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姓 名 籍 贯 性别 出生日期 民 年 联系电话 入学日期 毕业日期 毕业证书编号 毕业学校名称 学历 层次 所学专业名称 请 理 由 申请人签名: 毕业学 校学籍 管理部 门意见 月 年 月 日 部门盖章(或领导签名): 日 年 月 日 校 见 领导签名: 补 情 申请时间: 经办人签名: 年 学 意 日 族 工作单位或住址 申 月 发 况 补发时间: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证号: 注: 1. 补证号由学校填写,编号规则为:学校代码+办学类型码(1 位)+年份(4 位)+顺序号 (3 位)。办学类型码为:1--普通高等教育,5—成人高等教育。顺序号从‘001’开始。成高毕业 证明书与普高毕业证明书的顺序号互不影响。 2.补发时间,由学校填写,与毕业证明书中的发证日期相同。 3.本表一式二份,学校和自治区教育厅各存一份; 4.学校可复印或自制表格,但必须与此样表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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