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职院教务〔2022〕11号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通知.docx
福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教 务 处) 榕职院教务〔2022〕11 号 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 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院)、处室、中心、馆: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 要,请各系部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实施 办法(试行)》(榕职院教〔2021〕7 号)及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 布的《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系(部、院)学习成果及转换课程设定清 单》,继续组织做好学生所取得的学习成果认定与课程转换工作;同 时做好新一年度《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系(部、院)学习成果与转换课 程设定清单》的设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系(部、院)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前组织做好本系(部、 院)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课程申请;系(部、院)依据《福州职 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实施办法(试行)》(榕职院教 〔2021〕7 号)第四章“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的程序”规定做好审核、 汇总、公示等工作,并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 院系(部、院)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情况汇总表(2021 至 2022 学年第二学期)》(附件 1)将认定结果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汇总并组织审核上报的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情况,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前公布学生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结果,各系(部、 院)根据结果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认定与转换工作并记入学生 学籍档案。 3.各系(部、院)及继续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处、公共教育部、 团委等相关部门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实 施办法(试行)》(榕职院教〔2021〕7 号)第四章第三章“学习成 果与转换课程的设(审)定及流程”规定组织做好 2022 至 2023 学年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系(部、院)学习成果与转换课程设定清单》 (附件 2)的设定与更新工作,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将签章后的 设定清单纸质与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备案并在学校网站公布,以此作 为下一学年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的依据。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2 年 3 月 7 日 附件 1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申请表汇总表 2021 至 2022 学年第二学期 系(部、中心)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学习成果 序号 姓 名 学 号 专业、 年级、 班级 申 请 次 数 成果 类型 成果 形式 成果 名称 (等 级) 课程情况 发证 机构 获得 时间 课程 名称 课程编 码 课程属 性 学分认 定 成绩 认定 累计 占专 业课 学分 与学 时比 例 1 2 3 4 5 备注:认定和转换的全部学分不得超过该专业毕业总学分及总学时数的 40%。其中,专业课认定和转换的学分不得超过专业课学分及学时数的 30%。 系(部、中心)领导: 系(部、中心)审核人: 填表人: 累计 占总 学分 与学 时比 例 备 注 附件 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系(部、院)学习成果及转换课程设定清单 2022 至 2023 学年 序 号 成果类型 成果形式 成果(证书) 发证机构 名称 专业(课程)教研室负责人签字: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公章): 系(部、院)负责人签字(公章) 成果内容描述 对应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分 等级 成绩认定 转换课程 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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