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doc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十四五” 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许政 [2022] 19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 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 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 年 7 月 6 日 许昌市“十四五”城市更新 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 前言 实施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是完善城市功能、 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 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高 度重视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党的十九届六中 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八次党代会都对城市更新和城 乡人居环境建设提出了要求。同时,“十四五”时期是我国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 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 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实现城乡建设高水平 的关键五年。《许昌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 建设规划》总结梳理“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和 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形势任务,根据《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 《河南省“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 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市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发展 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为今后五年 发展提供指引。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 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 程,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大力推进棚户区 和老旧小区改造,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持续推进农村 危房,助力脱贫攻坚目标顺利实现;狠抓扬尘精准管控污染防 治,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多措并举化解问题楼盘防范化解重大 风险,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推动工程建设审批制度 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全市住房城乡建设 取得历史性成就,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抓住推进郑许 一体化战略机遇期,持续提升中心城区承载力,不断拉大城 市框架,忠武路、许鄢快速通道、中原路、新元大道等一大 批标志性工程建成投用。实施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计划,实 现城市规划区内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十三五”期间,全 市城镇化率由 47.57%提升至 53.55%,城市建设全面提速。 ——城市品质和形象显著提升。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 程为抓手,重在内涵提质,着力写好“四篇文章”,大力开展 “城市四治”。“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实施百城提质项 目 1338 个,完成投资 2210.71 亿元。全市城市建成区改造老 街道 88 条,新建燃气管网 6935 公里、供热管网 77.9 公里, 新增公共停车位 1.8 万余个。中心城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其他县(市)发现的 6 处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成功打造全长 110 公里的中心城区河湖水系,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水生态文明 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城市名片”越 擦越亮,城市承载能力和环境品质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 感、幸福感、安全感越来越强。 ——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全市开工棚改安置房 7.19 万套,实施公租房保障近 1.54 万户。获批住建部老旧小 区改造首批试点城市,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 6.2 万户。大 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1.2 万户,全市 存量危房实现全部清零。 ——城市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制定《许昌市城市精细化 管理标准》,形成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行业规范,实现了对城市 管理工作的定量定性考核。实行“网格化”管理,把城市管 理区域划分为固定网格,实行全天候、无差别、全覆盖管理, 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深化智慧城管应用, 构建了高空、低空、地面“三位一体”的智慧采集网络,荣 获“河南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示范城市”称号。 ——村镇环境和面貌明显改善。坚持示范引领,全力实 施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切实解决小城镇“脏乱差”等突出 问题,全面提升小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质量。55 个村 落列入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其中 6 个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 100%、98.5%。农 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 100%,非正规垃圾堆 放点排查整治任务完成率 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截至 2020 年底,完成 29.6 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农村住房安全更加有保障。 ——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深入推进我市城市执法体 制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综合执 法体制基本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强力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实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确保项目审批时限进一步压 缩,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进一步优化。完成机构 改革任务,原属于市住建部门的园林绿化、城建监察和城市 供排水职能分别划转市城市管理部门和水利部门,原属于消 防部门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能划转市住建部门。 第二节 发展形势 “十四五”期间,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仍 大有可为。纵观全国,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对各 地都是机遇性、竞争性、重塑性变革。城市进入存量改造更 新和增量结构调整阶段。中央强调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推 出一系列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措施,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 施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扩 大专项债规模,向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 旧管网更新改造等领域“稳、准、快”投放,形成支持住房 城乡建设的政策环境。环顾河南,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黄河 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交汇叠加,必将充分 释放“化学反应”“乘数效应”。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锚 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其中以人为核心的新 型城镇化战略等与住建工作密切相关,打造宜居韧性智能的 现代化城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让人民 群众在城市生活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为住房城乡建设 工作指明了方向。立足许昌,新型城镇化、郑许一体化、城 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等重大战略、重大平台落地 实施,展现出许昌发展的巨大潜力和美好前景。市八次党代 会提出解放思想、拉高标杆、奋勇争先、更加出彩,努力实 现经济发展高质量、城乡建设高水平、人民群众高素质的目 标,全面开创许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稳步实施。聚 焦行业,在当前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基于数字化、网络化、 智能化的新城建投资需求巨大,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老 街道、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停车场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 设、基础设施补短板、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是扩投资、稳 增长、促消费重要举措,发展潜力和拉动作用巨大。这些机 遇政策,为我们做好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提供 了有力的支持。 在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我市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 环境建设工作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挑战。城市发展不平衡、 不充分、不协调,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差距较大。基础设施 存在短板弱项,人居环境质量不高,城乡建设水平与满足人 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 较大差距。一是城市更新任务艰巨。全市 2000 年前建成的 待改造的老旧小区还有 558 个,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现有棚户 区(城中村)近 3.8 万户。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欠账较多、 标准低,建成区路网密度 4.18 公里/平方公里(全省 5.11 公 里/平方公里、全国 7.07 公里/平方公里)和建成区排水管道 密度 8.9 公里/平方公里(全省 8.8 公里/平方公里、全国 11.11 公里/平方公里)等指标仍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地方老 城区排水管渠建设年代久远,管渠排水标准绝大部分为 1 年 暴雨重现期,少部分为 2—3 年暴雨重现期,暴雨等极端天气 来临时不能满足排水需求。二是人居环境质量仍待提升。城 镇商品住房供给与新增人口、供应结构与需求不匹配,二手 房和住房租赁市场亟需规范。一些住宅小区配套设施需要完 善,便民服务、物业服务等水平仍需提高。城市公共服务能 力不足,停车难、供热难、用气难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城市安全运行能力亟需增强。过去 40 多年高速度、大 规模建设和粗放式的发展积累了大量风险隐患,如地下管线 老化、底数不清等问题突出,燃气泄漏、路面塌陷等灾害事 故时有发生,全方位开展地上、地下基础设施普查刻不容缓, 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城建”迫在眉睫。 四是城市管理水平仍需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手段与 先进地市还有差距,存在交通拥堵、雨季“看海”等城市病, 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区域管理 薄弱,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五是行 业转型升级仍待加强。行业转型升级步伐不快,科技创新能 力不强,智能建造、绿色建造发展不充分。绿色建筑、装配 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推广力度不够大,住房城乡建设行 业如何加快转型发展是当前面对的主要问题。六是村镇环境 亟待改善。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存在成本高、 投不起、利用效率低、运行管理难等问题。乡村建设监管力 量薄弱,建设不够规范,农房品质不高,不能满足农民现代化 生活需要。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 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 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住机遇、改革创新,大力实 施城市更新行动和城乡建设行动,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 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 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关于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 工作重要论述,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 生活需要为目标,积极开展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 补齐短板、缩小差距,建设宜居、韧性、智能的现代化城市 和美丽乡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谱写新时代许昌更加出彩绚丽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 展思想,持续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 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城市发展模式 由增量建设为主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走 内涵集约式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新路。 ——坚持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抓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 富裕先行试验区的有利契机,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目标,促 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统一,推动 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 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形成城乡良性互动发展的新局面。 ——坚持绿色生态、低碳发展。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国家碳达峰目标、碳中和 有关要求,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建筑节能、污染防治,加强生 态保护修复,最大限度推进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发展,走 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坚持改革创新、智能高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 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 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加快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型,提升整体竞争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全市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取得 重大进展,城乡建设水平稳居全省第一方阵,住房市场体系 和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市管理水平更加智能,城市安全保 障能力明显增强,建筑业实力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更加高 效快捷,城乡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现代化城市、美丽乡 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城乡建设高水平的目标顺利实现。 到 2035 年,全市城镇和乡村建设品质全面提升,城乡居 住环境更加宜居,居住条件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 乡发展更加健康、安全、智能、绿色、环保,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城乡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第三章 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以“宜居、韧性、智能、安全”为目标,调整优化城市 结构,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完善城市功 能,提升城市品味,让城市更有温度、更加宜居。 第一节 完善城市空间布局 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加强总体城市设计,强化城市地标 系统、城市天际线、城市色彩、建筑高度、开发强度和街道 空间环境的控制,提升城市景观风貌品质。结合功能分区,划 定不同的建设高度控制区,新建 100 米以上的建筑应相对集 中布局,并与城市规模和空间尺度相适宜,严格限制新建 250 米以上建筑。严格控制住宅高度,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建筑高 度原则上不超过 26 层。县城新建住宅以 6 层为主,最高不超 过 18 层,6 层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 70%。 科学管控城市建设密度。推进城市“留白增绿”,留足 开敞空间、绿地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形成错落有致、 疏密相宜的城市空间结构。确定合理的开发强度,控制建筑 密度,新建住宅建筑密度控制在 30%以下。在城镇老旧小区改 造中加大公共开敞空间“挖潜”供给力度。合理控制各类历 史风貌保护地段的住宅建筑密度。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落实县域治理 “三起来”要求,以强县富民为主线,以改革发展为动力,以 城乡贯通为途径,以百城建设提质为载体,将县城建设成为 就近城镇化的主阵地。加强分类指导,推动专业化分工协作, 促进城市功能互补、产业错位和特色化发展,推动形成围绕 中心城市的城镇发展组团。支持禹州市发展成为中等城市。 第二节 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管控 营造特色城市风貌。加强城市总体特色风貌塑造,依据 自然环境和城市发展脉络,妥善处理城市建设与自然山水、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构建“错落有致、疏密有度、显 山露水、通风透气”城市总体空间格局。科学划定城市景观 风貌分区,合理规划城市开敞空间系统、生物迁徙等重要廊 道以及天际轮廓线,保护和展示城市的山脊线、水岸线,明确 城市标志节点、建筑风格、城市色彩、街道界面等导控要求。 严禁削山填湖、断流改河、乱占耕地、挖湖造景等破坏自然 生态系统行为。 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建立完善管控机制,将城市设计主 要指标纳入详细规划管控内容,落实城市设计备案制度,控 制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和建筑风格。加强城市中 心区、主要街道、重要广场、滨水空间、城市出入口等重要 地区、重要节点城市设计。选取一定规模的城市公共建筑集 中区、中央商务区、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功能片区和地段,精 心设计、精致建设、精雕细琢建设一批高品质亮点工程,打 造具有高品质景观环境、人气活力和展示城市形象的“城市 客厅”。 加强建筑风貌管理。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 的建筑方针,系统挖掘建筑文化特质和文化基因,研究梳理 地域特色鲜明的建筑符号、建筑材料和建造工艺,管控重要 建筑的形体、色彩、体量、高度,体现地域特点、文化特色 和时代精神,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注意建筑色调,依据城市地 理环境、自然山水、文化内涵、城市功能需求等因素,把握 自然美、素颜美、和谐美原则,确定城市主色谱、配色谱,做 好色彩控制指引,规范用色行为,避免大红大紫、色彩饱和度 太高,塑造和谐有序、特色鲜明的城市形象。落实建筑设计 方案备案制度,加强大体量公共建筑、地标建筑、重点地段 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管理,创新设计方案优选机制,吸引高 水平设计单位和设计大师参与。严禁滥建巨型雕塑等“文化 地标”和建筑抄袭、复制或山寨模仿。 第三节 加快基础设施补短板 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体系,加强市政道路交通体系建设,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系统提升城市供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照明、通信、 电力等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 打造城市 15 分钟生活圈。加强城市医疗卫生、养老、 教育、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市新建居住小区 或旧城改造时,要同步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养老服 务机构。结合城市更新同步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新建设施 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开展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 工作,推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到 2025 年,千人口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 4.5 个。积极拓展城市公共活动 空间,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 化场馆免费开放和数字化发展。统筹推进“两场三馆”和 15 分钟健身圈建设。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将体育设 施建设纳入市、县两级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和 群众身边的中小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市级稳步推进市体育 会展中心项目建设,争取 2023 年底建成。各县(市)结合自身 实际积极推进“两场三馆”建设,确保“十四五”期间建成。 持续完善市、县两级城市市区“15 分钟健身圈”,有条件的 可以争取建设“10 分钟健身圈”,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规 划建设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小 型健身运动场地和足球场等设施,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 到 2.6 平方米。 第四节 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加快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积极争取城镇老旧小 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加大供水、排水、道路、无障碍等与 小区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养老、托育、停车、便 民服务等小区及周边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齐民生短 板,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改善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在老旧 小区改造中注重培育党建引领、工作机制、示范项目建设、 长效管理等方面的亮点和特色,持续打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的“许昌模式”,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全市 2000 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加快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 行动,以“六有”(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有健全的便 民商业服务设施、有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充足的公 共活动空间、有全覆盖的物业服务、有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 为目标,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建设完善养老托幼、文化体育、 便利店、卫生服务站等便民服务设施,着力打造完整居住社 区。“十四五”末,全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 50%。 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 整治机制,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 化水平,完善老龄化和无障碍设施,加强社区生态环境建设, 培育社区绿色文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到 2022 年年底,力 争全市 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 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第五节 保护利用历史文化资源 建立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开展全市历史文化资 源普查和认定,深入挖掘具有保护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历史文 化遗存,注重保护非物质文化,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申报认定工作,使具有明显地域和 历史文化特色的传统建筑、优秀近代建筑、历史街区做到应 保尽保,“十四五”末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挂牌保护率 达到 100%。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机制,统筹 全市各级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将历史文化资源保 护范围延伸到历史遗址、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等。提高历史 文化保护信息化水平,构建分级分类保护名录,创建一批历 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和示范单 位,基本形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融入城乡建设的良好格局。 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丰富载体, 创新业态,探索历史文化资源与新技术新应用的跨界融合, 开展整合化利用、活态化展示、具象化传播,依托历史建筑、 历史文化街区等建设文化展示、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功能 区,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 不让历史建筑脱管失修、修而未用、随意闲置,到 2025 年, 城市历史建筑的空置率不超过 10%。采用微改造的“绣花” “织补”方式,以小规模、渐进式的节奏,维护整修历史建筑, 协调整治建筑景观,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 到 2025 年,历史文化街区建设保护修缮率达到 60%以上。严 禁在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区内大拆大建、拆真建假。 第四章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树立“全周期”城市管理理念,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 理、数智赋能,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提升市容市貌。以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露天烧烤为重 点问题,以主要道路、窗口部位、农副产品便民点为重点区 域,开展市容环境秩序和餐饮早夜市集中整治,规范商户商 贩经营行为。严格落实环卫精细化作业保洁标准,强化机械 化清扫,采用先冲后扫的模式,早上和中午对主次干道开展 机械化清扫作业,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100%。加强背 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广场游园等区域的清扫保洁,每周坚 持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坚持对慢车道、人行道、护栏下、道 牙边等部位进行冲刷,建立环境卫生长效化管理机制。开展 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制定许昌市门头 牌匾技术规范,拆除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更新破损广告牌 匾,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推行垃圾分类。制定出台《许昌市城市垃圾分类管理办 法》,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加快建设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定时 定点收集运转、末端机械化智能化分拣垃圾处理机制,通过 高温焚烧和再利用,形成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 垃圾分类处理体系。2022 年底,我市中心城区实现生活垃圾 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到 2024 年,我市中心城区基本建立生 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 民普遍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理水 平稳步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基本建 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生活垃圾进 行焚烧处理,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规范生活垃圾 填埋场运营管理,加强渗滤液处理,整治风险隐患。有序推进 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停用和封场。 推进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认真贯彻落实 《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城市建筑垃 圾规范管理,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建筑垃圾监控监管平台系统, 加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全过程监控监管。加强建筑垃圾运输 车辆监管,运输车辆需符合大气污染防治和城市建筑垃圾运 输规定要求,做到密闭达标、安装标示顶灯、安装卫星定位 装置并与主管部门监控平台系统有效联网实施监控。主管部 门定期开展审核审验,严格审核审验标准,严格建筑垃圾运 输车辆入市门槛。科学合理规划运输线路、时间,严格运输 线路、时间审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和建筑垃圾管理法律法 规及规定要求。建筑垃圾运输要做到规范运输、文明运输, 不得超高超载、沿途洒漏,车轮不得带泥驶离工地,要按审批 路线、时间运输。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鼓励 各地通过场地平整、回填、道路修建、堆坡造景、建设微地 形等方式就地就近利用建筑垃圾,实现源头减量,减少清运 转运量和扬尘污染。 完善城市公园绿地体系。按照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 市绿地系统规划,合理确定公园绿地的规划布局,积极开展 城市公园游园建设。实施城市公园绿地 300 米扫盲工程,特 别是在公园绿地严重不足的老城区,要借助棚户区、旧城改 造、拆迁拆违等开展见缝插绿、拆违复绿,加快社区公园、 街头口袋公园建设,增加城市公园绿地面积,实现“300 米见 绿、500 米见园”。确保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全面推进“绿满许昌”行动计划,以城市出入口、 环城公路、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道路环线为重点,造绿与 造景相结合,建设覆盖城乡的生态绿廊体系。严格落实园林 绿化精细化管养标准,组织开展园林绿化专项执法行动,加 大对施工围挡圈占绿地、乱砍滥伐、毁林毁绿、侵占绿地等 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维护。开展城市道路和桥梁病害探测 工作,加强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路面破 损、坑洼不平、污水满溢等问题。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巡查 维护,提高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做好城区夜景亮化设施维 护,打造优美城市夜景。加强供水、排水智慧化、信息化建 设,形成更加精细、高效和动态的供排水管理体系。提高地 下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作业机械化水平,减少人员直接下井。 第二节 建设智慧城管 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推进 “城市大脑”中枢平台和 CIM 基础平台建设,完善 CIM 平台 体系架构,逐步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推进 CIM 平台和数字孪生技术在城市体检、城市安全、智能建造、智 慧市政、智慧消防、智慧园林、智慧工地以及城市综合管理 等领域应用,建设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融合感知体系。 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摸清城市供水、排水、供电、燃气、 热力、信息通信、交通等“城市生命线”的数量、分布及设 施运营状况,排查安全隐患并进行即查即改,对市政基础设 施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布设安装传感器、智能阀门等感知设 备。依托许昌市莲城智能体建设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 信息平台,实现对市政基础设施三维全息建模,面向规划、住 建、城管、交通、水利、应急、热力、供电等单位,提供应 用服务界面,满足交通安全、管网漏损、城市排涝、燃气安 全、井盖安全、线杆损毁等工作监管需要,实现日常管理和 应急处置的数字化协同。2023 年年底前,中心城区完成城市 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任务。2025 年年底前, 实现全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域覆盖。 建设完善许昌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持续完善“一级监 督,二级指挥,三级处理”的运行模式,综合运用信息采集员 上报、移动采集车巡查、视频监控、便民服务平台投诉、110 转接等多种渠道收集城市管理问题方式,以现代化、智能化、 多角度的信息技术为支撑,辅助高空智能无人机航拍、低空 高清摄像头抓拍等多种手段,全面受理公用设施、道路交通、 市容环境、房屋土地、施工管理、突发事件等城市管理问题, 实现对城市“空中、立面、地面”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监管, 打造城市管理智慧中枢。 第三节 推进城市治理法治化 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改革配套政策落地, 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 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 伍正规化建设,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 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推动队伍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执 法规范化、装备现代化。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依法规 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 法,确保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构建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城管执法模式,努力 打造新时代城市管理品牌。 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 司法衔接机制,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建立 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同级人民政 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与宣传、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 制,正确应对。建立违法案件移送制度,违法案件属于其他职 能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其他职能部门处理。建立与公安、 检察、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 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第四节 全力建设韧性城市 把安全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更加 重视“里子工程”“避险工程”,强化重要设施、重点部位、 重点场所安全防护,超前布局城市生命线,全面提高防御灾 害和抵御风险能力。 加强城市“里子工程”。加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重点 治理乱停车、乱违建、乱“开墙打洞”、乱搭架空线、乱占 道现象,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加强城市老旧管网隐患排查,加 快实施一批污水处理、地下廊道、供水供热等城市生命线补 短板工程,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动态清单。深入开展燃气、 电力等管网和相关设施整治,滚动实施更新改造项目,全面 消除安全隐患。 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建设。完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 灾减灾应急预案,统筹安全设施建设改造。加强城市应急避 难场所建设,建立广场、体育场馆等“平战结合”“平战转 换”设计和转换预案,“十四五”末城市人均避难面积不低 于 15 平方米。加强房屋建筑、市政设施抗震设防建设管理, 实施地震易发区城镇住宅抗震加固工程,推动既有基础设施、 公共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抗震专项评价。加强城市高层建筑、 学校、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设施的设计、 建设、验收工作,提高重点场所消防预防能力。提高城市应 急救灾能力。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城市安 全指挥管理机制,完善城市汛情、疫情、火灾、地震等应急 预案。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强化 抢险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抢险能力。组建完善专家库,充分发 挥专家团队在风险研判、技术服务、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 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实战化动员演练,提升全民防灾避 险意识和能力。 加强城市防汛排涝。实施排涝通道建设,有序实施许扶 运河与小洪河连通、清潩河治理、东部水系排涝等整治工程, 畅通城市排水系统与外部河湖通道,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 水管网与周边河湖、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加 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实施中心城区泵站提升改造 工程,构建源头减排、蓄排结合、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 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提升城市洪涝灾害防治能力。加快排 水管网建设,逐步消除管网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原则上达 到国家建设标准的上限要求。 大力推进城市积水点综合治理, 全面消除中心城区魏武大道、中心医院、铁路立交涵洞和部 分老城区等城市建成区易涝积水点。汛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和整治,清疏养护排水设施,加强安全事故防范,对车库、地 下室、下穿通道等地下空间出入口采取防倒灌安全措施,按 需配备移动泵车等专用防汛设备和抢险物资。对外水顶托导 致自排不畅或抽排能力达不到标准的地方,改造或增设泵站, 提高机排能力,重要泵站应设置双回路电源或备用电源。 第五章 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增加城市住房有效供 给,改善居住条件,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持续打造宜居宜业 的人居环境。 第一节 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稳步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 为,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以老 城区房龄超过 40 年的房屋比重达到 50%以上、C 级和 D 级危 房集中及符合棚户区认定标准、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区域和 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改造为重点,推进棚户区板块化改造, 完善配套设施。加快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建设,按约定时间 建成并交付使用。做好过渡期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工作,切 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十四五”期间棚户区改造通 过发放房票等方式货币补偿到位一批,政府购买商品住房安 置到位一批,公租房转用安置房到位一批,解决棚户区改造 相关遗留问题。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和配套基础设施中央 预算内投资补助,申请棚改专项债,推动新建项目创新完善 资金平衡模式。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 民间资本依法合规参与棚改。提升棚改安置房建设品质,落 实绿色、健康、环保、高效理念,注重安置地块周边交通和 公共服务设施的优化布局,提升服务功能。 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科学合理利用保障房异地 建设资金,采取购买、租赁、新建等方式,切实增加公租房房 源供给。指导县(市)进一步调整完善租赁补贴政策,合理确 定补贴范围和标准。 充分发挥公租房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职能, 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凡申请 并符合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以党建为引领,落实共同缔造 理念,持续抓好公租房小区共建共治,提高智慧化管理水平, 培育一批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具有引领作用的共同缔造智 慧小区。 适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根据公租房供给情况确定保 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规模。通过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 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 供给,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 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 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以建筑面积不超过 70 平方米的小户 型为主,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可将部分富余安置房、 市场房源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 体住房困难问题。 第二节 完善住房市场体系 优化住房市场供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土地利用 年度计划、人口发展等,编制许昌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 划,建立人、地、房挂钩机制,引导住房供应向人口持续流入 的区域倾斜,引导县城有效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 房供给。合理安排商品住房供地规模,建立完善房价、地价、 品质联动机制,推动商品住房价格与居民收入水平增长相协 调。鼓励开发企业探索新的发展模式,结合城市产业布局、 区域就业人口规模等优化新增商品住房供应布局和品质,推 进职住平衡。激活二手房市场,合理运用财政、税收等政策, 满足住房梯级消费需求。妥善处置问题楼盘,防范化解风险。 完善房地产相关政策,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 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快建立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 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可追溯的新型监管 机制。加强房屋交易监管,完善配套制度,实现房屋交易合同 网签备案“一网通办”。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 资金监管,实现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信息与房屋交易合同网签 备案信息实时共享,业务相互协同,确保房屋交易安全。认真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 企业、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 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房地产领域信用体系,实现一处违法、 处处受限。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活动,维护市 场秩序。建立房地产市场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引导市场理 性发展。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加大有关遗 留问题处置力度,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 业行为。 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 完善租金、押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 主体诚信、社会监督的住房租赁市场机制,有效保障承租人 和出租人合法权益。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 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等 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 有同等权利。 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 理和运行机制,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更好保障缴存人 基本住房需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完善 城镇新市民缴存扩面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机制。优化使 用政策,为发展租赁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 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跨区域合作机制,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强化资金风险管控,提升信息化监管和 服务水平。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数字化转型,深化综合服务 平台应用,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整合业务办理流程,简化办 理环节和要件,加快数据共享,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实现“跨省 通办”“掌上办理”。 第三节 提高住房品质 提升建设质量。严格落实住房建设标准规范,提高住房 设计和建造水平,积极推广全装修住宅,建设功能完善、绿色 宜居、健康安全的高品质住房,不断改善住房条件。突出建 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 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全过程管理,推动新建商品 住房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提高 城镇居民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 完善居住功能。推进新建住宅项目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 设标准,同步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优化商品住宅户型设计, 科学合理分区布局,配套建设现代化生活设施,创造方便舒 适安全的居住空间。 第四节 优化居住环境 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全市物业服务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健全落实物业服务企业 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发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加强事中 事后监管,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良好的市 场秩序。开展红色物业创建活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 委员会成立党组织,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 覆盖,探索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加强物业 行业培训学习和观摩交流,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物业服务规范 化管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规范化、物业管理制度规范 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管理规范化、物业秩序环境管理规范 化、日常服务规范化,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 宜居、安定和谐的“美好家园”小区。 第六章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坚持以城带乡、城乡贯通,推进乡村 设施改造、服务提升、乡风塑造和治理创新,打造留住乡情、 乡韵、乡愁的美丽文明乡村。 第一节 提高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加强分类指导。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 把握不同类型乡镇、村的现实条件,分类有序推进小城镇和 村庄建设。中心城市周边和城市群覆盖的乡镇,积极融入中 心城市和城市群发展。有产业基础的重点镇建设产业园区, 发展特色产业,聚集产业、人口,扩大镇区规模,成为就近就 地城镇化的空间载体。传统农区的乡镇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 整治,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生活便利化 程度,建设成为连接县城、服务乡村的中转站,为农业产业化、 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构建平台。 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以县域为单 元,统一规划建设管护城乡路网和水、电、气、污水垃圾处 理等设施,加强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建设美丽宜居示范 城镇,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生活 服务便利化程度。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方位提升 农村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 第二节 提升农房建设品质 认真落实《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 (试行)》,提升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完善水、电、气、厕配 套附属设施。加强农房风貌管控,用好现有农村住房设计图 册,引导村民建设风貌乡土、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 全、绿色环保的宜居住房。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安全管理,深 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农房抗震改造, 逐步提升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加强农房建设 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不断提高农房建造 品质。 第三节 整治提升农村环境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分区分类有序治理和 梯次推进,优先治理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等村庄生活污水。 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推进农村黑臭水体 治理和水系综合整治。到 2025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45%,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强化村庄日常保洁,推进 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 系,确保“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常态化运行。 到 2025 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充分考虑各地情况,科学选择 改厕技术模式,有序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严格执行农村 户厕建设技术规范,严把产品质量关、施工关、验收关,切实 提高改厕质量。强化改厕后期管护服务,建立完善有制度、 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的“五有”后续管护机制, 积极推广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管护方式。加强厕所、畜 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 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村、 联户、村镇一体处理。到 2025 年,累计新改造农村无害化卫 生厕所 30 万户,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有效处理 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健全。 深入实施村庄清洁、 乡村绿化美化和农村爱国卫生行动, 持续开展“千万工程”示范村、“四美乡村”、“美丽小 镇”、“五美庭院”等创建。到 2025 年,80%以上的乡镇和 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50%以上的乡镇政府所 在地达到“美丽小镇”建设标准,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四 美乡村”建设标准,50%以上的庭院达到“五美庭院”建设标 准。 第四节 加强乡村风貌保护塑造 营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风貌。乡村建设注重乡土味道, 彰显地域文化元素符号,在景观设计、建筑形式上彰显自然 生态,植入乡土元素,促进乡村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加 强乡村自然景观保护,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 保留传统农田肌理、灌溉系统及农业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开 展多样化种养,通过艺术化、创意化设计,形成具有浓郁乡土 气息的农田景观。 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实施传统村落 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程,组织开展保护规划编制和修 编,持续推进普查推荐工作,将更多具有鲜明中原地域特色 和传统文化特色的村落和乡镇列入保护名录。开展保护发展 示范村落、示范乡(镇)、示范县(市)创建,带动其他村庄改 造提升。建立完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机 制,开展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发展情况评估, 对评估发现的因保护不力、造成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价值严重 损害的传统村落提出警示,对失去保护价值的村落予以除名 退出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对评估发现的因保护不力造成历史 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列入濒危名单, 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除名撤销其称号,对于历史文 化价值受到特别严重影响而失去保护价值的除名撤销其称 号。通过实施动态管理,提升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保护品质。 第七章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围绕国家碳达峰目标、碳中 和愿景及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建筑节能降耗,加快推动行业 转型升级,实现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节 推进建筑节能降耗 全面提升绿色建筑实施水平。严格落实《河南省绿色建 筑条例》,将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 程序,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监督实施。推动新建建筑全面 实施绿色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绿色建筑工程建设强制规范, 提高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引导新建、改(扩)建建筑按照 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鼓励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 准,支持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提出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要 求。到 2023 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100%。 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镇 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积极采用节能门窗、 建筑屋顶和外墙保温、节水器具等节能节水改造措施,推动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不断提升既有建筑品质。支持国家机关 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按照“被动优先、主动优化、 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区域绿色建材和被 动式建筑技术,发展超低能耗建筑。通过先进节能设计理念 和采用绿色施工技术,优化建筑围护结构,提高建筑保温、隔 热和气密性能,通过新风热回收系统及可再生能源利用,显 著降低建筑供暖和供冷需求。结合清洁取暖新建建筑能效提 升,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活动。 第二节 转变建造方式 发展装配式建筑。发挥装配式生产基地作用,以学校、 医院、办公楼等为重点,推广装配式建筑,支持建筑工业化项 目落地实施,在建设用地供应中落实装配式建筑比例,加强 全过程监管,力争到 2025 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 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 40%。 发展智能建造。积极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引导推动自动 化施工机械、建筑机器人、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设备 等智能工程设备集成与创新应用,建设一批示范项目,提升 施工质量和效率,降低安全风险。 持续推进绿色建材。推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逐步提高 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 科学精准治理施工扬尘。 第三节 加快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以实施建筑业“走出去”战略、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拓 宽经营范围、加大扶持力度等方式,加快推动我市建筑业从 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型,从产业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跨 越,切实提升我市建筑业整体竞争力。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 兼并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打造“航母” 级企业或企业联合体。引导企业向轨道交通、高铁、市政、 港口、水利、公路、地下管廊、装配式建筑等高附加值专业 或新兴领域拓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工程总承包整合 现有的特、一级建筑企业和弱小的设计单位,推行建筑信息 模型技术的应用,真正构建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满足委托 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培育具备勘察、设计、 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业务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第八章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 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化住建领域安全工作源头治理、系统治 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 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 保障措施落实到城乡建设各个领域和环节。 第一节 突出重点领域 积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掌 握详实准确的全市房屋建筑、市政设施等承灾体空间分布及 灾害属性特征,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成果数 据库,摸清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和抗灾 防灾能力,为非常态应急管理、常态灾害风险分析和防灾减 灾、抗震加固改造、城市更新、韧性城市建设、乡村建设等 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决策依据。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利 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场馆等人 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 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加大深基坑、脚手 架、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管控力度,重 点对高大边坡、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土石方工程等 地质地貌以及周围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努力做到全过程安全 监管、全覆盖安全排查、全方位防范风险、全链条落实责任。 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未批 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处罚联动工 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排 查整治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内的窨井盖安全隐患,2022 年病 害窨井盖整治率和安全网安装率均达到 100%。进一步完善窨 井盖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相关技术标准,逐步建立“一路一档 案、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权属”的电子档案,提高窨井盖管 理效能。 全面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燃气设 施管网运维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五 个一批”要求(整改治理一批、依法严惩一批、关闭取缔一 批、联合惩戒一批、问责曝光一批),加大对违法违规的企业、 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力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摸清老旧管 网底数,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 预警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 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燃气安全生 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确保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 稳。 第二节 完善责任体系 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压实建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所有管理 和操作岗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 人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 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 位”。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团队, 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和具备应 急处置能力。持续推进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标准化、 规范化。 夯实监管责任。坚持“三管三必须”,健全安全生产巡 查、约谈、挂牌督办、考核奖励、联合惩戒、行政执法与刑 事司法衔接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持续推行“双 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利用工程质量安全 监管平台系统,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完善市、县两级 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作用。推进工程监理体制 改革,积极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支持发展安全 生产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 三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服务,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 能。 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建筑市场、现场管理和综合执法联 动,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发包与承包、危害工程质 量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联合执法。加大安全事故处罚问 责力度,落实上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有关 规定,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完善优化 安全事故快办快查快处工作流程,严格依法依规处罚事故责 任部门、企业及人员。 第三节 实施源头治理 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巩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阶 段性成果,到 2025 年,全面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 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 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标准和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对 《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学习、推广和培训力度,督促项目 落实“施工质量样板化、技术交底可视化、操作过程规范化” 要求。推进建筑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智慧工地建设,运用 信息化手段建立互联协同、智能生产、科学管理的管理机制, 实现工程施工可视化智能管理。定期开展建筑工程安全文明 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定和日常标准化考评,引领和督促建筑施 工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 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 患,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推行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市场分担制度。积极推广工程质 量潜在缺陷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险种,建立完善以质量 安全保险为核心的风险控制和转移机制,通过第三方风险管 理机构全程参与,监督项目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 任,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全面提升政府管理效能。 开展工程质量评价。通过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自评、 相关方互评、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评价及社会评价等方式,加 强对工程项目、企业主体的质量评价,将评价结果与质量诚 信、考核、市场监管等挂钩,推动各方增强质量意识、提升 工程质量水平。 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建设工程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配套政策,升级优化信息系统,加强机构 建设、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高消防审验人员专业技能和 工作质效。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 第九章 深化改革创新 坚定不移推进行业改革,加大“放管服效”改革力度,持 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高质量 发展。 第一节 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提高公租房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推进信息系统建设, 提高审核分配效率,实现住房保障业务“一网通办”“一证 通办”。升级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实现商品房网签即备案,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第二节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工程建 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整合行政许可、技 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对社会投资小型 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大 力实施并联审批、联合审验,推进区域评估实施和评估成果 应用,推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和项目策划生成。持续加 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全过程网上办理,加强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逐步实行 全流程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电子签章、电子图纸、电子档 案。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 审批行为管理,规范预先审查,防止体外循环。 第三节 推动工程造价新模式 完善材料价格信息的采集、发布和管理工作。继续深入 推进多位一体的信息采集机制,做到材料价格信息种类更丰 富、来源更广泛、价格更准确。利用河南省造价咨询市场监 管信息系统,做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监管、行政检 查和信用评价工作。完善我市造价咨询行业监管制度,构建 政府主导、企业自制、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协同监管新格 局。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党建引领。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市更新和城乡人 居环境建设全过程、各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 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强大 动力和坚强保障,确保中央、省、市关于城市更新和城乡人 居环境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坚持示范带动。积极争取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和城乡 人居环境建设试点示范,积极推进文明城市、节水型城市、 卫生城市等创建活动。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选择一定区 域,探索打造智慧、低碳、宜居、宜业的城市高质量发展示 范区。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推介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 境建设的现实意义、重点任务,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晓率 和参与度。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推进 情况,为政府、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 境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监督检查。对规划实施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和阶段性 评估,及时通报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确保 规划内容顺利实施。 第二节 做好要素保障 强化土地保障。落实“放管服效”要求,对城市更新和 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核准程序。相关部 门要加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海绵城 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重大道路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用地保 障。 强化资金保障。优化财政政策,统筹各级各类有关资金, 支持住房保障、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建筑节能、城乡环境 综合整治、村镇建设等民生事业发展。创新市场化融资方式, 放宽市场准入,培育多元投资主体,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投资建设和运营,形成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相结 合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模式。 强化人才保障。开展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技术 人才培训,培养一批乡村建设指导员、农房建设辅导员,推动 一批从事城乡建设规划、建筑、园林绿化等专业技术人员为 基层提供专业服务。加强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鼓励职业 院校、培训机构和行业组织发挥优势和特色,为执(从)业人 员提供多渠道、多类型的继续教育资源。 强化法制保障。加强涉及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 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改废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积极推进《许昌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许昌市城市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制修订工作,加强法规制度保障。 第三节 加强组织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农业农 村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实 施和服务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水利、民政、 体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支持、资源整合、项 目安排方面的协同配合。各县(市、区)承担城市更新和城乡 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将本规划确定的指标任务 列入相关专项规划,明确责任部门,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进度 安排,抓好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