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司法档案整理与研究”关于专家意见的回复.doc
2013 年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龙泉司法档案整理与研究” 关于专家意见的回复 “龙泉司法档案整理与研究”(编号:13&ZD151)项目在评审与 开题论证过程中,专家们都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项目组会在认 真思考、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以下仅 就几个核心问题作简单回复。 第一,关于子课题之间存在交叉的问题,评审专家和开题论证会 专家组都有所提及。项目组成员在课题设计时亦考虑到具体研究中可 能出现的交叉,故拟于 2014 年初召开第一次研究工作会议,详细商 讨各子课题之间的相互配合和衔接,避免重复研究,构建更合理、更 具逻辑性的框架。 第二,关于专家建议取消“专题研究部分”,集中精力将“档案 整理研究部分”做成精品的问题。龙泉司法档案整理研究工作经过整 个团队多年的努力,档案选编第一辑于去年出版,第二辑 45 册业已 交付出版社编排,剩余的三辑会持续跟进;档案编目工作目前已完成 初稿,尚需几轮复核。“档案整理研究部分”是整个项目的重点和基 础,专题研究则将梳理这一资料宝库的主要内容,解决基本问题,提 出基本范式,不仅是为今后的研究奠定基础,也将会扩大这批珍贵资 料的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学者研究利用。项目组认为“专题研究 部分”使整个项目更为完整、更有深度、更具学术含量,故不可或缺。 当然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受精力与资源投入不足等问题的制约,项 目组会经详细商讨后适当缩减专题讨论的涉及面,求质不求量。 第三,关于精力和时间问题。“龙泉司法档案整理与研究”已经 是整个团队最核心最重要的工作项目,首席专家会继续将主要精力和 较多时间关注课程进展,课题组所有成员亦将一如既往全力以赴,保 证项目最终成果的高水准。 第四,关于人员问题。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鉴于项目组成 员前期成果的具体情况,专家们认为各子课题应该由前期成果最丰富 的成员来承担,因此建议“龙泉司法档案整理与研究”项目之: A.档案整理研究部分由原定包伟民改由傅俊负责;B.专题研究部 分:子课题(二)“民国时期基层审判体系的转承研究:以龙泉地区 为中心”,原定夏立安负责,应改由张凯负责;子课题(五)“近代司 法转型与寺庙产权的变迁:以龙泉地区为中心”,原定梁敬明负责, 改由陈明华负责。 项目首席专家: 2014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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