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文件传阅制度.doc
党政办公室文件传阅制度 一、机要员在做好文件的签收、分类、编号登记工作后,填 写收文处理单,附在所传文件上,送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提 出拟办意见。 二、按照拟办意见规定的范围,由机要员及时将文件送有关 领导阅批,并请有关领导做到文件不横传、不积压,不携带文件 离开办公室,不擅自扩大阅读范围,阅后及时归还。 三、需有关部门阅办的文件,由机要员按领导批示请该部门 负责人阅办。属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规定地方阅读。 四、绝密文件要从严管理,单独登记送阅,阅后及时收回机 要室,不准在阅者处隔午、隔夜存放。 五、急件要及时编号登记,标明急件,单独送阅,并请领导 速阅。 六、任何人不得在文件的传阅过程中擅自复制或损毁文件和 资料。 七、凡涉密文件的传阅,均应严格遵照有关保密规定具体办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