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國農業銀行商戶“惠存會省2.0”活動告知書.docx
尊敬的商户: 感谢您选择使用中国农业银行聚合收款码。为促进贵单位与农业银行的合作发展,农业 银行特向贵单位介绍“惠存会省 2.0”活动。活动内容具体如下: 一、定义 (一)月日均资金:指贵单位在农业银行的存款余额的月日均值。 (二)手续费优惠活动:指农业银行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聚合收款码手续费优惠活动告 知书》向商户提供的聚合收款码手续费优惠活动。已参与农业银行聚合码手续费优惠活动的 商户,可通过“农行商户服务”公众号“我的店铺”查看所享优惠活动的有效期、具体优惠 收款额度。 (三)“惠存会省 2.0”活动:针对使用农业银行商户收款服务,且按双方签订的商户 合作协议或静态聚合码业务服务协议约定的手续费标准向农业银行缴付手续费的商户,农业 银行每月可向商户提供一定额度的收款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在商户每月可享的优惠收款 额度内,农业银行将返还按双方协议约定已向商户收取的该部分优惠额度对应的手续费。商 户收款超过享有的优惠收款额度后,农业银行将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手续费标准收取手续费, 不再进行返还。 商户参与本活动享有的优惠收款额度,由农业银行按照商户在农业银行的月日均资金综 合评估计算得出。 (四)手续费优惠活动优先原则。若商户同时申请参加农业银行“手续费优惠活动”和 “惠存会省 2.0”活动,“手续费优惠活动”先于“惠存会省 2.0”活动执行。“手续费优 惠活动”期内,贵单位可优先享有农业银行商户聚合码手续费优惠活动相关权益(详见《中 国农业银行聚合收款码手续费优惠活动告知书》),“手续费优惠活动”结束后,贵单位可 按照本告知书继续享有商户“惠存会省 2.0”活动权益。 二、活动时间 “惠存会省 2.0”活动期限为即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活动到期后,农业银行将 按照双方签订的商户合作协议或静态聚合码业务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标准费率收取手续费, 不再进行返还。 三、活动规则 1.贵单位参与农业银行商户“惠存会省 2.0”活动,每月可在当月全部收款交易中享有 部分活动优惠收款额度,农业银行对贵单位该部分收款金额实施手续费优惠。具体规则如下: (1)贵单位使用农业银行商户收款服务,且按双方签订的商户合作协议或静态聚合码 业务服务协议约定的手续费标准向农业银行缴付手续费。农业银行每月向贵单位提供一定 额度的收款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在贵单位每月可享的优惠收款额度内,农业银行将返 还按双方协议约定已向贵单位收取的该部分优惠额度对应的手续费。商户收款超过享有的 优惠收款额度后,农业银行将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标准费率收取手续费,不再进行返还。 (2)贵单位每月可享的优惠收款额度,由农业银行根据贵单位在农业银行上月月日均 资金值计算得出,如贵单位在农业银行上月月日均资金值小于 5 万元,当月优惠收款额度 按照上月月日均资金值的 1 倍计算,如贵单位在农业银行上月月日均资金值大于等于 5 万 元,当月活动部分收款额按照上月月日均资金值的 4 倍计算。本活动中的优惠收款额度具 体统计周期为每月 5 日起至次月 4 日。 (3)贵单位每月(含首月)享有的优惠收款额度上限为 1 亿元人民币(优惠额度内的 收款笔数不限,≥1 笔),如贵单位每月按照上月月日均资金计算得出的优惠收款额度超过 该上限,贵单位可享有的实际优惠收款额度以该上限额度为准。 (4)贵单位每月享有的优惠收款额度使用完毕后,当月剩余收款金额须按双方签订的 商户合作协议或静态聚合码业务服务协议约定的手续费标准向农业银行缴付手续费,农业 银行不再进行手续费返还。单笔超出优惠收款额度剩余额度的交易,农业银行根据商户优 惠收款额度剩余额度按比例返还该笔交易的手续费。例如:商户当月优惠收款额度剩余 2000 元,商户此时受理一笔 5000 元交易,农业银行将返还该笔交易标准手续费的 40%,具体返 还计算规则为:2000/5000*协议标准手续费率。 (5)贵单位可通过“农行商户服务”公众号查询每月享受的优惠收款额度。贵单位每 月享有的优惠收款额度自当月 5 日起至次月 4 日有效,贵单位当月统计周期内未使用或仅 部分使用优惠收款额度的,剩余优惠额度自动清零,不累计至下个统计周期。 (6)贵单位如同时申请参加“手续费优惠活动”和“惠存会省 2.0”活动,“手续费优 惠活动”先于“惠存会省 2.0”活动执行;如贵单位在签署本告知书前已与农业银行签署商 户合作协议或静态聚合码业务服务协议、成为农业银行商户的,农业银行将对符合活动条 件的商户进行活动通知,并按照具体活动通知细则执行。 2.贵单位可享受的“惠存会省 2.0”活动具体以农业银行统计规则和数据为准。 3.贵单位同意农业银行有权根据自身的商业判断、内部政策、业务实际运行情况及监 管规定等设定和调整上述规则,并基于此确定和调整贵单位的优惠收款额度。 四、活动说明 1.贵单位如在与农业银行开展各项商户合作过程中无任何实际交易发生,本告知书项下 “惠存会省 2.0”活动无法启用。 2.农业银行将在贵单位满足商户“惠存会省 2.0”活动条件时,按约定为贵单位提供相 关服务,协助贵单位妥善处理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农业银行负责向贵单位提供业务及产品使用流程、产品功能等方面的培训,协助其解 决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基于为商户提供优惠的目的,“惠存会省 2.0”活动到期后如有延期或其他变动,农 业银行将选择通过官网公告、短信、电话、当面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邮件、“农行商户服 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之一告知贵单位。如贵单位无需参加活动延期或类似优惠活动,可联 系农业银行客户经理要求按照商户合作协议或静态聚合码业务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标准费率 缴付手续费。 5.双方合作存续期内,如遇贵单位提供给农业银行用于双方开展合作所需的单位信息、 个人信息、信用信息、关联关系方信息等商户申请时提供的信息、手续费率、产品服务、 交易类型、结算周期等发生变更且未按协议约定通知我行,或贵单位自身从事或协助他人 从事恐怖融资、洗钱、电信诈骗、跨境赌博、非法集资、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或从事其他 农业银行禁止的风险交易行为等情形,中国农业银行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有权对贵单位 是否继续享有活动资格进行重新评估,并对本优惠活动进行调整或提前终止。有关调整或终 止事项将选择通过当面送达、邮寄送达、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农行商户服务”微信公 众号消息推送等方式之一进行告知。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行客户经理或拨打我行商户服务客服热线 4006495599 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