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进修访学、挂职锻炼申请审批表.doc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访学、挂职锻炼申请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所在部门 岗位 学历学位 出生年月 申请项目 国内访学 派出性质 国家公派项目 职称 国(境)外访学 专业进修培训 省市公派项目 职务 语言培训 学校选派项目 挂职锻炼 带实习 教师自主联系项目 目的地或单位 起止时间 申请原因 或相关事由 陈述 所在学院(部 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处意见 分管(联系) 校领导意见 分管人事校领 签字: 日 年 月 导意见 签字: 校长意见: 签字: 相关政策:根据湘一师校字[2014]74 号文件精神,专任教师五年内须有 3 至 6 个月进行脱产专 业进修学习(学历学习除外),或有 3 至 6 个月赴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的企事业单位(含小学、初 级中学)挂职、带实习经历,否则不能参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脱产参加专业进修、挂职锻炼(带 实习)人员所有待遇不变,学校为其减免相应教学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