地培训学习) ,待院及外专局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自行 联系对口单位予以执行(须在获批年度内执行完毕,不得跨年 度) 。 二、申报说明和要求 (一)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学科布局与发展需求,结合承担 的科研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从所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 —2— 者中,按照上述项目的条件,遴选出 2017 年及 2018 年推荐人选 (团组)报院,院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派出。已获得 2015、2016 年度院公派留学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上述项目。 (二)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可参考国家外专局《关于申报 2017 年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 计划的通知》 (附件 1) 。 (三)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获得项目资助人员的管理,保 证按期、全时执行相关项目。外专局负责境外费用(按照实际成 行天数,参照国家标准核定,现行标准可参考财政部、外交部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财行〔2013〕516 号)和《因公 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财行〔2014〕4 号)的相关要求) , 不足部分由申请人所在研究所负担。培训结束回国 15 个工作日 内,须向院提交培训总结。 (四)请各单位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前,将《因公出国(境) 培训项目计划申请表》 (附件 2)电子版和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 公章,一式 1 份)报送院人事局继续教育与干部监督处。 (五)跨所组成团组、共同申报项目的,由团组带头人所在 单位统一报送团组所有成员材料。 联 系 人:人事局继续教育与干部监督处 金昆、张放 联系电话:010-68597406、68597403 电子邮箱:jypxc@cashq.ac.cn —3— 附件:1. 《关于申报 2017 年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 的通知》 (外专办发〔2016〕476 号) 2. 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请表 中国科学院人事局 2016 年 10 月 17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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