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项目合同书.doc
晋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合同书 为确保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正常实施,确保项目经费的有效使用, 创新创业中心与立项项目负责人、立项项目指导教师及项目所属教学学院大创项 目领导小组签订本合同,四方各执一份,共同遵照执行。 1、合同对象:只有获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才有资格签订本合同书, 项目的详细信息以学校立项时公布的内容为准。 2、经费划拨:项目立项后至中期检查前可报销总经费的 20%,未通过中期 检查的项目停止使用资助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至结题前可报销总经费的 60%, 结题合格后再报销剩余经费,超支不补,结余经费按学校财务规定处理。 3、立项经费使用承诺: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本项目的获准资助经费制定详细 的经费使用计划,在经费使用中保证做到节约开支、专款专用,并严格遵守学校 的财务制度,杜绝弄虚作假。 4、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项目负责人保证按要求向学校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逾期不交或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可终止项目。 5、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保证于本项目结束时间( 年 月 日)前向学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以项目组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各级论文、研 究报告、发明专利及成果实物等相关证明材料。 6、项目管理依据:学校、教学学院大创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晋中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院教字[2015]9 号)对项目执行进 行管理和监督。 7、指导老师应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加强过程指导,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 8、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指导教师、项目经费、项目内容等原则上不允 许变更。如有客观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请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 签字,学院审查批准、学校审批备案。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通过验收后,合同随即停止。 项 目 负 责 人(签字): 指 导 教 师 (签字): 教学学院大创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公章) 学 校 大 创 项 目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签字): (公章) 年 1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