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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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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1- 目 录 第 1 章 总体方案 ........................................................................................................................................1 1.1 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1 1.2 普查范围与内容 .........................................................................................................................3 1.3 总体技术路线与方法 ...............................................................................................................10 1.4 空间信息制备与数据库、软件系统建设 ...............................................................................13 1.5 质量管理 ...................................................................................................................................17 1.6 普查成果与成果汇交 ...............................................................................................................18 第 2 章主要自然致灾因子调查与评估 ...................................................................................................20 2.1 地震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20 2.2 地质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22 2.3 气象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28 2.4 水旱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44 2.5 森林火灾致灾调查与评估 .......................................................................................................47 第 3 章承灾体调查与评估 .......................................................................................................................63 3.1 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 .......................................................................................................63 3.2 公路和水路设施调查 ...............................................................................................................71 3.3 民用核设施调查 .......................................................................................................................78 3.4 公共服务系统调查 ...................................................................................................................78 3.5 危险化学品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 ...........................................................81 第 4 章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 ...................................................................................................................85 4.1 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 ...................................................................................................85 4.2 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 ...........................................................................................................88 -2- 4.3 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评估 ...................................................................................................92 第 5 章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 ...........................................................................................................96 5.1 政府减灾能力调查 ...................................................................................................................96 5.2 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 .............................................................................................100 5.3 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 .....................................................................................................102 5.4 家庭减灾能力调查 .................................................................................................................104 5.5 综合减灾能力评估 .................................................................................................................106 第 6 章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108 6.1 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评估 .........................................................................................................108 6.2 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 .........................................................................................................108 6.3 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 .........................................................................................................115 6.4 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估 .........................................................................................117 第 7 章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122 7.1 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122 7.2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123 7.3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126 7.4 水旱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132 7.5 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 .....................................................................................................132 第 8 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137 8.1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137 8.2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与综合防治区划 .............................................................................137 第 9 章普查成果的质检核查、汇交与共享 .........................................................................................139 9.1 普查成果质检核查 .................................................................................................................139 -3- 9.2 普查成果的汇交 .....................................................................................................................140 9.3 普查成果的共享 .....................................................................................................................141 9.4 责任追究 .................................................................................................................................142 9.5 配套管理办法与技术要求 .....................................................................................................142 第 10 章数据库与软件系统建设 ...........................................................................................................144 10.1 空间数据制备 .......................................................................................................................144 10.2 数据管理平台 .......................................................................................................................146 10.3 软件系统 ...............................................................................................................................151 10.4 软件集成 ...............................................................................................................................156 10.5 软件布置 ...............................................................................................................................158 第 11 章宣传与培训 ...............................................................................................................................161 11.1 宣传工作 ...............................................................................................................................161 11.2 培训工作 ...............................................................................................................................164 第 12 章组织实施 ...................................................................................................................................168 12.1 实施原则 ...............................................................................................................................168 12.2 组织实施 ...............................................................................................................................168 12.3 保障措施 ...............................................................................................................................175 附件 1 ......................................................................................................................................................178 许昌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分工 .............................................................................................178 附件 2 ......................................................................................................................................................190 许昌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目录 .............................................................................................190 -4- 第 1 章 总体方案 1.1 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1.1.1 总体目标 按照《河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 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要求,通 过组织开展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许昌市灾害综合 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各地灾害综合风险水 平,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 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一是全面获取市内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 灾等主要自然灾害的致灾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矿山(煤矿、非煤 矿)和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和国内生产总(GDP)、资 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孕灾环境、历史灾害信息,掌握自然灾害重点 隐患情况,查明区域减灾能力。 二是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重点、区划为关键,客观认识当前全市和各 县(区)主要自然致灾危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主要自然灾害风险水 平,综合减灾能力、自然灾害综合隐患和区域多灾种组合特征,形成全市自 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 三是通过实施普查,建立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的全市自然灾害风险 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形成一整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业务工作相互 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 1.1.2 主要任务 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 全面调查,突出地震、洪水、地质灾害,开展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 1 能力数据库;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重点 地区市县级 1:5 万或 1:10 万主要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 ,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具体任务如下: 全面掌握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要素信息。全面收集获取孕灾环境及其稳定 性、致灾因子及其危险性、承灾体及其暴露度和脆弱性、历史灾害等方面的 信息。充分利用已开展的各类普查、相关行业领域调查评估成果,根据地震 、地质、气象、森林火灾、水旱灾害等实际情况和各类承灾体信息现状,统 筹做好相关信息和数据的补充、更新和新增调查。针对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 工作的需求,重点对历史灾害灾情、孕灾环境,以及人口、房屋、基础设施 、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和 GDP 等重要承灾体的灾害属性信息和空间信息开展普查。 实施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针对主要自然灾害易发频发、 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发,承灾体高敏感性、高脆弱性和设防不达标,区域 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存在严重短板等重点隐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和识别 ,特别是针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等易发多发区的建 筑物、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要自然资源等进行分析评估。 开展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针对防灾、抗灾、救灾能力,统筹政府 职能、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等方面作用,在市、县两级开展政府、企业和社 会组织全面调查与评估,并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以及抽样家庭减 灾能力情况开展抽样调查与评估。 开展多尺度区域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制图。配合省级相关单位,依 据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 森林火灾、水旱灾害等主要灾种风险评估、多灾种风险评估、灾害链风险评 估和区域综合风险评估。编制各级自然灾害风险单要素地图、单灾种风险图 和综合风险图。 2 制修订主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防治区划 图。在上述各级系列风险图的基础上,配合省级相关单位制修订市级主要自 然灾害和综合风险区划图。综合考虑我市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形势 、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综合减灾防治措施等因素,制修订市级地震灾害防治 区划图、洪水灾害防治区划图、干旱灾害防治区划图、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 ,编制市级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 1.2 普查范围与内容 1.2.1 普查范围 (1)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县人民政府 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主要自然灾害种类普查。根据我市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 征,确定普查涉及的主要灾害类型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 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中,地质灾害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气象灾 害包括暴雨、干旱、高温、低温、风雹、雪灾、雷电等,水旱灾害包括大江 大河洪水、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和干旱灾害等。 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普查。针对区域自然灾害高发、群发等特征,主 要承灾体对主要自然灾害高脆弱性和设防不达标等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 查,特别针对地震灾害的房屋和建筑物隐患、地质灾害的房屋隐患、洪水灾 害的道路隐患、森林火灾的建筑物隐患等进行分析调查。 承灾体调查。包括可能遭受自然灾害破坏和影响的人口与经济、房屋、 基础设施、民用核设施、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产业园、公共服 务系统、三次产业和 GDP、资源与环境等。 减灾能力调查。包括参与综合减灾工作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与 3 社会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委员会和抽样家 庭。 (2)普查时空范围 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范围为各县(区)、管委 会。具体按照“在地统计”的原则开展各项普查任务。各地在按照许昌市第 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完成相关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其主 要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特征、区域自然地理特征和经济发展水平,可 适当增加调查评估的内容,提高调查评估精度、质量和成果应用的范围。 根据调查内容分类确定普查时段(时点),致灾因子调查依据不同灾害 类型特点,调查收集 30 年(1990 年-2020 年)及以上长时间连续序列 的数据资料,相关信息更新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承灾体和综合减灾能 力调查、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年度时段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近三年时段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时点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年度历史灾害调查时段主要为 1978 年至 2020 年,重大自然灾害事件调查时段为 1949 年至 2020 年。 1.2.2 普查内容 (1)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地震灾害。调查与汇集全市已开展相关工作成果,建立全市范围的地震 活动断层、场地地震地质条件基础数据库。配合省地震局编制省级 1:25 万 区域地震构造图和部分县级 1:5 万活动断层分布图,更新全省地震危险性 评价系列模型,编制完成省级 1:25 万地震危险性评价图。 地质灾害。主要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比 例尺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获得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致灾因子隐 患点空间分布、规模等级、威胁人数、威胁财产等基本信息,建设市-县级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 4 气象灾害。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开展全市气象灾害的特征调查和 致灾孕灾要素分析,针对主要气象灾害引发的人口死亡、农作物受灾、直接 经济损失、房屋倒塌、基础设施损坏等影响,全面获取我市主要气象灾害的 致灾因子信息、孕灾环境信息和特定承灾体致灾阈值,评估主要气象灾害的 致灾因子危险性等级,建立主要气象灾害市-县两级危险性基础数据库。编 制市县级 1:5 万或 1:10 万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区划等专业图件。 水旱灾害。配合省水利厅集成全省暴雨频率图、大江大河主要控制断面 洪水特征值图表、中小流域洪水频率图。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统计单元,收 集整理供用水、抗旱工程及非工程措施、城镇供水水源情况等基础资料,以 及干旱灾害的影响、损失及措施等灾害事件资料。 森林火灾。开展全市森林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和相关气象条件调 查,建立森林火灾致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数据库。综合可燃物、野外火源以 及气象条件等情况,结合已有资源数据,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和危险性评估, 编制县级 1:5 万森林和草原火灾危险性评价图。 (2)承灾体调查 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利用各类承灾体已有基础数据,开展承灾体单体信息 和区域性特征调查,重点对区域房屋、基础设施、民用核设施、矿山(煤矿 、非煤矿)、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 灾体,人口、GDP、农作物(含小麦、玉米、水稻等)、企业固定资产等 重要统计数据,土地利用、地形等重要孕灾环境的空间位置和自然灾害灾情 属性和空间信息进行调查。 房屋建筑调查。内业提取城镇和农村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单体(户) 轮廓,掌握房屋建筑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信息;在房屋建筑单体(户)轮 廓底图基础上,外业实地调查并使用 APP 终端录入单体(户)房屋建筑的 建筑面积、结构、建设年代、用途、层数、使用、设防情况等信息。 5 基础设施调查。针对交通、能源、通信、市政、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 共享整合各类基础设施分布和部分属性数据库,通过外业补充性调查设施的 空间分布和属性数据。基础设施属性信息主要包括设施地理位置、类型、数 量和设防情况等内容。 公共服务系统调查。针对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重点公共服务系统, 结合房屋建筑调查,详查学校、医院和福利院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人员情况、 功能与服务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等信息。 民用核设施调查。核查民用核设施的抗震设防标准、洪水设防标准、台 风防护等主要自然灾害防护要求执行情况,调查和统计民用核设施自然灾害 防护达标情况。(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任务清单进行) 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调查矿山生产企业、危化品企 业(产业园)空间位置和设防情况等信息;核查矿山、危化品产业园的抗震 设防标准、洪水设防标准、台风防护、地质灾害防护等主要自然灾害防护要 求执行情况;调查和统计矿山、危化品产业园自然灾害防护达标情况。 三次产业要素调查。共享利用最新经济普查成果,掌握行政单元二三产 业固定资产价值信息;调查第三产业中大型商场和超市等对象的空间位置、 人员流动、服务能力等信息。 资源与环境要素(含孕灾环境)调查。共享天地图系统、整理其所含 地形信息,共享整理第三次国土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分布图及相关资料 ;共享整理最新森林、草原等资源普查的本底数据。 人口与经济普查等统计数据整理。充分利用最新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及 各级政府统计局年度统计资料,共享整理行政单元人口、GDP、农作物( 含小麦、玉米、水稻等)等统计数据。 (3)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 全面调查、整理、汇总 1978 年以来我市各县级行政区年度自然灾害 6 灾情统计数据,建立 1949 年以来全市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强度、范围、灾 情等要素完整、内容翔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重大历史自然灾害时空数 据集。 年度历史灾害灾情调查统计。调查 1978-2020 年各县级行政区逐年各 类自然灾害的年度灾害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基本信息、灾害损失信息、 救灾工作信息、社会经济信息等。 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配合省相关部门调查 1949-2020 年全市重大 自然灾害事件的灾害信息,主要包括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强度、范围等基本信 息、灾害损失与应对信息、救灾与恢复重建等工作信息。 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评估。评估 1978 年至 2020 年发生的年度自 然灾害灾情,包括年度每十万人受灾人口、年度每十万人死亡人口、年度直 接经济损失、年度直接经济损失占 GDP 比重。 (4)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 在全市范围内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调查单元,兼顾省级、市级单位,调 查评估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乡镇、社区和家庭在减灾备灾、应急救援救 助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各种资源或能力的现状水平。 政府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市、县级政府涉灾管理部门、各类专 业救援救助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灾害避难场所、地震灾害监 测站点、地质灾害监测站点和防治工程、气象灾害监测站点、水文站点与水 旱灾害防治工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站点和防治工程等的基本情况、人员队 伍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装备设备和物资储备情况。 企业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有关企业救援装备、保险与再 保险企业综合减灾能力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 乡镇和社区综合能力调查。主要调查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 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预案建设和风险 7 隐患掌握情况等内容。 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抽样调查家庭居民的自然灾害风险和识别能力、自 救和互救能力等。 综合减灾能力评估与制图。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市、县两级行政单元政 府综合减灾能力评估,企业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评估,乡镇(街道)和社区 与家庭减灾能力评估,建立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编制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结 果图与减灾能力评估结果图。 (5)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全市主要自然灾害致灾和设防重点隐患调查评估; 开展全市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要素综合分析和统计评估。 主要自然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洪水灾 害、森林火灾等致灾和设防重点隐患调查评估。 地震灾害。重点调查其可能引发重大人员伤亡或阻碍社会运行的承灾体 ,按照可能造成的影响(损失)水平建立地震灾害隐患分级标准,确定主要 承灾体的隐患等级。 地质灾害。基于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调查情况,根据其活动性和危害性 ,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进行定性评价和等级划分,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及威 胁对象的动态变化情况,更新地质灾害数据库。 洪水灾害。调查水库工程、水闸工程、堤防工程的现状防洪能力、防洪 工程达标情况或安全运行状态。 森林火灾。针对林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防火设施等重要承灾体开展承 灾体隐患评估,针对设防工程达标情况、减灾能力建设情况等开展减灾能力 隐患评估,结合致灾孕灾危险性等级和减灾能力薄弱隐患等级,开展综合隐 患评估,确定各类隐患等级。 重点隐患要素综合分析和统计评估。集成各部门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及 8 承灾体隐患调查与评估数据,形成重点隐患综合评估基础数据集。针对地震 灾害、地质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基于致灾隐患属性特征数据,利用 空间聚类等方法开展多灾种致灾隐患分区分类分级。基于建筑物、重要基础 设施及重大工程等主要承灾体重点隐患属性特征,开展区域承灾体隐患统计 评估和分类分区。 (6)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地震灾害。配合省地震局建立典型房屋建筑、生命线工程地震易损性数 据库,结合地震危险评价成果和房屋建筑普查成果,评估房屋建筑地震破坏 直接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风险,给出不同概率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编制 省级 1:25 万地震人口和直接经济损失风险区划图。 地质灾害。针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开展区域风险评估与 区划,判定风险等级,编制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地质灾害区域风险和 防治区划图。根据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稳定性程度、灾害风险等级等因素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区划方案。 气象灾害。针对干旱、暴雨、高温、低温冷冻、风雹、雪灾和雷电灾 害,评估气象灾害人口、经济、房屋建筑等主要承灾体脆弱性;评估市、县 两级各类承灾体遭受主要气象灾害的风险水平,汇交省局编制省级 1:25 万 气象灾害人口、经济风险(GDP)区划图。 水旱灾害。配合省水利厅开展标准格网尺度重点防洪区洪水风险评估 与制图,开展全省洪水风险区划、全省洪水灾害防治区划。以县级行政区为 评估单元,开展干旱频率分析、旱灾影响分析等,评估干旱灾害风险。开展 干旱灾害风险区划和干旱灾害防治区划。 森林火灾。针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森林草原资源、建筑物、人口、经 济等承灾体损失的大小及不确定性,开展森林火灾综合风险评估,编制森林 火灾风险要素图和风险评估专题图。综合考虑重点隐患分级分布情况、经济 9 社会发展状况和综合减灾防治措施等因素,开展森林火灾防治区划,编制各 级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防治区划图。 (7)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在全市范围内基于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 估以及承灾体调查成果,配合省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方法评估市和县地震、地 质、气象、水旱、森林火灾等主要灾害影响下的主要承灾体(人口、经济( GDP)、农作物(小麦、玉米、水稻)、房屋、公路)的风险,厘清多尺 度、多灾种多承灾体风险格局。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防治区划。配合省有关部门基于主要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评估成果,综合考虑孕灾环境、致灾因子和承灾体的差异性,通过定量 区划方法进行区域划分,形成以主要自然灾害历史灾情、危险性和主要承灾 体综合风险评估成果为依据、具有区域特征的市县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 ;配合省有关部门依据减灾能力评估、综合隐患评估、单灾种防治区划,在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致灾因子对不同承灾体影响的预防 和治理特点,认识区域自然灾害防治分异特征,进行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域 划分,制定市、县级各级行政区的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 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库建设。配合省有关部门按照综合风险制 图规范,以数据、文字、表格和图形等形式对市、县级相应行政单位的自然 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区划成果汇总整编,建设市县级 1:5 万或 1:10 万和重 点区域灾害综合风险评价图、综合风险区划图、综合防治区划图和综合防治 对策报告成果库。 1.3 总体技术路线与方法 1.3.1 总体技术路线 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市地理国情普查、水利普查,第三次全市国土调查、 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市经济普查和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重点防洪地区洪 10 水风险图编制、全国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调查、草地资源调查、全 市气象灾害普查试点等专项调查和评估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数据、资料和图件 成果,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调查单元,遵循“内外业相结合”、“在地统计 ”原则,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利 用监测站点数据汇集整理、档案查阅、现场勘查(调查)、遥感解译等多种 调查技术手段,开展全市主要自然灾害致灾孕灾要素调查、承灾体调查、历 史灾害调查和减灾能力等灾害风险要素调查。共享与采集的各类数据逐级进 行审核、检查和订正。运用统计分析、空间分析、工程填图、模拟仿真、地 图绘制等多种方法,开展灾害风险主要要素的评估。 综合利用灾害高危险区,重要承灾体类型、分布及设防水平,重大工程 减灾资源(能力)等方面普查及评估资料,采取空间叠加分析、专家评定等 方法进行重要承灾体选址及设防水平方面的隐患识别;利用多灾种、灾害链 信息,运用各类综合分析方法,对灾害隐患进行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定。 综合利用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要素调查与评估的成果、重点隐患调查与评 估的空间分布和分级成果、脆弱性和暴露度评估结果,结合行业规范或业务 工作惯例,开展主要自然灾害、主要承灾体的定量或半定量的风险评估。依 据其风险评估成果,结合孕灾环境、行政边界、地理分区等因素开展主要自 然灾害、主要承灾体的风险区划,遵循各类承灾体的自然灾害防治特点制定 防治区划。通过对多灾种的综合、多承灾体的综合、多尺度风险评估综合, 实现不同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综合风险区划和综合防治区划。 构建“省-市-县”三级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体系,依托国家灾害 风险要素调查、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与区划系统,支撑调查数据的录入、存 储、转换、逐级上报与审核、逐级汇总分析,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 区划,多行业(领域)的数据共享与交换,以及面向政府和社会多类型用户 的成果发布与应用。 11 1.3.2 主要技术方法 (1)工程勘测、遥感解译、站点观测数据资料汇集、现场调查等多种 技术手段相结合开展致灾孕灾要素调查。遥感技术、现场勘查和工程勘测等 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地震活动断层、地质灾害调查,汇集气象、水文等数据, 通过构造探测、物探、钻探、山地工程等技术手段,结合多种方法校核验证 ,采集各类致灾孕灾要素数据资料。运用统计分析、工程填图、模拟仿真等 方法,实现对主要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的评估。 (2)内外业一体化技术开展承灾体调查。共享利用承灾体管理部门已 有普查、调查数据库和业务数据资料,按主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对承灾体数 据的要求进行统计、整理入库。采取遥感影像识别、无人机航拍数据提取等 技术手段获取房屋建筑等承灾体的分布、轮廓、结构、设防等特征信息,通 过互联网数据抓取、现场调查与复核等多样技术手段,结合数据调查 APP 移动终端采集承灾体地理位置、数量、设防情况等灾害属性信息,并采用分 层级抽样、详查、人工复核等手段,保证数据质量。 (3)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历史灾害灾情调查。以县 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全面调查、统计 1978 年以来的年度自然灾害灾情, 重点调查 1949 年以来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的致灾因素(范围、强度、持续 时间等)、灾害损失、应对措施和恢复重建等情况。构建一整套历史灾害灾 情调查数据体系,形成历史灾害灾情调查技术规范,汇集要素完整、内容详 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灾害灾情时空数据集。利用统计分析、空间 分析等方法开展历史灾害灾情的时空特征和规律的分析和评估。 (4)多灾种、多要素、全链条相结合开展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综合 调查。在自然致灾要素调查与危险性评估基础上,形成主要自然灾害高致灾 危险区;在主要承灾体调查基础上,开展现有抗震、防洪等设防水平的判定 ;基于防灾减灾工程普查信息,开展各类主要自然灾害防护工程的防护能力 12 水平与规划及技术规范要求的关系判定;充分利用多灾种、多承灾体等多源 信息,基于 GIS 空间叠加分析方法,研判单灾种不易发现或判定的隐患; 运用专家经验及层次分析等方法对主要自然灾害隐患进行分区分类分级统计 评定。 (5)多对象、多方法、多尺度结合开展主要自然灾害和综合自然灾害 风险评估。自然灾害风险全要素调查与评估成果为主要自然灾害和综合自然 灾害风险提供致灾因子、承灾体、孕灾环境、历史灾害灾情等风险要素信息 。运用等级评估、期望损失、情景分析等方法,综合危险性评估、脆弱性评 估、暴露度评估的结果,参考行业规范或业务工作惯例,开展主要自然灾害 和综合灾害风险评估。 (6)自然属性与社会经济属性兼顾、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式开展主要 自然灾害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根据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成果 ,结合孕灾环境、行政边界、地理分区等要素信息,通过定性和定量结合的 区划方法拟定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并结合各自然灾害和承灾体防治特点 制定防治区划。在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的基础上,制定不同区 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兼顾区域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制定多尺度 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 (7)综合运用地理信息、遥感、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 术开展普查基础空间信息制备与软件系统建设。通过地理信息、遥感等技术 手段,实现对专题要素、普查成果等空间信息的采集、处理、分析、存储与 管理。采用云服务技术架构建设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软件系统及其支撑数据库 ,实现多部门、多层级应用的分布式部署、用户统一服务和多类型终端兼容 接入,实现多部门、多层级跨平台多源异构数据的分布式采集存储、管理和 维护,基于应用需求统一数据服务。 1.4 空间信息制备与数据库、软件系统建设 13 统筹考虑《“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中的公共安全信 息化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地方建设部分)和《河南省“十三 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充分利用普查参与部门的信息化工作基础,避免交 叉重复,重点针对普查的数据采集、评估、区划开展空间数据制备与数据库 、软件系统建设。 1.4.1 空间数据制备 在全市范围内,统筹第三次全省国土调查、第一次全市地理国情普查等 调查数据,采用非涉密的天地图作为统一的普查底图,开展全市自然灾害综 合风险普查所需的各类空间数据制备,形成集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基础地理 信息、调查对象空间数据为一体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空间数据库。 (1)调查底图制备 国务院普查办根据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要求,面向专题要素 调查需求,采用非涉密的天地图底图服务数据,补充更新符合调查时点要求 的遥感影像(优于 1 米空间分辨率),制作遥感影像地图服务,形成普查 基础底图,提供目前各部门现有的各类专题图采用的坐标系转换工具。 (2)专题要素制备 房屋空间数据制备。面向单体房屋建筑调查需求,按照本次普查的技 术标准规范要求,提取单体房屋的轮廓及基本属性特征。 主要承灾体和自然灾害风险要素等空间数据制备。面向行业部门对承 灾体的调查需求,以水利、地质、交通运输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 理等行业部门的专题数据为基础,参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一次全国地 理国情普查和天地图数据,重点对房屋、交通路网、机场、港口、市政设施 、矿山、危化品生产园区、水库、土地利用、地质灾害点位、各类自然灾害 监测站点等涉及自然灾害风险要素、主要承灾体、减灾资源等空间信息,进 行补绘和属性信息标准化处理。 14 空间基础数据库建设。针对遥感影像数据、专题矢量要素数据、调查 成果数据等空间数据成果,按照统一标准、分层设计、数据关联的理念,开 展数据库结构一体化设计,建设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空间数据库,实现数据与 产品的输入、输出、检索、更新、共享等功能。 1.4.2 数据库建设 基于分布式、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构建面向省、市、县各层级以及 多个涉灾部门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数据库体系,形成统一的普查 数据与成果信息共享枢纽,支撑不同来源、不同结构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 查数据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的交互与共享。 (1)数据库体系 按照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信息系统建设总要求,采用纵向覆盖省 、市、县三级行政管理层、横向覆盖各级政府的应急管理部门及自然资源( 地质、海洋)、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气象、林草、地 震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总体布局,建设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数 据库体系。各级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同级相关部门分别建设分数据库, 支撑本级、本部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及同级各部门数据交互与共享。 (2)数据库架构及管理 基于统一的标准规范、数据基准、分类体系、组织结构和编码体系,对 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包括国家级数据库、地方各级数 据库、各主要自然灾害数据库和主要承灾体等专题数据库,对省、市、县多 层自然灾害风险数据进行调查、采集、质检、核查、分析,实现各层级数据 实时动态协同处理,通过云平台对数据库进行统一管理,支撑不同来源、不 同结构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交互与共享。 1.4.3 软件系统建设 我市使用应急管理部建设的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软件系统和数据平台,及 15 国家层面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普查软件和数据库平台。全市灾害综合风 险普查涉及的有关部门的相关系统和数据库通过数据接口与应急管理部门灾 害风险普查软件系统进行数据交互与共享。 1.4.3.1 系统架构和主要功能 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软件系统采用云服务技术架构,面向多部门、多行政 层级用户定制化应用模式建设。在横向维度上,系统满足应急管理部门和自 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气象、林业、地震等灾害 风险调查部门和单位用户使用。在纵向维度上,系统满足省、市、县三级用 户使用,系统根据用户所处灾害调查部门或单位、行政层级来设计多级用户 权限管理、多级用户登录管理等功能,实现不同行政层级、不同部门或单位 对用户授权使用,自动根据用户所配置的权限来使用系统、管理数据。 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软件系统在统一的空间地理数据基础上,建设普查、 调度管理、数据采集、数据质检与核查、风险评估与区划、制图、集成与可 视化服务等系统。 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软件系统支持全市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 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风险数据的采集,支持市、县两级行政区灾害信 息的在线录入、要素标绘、批量作业,以及对其他部门调查数据成果的查询 浏览。我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各自的灾害风险普查数据汇交到应急管理部门 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完成数据汇总,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各 部门和单位的数据需求将数据下发到对应的部门和单位数据库,满足各部门 和单位数据共享的需求。基于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系统支持综合风险 评估与区划工作,实现主要灾种灾害风险和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 1.4.3.2 系统建设与部署 基于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环境,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软件系统在省级基 于云基础设施环境进行部署,地市和县区用户基于统一的用户权限体系进行 16 远程访问。依托现有两级云服务平台对普查工作的应用服务、数据资源、网 络环境及安全环境进行统一管理。 1.5 质量管理 保障普查成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完整性,全面加强质量控制工作,建 立过程质量控制、分类分级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督查和抽查机制,明确各级 各部门开展专项成果和综合成果的质量管理职责、任务和办法。根据全国自 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质检与核查、汇交、审核、验收等制度,及相关技 术细则,利用普查系统平台的质检功能和工具,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1.5.1 过程质量控制 普查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各项内容根据实施环节和成果特点,确定过 程质量控制的工作节点和程序,制定各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技术方法和要 求、组织实施及监督抽查办法,并做好工作记录。过程质量控制重点包括: 1)普查原始资料的质量核查;2)普查空间数据制备的质量控制;3)外业 调查的质量控制;4)普查数据汇交的质量控制;5)信息系统建设的质量 控制;6)风险评估与区划的质量控制;7)成果发布前的质量控制。 1.5.2 分类分级质量管理 为保证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普查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分类 分级质量管理体系,即各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普查成果质量管理;县、市、 省各级政府对普查成果进行逐级汇集审核质量管理,省级普查领导小组将对 市县普查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县普查领导机构负责本级普查成 果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定期向上级普查机构汇报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1.5.3 质量控制的监督抽查 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抽查的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各级监督抽查的 主要职责。监督抽查的内容包括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质量检查和 验收的执行情况、成果质量状况等,监督检查采取现场巡视、调查与座谈、 17 质量记录查阅、成果质量抽检等形式不定期开展,检查的范围覆盖全省。 1.6 普查成果与成果汇交 1.6.1 主要成果 (1)数据成果 主要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 自然灾害风险要素调查数据、主要承灾体调查数据、历史灾害调查数据、综 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数据等,形成灾害综合风险与 减灾能力数据库,涵盖各类空间数据和统计数据。 (2)图件成果 主要包括全市各级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 灾等主要自然灾害致灾孕灾要素分布与危险性评估图谱,主要承灾体空间分 布图,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图谱,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图谱,主要自然 灾害重点隐患分布图谱,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防治区划图谱,形成自然 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图谱数据库。 (3)文字报告类成果 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的文字报告,即包括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过程中各 个阶段、各专题及综合类工作总结报告,各类、各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数据成果、图件成果、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各类成果分析报告,各类、各级自 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总结报告。 1.6.2 成果汇交 成果汇交内容主要包括调查数据类成果、评估与区划图件类成果、文字 报告类成果。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汇交和共享 规范”要求开展成果汇交工作,各行业成果的汇交由具体负责部门组织汇交 ;按照普查工作实施进度安排,分类型分阶段进行汇交,保障相关后续工作 的开展;市普查办组织汇交各行业成果形成综合成果。依托普查软件系统开 18 展成果汇交工作。 19 第 2 章主要自然致灾因子调查与评估 2.1 地震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2.1.1 调查范围 活动断层与地震工程地质条件钻孔调查范围:全市(2 个市辖区,2 个 县级市,2 个县、3 个功能区)。 城市活动断层探测资料收集范围:许昌市。 县级 1:5 万主要活动断层分布图编制范围:有活动断层通过的县(区) 。 地震构造图资料收集范围:许昌市。 2.1.2 调查内容 2.1.2.1 地震危险源调查及基础数据库建设 (1)活动断层与地震工程地质条件钻孔调查与基础数据库建设 收集已有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安全性评价获得的活动断层探测、地 震工程地质条件钻孔成果,按照统一数据模板将两大类数据汇交至省级空间 数据库及档案数据库。 (2)县级 1:5 万活动断层分布图 根据许昌市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安全性评价资料分析基础上,对有 活动断层通过的县(区),视条件开展县级 1:5 万活动断层分布图编制工 作。 2.1.2.2 市级 1:25 万地震构造图编制 收集汇交已验收通过的城市活动断层探测成果资料,配合省地震局完成 市级 1:25 万区域地震构造数据库建设和地震构造图编制。 2.1.3 任务分工 县(区)负责收集汇交地震安全性评价获得的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工程 地质条件钻孔成果,在资料空白区视条件开展活动断层和地震工程地质条件 20 钻孔补充调查;市级负责收集汇交已验收通过的城市活动断层探测成果资料 ;指导各县(区)开展 1:5 活动断层分布图编制工作;视条件开展 补充调查和市级 1:25 万区域地震构造图编制工作。 任务分工表如下: 任 务 市级 许昌市城市活动断层探测资料收集与入库汇交 √ 区域地震构造补充调查 * 市级 1:25 万的地震构造图、说明书及数据库 * 配合省级部门开展房屋抽样详查 √ 县级 县级 1:5 万活动断层分布图、说明书及数据库 * 已有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的钻孔及活动断层探测资料收 集入库 √ 地震工程场地标准钻孔钻探与动三轴测试(1 个县级单 位 1 个标准孔) * 注:√为规定普查任务;*为视条件开展 2.1.4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2.1.4.1 工作流程 收集整理已有工作成果的资料数据并转换入库;完成数据集编辑、数据 入库检测、最终报告的编写和成果图编制。 2.1.4.2 技术方法 (1)活动断层与地震工程地质条件钻孔基础数据库建设 依据《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调查技术规范》,按照统一数据模板完成 两大类数据的汇交与整合,配合省地震局建设省范围的空间数据库及档案数 据库。 (2)县级 1:5 万活动断层分布图编制 依据行业技术规范《县级 1:50000 活动断层分布图编制技术规范 21 (试点版)》,在已有活动断层探测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县级 1:5 万活动 断层分布图。 (3)市级 1:25 万地震构造图编制 依据《1:250000 地震构造图编制》指南,编制市级 1:25 万地震构造 图编制。 2.1.5 数据质量控制 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普查数据与成果的汇交、质量审核和管 理工作,依据《地震部门普查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范/细则》开展数据标准 化处理等相关工作,省地震局履行管理和审核任务。省地震局根据普查工作 的实际情况,完成用户的注册与权限分配。 2.1.6 成果 2.1.6.1 数据成果 (1)1:25 万地震构造图数据库 (2)部分县(区)级 1:5 万活动断层数据库 (3)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数据库 2.1.6.2 图件成果 (1)市级 1:25 万地震构造图(视情开展) (2)部分县级 1:5 万主要活动断层分布图(视情开展) 2.1.6.3 文字报告成果 (1)市级 1:25 万区域地震构造图说明书(视情开展) (2)部分县级 1:5 万活动断层分布图说明书(视情开展) (3)地震工程场地钻孔资料收集分析报告 2.2 地质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2.2.1 调查范围 许昌市需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的县有:县。其他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 22 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2.2.2 调查内容 (1)孕灾地质条件调查 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遥感技术,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开展地 形地貌、地质构造、工程地质岩组、地表水与地下水、植被及人类工程活动 等与地质灾害形成相关的地质环境条件调查工作,综合分析关键孕灾地质条 件数据,综合评估孕灾地质条件发育程度。 (2)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 充分收集利用已有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利用遥感、无人机、物探、钻探 、槽探和试验等多种技术方法,开展 1:5 万比例尺的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 评估,圈出地质灾害隐患空间分布范围,获取基本灾害特征信息和威胁对象 特征等属性信息,分析判断现状稳定性。通过对地质灾害隐患致灾体的综合 判识,编制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图,更新市、县两级地质灾害数据台账。 开展区域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按照不同地质灾害类型,以定量和定性 结合的方式,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编制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图。在易 发性评价的基础上,采用历史月累计降雨量(大于 5 年)或地震动峰值加 速度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针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集镇等人口聚居 区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各县区可视情况开展 1:1 万或 1:2000 比例尺 的地质灾害致灾体调查和勘查工作。 2.2.3 任务分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编制本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开 展相关技术培训与交流;指导各县区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负责各县 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的质检核查;负责汇集县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 数据,开展地市级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防治区划工作,并汇交地市级地质灾 23 害普查成果。 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县区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编制本县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设计书,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致灾体调查与评估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防治区划、数据库建设等工作,编制成果报告,并汇 交县区级地质灾害普查成果。 2.2.4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本次工作按照调查准备、野外调查、综合研究与成果编制、成果评审及 资料汇交等四个阶段逐步开展。工作流程图见图 2-1。技术方法主要包括资 料收集与分析,遥感调查,地面调查,物探,钻探,山地工程,测试与试验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区划等。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开展遥感调查 、物探、钻探、山地工程、测试与试验等工作。 24 图 2-1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流程图 (1)资料收集与分析 要充分收集利用地质灾害调查已有工作成果,节约资金,节省时间,高 效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主要收集资料包括遥感影像、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地层岩性、地质构 造、工程地质、地质灾害调查、勘查和评估等与地质灾害相关基础资料,遵 从时间从新到老,比例尺从大到小的原则进行资料收集。 (2)遥感调查 25 1)地质灾害隐患几何特征信息提取 利用光学卫星影像和高精度 DEM 数据,配合现场调查,对地质灾害位 置、范围边界、形变特征、区域地质背景等特征信息进行遥感调查,以人机 交互解译为主,获取地质灾害空间特征数据。 2)地质灾害活动性 InSAR 信息提取 对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开展 InSAR 调查,复核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 变形趋势,调查近期存在地表形变特征的斜坡,分析形变特征原因,确定是 否存在新的地质灾害威胁。 3)地面核查 对综合遥感识别成果与现有台账不吻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地质灾 害隐患核查工作。核查工作结合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年度巡调查工作开展。 根据地面核查结果,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台账信息。核查工作要重点对地 质环境背景条件、变形迹象和威胁对象情况进行核查。 (3)地面调查 地面调查要按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试 行)》开展,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体、致灾孕灾背景条件、受威胁对 象等风险要素内容。地面调查工作要以许昌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数据为基 础,核对隐患点位置、范围、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变形特征等。调查主要针 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隐患。 地面调查应结合遥感、无人机、测绘等技术手段,圈定灾害隐患点空间 分布范围,并及时绘制到遥感图中,结合调查表格内容,在地质灾害数据库 中填写属性信息,形成空间数据图层。 地面调查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位置和范围坐标应采用 2000 国家大地 坐标系。一般情况下,滑坡调查点定在滑坡后缘中部,泥石流调查点定在堆 积扇扇顶,崩塌调查点定在崩塌(危岩体)前缘。 26 2.2.5 质量控制 全面加强控制工作,建立过程质量控制、分类分级质量控制、质量管理 督查和抽查机制,根据市、县两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和任务,开展地质灾害 风险普查成果质检与核查、汇交、审核、验收等工作。 (1)过程质量控制 普查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各项内容根据实施环节和成果特点,确定过 程质量控制的工作节点和程序,制定各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技术方法和要 求、组织实施及监督抽查办法,并做好工作记录。过程质量控制重点包括: 1)工作设计审查; 2)野外调查原始记录、表格等资料的质量核查; 3)普查空间数据制备的质量控制; 4)普查数据汇交的质量控制; 5)风险评估与区划的质量控制; 6)成果发布前的质量控制。 (2)分类分级质量管理 为保证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普查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分类 分级质量管理体系。市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领导机构负责本市普查成果的质 量管理工作,并定期向省级机构汇报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各县区地质灾害风 险普查领导机构负责本县区普查成果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市级机构汇 报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3)质量控制的监督检查 建立监督抽查的工作机制,监督抽查包括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质量检查和验收的执行情况、成果质量状况等,监督检查采取现场巡视、 调查与座谈、质量记录查阅、成果质量抽检等形式不定期开展。 2.2.6 成果 27 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 2.3 气象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2.3.1 调查范围 调查对象总空间范围为全市及辖区内所属县。调查所涉及的气象观测站 点包括全市 10 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的气象观测要素,调查的时间范围 :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为 1951 年-2020 年,自动气象站为 2008 年2020 年,全市气象灾害事件时间为 1951 年-2020 年。 2.3.2 调查内容 2.3.2.1 暴雨灾害 暴雨灾害危险性调查与评估将在已有初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相关工作, 共包括四项内容: (1)已有成果的转化与集成 基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许昌市气 象局初步完成全市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等灾害普查,但由于该项 目收集灾情案例信息有限且主要针对山洪灾害和中小河流洪水,缺少环境变 化、人类活动影响等关键信息调查,需要进一步针对暴雨本身的影响、事件 、过程等因素,对已有成果进行进一步的梳理和整编,应用于本项全市气象 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中。 (2)不同时间尺度暴雨危险性调查 鉴于暴雨是引起洪水、山洪、内涝及滑坡泥石流等气象灾害的主要因素 ,经查阅文献,决定从降水强度、降水持续时间和发生频率三个方面来分析 雨涝致灾因子危险性。其中降水强度重点考虑 1、3、6、12 小时累计降水 量(与山洪、内涝及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相关性较高)及不同时间尺度 的过程降水量(与流域洪水及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相关性较高)。可基于高时 空密度气象站点(包括 10 站国家级气象站点)、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和雷达 28 等多源资料,开展不同时间尺度暴雨危险性的调查。主要致灾因子含:不同 时段过程降水量、最大过程降水量、最长连续降水过程、日最大降水量、暴 雨、大暴雨、特大暴雨日数、暴雨极值和不同重现期包括 5、10、15、20 、30、50、100 年一遇)的极值分布(分钟、小时、日等)等。 (3)区域暴雨过程和单站暴雨过程调查 开展区域暴雨过程和单站暴雨过程的客观识别,针对历史暴雨灾害事件 ,基于分钟、小时、逐日等不同时间尺度的气象观测资料,确定暴雨过程的 主要降雨特征,调查暴雨过程中不同时效的降雨强度、降雨持续时间、降雨 影响范围等,具体包括:暴雨过程开始日期、结束日期、持续时间、过程累 计降水量、过程降水距平百分率、暴雨影响范围、暴雨以上站日、大暴雨以 上站日、特大暴雨以上站日、≥50mm 站数、≥100mm 站数、≥ 250mm 站数、平均范围、单日最大范围、单日最大范围出现日期、平均 降水量、单日最大降水量、单日最大降水量出现日期、单站最大降水量日值 、单站最大降水量日值出现日期、单站最大累计降水量、10 分钟、30 分 钟、1 小时、3 小时、6 小时、24 小时降水量及极值等等。 对历史暴雨过程开展定量评估,建立历史暴雨过程及灾害等级数据库。 基于暴雨过程调查信息,综合考虑暴雨强度、空间范围和持续时间等危险性 信息,利用暴雨事件客观化识别方法,评估暴雨过程的危险性强度。 (4)暴雨致灾临界雨量调查 针对暴雨易发区,收集已有的预警指标情况,包括准备转移预警指标和 立即转移预警指标;在孕灾环境调查基础上,收集整理地形、高程、坡度、 坡向、水域河网、土地利用、植被状况、土壤质地以及暴雨灾害影响等信息 ,其中地形图应采用 1︰5 万分辨率或更高精度。针对河流水道、水库、关 键基础设施等,调查相应的设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值(保证水位、警戒水 位、大坝高度等);针对不同承灾体和致灾机理,开展致灾临界雨量调查, 29 结合灾情、统计方法和动力学模型,识别具体危险性因子及降水致灾阈值, 并基于实际灾害调查,对确定的致灾危险性因子和致灾阈值进行检验和订正 更新。 2.3.2.2 干旱灾害调查 本次干旱灾害调查的重点是从干旱灾害事件的危险性和孕灾环境等方面 进行调查和数据的收集,即基于干旱灾害事件的发生强度、持续时间、影响 范围等,根据干旱致灾机理,调查干旱的致灾气象条件,同时还要评估不同 重现期水平下的干旱灾害危险性水平。具体的调查内容及要求如下: (1)干旱致灾危险性调查 开展区域市级干旱过程的客观识别,针对历史干旱事件,确定干旱过程 的主要气象条件和危险性因子,主要包括:开始日期、结束日期、持续时间 、干旱影响范围、过程累计降水量、过程降水距平百分率、过程平均气温、 过程平均气温距平、轻旱站日、中旱站日、重旱站日、特旱站日、轻旱站数 、中旱站数、重旱站数、特旱站数、平均范围、单日最大范围、单日最大范 围出现日期、平均干旱强度、单日最大干旱强度、单日最大干旱强度出现日 期、单站最大干旱强度日值、单站最大干旱强度日值站名、单站最大干旱强 度日值出现日期、单站最大累计干旱强度等。具体指标见下表。 表 2-1 干旱灾害危险性调查指标 危险性要素 持续时间 干旱灾害调查指标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持续时间 干旱日数 年干旱日数 春季干旱日数 夏季干旱日数 秋季干旱日数 冬季干旱日数 最长连续干旱日数 轻旱日数 中旱日数 30 站点 √ √ √ √ √ √ √ √ √ √ √ √ 省 √ √ √ √ √ √ √ √ √ √ √ √ 危险性要素 干旱强度 干旱灾害调查指标 重旱日数 特旱日数 年轻旱日数 年中旱日数 年重旱日数 年特旱日数 春季中旱日数 夏季中旱日数 秋季中旱日数 冬季中旱日数 春季重旱日数 夏季重旱日数 秋季重旱日数 冬季重旱日数 春季特旱日数 夏季特旱日数 秋季特旱日数 冬季特旱日数 过程累计降水量 过程降水距平百分率 过程平均气温 过程平均气温距平 无降水日数 轻旱站数 中旱站数 重旱站数 特旱站数 年轻旱站数 年中旱站数 年重旱站数 年特旱站数 春季中旱站数 夏季中旱站数 秋季中旱站数 冬季中旱站数 春季重旱站数 夏季重旱站数 秋季重旱站数 冬季重旱站数 春季特旱站数 夏季特旱站数 秋季特旱站数 冬季特旱站数 平均干旱强度 31 站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危险性要素 受灾面积 干旱灾害调查指标 单日最大干旱强度 单日最大干旱强度出现日期 单站最大干旱强度日值 单站最大干旱强度日值站名 单站最大干旱强度日值出现日 期 单站最大累计干旱强度 单日最大范围 单日最大范围出现日期 最大干旱面积 年干旱面积 年均干旱面积占比 年轻旱面积 年中旱面积 年重旱面积 年特旱面积 年轻旱面积占比 年中旱面积占比 年重旱面积占比 年特旱面积占比 春季中旱面积 夏季中旱面积 秋季中旱面积 冬季中旱面积 春季重旱面积 夏季重旱面积 秋季重旱面积 冬季重旱面积 春季特旱面积 夏季特旱面积 秋季特旱面积 冬季特旱面积 站点 √ √ 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干旱孕灾环境调查 县域的土地利用现状,主要包括:总面积、基本农田面积、灌溉农田面 积、林地面积、草地面积、水域面积、湿地面积、各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含 保护动植物种类和数目)、非生产用地面积等。 县域的土壤蓄水能力的基本情况和特征值等,主要包括:土壤类型、质 地、孔隙度、结构、土壤剖面分层情况等。 32 县域的抗旱水利工程情况,包括:实际可用灌溉沟渠里程数、实际可用 灌溉机井数、水库总库容量、水库正常蓄水库容量、水库灌溉耕地面积、水 库保证饮水人口等水利工程的分布及其基本情况和特征值等。 县域的近 10 年的水资源利用情况,主要包括:可用水资源总量、地下 水资源总量、外拨水资源总量、调入水资源总量、居民生活用水总量、工业 用水总量、农业用水总量。 (3)干旱灾害危险性评估与区划 建立干旱灾害等级指标体系,开展危险性评估,基于不同承灾体危险性 评估结果,综合考虑重点区域(气候区、流域、生态功能区、重点经济规划 区等),对低干旱灾害危险性进行基于空间单元的划分,评估不同重现期致 灾因子在特定时空尺度下发生的综合强度,分级制作灾害危险性图产品(比 例尺: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表 2-2 依据气象干旱综合指数(MCI)划分的气象干旱等级 2.3.2.3 风雹灾害调查 风雹灾害主要包含大风和冰雹灾害。 大风灾害的基本信息和危险性因子包括:开始日期、结束日期、持续时 间、影响地区、平均范围、单日最大范围、单日最大范围出现日期、平均风 速、单日最大风速、单日最大风速出现日期、单站最大风速日值、单站最大 风速日值站名、单站最大风速日值出现日期、单日极大风速、风向等。 33 冰雹的基本信息和危险性因子包括: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冰雹大小等 。 基于大风和冰雹历史灾情和灾害事件过程信息,针对不同农作物确定各 类型大风、冰雹致灾因子,使用分析模型,结合调查,建立大风和冰雹致灾 因子模型。并建立大风和冰雹灾害等级指标体系,开展危险性评估,基于不 同承灾体危险性评估结果,综合考虑行政区划,对大风、冰雹灾害危险性进 行基于空间单元的划分,评估不同重现期致灾因子在特定时空尺度下发生的 综合强度,分级制作灾害危险性图产品(比例尺: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2.3.2.4 雪灾调查 根据雪灾资料积累及评估技术的发展现状,本次灾害调查的重点包括两 个方面:历史雪灾过程基本信息和危险性致灾因子(详细调查内容参加《雪 灾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其中,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发生时间、过 程降雪量、降雪强度、降雪持续时间、积雪深度和持续时间以及范围等情况 ,具体包括:开始日期、结束日期、持续时间、影响地区、平均范围、单日 最大范围、单日最大范围出现日期、过程降雪日数、过程降雪日数距平、过 程日平均降雪量、单日最大降雪量、单日最大降雪量出现日期、单站最大降 雪量日值、单站最大降雪量日值站名、单站最大降雪量日值出现日期、单日 最大积雪深度、单日最大积雪深度出现日期、单站最大积雪深度日值、单站 最大积雪深度日值站名、单站最大积雪深度日值出现日期,以及遥感积雪反 演等。 基于雪灾历史灾情和灾害事件过程信息,针对不同农作物等确定雪灾致 灾因子,使用分析模型,结合调查,建立雪灾致灾因子模型,并建立雪灾等 级指标体系,开展危险性评估。基于不同承灾体危险性评估结果,综合考虑 行政区划,对雪灾危险性进行基于空间单元的划分,评估不同重现期致灾因 34 子在特定时空尺度下发生的综合强度,分级制作灾害危险性图产品(比例尺 :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表 2-3 雪灾等级及致灾指标 等级 指标 说明 轻度雪灾 34≤SI≤44 轻度雪灾天气过程,可能造成交通阻塞,交通事 故频发,影响人们正常生活 中度雪灾天气过程,交通运输可能受阻,影响电 力和通信线路的正常运行,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 生活 重度雪灾天气过程,交通、铁路和民航运输中 断,严重影响电力和通信线路的正常运行,易引 起人员失踪或伤亡,易引起房屋倒塌。 中度雪灾 45≤SI≤70 重度雪灾 71≤SI≤99 特重雪灾 特重雪灾天气过程,交通、铁路和民航运输中断 100≤SI≤192 易引起电力和通信线路重度,极易引起人员失踪 或伤亡,极易引起房屋倒塌。 2.3.2.5 低温冷冻灾害调查 本次调查的低温冷冻灾害是指因冷空气异常活动造成剧烈降温以及雨雪 和霜冻所造成的灾害事件;调查的低温冷冻灾害类型包括冷害、寒害、霜冻 、冻害四种气象灾害;低温冷冻灾害事件影响范围应在 1 万平方公里以上 并造成农业受灾面积 1000 公顷以上,或造成 2 人以上死亡,或造成死亡 牲畜 1 万头(只)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的灾害过程。主要 工作内容包括: (1)低温冷冻灾害致灾危险性调查 针对低温冷冻灾害致灾条件和孕灾环境,收集整理气象观测类数据,收 集历史灾害事件灾情,包括:低温、霜冻灾害开始结束时间、过程平均最低 低温、极端最低气温、持续时间、影响范围、最大范围出现日期、过程日平 均最高气温、过程日平均最低气温、过程日平均气温、单日最低气温、单日 最高气温、单日平均气温、单日最低气温出现日期、单日最高气温出现日期 、单站最低气温日值、单站最高气温日值、单站最低气温日值站名、单站最 35 高气温日值站名、单站最低气温日值出现日期、单站最高气温日值出现日期 ,以及受灾时间(开始和结束时间)、农作物受灾类型(小麦、玉米或水稻 等)、农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成灾面积、农作物绝收面积、农作物减产产 量、直接经济损失等。基于调查结果建立长序列低温冷冻灾害危险性基础数 据集。 (2)灾损指数和低温冷冻灾害事件库建设 调查评估区域内一次低温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除以当年该区域的 GDP,以灾情和灾害事件基本信息为基础,建立灾损指数;以普查获取的 低温灾害历史过程、灾情和影响为依据,以不同农作物为承灾体,以灾害事 件持续时间、强度和影响范围为基础,基于观测气温数据,采用灾害事件识 别模型或方法,识别低温灾害事件,对不同农作物,开展不同区域低温灾害 事件识别,包括:冷害(寒害)、霜冻害、冻害和低温阴雨历次事件的发生 强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在对历史事件进行检验、甄别的基础上,建 立历史灾害事件库(数据集)。 (3)低温冷害致灾调查 基于上述历史灾害事件库的历史灾情和灾害事件过程信息,针对不同农 作物确定各类型低温灾害致灾因子,如过程日平均气温(℃)、过程平均最 低气温(℃)、极端最低气温(℃)、低于某临界温度的持续时间(d 或 h )、负积温(℃)等,使用分析模型(例如 Pearson 相关系数计算方法, 并对灾损指数进行归一化处理),结合调查,建立低温冷冻灾害致灾因子模 型,开展历史调查。 (4)低温冷冻灾害危险性评估与区划 建立低温冷冻灾害等级指标体系,开展危险性评估,基于不同承灾体 危险性评估结果,综合考虑行政区划(或气候区、流域等),对低温冷冻灾 害危险性进行基于空间单元的划分,评估不同重现期致灾因子在特定时空尺 36 度下发生的综合强度,分级制作灾害危险性图产品(比例尺: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2.3.2.6 高温灾害调查 高温灾害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区域性高温事件及其影响(区域性高温事件 的客观化判别方法是:a.某日,将日最高气温≥35℃的相邻站点(两站点 间距离≤250km)判定为 1 个组群;1 日内,允许有多个组群存在;b.将 站点数占有效监测站数(站点不缺测)≥3%的组群判定为 1 个区域性组群 ;1 日内,允许有多个区域性组群存在;c.某日某区域性组群内至少有 50%的站点与前一日某区域性组群内站点重合,则判定该区域性组群持续 ;否则判定该组群结束;d.某个区域性组群持续 2 天及以上,则判定其为 一个区域性高温过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高温灾害致灾危险性调查 针对高温灾害致灾条件和孕灾环境,收集整理气象观测类数据,收集历 史灾害事件灾情,包括:持续时间、影响范围、最大范围出现日期、过程日 平均最高气温、过程日平均最高气温、过程日平均气温、单日最低气温、单 日最高气温、单日平均气温、单日最低气温出现日期、单日最高气温出现日 期、单站最低气温日值、单站最高气温日值、单站最低气温日值站名、单站 最高气温日高温区域过程和单站过程的开始结束时间、平均最高气温、极端 最高气温、日较差、风速、相对湿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过程平均最高 气温、过程平均最高气温距平、单日最大范围、单日最大范围出现日期、过 程日平均最低气温、过程日平均最高气温、过程日平均气温、单日最低气温 、单日最高气温、单日平均气温、单日最低气温出现日期、单日最高气温出 现日期、单站最低气温日值、单站最高气温日值、单站最低气温日值站名、 单站最高气温日值站名、单站最低气温日值出现日期、单站最高气温日值出 现日期等值站名、单站最低气温日值出现日期、单站最高气温日值出现日期 37 ,以及高温灾害受灾时间(开始和结束时间)、受灾类型、受灾面积、成灾 面积、直接经济损失等。基于调查结果建立长序列高温灾害危险性基础数据 集。 (2)灾损指数和灾害事件库建设 基于灾情调查(部分资料由历史灾情组提供)、高温灾害危险性调查 (包括高温灾害事件持续时间、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长序列气象观测资 料,采用灾害事件识别模型或方法,建立高温灾害事件监测识别指标,开展 不同区域高温灾害事件识别,建立高温历史灾害事件库(数据集)。 (3)高温致灾及阈值调查 基于上述历史灾害事件库的历史灾情和灾害事件过程信息,调查的种类 包括人体健康类:根据高温期间的人群发病和死亡信息,调查气象致灾危险 性因子,包括高温持续时间、日最高气温、日最低气温、日平均气温、相对 湿度等;农作物类:根据农作物生育期的信息调查气象致灾危险性因子,包 括日最高气温、日平均气温和空气相对湿度等;城市供电类:根据我市不同 地区高温影响期间电力负荷的信息,调查气象致灾危险性因子,主要高温持 续时间、日最高气温、日最低气温、日平均气温、相对湿度等。 (4)高温灾害危险性评估与区划 建立高温灾害等级指标体系,开展危险性评估,基于不同承灾体危险性 评估结果,综合考虑行政区划(或气候区、流域等),对高温灾害危险性进 行基于空间单元的划分,评估不同重现期致灾因子在特定时空尺度下发生的 综合强度,分级制作灾害危险性图产品(比例尺: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表 2-4 区域性高温过程综合强度划分等级和标准 高温过程综合强度等级 综合强度指数的百分位数 特强 >95% 强 95%~80% 38 高温过程综合强度等级 综合强度指数的百分位数 较强 80%~50% 一般 ≤50% 2.3.2.7 雷电灾害 根据雷电灾害发生特征、现有观测资料积累以及雷电灾害影响,雷电灾 害危险性调查与评估工作内容包括: (1)雷电灾害危险性调查 雷电灾害致灾因子调查:雷电密度、雷电强度、雷暴日数等; 雷电灾害孕灾环境因子调查:海拔高度、地形变化、土壤电导率等; 雷电灾害历史背景观测资料调查:调查雷电灾害发生时的致灾因子强 度信息,包括发生地及其附近的闪电次数、闪电发生时间、地(云)闪 密度、地(云)闪频次、峰值电流、回击情况和土壤电阻率等,以及相关气 象观测记录、气象雷达资料、大气电场资料、卫星云图资料等相关天气背景 资料; 雷电灾害承灾体调查:重点调查雷电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雷电灾害危险性评估主要工作内容及流程为: 首先,根据雷电强度、雷电密度以及雷暴日数三个方面的数据得到雷电 灾害致灾因子危险性分布,先将雷电强度按百分位数法划分等级,再根据层 次分析法得到三者的权重,将其归一化再加权综合,之后利用 Kriging 插 值法将站点致灾因子指数插值成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栅格面状数据,便于后续 不同因子层的叠加运算,最后采用 ArcGIS 中自然断点法,将致灾因子危险 性指数进行分级区划,得到雷电灾害致灾因子危险性指数分布图;其次,将 孕灾环境的影响因子地形影响指数、水系影响指数、土壤电阻率经归一化处 理后,再等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得到各格点孕灾环境的敏感性指数,利用自 然断点法得到雷电灾害孕灾环境敏感性指数分布图。 2.3.2.8 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制图 39 分别从地市级尺度和县级尺度对暴雨、干旱、高温、低温、风雹、雪灾 、雷电灾害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划分我市暴雨、干旱、高温、低温、风雹 、雪灾、雷电灾害的危险性等级,完成不同重现期下暴雨、干旱、高温、低 温、风雹、雪灾、雷电灾害的危险性等级评估。 针对暴雨、干旱、高温、低温、风雹、雪灾、雷电灾害致灾因子的过程 性信息以及逐日信息,选取 5 年、10 年、20 年、50 年、100 年五种不同 重现期情景,对不同重现期下的危险性因子和灾害的影响范围进行分析。采 用基于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的评价指标赋权方法,分别对暴雨、干旱、高温 、低温、风雹、雪灾、雷电灾害危险性评价指标进行综合,完成不同重现期 下的地级(1:10 万)、县级(1:5 万)各类气象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制图。 2.3.3 任务分工 气象灾害危险性调查由市、县级气象部门组织实施,并对调查工作和调 查成果负责;未设气象部门的城市区,由市气象部门负责调查。各县级气象 部门按照统一的技术、数据格式和要求填报普查表,以及录入相关信息,将 调查信息进行整理、审核、并上报上级气象部门。市级对调查成果进行审核 、汇总,并上报到河南省气候中心,各地建立本地风险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 。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通过技术支撑体系和工作制度的建设,形成 对全省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的全面调查和评估。 2.3.4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1)工作流程 针对暴雨、干旱、高温、低温、风雹、雪灾、雷电灾害危险性调查与 评估工作主要包含四个环节: 1)现有工作基础梳理 河南省气象局 2013 年至今实施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 ”,许昌对市县两级的暴雨洪涝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 40 市内涝等已经进行了风险普查。通过工程实施,参照河南省气象局相关指南 及规范完成了全市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的风险普查, 建立了全市风险普查数据库;确定了暴雨洪涝灾害风险预警的致灾临界雨量 ,构建了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以及数据库,研制了暴雨洪涝 灾害区划。 2)灾害调查与资料收集整理 参照上级技术方案,制定我市资料信息调查收集方案。根据实际情况, 分解调查任务,并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 3)填报、逐级审核和汇总 41 图 2-2 气象灾害调查工作流程 各区县级气象部门,根据调查实施技术方案,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 照统一的技术、数据格式和要求填报普查表,以及录入相关信息,将调查信 息进行整理、审核、并上报市级气象部门。市级对调查成果进行审核、汇总 到省局,并建立我市风险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 4)灾害危险性评估 根据工程目标,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通过技术支撑体系和工作 42 制度的建设,形成对全市暴雨、干旱、高温、低温、风雹、雪灾、雷电灾害 危险性的全面调查和评估。在对分灾种的多种致灾因子进行调查的基础上, 针对不同的承灾体,绘制市、县的暴雨、干旱、高温、低温、风雹、雪灾、 雷电灾害四级危险性区划,以及气象灾害综合危险性区划。 (2)技术方法 通过中国气象局建立的全国风险普查数据库以及参照其制定的灾害风险 普查、致灾临界雨量确定、风险区划等技术规范,市级气象部门整理收集暴 雨、干旱、高温、低温、风雹、雪灾、雷电等主要气象灾害数据信息,县级 气象部门采取实地调查收集信息。 暴雨灾害:根据区域暴雨灾害致灾机理及影响特征,结合当地特点,确 定致灾因子,评估暴雨灾害致灾因子危险性,根据社会经济状况及承灾体重 要性,结合承灾体暴露度和脆弱性分析,开展暴雨对人口、经济价值和农业 以及可选专题的风险评估。 干旱灾害:利用气象资料、地理数据、灾情数据和影响评估方法,对不 同农作物旱灾风险做出评价,找出了农作物致灾和成灾的高风险生育期,以 期为农作物旱灾的分生育期防范提供科学依据。 高温、低温、风雹、雪灾、雷电灾害,由于致灾机理简单,主要依靠气 象数据和灾情数据,建立数学统计关系,分析灾情分布。 2.3.5 成果 2.3.5.1 数据成果 暴雨、干旱、高温、低温、风雹(大风、冰雹)、雪灾、雷电灾害致灾 危险性等级数据; 暴雨、干旱、高温、低温、风雹(大风、冰雹)、雪灾、雷电灾害的危 险性区划(等级)数据。 2.3.5.2 图件成果 43 1)暴雨、风雹(大风、冰雹)、干旱、高温、低温、雷电、雪灾的致 灾危险性评价图(4 个等级,比例尺: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2)气象灾害的综合危险性图。 2.3.5.3 文字报告成果 暴雨、风雹(大风、冰雹)、干旱、高温、低温、雷电、雪灾致灾危险 性评估报告。 2.4 水旱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2.4.1 调查范围 全市 9 个县级行政区。 2.4.2 暴雨频率图 2.4.2.1 主要工作内容 (1)调查收集整理全省暴雨资料、水文统计资料系列延长至 2020 年 ; (2)开展暴雨频率分析计算; (3)制作暴雨频率图。 2.4.2.2 任务分工 此项工作由省水文局负责完成。市、县水利部门配合。 2.4.3 洪水频率图 2.4.3.1 主要工作内容 (1)洪水调查、洪水资料收集 (2)洪水资料分析 (3)洪水频率图制作 2.4.3.2 任务分工 此项工作由省水利厅、省水文局和专业单位负责完成。市、县水利部门 配合。 44 2.4.4 干旱危险性调查与评估 2.4.4.1 主要工作内容 以县级行政区为调查单元,收集整理水资源量、供用水结构等基础资料 ;蓄、引、提、调等工程防御能力及监测、预案、服务保障等非工程措施防 御能力资料;城镇供水水源结构现状;多年旱情旱灾及抗旱情况资料。 从以下两方面开展县级行政区干旱灾害致灾调查: 1)基础资料:2017-2020 年供用水调查表,主要调查水资源总量、 地表水供水、地下水供水,居民生活、生产等供用水资料。现状(2020 年 )抗旱工程及非工程能力调查表,主要调查蓄、引、提、调、灌区等抗旱水 源工程防御能力,监测、预案、服务保障等非工程措施防御能力。现状( 2020 年)城镇水源情况,主要调查城镇水源构成、现状供水是否存在问题 以及应急备用水源现状。 2)灾害事件资料:2008-2020 年各次干旱灾害事件的发生时间、原 因和范围,气象水文情况,农业、城镇等受灾及损失情况,以及历年实施的 抗旱措施、投入的人力物力、取得的抗旱效果效益等。 2.4.4.2 任务分工 市级水利部门对县级水利部门提交的调查成果审核汇集后,连同本级调 查成果一同上报省级水利部门。 县级水利部门按照《干旱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与区划编制技术要求》,填 报干旱灾害致灾调查表,调查成果整理、审核后,通过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 录入,上报市级水利部门。 2.4.4.3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1)工作流程 各级水利部门依据《干旱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与区划编制技术要求》,开 展干旱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工作。 45 资料调查及整理。县级水利部门负责开展干旱灾害致灾调查,通过水旱 灾害调查分系统填报并上报上级水利部门。 逐级上报、审核汇集。县级水利部门按照《干旱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与区 划编制技术要求》,填报干旱灾害致灾调查表,调查成果整理、审核后,通 过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录入,上报市级水利部门。市级对县级提交的调查成 果审核汇集后,连同本级调查成果一同上报省级水利部门。 (2)技术方法 针对干旱灾害致灾调查,主要通过制定相关技术要求对调查内容、调查 要素、指标、数据格式和要求等进行规定。 采用典型调查与统计上报相结合的方法,收集整理县级行政区不同统计 单元的水资源及供用水资料,历史旱情旱灾资料,蓄、引、提、调等抗旱水 源工程能力,监测、预警、预报、预案、服务保障等非工程措施防御能力等 基础资料。 针对县级行政区干旱灾害危险性、建制城市干旱缺水危险性、具有代表 性的重点生态区干旱缺水危险性,主要开展以下四类资料调查: ①水资源及供用水情况资料调查包括当年的年降水量、水资源量、实际 供水量、实际用水量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表 B-12017-2020 年供用水情 况调查表。 ②抗旱水源工程防御能力调查包括当年的蓄水工程、引水工程、提水工 程、调水工程等数量、规模、供水能力。非工程措施防御能力包括当年监测 、预警、预报、预案、服务保障等非工程措施。具体内容详见表 B-2 现状 (2020 年)抗旱工程及非工程能力调查表。 ③县区现状供水水源构成,现状供水情况以及备用水源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表 B-3 现状(2020 年)城镇水源情况调查表。 ④灾害事件资料:2008~2020 年的各次干旱灾害事件的发生时间, 46 原因,范围,气象水文情况,农业、城市、生态等受灾及损失情况;实施的 抗旱措施、投入人力物力、抗旱效果效益等。具体内容详见表 B-42008~ 2020 年旱情及旱灾损失调查表。 (3)数据录入及填报。 配合省水利厅组织各县区调查信息录入。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照统 一的技术、数据格式和要求填报普查表,以及录入相关信息。市局将调查信 息进行整理、审核、并上报省水利厅。 2.4.5 数据质量控制 依据《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数据质检审核技术要求》开展数据质量控 制工作。 2.4.6 成果 (1)暴雨 暴雨频率成果报告暴雨频率图 暴雨频率成果数据 (2)洪水 洪水频率成果报告 洪水频率图 洪水频率成果数据 防洪特征值成果表和设计洪水特征值成果表 (3)干旱 干旱灾害致灾调查表 干旱致灾调查工作总结报告 2.5 森林火灾致灾调查与评估 2.5.1 调查范围 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范围为全市 6 个县(区) 47 2.5.2 调查内容 2.5.2.1 基础数据加工处理 (1)现有森林资源数据的收集 对现有的各类森林资源调查数据及其他数据进行收集,包括 2020 年 河南省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数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 查河南省清查成果数据、二类调查成果数据、国土三调等数据及相关资料。 (2)数据加工及调查底图制备 对收集的基础数据进行投影转换、格式转换、几何校正等处理,统一坐 标系、属性代码及字段。以国土三调中的林地界限确定调查总体边界。以 2020 年河南省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数据为依据,划分小 班属性,提取属性因子。 工作基础底图采用应急管理部 EGIS 平台中的“天地图”服务,采用 0.8m 分辨率影像服务,与天地图影像栅格瓦片地图服务进行叠加使用。行 政区划采用 2020 年 12 月版民政部颁布的区划数据,与基础地图进行叠加 使用。 2.5.2.2 森林可燃物调查 (1)技术路线 森林可燃物调查的目的是获取森林可燃物载量分布数据。 利用国土三调、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确定调查总体边界,在此基 础上分层布设典型样地。调查不同森林植被类型的地貌特征、植被特征、干 扰情况等样地因子。对乔木层进行每木调查,根据一元、二元材积表或形高 表计算蓄积量,通过生物量扩展因子模型,计算乔木层生物量,并换算为乔 木层可燃物载量。通过样方调查林下灌木、草本、枯落物、腐殖质等各层可 燃物情况,采集样品进行实验室测定,获取平衡含水率、干鲜比、燃点热值 等指标。利用干鲜比推算标准灌木干重及样方干重,推算样地单位面积灌木 48 、草本、枯落物、腐殖质等不同层可燃物载量(干重)。利用样地调查的载 量、样地因子等,建立乔木层载量、林分因子与灌木、草本、枯落物、腐殖 质等林下可燃物层的可燃物载量关系模型。利用森林资源一张图中小班的林 分因子数据,通过模型推算小班中的灌木、草本、枯落物、腐殖质等不同层 的可燃物载量,形成可燃物载量空间分布图。 森林可燃物调查技术路线如图 2-5 所示。 图 2-5 森林可燃物调查技术路线图 (2)样地布设 1)样地布设基本流程 49 以省为单位,结合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一类森清数据等统计树种面积 及比例,确定调查树种。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中核实分层因子属性,进行可 燃物类型分层,确定分层数量,统计每层的面积及比例。根据样地总数量及 调查总面积计算每个样地代表的面积,同时按照分层面积占总体比例,结合 全省标准地总控制数,确定每层的标准地数量。 考虑样地典型性,在分层基础上,统计各县级单位中各分层面积,计算 县级各层占全省该层总面积的比例,利用全省分层标准地数量,确定各县分 层标准地数量。同时考虑地形地貌情况,并统筹考虑各县森林资源分布情况 ,加大山区布设的样地比重,平原县布设数量减半。参考最新的遥感影像数 据,将样地落在图上,形成样地布设矢量数据。在标准地中选择最能代表本 层特征的标准地,以西南角点布设大样地。叠加遥感影像数据,根据技术规 程对大样地进行林分型划分,并确定角规点。 国家确定我省设置 1581 个乔木林标准地、197 个灌木林标准地、 178 个大样地。我市的乔木林标准地、灌木林标准地和大样地数量设置由 省林业局确定。 2)现场预核实 样地的现场预核实也可与调查同时进行。主要是核实样地可及性、可操 作性,以及地类准确性。 非林地情况以及不可及情况下,可以调整样地位置,需要记录调整原因 并拍照存档,在其周边同层寻找备选地块。如果不是非林地或不可及情况, 只是郁闭度或起源等分层因子不符,可先不调整,按照实际情况调查。在调 查 50%左右后调整后续分层数量。 根据现地情况,完善大样地林分型的划分边界,对大样地林分型图斑修 正,同时核实角规点可及度等情况。 调整的样地位置需经省级审核后,形成样地布设数据,包括标准地、大 50 样地、林分型图斑、角规点矢量图等。 (3)森林可燃物现地调查 1)标准地调查 依据《森林可燃物标准地调查技术规程》要求,开展森林可燃物现地调 查,获取标准地因子等数据,调查乔、灌、草、枯死木、枯落物、腐殖质等 不同类型森林可燃物载量要素,进行样品采集和实验室测定。 2)大样地调查 依据《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技术规程》要求,开展森林可燃物大样地 调查,在大样地内开展乔、灌、草、枯落物、腐殖质等可燃物调查。 3)样品测定分析 按照技术规程要求,将现地采集样品,带回实验室,测定样地采样样品 的干鲜比、平衡含水率以及燃点、热值。 (4)森林可燃物载量分析与计算 1)标准地森林可燃物载量 计算标准地各层中不同类型(乔、灌、草、枯、腐)可燃物的载量。 ①标准地乔木层可燃物载量:利用标准地每木检尺数据,计算标准地每 木材积(蓄积),结合生物量扩展因子关系模型,实现蓄积量至生物量扩展 ,测算林分单位面积乔木层可燃物载量(生物量)。在实际调查中,根据采 集的数据,依据材积表或形高表,计算每木蓄积。生物量扩展因子模型参数 ,已集成至软件采集系统,未涉及树种的生物量模型,由省级部门汇总,集 成到软件中。或由省级部门计算生物量后,录入至采集系统。 ②标准地灌木层可燃物载量:根据调查样方灌木株数(丛数)、标准木 总鲜重、样品鲜重、样品干重数据,计算样方灌木干重,除以样方总面积, 得到样地单位面积灌木可燃物载量。 ③标准地枯落物、草本、腐殖质可燃物载量:根据调查样方总鲜重、样 51 品鲜重、样品干重数据,计算各样方枯落物、草本、腐殖质可燃物总干重, 除以样方总面积,得到样地单位面积各类型可燃物载量。 2)大样地森林可燃物载量 计算大样地各林分型中不同类型(乔、灌、草、枯、腐)可燃物的载量 。 ①林分型乔木层可燃物载量:利用大样地林分型角规检尺数据,计算大 样地林分型每个树种的每公顷蓄积,结合生物量扩展因子关系模型,计算每 个树种的单位面积生物量(载量),所有树种的单位面积生物量相加得该大 样地林分型单位面积乔木林载量。 ②林分型灌木层可燃物载量:根据林分型每个灌木树种调查样方灌木株 数/丛数、标准木总鲜重、样品鲜重、样品干重数据,计算样方灌木干重, 除以林分型样方总面积,得到林分型中每个灌木树种单位面积灌木可燃物载 量。 ③林分型枯落物、草本、腐殖质可燃物载量:根据林分型调查样方总鲜 重、样品鲜重、样品干重数据,计算各样方枯落物、草本、腐殖质可燃物总 干重,除以样方总面积,得到林分型单位面积各类型可燃物载量。 3)小班森林可燃物载量 ①小班乔木层可燃物载量:根据现有研究成果和发布的有关生物量模型 成果,利用生物量扩展因子模型和参数,以及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中小班的 树种、龄组、蓄积量等推算小班乔木层可燃物载量(生物量)。 ②小班灌木、枯落物、草本、腐殖质层可燃物载量:根据各类型标准地 调查的相关因子和各类型单位面积可燃物载量进行相关因子分析,建立对应 灌木层、草本层、枯落物层、腐殖质层可燃物载量的关系模型。 ③其他地类可燃物载量:人工造林未成林地、封育未成林地这类林地小 班载量,用以下方法:大样地中相应的林分型布设了相应样方,可以利用样 52 方均值作为该林分型不同类型(层)可燃物载量。分析大样地林分型,将相 同树种且公顷株数相差 10%以内的小班,利用该林分型可燃物载量均值作 为小班不同类型(层)可燃物载量。 ④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地、其它无立木林地:首先提取大样地中 非林地图斑,根据样方测得载量计算林分型载量。遥感数据叠加森林资源管 理一张图,提取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中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地、其它 无立木林地地类图斑。提取大样地这几个地类的林分型图斑对应的影像作为 解译标志。将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中提取的非林地图斑,利用最大似然法进 行遥感分类,概率最接近的大样地林分型图斑的载量作为提取的非林地图斑 载量。 4)森林可燃物数据分析与制图 利用推算小班的森林可燃物载量结果进行森林可燃物数据分析与制图, 形成森林可燃物载量分布图。 2.5.2.3 野外火源调查 (1)调查内容 调查林区范围内近五年(2016 年—2020 年)发生的野外火源信息, 包括引起火灾的火源、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违规野外用火、重要火源点、无 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口。其中,部分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 人口等数据通过共享应急部门承灾体调查、减灾能力调查成果获取。 (2)技术方法 由调查队伍通过数据共享、收集资料、询问调查、现场调查和信息填报 的方式,对调查获取的数据进行各级抽查检查和汇总,形成区域野外火源分 布图。具体要求参考《森林和草原野外火源调查技术规程》。 2.5.2.4 气象数据获取和处理 通过协调气象部门,获取和采集 2011 年至 2020 年全市历史气象公 53 里格网数据,并进行数据提取和处理。气象数据应包括近 10 年不低于 1 公 里格网逐月统计数据,涵盖以下内容:月大风日数、最大风速、月平均风速 、月总降雨量、月平均气温、月最高气温、月最小相对湿度、月均最小相对 湿度、干旱等级指数等。 2.5.2.5 历史森林火灾调查 (1)调查内容 以县(区)为基本调查和统计单位,调查 1990 年至 2020 年发生的 森林火灾,包括森林火灾档案数据、森林火灾统计数据,建立森林火灾事件 专项调查数据库。 (2)技术方法 通过资料收集的方式,获取历史森林火灾有关数据,按区域、年份、月 份、火灾等级统计形成历史森林火灾统计表,并进行数据分析和制图。具体 技术要求见《历史森林和草原火灾调查技术规程》。 2.5.2.6 减灾能力调查 (1)调查内容 获取各级行政机构、林草行业相关部门和森林经营主体用于森林火灾防 灾减灾救灾的各种资源,包括防火管理队伍、专业防扑火队伍、护林员队伍 、防火物资储备库(点)、防火阻隔系统、防火瞭望监测系统、火险预警系 统、防火道路、防火信息指挥系统、防火通信指挥系统和其他各类防火基础 设施等减灾能力调查。 (2)调查方法 森林火灾减灾能力调查以各乡镇和森林经营管理区域为基本调查单元。 调查对象为各级森林防灭火办事机构及其下属机构。调查主要采取调查统计 报表的形式,采取“属地统计”或“在地统计”的形式,通过填写统计报表 (在线或 APP 形式),调查统计本级或本行政单元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 54 源和工程防灾能力等内容在内的森林火灾综合减灾资源。基于森林火灾减灾 能力调查结果,编制各级减灾能力要素分布图,建立森林火灾减灾能力调查 数据库。具体技术方法参考《森林和草原火灾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程》。 2.5.3 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 利用森林可燃物、野外火源、气象条件等调查成果,结合基础地理数据 ,以县级为基本评估单元,对森林火灾致灾因子危险性进行评估,形成森林 火灾危险性等级分布图,编制分析报告。 2.5.3.1 技术路线 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技术路线如图 2-6 所示。 图 2-6 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技术路线图 2.5.3.2 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基础数据 (1)基础地理信息 基础地理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区界线,以及主要城市、乡镇政府驻地 55 和行政村村委会驻地位置。 (2)森林可燃物数据 森林可燃物数据主要包括森林可燃物分布数据和属性数据。属性数据 包括以小班为基本单元的森林可燃物类型、载量、含水率、燃点、热值等。 (3)森林资源数据 森林资源数据主要包括森林资源分布数据及属性数据。属性数据包括森 林类型、优势树种(组)、面积、蓄积、坡度、坡向、坡位等。 (4)气象数据 气象数据为气象条件公里格网数据,包括月大风日数、月平均风速、月 平均降水量、月最高气温、最小相对湿度等。时间段为 2011-2020 年。 (5)野外火源数据 野外火源数据为林区范围内的野外火源分布数据和属性数据,包括引起 火灾的火源(历史森林火灾调查获取)、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违规野外用火 、重要火源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口。 2.5.3.3 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指标及权重 根据《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技术规程》,确定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指标 包括森林可燃物、气象条件、野外火源、地形地势四个方面。指标权重制定 的方法详见《森林和草原火灾评估指标权重制定办法》。 2.5.3.4 森林火灾危险性指数计算及分级 计算小班的森林火灾危险性指数,以及县、乡镇级森林火灾危险性指数 ,依其辖区的下级行政单位和其他基层森林经营单位评估数据平均值取整形 成。采用标准差法,对森林火灾危险性指数进行分级,将森林火灾危险性等 级分为四级,即高、中高、中低和低。根据分析结果形成森林火灾危险性等 级分布图及分析报告。 2.5.4 任务分工 56 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采取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上下结合,县级 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与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完成。具 体分工如下: (1)市林业主管部门 负责本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市本级森林火灾风险 普查工作经费筹措;负责协调市级各行业单位数据共享;开展技术培训;负 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各县(区)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督促各 县(区)工作进展和质量检查;负责配合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质量检 查;审核把关各县(区)报送的调查资料。 (2)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负责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负责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 查工作经费筹措;负责落实森林火灾风险普查人员及队伍,完成各项普查具 体任务和内容;配合河南林业调查规划院完成本级森林可燃物标准地布设, 并在具有乙级(含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指导下完成森林可燃 物样地(含大样地)调查及样本采集、测定工作;负责完成森林火灾风险要 素调查、历史森林火灾调查、减灾能力调查、承灾体收集及其他补充数据等 具体调查;负责本级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重点隐患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 ;负责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质量检查及验收、配合开展普查成果质量 国家级和省级检查及验收;负责编制各类成果及调查数据纵向及横向汇交。 (3)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 收集资料,勾绘图斑,综合各类资料,编制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底图 ,初步判别所有图斑地类及类型;参与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外业调查技术培训 ;参加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外业调查、内业汇总;配合开展各级质量检查及验 收;森林可燃物属性测定等。具体职责和任务签订技术支持服务协议书。 2.5.5 技术路线 57 通过典型抽样方法开展森林可燃物调查,利用样地数据建立乔木层因子 与灌木层、草本层、枯落物层、腐殖质层等各层可燃物载量关系模型,结合 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推算小班各层可燃物载量,形成可燃物载量分布数据。 综合森林可燃物数据,野外火源调查、历史森林火灾调查提取的重要火源点 密度、用火频率等火源数据,结合气象数据和地形地貌数据,进行森林火灾 危险性评估,形成森林火灾危险性等级分布图。结合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数 据、减灾能力调查数据,以及通过共享方式获取的房屋建筑分布承灾体数据 ,提取相关隐患指数,开展承灾体隐患、减灾能力薄弱隐患评估,评价区域 隐患等级,形成森林火灾重点隐患等级分布图。在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基础 上,结合森林资源分布数据,以及通过共享方式获取的房屋建筑、防火设施 、人口、经济等承灾体数据,进行森林火灾风险评估,再结合行政单元、地 理分区要素,进行森林火灾风险区划。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考虑森林火灾 重点隐患分布、防治需求现状、区域发展水平、防灾减灾投入情况,进行森 林火灾防治区划,编制防治区划图。 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路线如图 2-7 所示。 58 图 2-7 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路线图 2.5.6 质量控制 2.5.6.1 任务 (1)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质量核查 针对森林火灾风险要素调查、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等森林火灾风险 普查任务,要按照国家林草局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质量评价的技术指标和评价 方法,从调查时间和空间范围、要素完备性和一致性及规范性、要素空间精 度、数据质量、评估成果科学性等维度,核查普查成果质量。各级林业主管 部门要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分别对其委托或直接组织实施的相关普查任务,采 59 用质检核查软件系统辅助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成果质量检查和核查,并出 具质检报告,为任务验收提供依据。 (2)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逐级汇交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普查成果汇集、审核与验收 的规范,逐级开展纵向、横向成果汇集工作。许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全 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的纵向逐级汇集和验收与横向汇交。 2.5.6.2 方法 (1)普查成果质检与逐级核查 普查成果的质检与核查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机制组织实 施。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其所承担任务的成果质量检查与核 查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全市的市级质量检查与核查。质检核查采用分阶段检 查制度,即每一阶段成果需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避免将错误 带入下阶段工作,保证普查成果质量。 1)普查实施主体本级任务成果质量检查 市、县级林业部门承担本级普查评估工作任务,成果质量检查按照“委 托方为普查任务成果质检责任主体、普查实施主体承担各自普查成果质检核 查工作”的方式开展:直接组织本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实施的任务由该部门直 接审核验收;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实施的,由该机构对实施的任务 成果开展质检核查,委托方负责对第三方机构普查成果的质量进行检查。作 为普查任务实施的终端环节,各普查实施主体对本级成果质量检查实施 100%全覆盖,从任务内容、普查范围、采集要素、质量指标等方面,对成 果质量进行检查形成质量检查报告,作为终端任务验收附件。 自检核查通过后,普查数据(成果)提交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核 查验收。 2)普查成果纵向质量核查 60 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下县级部门提交的普查成果进行质量核查,各 级林业主管部门可视情对下一级部门普查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并抽查成果质 量。 普查成果纵向质量核查以各级质量核查报告为基础,采取抽检方式进行 ,上一级对下一级普查机构所辖的所有行政单元进行抽检,每个行政单元样 本比例不得少于 1%。抽检结果形成普查任务抽检质量评估报告,作为各地 任务验收附件。 国家级和省级各抽取一定比例的任务量进行外业核查,并进行数据质检 。具体要求依据《森林和草原可燃物调查质量检查办法》等办法进行数据质 量控制。 ①可燃物调查外业核查:国家级和省级各抽取 1.5%-3%数量的森林可 燃物标准地、大样地进行核查,及时解决影响成果质量的问题,确保成果质 量满足设计要求。 ②野外火源、减灾能力外业核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国家级和省级 各抽取 1.5%-3%任务量进行外业核查。 质量检查具体方法参见《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数据成果质检与核查 技术规则》。 对于质检核查不合格的,退回原实施机构限期整改完成。如整改后再次 质检不通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将约谈该项普查工作负责人,并在全市范围 内进行通报。 (2)普查成果汇交 普查任务成果验收通过后,依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 果汇交与审核办法》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行业和综合 评估与区划数据需求清单》,市、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普查任务成果 进行自下而上逐级汇集,其中,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还承担向本级应急管理部 61 门横向汇集普查成果的任务。 2.5.7 成果 2.5.7.1 纵向汇交成果 (1)基础数据加工成果,包括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调查遥感底图、森林 空间要素底图。 (2)森林可燃物调查成果资料,包括外业数据表、影像、图形、数据 库、文字报告等成果。 (3)野外火源、气象条件、历史森林火灾、减灾能力调查系列成果, 包括调查数据及各类图件、报告等。 (4)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成果,包括评估数据及各类图件、报告等。 2.5.7.2 横向汇交成果 (1)森林可燃物调查:以乡镇为单元的森林可燃物载量分布图。 (2)历史森林火灾调查:各级历史森林火灾统计表、分布图、分析报 告。 (3)减灾能力调查:各级森林火灾减灾能力统计表、分布图。 (4)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各级森林火灾危险性等级分布图(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森林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分析报告。 62 第 3 章承灾体调查与评估 3.1 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 3.1.1 调查范围 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对象是 指标准时点在市内实际存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 (1)房屋建筑 城镇房屋包括城镇范围内各类住宅类及非住宅类建筑(不含在建建筑) 等。农村房屋包括农村范围内各类农村住宅房屋、农村非住宅房屋(不含在 建建筑),其中农村非住宅房屋包括个人、村集体、政府、企业等产权主体 所有的各类非住宅建筑,包括公共服务建筑、商业建筑和工业(生产)仓储 建筑等。 (2)市政设施 市政设施包括市政道路:主要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含 4 条车道及以上)、连接重要设施(如: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的道路、 与公路普查道路衔接的城市道路、应急管理相关的重要道路。市政桥梁:城 市范围内修建在河道上的桥梁和道路与道路立交、道路跨越铁路的立交桥。 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轨道交通和城市隧道普查不在本次的普查范围内 。城市的供水设施:地级以上城市的取水设施(含预处理设施)、输水管道 、净水厂设施(含地下水配水厂)、加压泵站设施以及配水干管管网。(本 次调查包含在调查时点未竣工,但已完成交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市政设施。 ) 3.1.2 调查内容 3.1.2.1 房屋建筑调查 (1)数据来源 在开展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期间,基层调查组获取房屋建筑基本数据信 63 息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种: 1)通过房屋建筑所在地房产交易系统,获取住宅基本信息,建立调查 区域的住宅名录。 2)通过房屋建筑所在地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系统,获取房屋改造、抗震 加固等相关信息。 3)通过房屋建筑所在地城建档案馆或原建造五方(建造、设计、勘察 、施工、监理)单位获得房屋建筑的竣工图纸,在房屋建筑、结构设计说明 中获取房屋的建筑面积、高度、层数、结构形式等相关信息。 4)通过房屋建筑所属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获得房屋的基本情况 。 5)可向地方测绘部门提供的地图测绘数据获取。 (2)工作内容 1)城镇房屋建筑调查 空间信息采集:以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为底图,提取房屋建筑矢量图 斑数据,获取房屋建筑单体要素的地理位置、空间分布、占地面积等基础空 间信息。 属性信息采集:以提取的房屋建筑矢量图斑数据成果为房屋建筑调查的 基础底图数据,结合外业调查软件 APP,开展房屋建筑的用途、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层数、设防情况等信息调查。依据采集软件移动端填报的调查 信息,自动生成与房屋建筑空间信息相关联的房屋建筑属性调查成果表,形 成满足应急管理要求的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成果。房屋建筑调查属性信息包括 : ①房屋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建造时间、建造方式、用途、结构 类型、建筑面积、高度、层数等; ②使用情况:包括房屋现状、改造情况等; 64 ③抗震设防信息:包括抗震设防烈度、抗震加固情况等。通过内业提取 相关信息结合现场调查,在外业调查软件 APP 上填报《城镇住宅建筑调查 信息采集表》和《城镇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相关信息。部分信息以 采集项目指标为参数在调查软件后台自动生成。 2)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填写《农村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和《农 村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 空间信息采集:以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为底图,提取并核定房屋建 筑矢量图斑数据,获取房屋建筑单体要素的地理位置、空间分布、占地面积 等基础空间信息。 属性信息采集:以提取的房屋建筑矢量图斑数据成果为房屋建筑调查 的基础底图数据,结合外业调查软件 app,开展房屋建筑的用途、建筑面 积、结构类型、层数、设防情况等信息调查。依据采集软件移动端填报的调 查信息,自动生成与房屋建筑空间信息相关联的房屋建筑属性调查成果表, 形成满足应急管理要求的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成果。房屋建筑调查属性信息包 括: ①房屋基本信息:包括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信息、名称、地址、建造时 间、建筑面积、高度、层数、结构类型、建造方式以及用途等; ②使用情况:包括房屋现状、改造情况等; ③抗震设防信息:包括抗震设防烈度、抗震加固情况、抗震构造措施情 况等。通过内业提取相关信息结合现场调查,在外业调查软件 APP 上填报 《农村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和《农村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相 关信息。部分信息以采集项目指标为参数在调查软件后台自动生成。 3.1.2.2 市政设施调查 市政设施的调查主要是获取城镇市政桥梁、道路、供水设施的地理位置 、物理属性以及设防情况等信息。 65 (1)数据来源 以提供的市政设施矢量图数据成果为市政设施普查的基础底图数据,在 开展市政设施调查过程中,基层普查组获取市政设施基本数据信息的途径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种: 1)市政设施所在地管理部门。 2)市政设施所在地既有安全管理系统。 3)通过市政设施所在地城建档案馆或原建造五方(建造、设计、勘察 、施工、监理)单位获得市政设施的竣工图纸,在市政设施、结构设计说明 中获取市政设施的相关普查信息。 4)可由地方测绘部门提供的地图测绘数据获取。 (2)工作内容 1)市政桥梁调查。对于绝大多数的中小跨径桥梁,充分利用管养维护 部门的桥梁资料卡,其工作基础中描述的相关数据属性,已十分详实, 完全可以共享。具体详细调查内容见《市政桥梁调查表》。 2)市政道路调查。包括道路等级、设计速度、道路红线宽度、路幅型 式及布设方式、机动车道数/单车道宽度、机动车道宽度、辅路机动车道数/ 单车道宽度、辅路机动车道宽度、沿线附属构筑物情况等。具体详细调查内 容见《市政道路调查表》调查过程中还需要收集工程建设及管理养护说明以 及必要的附图。包括说明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情况的必要说明以及重要结构桥 梁、大边坡等定期检查结果说明。市政设施空间信息与属性信息的结合调查 工作量最大,也是现场抽查、核实的主要工作内容。上述调查、信息采集和 数据库接口对于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极其重要,与公路交通不同,城市管理 的专业化体系比较复杂,管理手段和水平差异较大。未来不仅可以实现统一 化管理,还可以保持在本平台上实时更新,可及时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权 重的风险展开评估工作。 66 3)城镇供水设施调查。城镇供水设施字段信息补充涉及范围较大,须 形成系列《供水设施调查表》,以满足供水设施全程安全评价基本需求,主 要调查内容为:取水设施(含预处理设施)、输水管道、净水厂设施(含地 下水配水厂)、加压泵站设施、配水干管管网等供水设施的规模位置等空间 属性信息,以及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设计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烈度、技 术指标等。具体包括: 一般数据:供水设施的建(构)筑物以及管道等设施结构设计使用年 限、结构设计安全等级、地震灾害风险信息(是否处于地震断裂带、抗震设 防烈度及抗震设防类别)、地质灾害风险信息(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是 否处于地质采空区、是否处于浅部砂层中等)、风、雪灾害风险信息、结构 形式、管道敷设方式、外观、沉降等。 取水设施(含预处理设施):地表水取水设施防洪标准(江河取水构 筑物设计洪水重现期,水库取水构筑物防洪标准等)。取水型式、取水设施 地理位置、规模、供电电源等。 输水管道:管线位置、长度、根数、管线管龄、管径(断面尺寸)、 管材等。 净水厂设施(含地下水配水厂):净水厂场地防洪标准。水源类别、 地理位置、规模、净化工艺流程、清水池有效容积、配水泵房规模、供电电 源等。 加压泵站设施:加压泵站场地防洪标准。加压泵站地理位置、加压泵 房规模、供电电源等。 配水干管管网:干管总长度;每条干管信息:管线位置(所在路段) 、长度、管龄、管径(断面尺寸)、管材等。 4)共享市政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地理位置分布和灾害属性信息。 3.1.3 任务分工 67 普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 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市政道路和桥梁设施调查,按照现有管理主体和 职责,由住建部门、交通部门和城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其他市政设施调查 由城管部门组织实施。 在市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市住建部门负责编写全市房屋 建筑和所管市政道路、桥梁设施调查任务落实方案;市城管部门负责编写全 市所管市政设施调查任务落实方案;市交通部门负责编写全市所管市政道路 和桥梁设施调查任务落实方案。组织开展 6 个县(区)的调查技术培训, 指导县(区)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调查;负责全市县级调查数据汇交和质量 审核,形成全市调查成果并按要求汇交。 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属地原则”,调查工作以县(区)级行政区为基 本工作单元。县(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并充分发挥街道 、乡镇、社区、行政村和基层组织的作用,协同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 查工作。在县(区)级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承担房屋建筑和 市政设施调查工作的县(区)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方案编制、调查 人员培训、内业资料整理、外业信息采集、数据质量审核等工作。其中,有 关工作依托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和基层组织进行的,要加强对具体采 集人员的培训,确保第一手数据的质量。有条件的县(区)将有关工作以政 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同开展的,要加强对第三方机构专业能 力的审查,原则上应由专业技术队伍承担专业工作。 各级自然资源、教育、卫生、体育、工信、公路、铁路、民航等行业主 管部门配合提供本行业领域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已有业务数据资料, 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外业信息采集工作。 68 住建部门调查任务表 房屋建筑(万栋) 市政道路(公里) 桥涵(座) 数据库(个) 城管部门调查任务表 市政道路(公里) 市政桥梁(座) 供水管网(公里) 供水厂(个) 3.1.4 工作流程及技术方法 调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房屋建筑以标准时点实际存在的每一栋单体 建筑为单位进行登记,市政设施以标准时点实际存在的指定规模以上的每一 条(座)市政道路、市政桥梁、供水厂、供水管网为单位进行登记。 调查 登记采用内外业结合的作业方式开展。充分利用各地各级主管部门已有的业 务数据资料,将可复用数据内业输入软件系统,随后调查人员 现场调查、当场填报,最后内业整理完成。 调查工作全程采用信息化工作模式。调查人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平板 电脑或智能手机)登记调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传输。在不具备实时网络传 输条件的偏远地区可使用离线版软件登记信息。 调查人员赴现场调查前,应利用软件系统全面熟悉所负责调查区域的工 作底图,然后进行现场调查和填报工作,确保调查登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 调查流程依照《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业务流程指南》。 3.1.5 数据处理 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处理工作主要是完成城镇房屋建筑、农村 房屋建筑、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各表格规定的数据采集内容,并完成数据审 核、汇交工作,形成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调查成果数据。 开展调查工作应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 69 工作底图和软件系统。工作底图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备并加载至软件 系统内下发。市、县两级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责任部门如拟使用自有的 遥感影像或矢量数据,应在工作底图制备过程中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交, 整合纳入统一的工作底图。 软件系统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两级进行部署 ,市、县(区)级主管部门基于相应的用户权限远程访问。河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保障软件系统省级部署所需的硬件设施、网络资源和安全环境,确 保软件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 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数据采集,包含电脑端和移动端。其中电脑端 借助浏览器访问,运行在政务外网区,移动端需要使用移动互联网,移动端 可根据需要使用在线调查模式和离线调查模式。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配的用户账号,市住建部门负责分配和管理所 辖区县的用户账号。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普查办制 定的数据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加强对调查数据的安全管理,并在信息采集、 数据汇交与质量审核过程中进行安全生产和保密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 患和失泄密风险。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保障必要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和网络条件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数据处理工作的安全、正常进行。调查数据处 理依照《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处理方案》实施。 3.1.6 质量控制 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调查数据 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调查数据的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各级住建 和城管部门在本级普查办的领导下,按职责分工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 调查数据质量的管控和审核。 70 现场调查的基础数据要准确、完整且格式符合调查要求,每项调查工作 结束转往下一项调查工作前,调查小组应进行初步调查数据完整性及合规性 自查。每个调查区域结束后,再利用内业软件在电脑端进行核查。对于存疑 的数据资料,应二次现场调查进行核实,并将有误或缺项部分数据进行修改 覆盖、补充。调查实行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调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 格执行岗位工作导则,保证各自的工作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质量控制要求全体调查人员参加,贯穿于整个调查工作全过程。调查质 量控制从工作实际出发,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和条件,制定调查质量控制的制 度与程序。 调查质量控制依照《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质量控制细则》实施。 3.1.7 数据质量审核 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质量审核工 作遵循分级管理、分类审核的原则,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加强数据汇交和质 量审核技术能力,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调查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依 照《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办法》实施。 3.1.8 成果 3.1.8.1 数据成果 (1)房屋建筑调查数据集 (2)市政设施调查数据集 3.1.8.2 文字报告成果 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市政设施普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3.2 公路和水路设施调查 3.2.1 调查范围 交通运输设施调查范围包括公路设施和水路设施。 71 公路设施调查范围包括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高速公路、 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县道及农村公路拟升级省道数据采集包括公路设施属 性信息和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农村公路乡道、村道数据只采集公路设施属 性信息。 水路设施调查范围包括交通行业管辖营运的内河码头、航道。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现有交通基础设施基础数据,调查辖区内现有 的普通干线公路公里(接养路段公里,拟升级国道公里,拟升级省道公里) 、农村公路公里(县道公里,乡道公里,村道公里)、普通干线公路大桥及 以上桥梁(座)、普通干线公路(道)、农村公路大桥及以上桥梁(座)、 农村公路隧道(道),内河航道公里,码头(个)的地理位置、物理属性和 灾害属性信息。 各县(区)公路承灾体基础数据分布表 县区 国道 省道 县道 乡道 村道 魏都区 建安区 鄢陵县 襄城县 禹州市 长葛市 合计 水路承灾体分布表 县区 码头 内河航道 72 备注 3.2.2 工作基础 掌握的高速公路、普通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桥梁、 隧道和高边坡,内河港口(码头)、航道等地理位置信息、属性信息,主要 包括以下信息。 (1)公路基础设施数据基础 1)公路路线基本信息 路线名称、路线编号、公路技术等级、修建年度、面层类型、路面度、 车道数量、设计速度等基础属性信息。 2)公路桥梁基本信息 桥梁名称、桥梁代码、桥梁全长、桥梁主桥上部构造类型、上部结构材 料、抗震设防等级、跨径总长、跨径组合、建造年度、桥墩类型、设计荷载 等级、跨越地物类型等属性信息。 3)公路隧道基本信息 隧道名称、隧道代码、隧道中心桩号、隧道长度、隧道净宽、隧道净高 、修建年度、抗震设防等级、防洪标准等属性信息。 4)公路高边坡基本信息 高边坡名称、高边坡编号、技术等级、边坡长度、车道数量、路基宽度 、路面宽度、边坡类型、排水设施类型、防护设施类型、抗震设防等级、防 洪标准等属性信息. (2)水路基础设施数据基础 掌握水路基础设施要素基本信息,包括:码头泊位(空间分布、泊位数 量、吨级、用途、设计服务能力)、港口设施(港池、进出港航道、港区道 路)、内河航道(等级、维护水深、宽度、航道航标)等信息。 3.2.3 工作内容 73 (1)基于公路基础设施数据,补充完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空间地理 位置、抗震设防等级、防洪标准、高边坡及其他信息。按《公路路线信息调 查表》《公路桥梁信息调查表》《公路隧道信息调查表》《公路高边坡信息 调查表》等填写相关信息。 (2)基于公路基础设施数据普查公路风险点信息。采集对象为历史发 生灾害的公路点(段)现状和虽未发生灾害但存在明显灾害风险点(段)的 基本情况,重点调查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风险影响点(段)。按《崩塌风险 点信息调查表》《滑坡风险点信息调查表》《泥石流风险点信息调查表》《 沉陷与塌陷风险点信息调查表》《水毁风险点信息调查表》等填写相关信息 。 (3)调查许昌市内港口(码头)、航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空间分布及自 然灾害、结构灾害等信息。 1)基于水路基础设施数据,核准和补充调查以下设施的基础信息。a )港口(码头)及相关设施,包括码头泊位、仓库、港区道路及港池、 进出港航道等; b)内河航道及相关设施,包括内河航道、航标等。 2)调查曾遭受灾害情况。按《港口普查表》《内河航道普查表》填写 相关信息。 (4)市级数据审查入库。主要包括内业审核及基于多源遥感数据、路 域地质数据、气象数据和地方调查数据的综合内业分析,并对公路初步风险 评估较高的高边坡及各类风险点、水路高脆弱度的承灾体等进行现场抽查工 作,最后结合部审核意见,对重要风险点进行重点复核,完善相关信息后进 行再评估,最终形成公路水路承灾体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 3.2.4 任务分工 (1)公路承灾体普查任务分工 74 ①县级公路管理部门和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负责本辖区公路承灾体 普查工作的数据采集、录入和汇集,对所数据质量进行自查。 ②市级公路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总公司负责制定市级公路 承灾体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各县(区)有序推进普查工 作落实;负责全市公路普查工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指导,负责对县级部门 提交的普查成果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数据及时退回修改,并对全市公 路普查工作进行总结。 (2)水路承灾体普查任务分工 ①县级交通运输(港航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的数 据采集、录入和汇集,对数据质量进行自查。 ②市级交通运输(港航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市级水路承灾体普查实施方 案,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相关县(区)有序推进普查工作落实。负责全 市水路普查工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指导,负责对县级部门提交的普查成果 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数据及时退回下级单位予以修改,并对全市水路 普查工作进行总结。 3.2.5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1)公路基础设施调查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应用公路承灾体普查数据采集系统,依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 体普查技术指南》完成许昌市公路承灾体的数据采集与成果质检工作。 1)数据整理。按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中 的调查指标,收集整理公路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已掌握的基础数据信息,录入 公路承灾体普查数据采集系统. 75 图 3-1 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流程图 2)数据采集。在已录入数据基础之上,开展数据现场采集工作,由基 层管养单位,以公路路段为单位,根据普查技术指南,采用内外业结合方式 ,应用采集系统填报公路设施属性信息、灾害风险点信息,并逐级上报。 3)数据成果质检。由市、县等各级公路承灾体普查部门(高速公路普 查各层级工作职责按河南省采集审核组织架构)实施,采用内业与外业结合 方式,对数据进行逐级检查、核查。具体依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 体普查技术指南》执行。 4)数据入库。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对完成成果质检的数据进行汇 总,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行业和综合评估与区划数据需 求清单》向交通运输部普查办进行线上汇交,成果进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 (2)水路基础设施调查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1)数据整理与采集。县级交通运输(港航管理)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 港口企业等相关单位,按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 要求,利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系统填报调查数据信息。 76 图 3-2 水路基础设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工作流程图 2)数据审核。依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 检核查技术规则》,综合采用软件检查、人工检查和遥感核查等方法进行数 据审查。 3)数据分析。根据采集数据,并参考其他历史自然灾害数据等,进行 风险等级分析。 4)数据入库。对审查通过的数据,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 险普查行业和综合评估与区划数据需求清单》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向交通运 输部普查办进行汇交,成果进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 3.2.6 数据质量控制 依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和《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则》开展。 3.2.7 成果 3.2.7.1 数据成果 (1)许昌市公路路线、桥梁、隧道调查成果数据库 (2)许昌市公路崩塌、滑坡、泥石流、沉陷与塌陷、水毁灾害风险点 调查成果数据库 (3)许昌市港口(码头)、内河航道调查信息表格数据集 77 (4)许昌市港口(码头)、内河航道评估信息表格数据集 3.2.7.2 文字报告成果 (1)许昌市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报告 (2)许昌市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报告 3.3 民用核设施调查 依据《河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 ,此项调查工作由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实施完成,目前全省确定了 5 个调查 对象,均不涉及许昌市。后续如有任务,市生态环境局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做 好相关工作。 3.4 公共服务系统调查 3.4.1 调查范围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主要获取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机构、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大 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九类服务系统的地理分布、人员构 成、服务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等属性特征,以及所属县级/乡镇行政单元经 济社会情况。 3.4.2 调查内容 一是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 体育场馆、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 上商品交易市场等九类公共服务设施普查。基于各类公共服务系统建立的统 计管理系统平台,补充和更新这些公共服务机构的非结构属性信息,查清其 地理位置、基本概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信息。 二是县级和乡镇行政单元最新经济社会情况统计数据,包括县级单元 GDP、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和水稻)生产情况统计,以及乡镇主要农 作物(小麦、玉米和水稻)播种面积统计。 78 3.4.3 任务分工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由市、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调查工作以县级行政 区划为基本单元组织开展,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调查任务。县级人民政 府组织辖区内应急管理、教育、卫健、民政、文旅、宣传、科技、体育、统 战、商务、统计等部门,共同完成本辖区内的调查工作并完成数据质检。市 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市级教育、卫健、民政、文化旅游、宣传、科技、体育 、统战、商务、统计等部门,指导各县(区)对应部门完成主管行业涉及的 调查对象的调查工作,并负责对调查数据进行质检汇交。各任务的调查与实 施主体见表 3-1。 表 3-1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对象与实施主体 序号 调查对象 实施主体 1 学校 教育部门 2 医疗卫生机构 卫健部门 3 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 民政部门 4 公共文化场所 文旅、宣传等部门和科协等社 会组织 5 旅游景区 文旅部门 6 星级饭店 文旅部门 7 体育场馆 体育部门 8 宗教活动场所 统战部门 9 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 品交易市场 商务部门 10 县域基础指标 统计部门 11 乡(镇)基础指标 统计部门 3.4.4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1)区划确认 区划确认是全国基础底图制备的重要环节,是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 79 查重要基础数据。在普查前需要做好普查区划的核实、调整、确认工作,为 后续普查调度和普查数据采集工作奠定基础。 (2)普查对象清查 清查工作由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参与部门共同完成,采用“自下 而上”方式。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县级各参与部门组织调查对象的清查, 汇总清查成果,并逐级上报。调查对象清查利用统一开发的调查软件,软件 中包括基础底图“天地图”,采用批量导入和逐项填报两种方式,将清查指 标录入系统,系统根据输入的地址信息或者经纬度信息识别清查对象的空间 点位,系统无法自动识别的位置信息,可以手动进行修正。县级应急管理部 门在县级普查办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教育、卫健、民政、文旅、宣传、科技 、体育、统战、商务、统计等部门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对填报的清 查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并逐级上报、逐级审核汇总,数据审核未通过,数据 需返回上报部门进行修正后再提交。并逐级上报至市级、省级、国家级应急 管理部门,最终形成清查成果。 (3)内外业信息采集 依据《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利用全国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 ,完成清查掌握的各类调查对象的调查工作,发现清查遗漏的对象应及时补 充。首先,基于教育、卫健、民政、文旅、宣传、科技、体育、统战、商务 、统计等部门掌握的数据,在内业优先完成空间数据的核查修改、补充标绘 和疑问标记,然后通过 PC 端导入或 APP 移动端逐个录入等方式,录入需 要的属性指标信息;其次,对于缺失字段信息,结合移动端 APP 及配备有 调查工作底图的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实地调查填报。 (4)质量审核上报 按照“自下而上”的流程,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教育、卫健、 民政、文旅、宣传、科技、体育、统战、商务、统计等各参与部门负责相应 80 调查对象调查指标信息的质量核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还应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参与质量审核工作。 3.4.5 数据质量控制 具体按照《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技术细则》执行。 3.4.6 成果 (1)数据成果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数据集 (2)文字报告成果 市、县两级公共服务系统调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3.5 危险化学品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 3.5.1 调查范围 (1)危险化学品企业 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范围为在建或建成的化工园区(化工集 中区)和处于园区内的所有企业,以及未处于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指取得安全许可或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不含仓储的危险化学品票据经营 企业、运输企业等,不在普查范围之内。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 空、管道等运输方式)企业,不在普查范围之内。已经停产关闭的危险化学 品企业,不在普查范围之内。 (1)危化品企业 全市危化生产企业 xx 家;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xx 家;燃气经营企 业家。加油站 xx 家、加气站 xx 家、加氢站 xx 家。 (2)煤矿 煤矿调查范围包括各级行政区管辖范围内依法开办和生产经营的煤矿( 企业)。已经关闭的煤矿不在此次调查范围内(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 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显示为准)。 81 全市 xx 个煤矿:魏都区 xx 处;建安区 xx 处;禹州市 xx 处;长葛市 xx 处;鄢陵县 xx 处;襄城县 xx 处。 (3)非煤矿山 非煤矿山调查范围包括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 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其中已关闭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已销号的尾矿库 不列入此次调查范围。 具体调查范围:xx 家地下矿山;xx 家露天矿山;xx 座尾矿库。 3.5.2 调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 1)调查化工园区地理空间分布、设防水平、应急保障能力等信息。 2)更新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补充调查地理空间分布、设防 水平、灾害防御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等灾害属性信息。 (2)煤矿调查 1)整理我市已有煤矿基础信息,包括煤矿名称、地理位置、核定产能 等。依据《煤矿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开展自然灾害影响区煤矿 地理信息、空间分布、生产要素、致灾孕灾要素、设防情况、灾害应急救援 能力等煤矿承灾体调查与信息采集工作,并对调查成果进行核查,形成自然 灾害影响区煤矿企业分布数据库。 2)依据《煤矿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开展 煤矿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编制煤矿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分 级图。 (3)非煤矿山调查 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的基础信息、 自然灾害(地震灾害、水旱(洪涝)灾害、地质灾害)设防情况、防灾减灾 能力等信息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地震、水旱、地质灾害有关成果数 82 据,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自然灾害设防 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 3.5.3 任务分工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化工园区、危化生产、经营企业和构 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参与调查,并完成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和数据自检;市 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县级调查数据的汇集、质检与审核,并配合省级组织开 展调查数据的核查与成果分析评估。县级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燃气 经营企业参与调查,并完成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和数据自检;市城市管理局 组织开展县级调查数据的汇集、质检与审核,并配合省级组织开展调查数据 的核查与成果分析评估。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煤矿企业参与调查,完成煤矿承灾体 调查和数据自检;市应急管理局协助调查,组织开展县级调查数据的汇集、 质检与审核,并配合省级组织开展调查数据的核查与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 灾危险性评估。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参与调查,完成非煤矿 山承灾体调查和数据自检;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县级调查数据的汇集、质 检与审核,并配合省级组织开展调查数据的核查与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 危险性评估。 3.5.4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1)工作流程 危险化学品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等三类企业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采用 自下而上逐级填报、专家指导评估与分级审核校对相结合的组织方式。县级 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 《煤矿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和《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调 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普查软件系统填报调查表格,自检合格的数据通过 83 填报系统上报至市级,不合格的驳回至企业。 市级组建工作组,对县级填报数据的规范性、完备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校验,质检合格的数据成果上报省级,不合格的数据成果驳回至县级。 (2)技术方法 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统计分析、数据核查、专家评议和风险矩阵 等方式进行承灾体调查、汇总分析、致灾危险性评估等工作。 3.5.5 数据质量控制 按照“自下而上”的流程,市、县两级组织开展调查指标信息的质量核 查,保证数据质量的真实性。县级还应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参与 质量审核工作。具体按照《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方案》执行。 3.5.6 成果 (1)数据成果 危险化学品企业、煤矿、非煤矿山三类企业承灾体数据集 (2)文字报告成果 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煤矿企业调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非煤矿山企业调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84 第 4 章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 4.1 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 4.1.1 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包括市、县两级行政区域。农垦国有农场、国有林场也在调查 范围内。行政区域划分依据为任务开始时间节点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区划简册》。 4.1.2 调查内容 调查 1978 年至 2020 年发生的年度自然灾害情况。包括:地震灾害 、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台风灾害、风雹灾害、低温冷冻灾害 、雪灾、沙尘暴灾害、干旱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主要内容包含核心 灾情指标数据,当年年末总人口、当年播种面积、当年地区生产总值等基础 数据,以及年度自然灾害报告等。 4.1.3 任务分工 由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历史年度自然灾 害灾情调查工作。其中,地震灾害的历史年度灾情调查与原地震部门开展的 历史灾害调查工作对接;地质灾害的历史年度灾情调查与自然资源部门开展 的历史灾害调查工作对接;台风灾害、风雹灾害、低温冷冻灾害、雪灾、沙 尘暴灾害的历史年度灾情调查与气象部门开展的历史灾害调查工作对接;洪 水、干旱历史年度灾情调查与水利部门专业单位开展工作对接;森林火灾的 历史年度灾情调查与林草部门开展的历史灾害调查工作对接。 4.1.4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1)数据收集整理 通过行业部门共享以及收集地方志、救灾档案、政府档案、行业部门的 统计公报等资料的方式,获取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数据。 (2)数据整合填报 85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通过资料收集获取的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有 关数据进行整合填报。市级层面负责对下级填报数据进行审核、质检、汇总 。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通过普查系统正式上报前,应与同级相关部门进 行沟通会商。 (3)填报灾种处理 针对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可根据数据 资料收集共享获取情况,酌情确定填报主灾种或亚灾种。原则上,19781999 年按主灾种(地质灾害)填报,2000-2020 年按亚灾种(风暴潮、 海冰、海浪、崩塌、滑坡、泥石流)填报。 具体见图表 4-1。详细技术要求见《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技术规 范》。 表 4-1 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表 指标名称 数据获取及填报部门 区划名称 区划代码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填写,民政部门配合开展 区划沿革说明 当年年末总人口 当年播种面积 县级、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分别填写,与同级统计 部门共享获取数据 当年地区生产总值 年份 灾害种类 受灾人口 死亡失踪人口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填写,县级民政部门配合,市 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汇总 农作物受灾面积 农作物绝收面积 86 指标名称 数据获取及填报部门 倒塌房屋户数 倒塌房屋间数 损坏房屋户数 损坏房屋间数 火场总面积 受害森林面积 直接经济损失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填写,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 汇总。通过与同级林草部门共享获取数据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填写,县级民政部门配合,市 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汇总 4.1.5 数据质量控制 调查表填报单位审核正式报出调查表,履行填表人自审和负责人审核两 道程序,对调查表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查无误后方可在线提交上 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调查成果进行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和审核 ,调查成果审核通过后才能向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提交。通过历史灾害填报 系统进行有效性检查,重点检查缺漏项、录入错误和逻辑错误,确保填报数 据的合理性、规范性、有效性。各级调查单位还应对本级提交的数据进行排 重、修正,重点进行重复统计的审核,直至合格,确保全套调查数据质量。 各级相关部门应结合计算机软件系统开展线上质检和人工质检,通过人 工质检全面检查数据来源的合理规范、关键指标的完整准确合理、调查对象 的坐标精度、不同数据的对比检查及软件反馈的疑似错误数据等。数据质检 合格之后,市级负责对本级及所辖区域内调查数据开展抽样核查,重点在于 通过抽样调查直接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发现或反馈存在共性和突 出质量问题的调查对象应重点督查。 数据质量控制详细要求见《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方案》。 4.1.6 成果 全市不同空间范围的 1978-2020 年逐年自然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 87 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台风灾害、风雹灾害、低温冷冻灾害、雪灾、 沙尘暴灾害、干旱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主要灾情指标数据集. 4.2 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 4.2.1 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包括市、县两级行政区域。农垦国有农场、国有林场也在调查 范围内。行政区域划分依据为任务开始时间节点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区划简册》。 4.2.2 调查内容 调查 1949 年至 2020 年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包括:台风灾害、洪 涝灾害。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 预案》的有关要求,重大自然灾害指达到启动国家级Ⅱ级(含)以上应急响 应阈值标准的灾害事件,阈值标准按照死亡失踪 100 人及以上判定,倒塌 和严重损坏房屋、紧急转移安置人口不作为阈值标准。 重大台风灾害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反映重大台风灾害事件总体情况及发 展变化情况的致灾因子数据(台风事件覆盖台站的风雨因子),人员受灾情 况、房屋倒损情况、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等灾情数据,包括 指标数据、报告数据、专题图数据、照片数据。 重大洪涝灾害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反映重大洪涝灾害事件总体情况及发 展变化情况的致灾因子数据,人员受灾情况、房屋倒损情况、基础设施损毁 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等灾情数据,包括指标数据、报告数据、专题图数据 、照片数据。 4.2.3 任务分工 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省人民 政府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填报和审核 。 88 由国务院普查办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确定 1949-2020 年达到重大自然灾 害阈值标准的事件清单以及事件涉及县级行政区范围。其中,重大台风灾害 清单和涉及县级行政区范围主要由中国气象局确定;重大洪涝灾害清单和涉 及县级行政区范围主要由国务院普查办牵头,水利部门专业单位协助确定。 具体见表 4-2。 重大台风灾害事件、重大洪涝灾害事件的灾情数据以县为单位,由所涉 及区域的县级普查办按照重大灾害事件场次如实准确填写《历史重大自然灾 害调查表》,市级普查办对辖区县级填报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审核,省 级普查办对全省重大灾害事件的灾情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审核;重大台风 灾害事件的致灾因子数据由中国气象局提供;重大洪涝灾害事件的致灾因子 数据会同水利部所属专业单位收集。 表 4-2 1949-2020 年我市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清单 灾害种类 灾种序号 洪涝灾害 台风灾害 灾害案例名称 受灾区域 1 1954 年 8 月淮河中游洪水 许昌市所辖区县 2 1975 年 8 月淮河上游大水 许昌市所辖区县 1 6205 号台风(Kate) 禹州、襄城 2 7503 号台风(Nina) 禹州、长葛、鄢陵、襄城、许昌 3 8407 号台风(Freda) 禹州、长葛、鄢陵、襄城、许昌 4 9406 号台风(Tim) 禹州、长葛、鄢陵、襄城、许昌 5 9608 号台风(HERB) 禹州、长葛、鄢陵、襄城、许昌 6 9711 号台风(WINNIE) 禹州、长葛、襄城、许昌 7 0414 号台风(Rananim) 禹州、长葛、鄢陵、襄城、许昌 8 1818 号台风(RUMBIA) 禹州、长葛、鄢陵、襄城、许昌 4.2.4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1)数据收集填报 89 通过收集地方志、救灾档案、政府档案、行业部门统计公报等资料的方 式,获取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数据。 重大台风灾害事件的数据填报。由中国气象局确定致灾因子调查指标并 提供相关数据;人员受灾情况、房屋倒损情况、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农作物 受灾情况等灾情数据由各级普查办组织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民政部门、交通 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电力部门、水利部门、市政部门、自然资源部门 以及地方史志办公室提供。具体见表 4-3。 (2)数据会商核定 各级普查办对通过资料收集获取的历史重大自然灾害灾情数据进行整合 ,通过普查系统正式上报前,应组织同级相关部门进行会商;最终成果由国 务院普查办组织相关涉灾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核定。 表 4-3 重大历史台风灾害调查表 指标名称 数据获取及填报部门 区划名称 区划代码 各级普查办组织填报,各级民政部门配合开展 区划沿革说明 灾害种类 灾害发生时间 受灾人口 死亡失踪人口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农作物受灾面积 各级普查办组织填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地方史 志办公室配合开展 农作物成灾面积 农作物绝收面积 倒塌房屋户数 倒塌房屋间数 损坏房屋户数 90 损坏房屋间数 受损公路长度 受损铁路长度 受损码头泊位数量 各级普查办组织填报,各级交通部门、地方史志办公室配合开 展 受损机场数量 受损通信线路长度 受损通信基站数量 受损电力线路长度 受损输变电设备数量 各级普查办组织填报,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地方史志办公 室配合开展 各级普查办组织填报,各级电力部门、地方史志办公室配合开 展 受损水库数量 受损水电站数量 受损堤防长度 受损护岸数量 各级普查办组织填报,各级水利部门专业单位、地方史志办公 室配合收集 受损水闸数量 受损塘坝数量 受损市政道路长度 受损市政供水管网长度 受损市政排水管网长度 受损市政供气供热管网 长 度 毁坏非煤矿山资源数量 毁坏煤矿资源数量 水产养殖受灾面积 直接经济损失 台风事件覆盖台站的风 雨 因子 各级普查办组织填报,各级市政部门、地方史志办公室配合开 展 各级普查办组织填报,各级市政部门、地方史志办公室配合开 展 各级普查办组织填报,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地方史志办公室配 合开展 各级普查办组织填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地方史 志办公室配合开展 中国气象局有关部门填报 4.2.5 数据质量控制 调查表填报单位审核正式报出调查表,履行填表人自审和负责人审核两 91 道程序,对调查表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查无误后方可在线提交上 报。市、县各级相关部门负责对调查成果进行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和审核,调 查成果审核通过后才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历史灾害填报系统进行 有效性检查,重点检查缺漏项、录入错误和逻辑错误,确保填报数据的合理 性、规范性、有效性。各级调查单位还应对本级提交的数据进行排重、查询 、修正,重点进行重复统计的审核,直至合格,确保全套调查数据质量。 各级相关部门应结合计算机软件系统开展线上质检和人工质检,通过人 工质检全面检查数据来源的合理规范、关键指标的完整准确合理、调查对象 的坐标精度、不同数据的对比检查及软件反馈的疑似错误数据等。数据质检 合格之后,市级负责对本级及所辖区域内调查数据开展抽样核查,重点在于 通过抽样调查直接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发现或反馈存在共性和突 出质量问题的调查对象应重点督查。数据质量控制详细要求见《应急管理系 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方案》。 4.2.6 成果 (1)数据成果 1949-2020 年重大台风灾害事件的灾害数据集(含致灾因子数据和分 县灾情数据)。 (2)报告和图件成果 利用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形成的数据成果,分析历史重大自然灾害事 件的时空分布特征,形成报告和图件专著。 4.3 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评估 4.3.1 评估范围 对市、县(区)的历史年度自然灾害情况进行评估。行政区域划分依据 为任务开始时间节点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 4.3.2 评估内容 92 评估 1978 年至 2020 年发生的年度自然灾害灾情。包括年度每十万 人受灾人口、年度每十万人死亡人口、年度直接经济损失、年度直接经济损 失占 GDP 比重。 4.3.3 任务分工 由应急管理部会同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评估工 作。市、县(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配合省应急厅完成本级的历史年度自然 灾害灾情评估工作。 4.3.4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1)资料收集 通过历史年度自然灾害调查共享获取县级行政区 1978-2020 年逐年 的干旱灾害、洪涝灾害、风雹灾害、低温冷冻灾害、雪灾、沙尘暴灾害、地 震灾害、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单灾种的年度自然 灾害灾情指标数据,包括受灾人口、死亡失踪人口、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年末 总人口、地区生产总值数据。 (2)基于单灾种的灾情指标汇总 将各县级行政区的分灾种灾情指标数据进行汇总,形成以县级行政区为 基本统计单元的年度自然灾害受灾人口、死亡失踪人口、直接经济损失等灾 情指标数据。 (3)基于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的灾情指标汇总 将各县级行政区的年度自然灾害受灾人口、死亡失踪人口、直接经济损 失按照行政区划隶属关系进行汇总,形成市级行政区等不同区域尺度的年度 自然灾害受灾人口、死亡失踪人口、直接经济损失等灾情指标数据。 (4)基于不同行政区划单元的灾情评估指标计算 将各县级行政区、市级行政区的年度自然灾害受灾人口、死亡失踪人口 、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与各行政区对应年份的年末总人口、国内生产总值(地 93 区生产总值)进行计算,得到不同行政区划单元、不同年份的每十万人受灾 人口、每十万人死亡失踪人口、直接经济损失占 GDP 比重。单独使用直接 经济损失时需进行折算,形成多年可比的直接经济损失折算值;使用直接经 济损失占 GDP 比重时不需要对直接经济损失进行折算。 (5)多年可比的直接经济损失折算 直接经济损失均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内生产总值指数、各省份地区 生产总值指数,以 2020 年价格水平为基准进行折算。 详细技术要求见《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评估技术规范》。 4.3.5 成果 (1)数据成果 全市不同空间范围的 1978-2020 年逐年每十万人受灾人口、每十万人 死亡人口、多年可比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占 GDP 比重数据集。 (2)报告成果 针对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评估形成的数据集,分析评估各灾种自然灾 害灾情的时空分布特征,形成报告专著。 (3)图件成果 以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数据为基础,统一采用统一的图式图例, 配合省应急厅编制市县两级历史灾情调查专题图件,市、县级一般选为 1:10 万~1:25 万。主要包括: 市级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评估专题图。包括 1978-2020 年市级行政 区年度每十万人受灾人口、每十万人死亡失踪人口、多年可比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占 GDP 比重逐年变化专题图。 各县(区)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专题图。包括 1978-2020 年各县级 行政区年度每十万人受灾人口、每十万人死亡失踪人口、多年可比直接经济 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占 GDP 比重逐年变化专题图。 94 95 第 5 章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 5.1 政府减灾能力调查 5.1.1 调查范围 全市范围,包括市、县两级行政区域。 5.1.2 调查内容 (1)灾害管理能力调查 包括对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地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草、 农业、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科学技术部门的调查,具体包括灾 害管理队伍概况、防灾减灾规划、灾害应急预案和减灾资金投入情况等。 (2)行业专业队伍调查 包括对综合性、政府专职和企事业专业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救援队 伍等行业专业队伍的调查;调查内容包括队伍概况、主要装备、抢险救援情 况等。 (3)救灾物资储备基地调查 包括对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民政救灾物资储备库( 点)的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基地概况、储备物资情况。 (4)应急避难场所调查 包括对县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 人防部门认定、建设或管理的灾害应急避难场所。调查内容包括应急避难场 所基本情况和建设管理等内容。 (5)灾害监测预警能力调查 对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监测预警能力的调查。包括各县地质灾害监测点 数量、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站点的调查等。 (6)灾害工程防治能力调查 对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防治工程能力的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96 各县抗旱工程能力、各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数量和各县林区防火阻隔和防火 道路网密度等。 (7)行业部门共享数据 以下减灾能力数据通过行业部门共享获取: 地震监测站点名称、类型和位置信息,由中国地震局共享提供。 气象站数量(基准站、基本站、一般站、区域自动站)类型、类型和位 置信息,由中国气象局共享提供。 各县国家水文测站数量、各县已建成的防洪堤长度、沿海各县海堤工程 长度,共享水利部普查成果。 各地市应急通信能力数据,由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共享提供。 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政府减灾能力的调查工作。各任 务的调查内容与实施主体见表 5-1。 5.1.3 任务分工 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政府减灾能力的调查工作。各任 务的调查内容与实施主体见表 5-1。 表 5-1 政府减灾能力调查内容与实施主体 调查内容 政府灾害管理能力调查 获取方式 调查 政府专职和企事业专职消防 调查 队伍与装备调查 森林消防人员与装备、林区 调查,在地 防火阻隔和道路网、林草区 统计 防火监测预警点 航空护林站队伍与装备调查 对象层级 市、县 实施主体 市、县应急管理、地震、气象、 水利、自然资源、林草、农业、 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科学技术部门 市、县 市、县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 门 县 县林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 调查,属地 中央、省 统计 地震专业救援队伍与装备调 调查,属地 中央、省 查 统计 97 省应急管理部门 省应急管理部门、省地震局 调查内容 矿山/隧道行业救援队伍与 装备调查 获取方式 对象层级 调查,属地 中央、省 统计 危化/油气行业救援队伍与 装备调查表 调查,属地 中央、省 统计 实施主体 省应急管理部门 省应急管理部门 调查,属地 中央、省 省交通运输部门 统计 调查,属地 市、县应急管理、民政、粮食和 救灾物资储备库(点)调查 市、县 统计 物资储备、气象部门 市、县应急管理(地震)、发展 应急避难场所调查 调查 市、县 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 源、气象、人防部门 海事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工程调 查 属地统计 县 县自然资源部门 地震监测点 共享 中央 中国地震局 气象站点 共享 中央 中国气象局 蓄、引、提、调抗旱工程 情况 引用本次调 查成果 县 县水利部门 已建防洪堤长度、水文测站 数量 共享 中央 中国水利厅 路网密度 调查,在地 统计 县 县交通部门 房屋建筑总面积 调查,在地 统计 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应急通讯基站点和通讯 车数量 共享 中央 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 5.1.4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5.1.4.1 工作流程 (1)对象清查 针对政府减灾能力各项调查内容,由市普查办和县级普查办分别组织市 、县两级相关单位开展调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摸清需要调查对象的名称、代 码(可选)、地址和位置等信息。 (2)调查实施 由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内各相关单位,采用在地统 计或属地统计的原则,依托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系统,填写调查 98 对象统计报表。 (3)数据审核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级相关政府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市级 、省级层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下级填报数据进行审核、质检、汇总。调查 流程见图 5-1。 图 5-1 政府减灾能力调查流程 5.1.4.2 技术方法 蓄水、引提水等工程抗旱能力调查技术要求详见《干旱灾害风险调查评 估与区划编制技术要求》,森林消防救援队伍与装备、林草火灾监测预警能 力调查技术要求详见《森林和草原火灾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程》,其他调查 99 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政府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5.1.5 数据质量控制 调查表填报单位审核正式报出调查表,履行填表人自审和负责人审核两 道程序,对调查表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查无误后方可在线提交上 报。工程抗旱能力调查由水利部门逐级审核;林草火灾监测预警与防治工程 能力调查由林业部门逐级审核、森林消防队伍由林草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逐 级审核。其他调查内容,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调查成果进行自下 而上逐级汇总和审核,调查成果审核通过后才能向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提交 。通过减灾能力填报系统进行有效性检查,重点检查缺漏项、录入错误和逻 辑错误,确保填报数据的合理性、规范性、有效性。各级调查单位还应对本 级提交的数据进行排重、修正,重点进行重复统计的审核,直至合格,确保 全套调查数据质量。 5.1.6 成果 (1)市、县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减灾能力数据集 (2)各县(区)综合性/政府专职/企事业专职和森林消防队伍减灾能 力数据集 (3)市、县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数据集 (4)市、县两级应急避难场所数据集 (5)各县(区)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 灾监测站点数据集 (6)各县(区)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工程防治 能力数据集 (7)市灾害应急通信能力数据集 5.2 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 5.2.1 调查范围 10 0 全市范围,包括市、县两级行政区域。 5.2.2 调查内容 (1)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 主要针对市、县两级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主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 和应急救援业务的社会组织,以及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开展调查,具体包括社 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办公场所与队伍规模、装备物资与具备能力、上一年度 开展培训和科普宣教的情况以及上一年度的收支情况。 5.2.3 任务分工 由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工作。各调查 任务的调查方式、调查实施主体及对象层级见表 5-2。 表 5-2 企业及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层级与实施主体 调查内容 调查方式 实施主体 对象层级 社会组织减灾能力 普查、属地统计 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民政 部门(红十字会) 市、县 5.2.4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5.2.4.1 工作流程 (1)对象清查 针对社会组织减灾能力各项调查内容,市、县两级普查办组织相关单位 开展调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摸清需要调查对象的名称、代码(可选)、地址 和位置等信息。 (2)调查实施 由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内各相关部门,采用在地统 计或属地统计的原则,依托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系统,填写调查 对象统计报表。 (3)数据审核 由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级相关政府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初 10 1 步审核,上级应急管理部门逐级对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填报数据进行审核、质 检、汇总。 图 5-2 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流程 5.2.4.2 技术方法 调查技术要求详见《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5.2.5 数据质量控制 调查表填报实行填表人自审与单位负责人审核两道程序,审核后正式报 出,主要对调查表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查无误后方可在线提交上报 。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调查成果进行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和审核, 调查成果审核通过后才能向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提交。通过减灾能力填报系 统进行有效性检查,重点检查缺漏项、录入错误和逻辑错误,确保填报数据 的合理性、规范性、有效性。各级调查单位还应对本级提交的数据进行排重 、修正,重点进行重复统计的审核,直至合格,确保全套调查数据质量。详 见《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方案》。 5.2.6 成果 市、县级社会组织减灾能力数据集。 5.3 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 10 2 5.3.1 调查范围 全市范围 9 个县(区)。 5.3.2 调查内容 乡镇(街道)减灾能力调查的内容包括乡镇(街道)基本概况,隐患调 查、风险评估与信息通信情况,应急预案建设、培训演练情况,资金、物资 和场所等。 社区(行政村)减灾能力调查的内容包括社区(行政村)基本情况、风 险隐患排查情况、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情况、防灾减灾活动开展情况等。 5.3.3 任务分工 乡镇(街道)减灾能力的调查,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所有乡 镇(街道)填写统计报表;社区(行政村)减灾能力调查,由县级应急管理 部门协调,各乡镇(街道)组织辖区所有社区(行政村)填写统计报表。 5.3.4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5.3.4.1 工作流程 (1)对象清查 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清查,摸清需要调查的乡镇(街道)、 社区(行政村)名称、地址、总户数和总人口等信息。 (2)调查实施 由县级政府牵头,组织辖区内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依托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系统,填写统计报表。 (3)数据审核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减灾能力填报 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市级、省级、部级层面负责对下级填报数据进行审核、 质检、汇总。(缺工作流程图) 5.3.4.2 技术方法 10 3 调查内容技术要求详见《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5.3.5 数据质量控制 数据质量控制依据《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方案》开展。 5.3.6 成果 全市各乡镇(街道)减灾能力调查数据集 全市各社区(行政村)减灾能力调查数据集 5.4 家庭减灾能力调查 5.4.1 调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抽样家庭及自愿参与调查的家庭。 5.4.2 调查内容 家庭减灾能力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家庭基本信息、灾害认知能力、灾害 自救互救能力等。 5.4.3 任务分工 家庭减灾能力调查工作包括政府部门组织填报和社会自愿填报两种组织 方式。其中,以政府部门组织省普查办抽中的家庭填写调查问卷为主,同时 可通过发送答题链接、二维码等方式进行社会自愿填报作为补充。社会自愿 填报不可替代抽样家庭填报,数据入库方式要严格区分。 政府部门组织的家庭减灾能力抽样调查,由国务院普查办统一抽取行政 村(社区),省普查办根据抽中的行政村(社区)抽取家庭户并下发调查名 单。抽样调查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组织开展,县普查办组织辖区内应 急管理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府共同完成本辖区内抽样调查工作。社区( 行政村)负责组织、协助抽样选中的家庭,如实填报《家庭减灾能力调查表 》。 5.4.4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5.4.4.1 工作流程 10 4 (1)家庭抽样 由国务院普查办根据行政村(社区)家庭总户数统一抽取行政村(社区 ),省普查办根据抽中的行政村(社区)上报的常住居民花名册,抽取家庭 户并下发调查名单。 (2)调查实施 县普查办组织辖区内应急管理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府共同完成本辖 区内调查实施工作。社区(行政村)负责组织、协助抽样家庭填写调查表。 (3)数据审核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家庭减灾能力填报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地市级 、省级、部级层面负责对下级填报数据进行审核、质检、汇总。 调查流程见图 5-3。 图 5-3 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流程 5.4.4.2 技术方法 10 5 调查内容技术要求详见《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5.4.5 数据质量控制 数据质量控制依据《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方案》开展。 5.4.6 成果 全市家庭减灾能力抽样调查数据集。 5.5 综合减灾能力评估 5.5.1 评估范围 对地市级行政区、各县级行政区、各乡镇(街道)、各社区(行政村) 和抽样家庭减灾能力进行评估。 5.5.2 评估内容 评估市、县各级政府减灾能力,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乡镇(街道 )减灾能力、社区(行政村)减灾能力、抽样家庭减灾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 。 5.5.3 任务分工 该项工作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组织完成,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配合 。 5.5.4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基于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乡镇、社区与家庭减灾能力调查结果,以 及部分行业部门减灾能力调查和共享数据,依据《政府减灾能力评估技术规 范》、《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评估技术规范》、《乡镇、社区与家庭减 灾能力评估技术规范》和《综合减灾能力评估技术规范》,评估市、县级政 府减灾能力,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乡镇、社区与家庭减灾能力,以及 综合减灾能力,并编制相应的减灾能力评估图. 5.5.5 成果 5.5.5.1 数据成果 10 6 市、县级政府减灾能力评估结果数据; 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评估结果数据; 各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减灾能力评估结果数据; 抽样家庭减灾能力评估结果数据; 市、县级单元综合减灾能力评估结果数据。 5.5.5.2 图件成果 根据减灾能力评估结果,编制以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的减灾能力评估图。 主要包括: (1)市、各县的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乡镇、社区和抽样家庭减灾 能力评估结果图,综合减灾能力评估结果图。 (2)县级层面各乡镇单元乡镇(街道)减灾能力评估图、各社区(乡 镇村)减灾能力评估结果图。 5.5.5.3 文字报告成果 针对减灾能力评估结果数据和图件,分析区域减灾能力特点,形成报告 。 10 7 第 6 章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6.1 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评估 6.1.1 评估范围 评估空间范围为全市地震易发区,即 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 数区划图》设防烈度 7 度及以上高烈度区。 评估对象范围包括人员密集型场所房屋建筑(居民住宅、大中小学校舍 、医疗卫生设施、社会服务保障设施、商业中心等)、社会服务设施建筑( 办公、文化、体育等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生命线(市政重要桥梁、市政供 水厂站)。 6.1.2 评估内容 (1)构建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数据库 (2)人员伤亡隐患评估 (3)影响社会运行隐患评估 6.1.3 任务分工 该项工作由省地震局牵头组织完成,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配合。详 见《河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 6.2 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 6.2.1 调查范围 对许昌市水库工程、水闸工程、堤防工程等进行调查。 水库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水库工程的空间位置、安全鉴 定结论,调查范围为库容 10 万 m2 及以上的水库(有挡水建筑物的水电站 )大坝。 水闸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水闸工程的空间位置、安全鉴 定结论,调查范围为过闸流量 5m2/s 及以上且水闸失事可能造成严重洪涝 灾害。 10 8 堤防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堤防工程的空间位置、规划防 洪标准、现状防洪标准、是否达标等,调查范围为 5 级及以上的堤防工程 ,不包括生产堤、渠堤和排涝堤。 水库工程、水闸工程、堤防工程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调查成果对象为 基础,补充新增工程。 6.2.2 工作基础 开展全市洪水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可依据以下基础资料: (1)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资料; (2)近期水库和大江大河堤防工程除险加固资料; (3)水库开展过的大坝安全隐患排查资料; (4)开展过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资料; (5)开展过的水闸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情况资料。 6.2.3 任务和内容 全市洪水灾害隐患调查以四大流域、区域及省级防洪规划(防洪预案) 、工程安全评价/鉴定、运行管理等资料为基础,调查水库工程、水闸工程 、堤防工程达标情况或安全运行状态。以下对每一项任务的工作内容进行说 明。 6.2.3.1 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隐患调查 各县级水利部门、水库管理单位配合省级管理部门以县级政区为单位对 所管辖范围的水库(水电站)安全隐患进行调查。 各县级水利部门负责 12 座中型水库和 140 座小型水库的调查工作( 龙脖水库由市局负责)。 (1)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为总库容 10 万 m2 及以上的水库(包括有挡水建筑物的水电 站)。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库(水电站)的基础上,增加新建水库(水 10 9 电站)工程。 (2)调查内容 每一座水库(水电站)为一个调查对象。调查整理水库的空间属性、工 程结构特性、水库大坝安全隐患及风险、水库上游正常蓄水位至校核洪水位 之间淹没风险、水库设计最大泄流量与下游河道安全泄流量之间淹没风险,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鉴定开展情况及评价/鉴定结果。同时需借助全国自然灾 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把水库大坝的位置标绘 在工作底图上。水库位置的标绘以挡水主坝中间位置为准。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鉴定开展情况是指近 10 年内(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填报最近一次安全评价/鉴定的时间和结论、除险加固完成情况 。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 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综合考虑大坝安全形态、工程质量、运行管理、 防洪能力、渗流安全、结构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等方面要求,对水库 大坝安全性的综合评估。安全评价/鉴定的结论将水库大坝安全类别分为一 类坝、二类坝、三类坝。 (3)成果要求 省级水利部门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组织各级水利部门、水库管理单位对 所管辖范围的水库(水电站)安全隐患进行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在工作 底图上标绘水库位置信息。 6.2.3.2 水闸工程安全隐患调查 水闸数量来源依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资料。许昌市本次调查水闸共计 座。 (1)调查范围 水闸调查范围为位于河道上过闸流量 5m2/s 及以上,且失事会造成严 重洪涝灾害的水闸。在第一次全省水利普查水闸工程的基础上,增加新建水 11 0 闸工程。 (2)调查内容 在第一次全省水利普查水闸工程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以每一座水闸工程 为单元,调查整理水闸工程的空间属性、工程结构特性、水闸安全隐患及风 险、水闸安全评价/鉴定开展情况及评价/鉴定结果。同时需借助全国自然灾 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把水闸工程的位置标绘 在工作底图上。 水闸工程安全评价/鉴定开展情况是指近 10 年内(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填报最近一次安全评价/鉴定的时间和结论、除险加固完成情况 。《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闸安全评价导则》(SL214)等水闸 安全管理规定,开展的水闸安全性综合评估工作。水闸工程安全性分为:一 类闸、二类闸、三类闸、四类闸。 (3)成果要求 省级水利部门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各级水利部门、水闸管理单位对 所管辖范围的水闸安全隐患进行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包括附表 A-2 内的 成果,并在工作底图标绘水闸位置信息。 6.2.3.3 堤防工程安全隐患调查 市和各县区级水利部门、堤防工程管理单位配合省级管理部门以县级政 区为单位对所管辖范围的堤防工程安全隐患进行调查,编写成果报告。 (1)调查范围 对堤防级别 5 级及以上的堤防工程进行防洪安全隐患调查;5 级以下 的堤防工程,有条件的可参考调查;本次不调查生产堤、渠堤和排涝堤。在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堤防工程普查成果基础上,增加新建堤防工程。 依据第一次水利普查资料,许昌市堤防共有段。详见表 6-1,河南省堤 防信息统计表。 11 1 (2)调查内容 以同一名称同一规划标准的堤防为一个自然段,一个自然段为一个调查 对象。调查整理每一个调查对象的空间属性、工程结构特性以及堤防建设达 标情况。同时需借助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 分系统,把堤防的空间位置标绘在工作底图上。 (3)成果要求 省级水利部门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各级水利部门、堤防工程管理单 位对所管辖范围的堤防工程安全隐患进行调查,编写成果报告。成果以同一 名称同一规划标准的堤防为一个自然段,一个自然段为一个调查对象,调查 和填报堤防工程安全隐患,并在工作底图标绘调查对象位置信息。 表 6-1 按行政区统计河南堤防自然段数量 堤防自然段数量(按堤防级别) 行政区 河南省 小计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24 71 25 353 641 1114 许昌市 6.2.4 任务分工 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试点版)及水利 部有关要求,进行洪水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 市水利局:负责完成河、河、河区段的堤防、水面工程的调查与评估, 并完成相应填表(成果表内容同县级)。 县区水利部门:通过资料整编、室内调查、现场调查等方法,开展主要 堤防、水库、水闸等洪水灾害隐患调查,调查本辖区内堤防、水库、水闸等 现状防洪能力、存在的主要隐患类型及严重程度,并通过审核汇集系统逐级 上报。 6.2.5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11 2 (1)工作流程 采用中央和地方分工协作,逐级审核汇集,以形成全国统一的数据库。 洪水灾害隐患调查的工作流程见图 6-2。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图 6-2 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流程图 1)前期准备阶段。中央层级统一编制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及相 应技术要求,收集处理基础数据和制作工作底图,开发全国自然灾害综 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以方便各地调查工作。 2)调查阶段。市级水利部门以县级政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所管辖范围的 洪水灾害隐患调查;通过资料整编、内业调查、现场调查等方法,开展水库 工程、水闸工程、堤防工程等洪水灾害隐患调查。 3)审核汇集阶段。各级完成调查任务以后,通过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 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汇总后逐级上报。市级对县级上报 数据进行规范性、完备性、合理性审核检验,汇总所辖范围全部数据后,结 11 3 合市本级任务成果数据,经审核汇集系统上报至省水利厅。 (2)技术方法 洪水灾害隐患调查充分利用已有工作基础和成果,以内业调查和资料整 编为主,必要时辅助现场调查,依据《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技术要求》完成各 调查任务。 6.2.6 成果 洪水灾害隐患调查的成果包括基础数据和工作底图制作的成果、在基础 底图上标绘的信息、现场调查和填报的表格、技术报告等。调查工作中须采 用规范的表格、图样,以便审核和汇总。建议以县为单位编制成果报告,具 体内容如下: (1)工作底图、基础数据及调查成果数据 采用电子图和数据库形式。 (2)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报告 以县为单位编写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报告,报告以“调查报告+行政区代 码+年份”进行编号,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告需包含以下内容 : 1)成果报告 洪水灾害隐患基本情况 工作开展及获得的成果总结 2)成果附表 附表 1 水库(水电站)安全隐患调查表 附表 2 水闸工程安全隐患调查表 附表 3 堤防工程安全隐患调查表 附表 4 蓄滞洪区工程安全隐患调查表 3)标绘信息 11 4 在工作底图上标绘的信息,包括水库大坝、水闸位置坐标,堤防、蓄滞 洪区位置范围。 6.3 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 6.3.1 评估范围 参见 2.5.1。 6.3.2 评估内容 (1)数据收集与处理 共享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成果数据,房屋建筑物、防火设施等承灾体分 布数据,减灾能力分布数据,对普查形成的成果数据进行处理。 (2)承灾体隐患评估 以单体房屋建筑或防火设施为评估对象,以距离评估对象不同距离范围 不同危险性等级的森林小班为评估因子,以不同距离范围内是否有维护良好 的防火隔离带或防火道路为修正因子,分别计算不同距离范围承灾体隐患值 ,三个距离范围隐患值之和为单体房屋建筑或防火设施的综合隐患指数,根 据隐患指数划分隐患等级。 (3)减灾能力薄弱隐患评估 依据森林火灾减灾能力薄弱隐患评估指标体系,运用专家经验及层次分 析等方法确定各类隐患指数权重。整理分析防火管理队伍、防火专业队伍、 护林员队伍、防火阻隔网络、地面瞭望监测系统、火险预警系统、防火道路 等调查数据,计算政府管理能力、专业队伍救援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工程 设防能力的各项指标值,根据指标体系,计算减灾能力薄弱隐患指数,根据 隐患指数划分隐患等级。 (4)综合隐患评估 以乡镇(森林经营管理区域)为最小评估单位,结合森林火灾危险性等 级和减灾能力薄弱隐患等级,对森林火灾隐患进行综合评估并分级,制作区 11 5 域森林火灾综合隐患等级分布图,分析确定森林火灾重点隐患存在部位和区 域,为开展防治区划提供依据。 6.3.3 任务分工 详见 2.5.4。 6.3.4 技术路线 依据森林和草原火灾隐患评估相关技术规程,结合基础地理信息、森林 火灾危险性评估数据、房屋建筑分布数据、减灾能力分布数据,提取相关隐 患指数,开展承灾体隐患评估、减灾能力薄弱隐患评估,评价区域隐患等级 ,形成承灾体隐患、减灾能力薄弱隐患等级分布图。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 隐患评估,评价区域综合隐患等级,形成综合隐患分布图,建立森林火灾重 点隐患评估成果数据库。 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估技术路线如图 6-3 所示。 11 6 图 6-3 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估技术路线图 6.3.5 质量控制 详见 2.5.6。 6.3.6 成果 (1)纵向汇交成果 重点隐患评估系列成果,包括评估数据及各类图件、报告等。 (2)横向汇交成果 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估:森林火灾重点隐患等级分布数据;各级森林火 灾承灾体隐患等级、减灾能力薄弱隐患等级、综合隐患等级分布图(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估报告。 6.4 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估 6.4.1 重点隐患基础数据集成 11 7 6.4.1.1 集成内容 一是集成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调查及评估数据,结合本次普查我市任务 分工,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灾害、森林 火灾等灾害的危险性调查与评估数据。 二是集成承灾体隐患调查及评估数据,包括农村住宅、城市住宅、大中 小学校舍、医疗卫生设施、商业中心、社会服务保障设施、市政桥梁、市政 供水设施(供水厂站)、公路设施、渔港、煤矿设施、非煤矿山设施、水库 (水电站)大坝、水闸工程、堤防工程、蓄滞洪区等承灾体隐患调查与评估 数据。 三是针对各部门汇交的基础数据,开展图层及属性指标数据标准化,形 成多灾种多承灾体重点隐患综合集成数据库。 6.4.1.2 任务分工 省普查办负责协调省、市、县级重点隐患基础数据集成,各级应急管理 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地震、自然资源、气象、水利、林草、住建、交通等部 门共同合作完成。 6.4.1.3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1)工作流程 1)单灾种及承灾体部门完成本行业重点隐患的调查及评估,并对成果 数据进行质控; 2)普查办组织协调同级行业部门,应急部门牵头组织实施,通过普查 平台系统在线汇交经过行业质控后的重点隐患调查及评估数据; 3)应急管理部门完成同级基础数据的标准化集成; 4)省普查办负责对本级和下级集成数据进行审核、质检、汇总。 (2)技术方法 遵照《自然灾害重点隐患综合评估基础数据集成技术规范(试点版)》 11 8 中的技术要求完成。 6.4.1.4 成果 自然灾害重点隐患综合评估基础数据库 1 套。 6.4.2 多灾种致灾隐患综合评估 6.4.2.1 评估内容 多灾种致灾隐患综合评估的内容包括: (1)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灾害、森林 火灾的致灾隐患指数计算; (2)在单栅格点尺度,开展致灾隐患灾种类型组合和综合致灾隐患等 级评估; (3)根据各灾种的致灾隐患指数,开展致灾隐患数据聚类分析形成致 灾隐患分区,分析各区域的致灾隐患灾种类型组合、致灾隐患综合等级等; (4)市级及县级多灾种致灾隐患综合评估成果地图编制。 6.4.2.2 任务分工 该项工作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组织完成,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配合 。详见《河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 6.4.2.3 成果 (1)数据成果 市级、县级自然灾害致灾隐患分区分类分级评估结果数据集,包括单栅 格点综合致灾隐患类型组合及等级,区域综合致灾隐患类型组合及等级,每 个评估对象区域共 4 个图层。 (2)图件成果 市级、县级自然灾害致灾隐患分区分类分级评估专题成果图。 (3)报告成果 市级、县级多灾种致灾隐患综合评估报告。 11 9 6.4.3 区域承灾体隐患综合评估 6.4.3.1 评估内容 基于各部门的承灾体易损隐患、选址隐患及重要防护工程设防隐患调查 与评估基础数据,以行政区域为基本评价空间单元,开展重点隐患特征统计 和空间聚类分析,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单元的重点隐患的类型组 合及等级划分结果。 各致灾隐患灾种与承灾体的组合关系见下表,其中承灾体隐患评估的负 责部门在括号中给出。 表 6-3 各类承灾体调查及单灾种隐患评估涉及的灾害种类 序号 承灾体类型 地震灾害 地质灾害 1 农村住宅 (地震) (地质) 森林 2 城市住宅 (地震) (地质) 森林 3 大中小学校舍 (地震) (地质) 森林 4 医疗卫生设施 (地震) (地质) 森林 5 商业中心 (地震) (地质) 森林 6 社会服务保障设施 (地震) (地质) 森林 7 市政桥梁 (地震/市政) 8 市政供水设施 (地震/市政) 9 公路设施 (交通) 10 渔港 11 煤矿设施 (应急) (应急) (应急) 12 非煤矿山设施 (应急) (应急) (应急) 13 水库大坝 (水利) (水利) 14 水闸工程 (水利) (水利) 15 堤防工程(含海 堤) (水利) (水利) 12 0 洪涝灾害 森林火灾 16 蓄滞洪区 (水利) 6.4.3.2 任务分工 该项工作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组织完成,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配合 。 6.4.4.3 成果 (1)数据成果 市级、县级自然灾害区域承灾体综合隐患分类分区结果数据集,包括单 栅格点综合致灾隐患类型组合及等级、区域综合致灾隐患类型组合及等级, 每个评估对象区域共 4 个图层。 (2)图件成果 市级、县级区域承灾体隐患综合评估成果清单图。 (3)报告成果 以文字报告形式反映区域承灾体综合隐患分类分区评估所采用的基础数 据、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以及灾害防治建议等。 12 1 第 7 章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7.1 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7.1.1 评估范围 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区划的范围为省级行政区域,划分依据为任务开始时 间节点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 7.1.2 评估与区划内容 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房屋建筑抽样详查 房屋建筑抽样详查针对许昌市城区内分布的住宅房屋和其他行业用房, 根据建筑物易损性(脆弱性)抽查需求,按照最低的房屋抽样面积要求,进 一步获取房屋建筑详细信息。 表 7-1 详查信息表 序号 省份 地级市 1 河南省 许昌 最低抽样面积 (万平方米) 根据普查结果和工程场地信息,按照抽样率分区分类确定房屋详查对 象。开展房屋建筑抽样详查培训工作,对各级技术人员、承担调查任务的专 业队伍技术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进行培训。针对选定详查对象,按照工程 建设资料是否完整开展不同精度的详查;针对工程建设资料完整的房屋建筑 ,提取包括普查信息之外的相关工程建设图纸、加固改造图纸等相关数据资 料的收集;针对工程建设资料不完整或缺乏的房屋建筑物,采用类比、实测 等多种技术提取包括普查信息之外实测数据和照片等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 针对房屋建筑详查数据开展数据质检与核查,建立统一的数据校验规则,对 检查中存在明显异常的数据提出现场校核意见,进一步确认核实数据的真实 性,形成统计报告。 7.1.3 任务分工 上述工作由省地震局组织实施完成。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配合。 12 2 7.1.4 成果 7.1.4.1 数据成果 房屋建筑抽样详查数据库 7.1.4.2 文字报告成果 房屋建筑抽样详查报告 7.2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7.2.1 评估范围 参见 2.2.1。 7.2.2 评估内容 (1)地质灾害风险评估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对象为崩塌、滑坡、泥石流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考 虑地质灾害破坏影响及可能性,结合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数量及类型,评 价其风险级别,将评价区划分为极高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 4 个 级别。 (2)地质灾害防治区划 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开展,根据地质灾害极高、高、 中、低风险评估等级,结合乡镇地区经济结构、重大工程的远景规划,遵循 集中连片的原则,将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区域划分出重点、次重点和一般等不 同的地质灾害防治分区。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类型、规模、稳定性程度等, 分类提出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防治对策和时序安排 建议,以及分级分类制定处置对策建议。 7.2.3 任务分工 参见 2.2.3。 7.2.4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综合遥感调查、地面调查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孕灾地质背景条件 12 3 ,逐次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危险性评价和风险性评价。 (1)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应采用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法,采用 地质地貌分析法、直接制图法、统计模型方法、基于物理力学机制的动态建 模等方法,采用多方法对比验证。开展区域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评价,按照不 同地质灾害类型分别评价,形成以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主的易发程度分区。 易发程度宜划分为极高易发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 4 个等级 。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应在易发性分区的基础上,采用定性评价为 主、定量评价为辅的方式,结合近年来地震发生的区域和频次、近 5 年降 雨量等诱发因素,对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规模或强度,影响范围等进行地 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宜划分为极高危险区、高危险区、 中危险区和低危险区 4 个等级。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强度、影响范围等 确定方法可参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规范(1:50000)( DZT0261-2014)》。 (3)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对象为崩塌、滑坡、泥石流突发性地质灾害, 重点考虑地质灾害破坏影响及可能性,结合不同重现周期下的危险区范围、 威胁对象数量及类型,评价其风险级别,将评价区划分为极高风险、高风险 、中风险、低风险 4 个级别。 (4)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在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开展,主要确定不同层级 、不同地区威胁人员、财产和环境破坏的风险评判标准,按实际需求,采用 行政单元、流域单元、地质单元、斜坡单元等就近连片,就高原则进行地质 灾害风险专题区划。 (5)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在风险区划的基础上开展。市级地质灾害防治 区划(1:10 万)和县区级地质灾害防治区划(1:5 万),以辖区内地质灾 害风险分区为主要考虑因素,结合防治工作部署现状,采用综合定性方法编 12 4 制地质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图,充分反映影响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系统因素, 体现灾害防治措施的差异性,达到指导区域防治工作和减轻灾害的目的。 在地质灾害风险分区现状的基础上,遵循集中连片的原则,将地质灾害 防治区域划分出重点、次重点和一般等不同的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在地质灾害防治分区的基础上,根据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稳定性程度 、灾害风险等级等因素,遵循重点突出、循序渐进的原则,划分出近期、中 期、远期等不同的防治期次。 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和分期,提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措施和建议,根 据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稳定性程度,分类提出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工程 治理、搬迁避让、销账等防治对策和时序安排建议,以及分级分类制定处置 对策建议。 7.2.5 质量控制 参见 2.2.5。 7.2.6 成果 (1)图件 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 各县区图件矢量数据比例尺为 1:5 万,纸质图件成果比例尺以 1:5 万 或 1:10 万大小提交;市级图件矢量数据比例尺为 1:10 万,纸质图件成果 比例尺以 1:10 万或 1:25 万大小提交。各县区如开展重点区 1:1 万比例 尺调查或 1:2000 勘查工作,按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 :50000)》附录要求提交。 各县区调查和评价成果汇总形成市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许昌市调 查和评价成果汇总上报形成省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 (2)文本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说明文档 12 5 7.3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7.3.1 评估范围 调查和调查对象总空间许昌市及所属县区。调查的时间范围:国家级地 面气象观测站为 1951 年-2020 年,自动气象站为 2008 年-2020 年,气 象灾害事件时间为 1951 年-2020 年。 调查范围:地级市(1:10 万)及辖区内所属县(1:5 万)。 7.3.2 内容 (1)暴雨灾害风险评估 基于降水观测资料和历史暴雨过程、强度和灾情信息,根据暴雨致灾机 理,确定暴雨致灾气象条件,评估不同重现期水平下的暴雨危险性水平。基 于暴雨致灾强度和灾情数据,针对不同承灾体建立脆弱性评估模型。 暴雨灾害主要承灾体指标包括:受灾人口、死亡人口、紧急转移人口、 直接经济损失、房屋损毁数量、受灾农田面积、基础设施损坏等。 构建风险评估指标、制定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在不同重现期暴雨危险性 条件下,开展不同空间尺度(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不同承灾体的 暴雨灾害风险评估。 (2)干旱灾害风险评估 基于历史降水、干旱过程、强度以及干旱灾情等资料,根据干旱致灾机 理,确定干旱的致灾气象条件,评估不同重现期水平下的干旱灾害危险性水 平。 基于干旱致灾强度和受灾人口、经济损失历史数据,针对不同承灾体建 立脆弱性评估模型。干旱灾害主要承灾体指标包括受灾人口、直接经济损失 、受灾农田面积等。 构建风险评估指标、制定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在不同重现期干旱危险性 条件下,开展不同空间尺度(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不同承灾体的 12 6 干旱灾害风险评估。 (3)高温灾害风险评估 基于历史日最高气温、高温过程、高温灾害灾情等资料,根据不同区域 、不同时期的高温灾害致灾机理,评估不同重现期水平下的危险性水平。 基于高温灾害强度和农业灾情、不同作物的产量历史数据,高温致病人 口等,针对不同承灾体建立脆弱性评估模型。高温灾害主要承灾体指标包括 农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产量损失、受影响人口、致病人口、死亡人口、电 网超负荷运转等。 构建风险评估指标、制定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在不同重现期高温危险性 条件下,开展不同空间尺度(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不同承灾体的 高温灾害风险评估。 (4)低温冷冻灾害风险评估 基于历史日最低气温、低温过程、低温冷害灾情等资料,根据不同区域 、不同时期的低温冷害致灾机理,评估不同重现期水平下的低温冷冻危险性 水平。 针对低温冷害不同承灾体建立脆弱性评估模型。受低温冷害影响的主要 承灾体指标包括受灾人口、死亡人口、紧急转移人口、直接经济损失、农作 物受灾面积等。 构建风险评估指标、制定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在不同重现期低温冷冻危 险性条件下,开展不同空间尺度(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不同承灾体 的低温冷冻灾害风险评估。 (5)风雹灾害风险评估 基于历史大风、冰雹事件以及大风、冰雹灾情等资料,根据大风、冰雹 致灾机理,确定大风、冰雹的致灾气象条件,评估不同重现期水平下的风雹 危险性水平。 12 7 基于大风、冰雹致灾强度和灾情数据,针对风雹灾害不同承灾体建立脆 弱性评估模型。受风雹灾害影响的主要承灾体指标包括受灾人口、死亡人口 、农作物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等。 构建风险评估指标、制定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在不同重现期风雹危险性 条件下,开展不同空间尺度(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不同承灾体的 风雹灾害风险评估。 (6)雪灾风险评估 基于历史降雪、积雪资料和雪灾灾情等资料,根据不同承灾体雪灾致灾 机理,确定雪灾致灾气象条件,评估不同重现期水平下的雪灾危险性水平。 基于雪灾致灾强度和灾情、历史损失数据,建立脆弱性评估模型。受雪 灾影响的主要承灾体指标包括受灾人口、牲畜死亡数、农作物受灾面积、直 接经济损失、基础设施损坏等。 构建风险评估指标、制定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在不同重现期雪灾危险性 条件下,开展不同空间尺度(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不同承灾体的 雪灾灾害风险评估。 (7)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基于历史雷电信息、雷电灾情等资料,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期的雷电 灾害,评估不同重现期水平下的雷电危险性水平。 针对雷电不同承灾体建立脆弱性评估模型。受雷电影响的主要承灾体指 标包括死亡人口、森林火灾、电网基础设施、铁路机场停运等。 构建风险评估指标、制定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在不同重现期雷电危险性 条件下,开展不同空间尺度(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不同承灾体的雷 电灾害风险评估。 (8)气象灾害综合评估 在上述七种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构建气象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指 12 8 标、制定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开展不同空间尺度(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不同承灾体的气象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7.3.3 任务分工 许昌市气象局基于干旱、暴雨、高温、低温、大风、冰雹、雪灾和雷电 灾害等主要气象灾害历史资料根据它们的致灾机理和致灾气象条件,评估不 同重现期条件下的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水平。同时在上述八种气象灾害风险 评估的基础上,构建气象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指标、制定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开展不同空间尺度、不同承灾体的气象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各级气象部门根 据上述技术方法评估其区域性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水平并构建区域气象灾害 综合风险评估模型。 7.3.4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1)工作流程 依据收集的干旱、暴雨、高温、低温冷冻、风雹、雪灾和雷电七种气象 灾害的灾情数据,建立主要气象灾害灾情数据库,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承 灾体的脆弱性、防灾减灾能力等构建灾害风险评估模型,然后对七种气象灾 害进行风险评估。进行各类气象灾害孕灾环境区域划分。根据干旱、暴雨、 高温、低温冷冻、风雹、雪灾和雷电七种气象灾害形成原因和历史灾情普查 结果,在全省尺度上划分各类气象灾害的主要影响区域。 致灾气象条件的确定和危险性调查。针对干旱、暴雨、高温、低温冷冻 、风雹、雪灾和雷电七种气象灾害调查资料开展建模分析,确定各个灾种的 致灾气象条件,评估各个灾种不同重现期条件下的危险性水平。 主要承灾体脆弱性模型库建立。基于气象灾害危险性普查、承灾体普查 和历史灾情普查成果,采用实地调查和统计方法,构建主要承灾体对各类气 象灾害的脆弱性评估模型,给出气象致灾强度与不同承灾体损失之间的定量 关系,建立气象灾害脆弱性模型库。 12 9 定量风险评估。基于危险性评估、承灾体暴露度调查和脆弱性模型,构 建干旱、暴雨、高温、低温冷冻、风雹、雪灾和雷电七种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指标,评估各灾种不同重现期条件下主要承灾体的风险水平; 风险区划。基于干旱、暴雨、高温、低温冷冻、风雹、雪灾和雷电七种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成果,开展各个灾种的风险区划工作,划分各灾种不同重 现期条件下的风险等级,绘制风险地图并出版图件成果。 (2)技术方法 对干旱、暴雨、高温、低温冷冻、风雹、雪灾和雷电七种气象灾害脆弱 性进行量化的分析、区划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全国现在的情况,提 出具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措施。在前期研究基础上,用社会脆弱性、经济脆 弱性、承灾体脆弱性和致灾因素四部分构成的气象灾害评价系统进行评价。 并在此评价系统的基础上,结合各类气象灾害的特点,确定评价指标群,通 过对比多种脆弱性分析方法,确定模糊综合评判法为各类灾害脆弱性评价的 方法。通过从自然因素和社会人为因素两方面分析全市七类气象灾害不同承 灾体脆弱性的成因,结合选取评价指标“三性一化”的原则,对八类气象灾 害不同承灾体脆弱性进行分析、区划和评价。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所需气象观测、实地调查、多部门数据共享等 资料收集,按照市级尺度(1:25 万)和县级尺度(1:10 万)进行加工处理 。 评估致灾临界气象条件超越给定概率(10 年一遇、20 年一遇、50 年 一遇、100 年一遇)的时空分布格局。样本数量必须在 30 个及以上。若孕 灾环境和设防能力发生明显变化时,需要重新制作风险区划。 评估干旱、暴雨、高温、低温冷冻、风雹、雪灾和雷电七类气象灾害在 各种超越概率下各类承灾体的风险,获得不同重现期条件下的风险空间分布 图。当承灾体的脆弱性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当重新评估风险。 13 0 提出气象灾害风险防御措施。依据各个灾种的灾害风险区划确定灾害高 风险区,识别气象灾害对人口、经济产值、居民建筑、基础设施等主要承灾 体的不利影响,提出防御工程的建设标准等针对性建议,以及在未来规划开 发建设中的应对措施。 图 7-1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技术路线 7.3.5 成果 7.3.5.1 数据成果 暴雨、干旱、高温、低温、风雹(大风、冰雹)、雪灾、雷电等气象灾 害对人口、GDP、农作物等主要承灾体脆弱性指标; 暴雨、干旱、高温、低温、风雹(大风、冰雹)、雪灾、雷电等气象灾 害不同承灾体风险等级 7.3.5.2 图件成果 8 种气象灾害(暴雨、大风、冰雹、干旱、高温、低温、雷电、雪灾) 危险性等级分布图 7 种气象灾害(暴雨、大风、冰雹、干旱、高温、低温、雪灾)农作物 13 1 风险区划图(等级分区、5 个等级,比例尺: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8 种气象灾害(暴雨、大风、冰雹、干旱、高温、低温、雷电、雪灾) 对 GDP、人口风险评估图、风险区划图(等级分区、5 个等级,比例尺: 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气象灾害的综合风险性图 7.3.5.3 文字报告成果 1)根据不同种类承灾体,风险评估和区划的文字报告书全市、县两级 空间尺度,干旱、暴雨、高温、低温、风雹(大风、冰雹)、雪灾和雷电等 气象灾害影响下对人口脆弱性,人口风险和人口风险区划的评估报告。 2)市、县两级空间尺度,干旱、暴雨、高温、低温、风雹(大风、冰 雹)、雪灾和雷电等气象灾害影响下对经济脆弱性,经济风险和经济风险区 划的评估报告。 7.4 水旱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此项工作由省水利厅组织实施完成,市、县级水利部门配合。 7.5 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 7.5.1 评估范围 参见 2.5.1。 7.5.2 评估内容 全面认识各地森林火灾风险水平,掌握各地森林资源风险、建筑物风险 、人口风险、经济风险和综合风险,在此基础上开展风险评估、风险区划、 防治区划。 7.5.2.1 提取和统计森林火灾风险评估指标 利用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成果数据,森林资源、房屋建筑物、防火设施 、人口、经济(GDP)等承灾体分布和统计数据,对已有调查成果数据进 行整合,提取和统计森林火灾风险评估指标。 13 2 7.5.2.2 承灾体暴露度评估 对暴露于森林火灾的承灾体的数量或价值进行评估,分别计算综合承灾 体暴露度、森林资源暴露度、建筑物暴露度、人口暴露度、经济暴露度,并 对承灾体暴露度进行分级。 7.5.2.3 承灾体脆弱性评估 对于森林火灾的承灾体的脆弱性等级值进行评估,分别计算综合承灾体 脆弱性、森林资源脆弱性、建筑物脆弱性、人口脆弱性、经济脆弱性,并对 承灾体脆弱性进行分级。 7.5.2.4 森林火灾风险评估 基于域内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成果和承灾体暴露度、脆弱性评估成果, 依据不同评估对象的森林火灾风险评估模型,开展不同空间尺度的综合风险 评估、森林资源风险评估、建筑物风险评估、人口风险评估、经济风险评估 ,形成不同对象的森林火灾风险等级分布图。 7.5.2.5 森林火灾风险区划 采用 K 均值聚类方法进行森林火灾风险区划。县级以乡镇或林班为基 本区划单元进行森林火灾风险区划。森林火灾风险区划主要体现区域内森林 火灾风险等级的高低,将森林火灾风险等级相同、界线相邻的乡镇进行合并 ,合并后的界线作为区划界线。 7.5.2.6 森林火灾防治区划 在森林火灾风险评估区划的基础上,结合隐患点的类型、规模,防灾能 力、防治工作部署现状等区域防治需求条件,综合地区经济结构、经济发展 现状等,采用综合定性方法划定各级行政单元或森林经营单元的森林火灾风 险防治区。 7.5.3 任务分工 参见 2.5.4。 13 3 7.5.4 技术路线 在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承灾体、历史森林火灾调查的基础上,对各地 森林火灾风险水平量化评估,掌握各地森林火灾风险水平。 森林火灾风险评估对象包括森林资源、房屋建筑、防火设施、人口、经 济(GDP)等主要承灾体。针对主要承灾体,以乡镇级行政单位或森林经 营单位为评估单元,分析评估承灾体暴露度、承灾体脆弱性等级,进而进行 各承灾体风险评估及综合风险评估,编制森林火灾风险要素底图和风险评估 专题图。 基于区域划分的原则和方法,按照森林火灾风险区划技术规程再对森林 火灾风险评估结果进行科学划分区域。 在森林火灾风险评估区划结果基础上,综合分析考虑森林火灾重点隐患 分布、历史森林火灾分布,按照防治区划技术规程,综合考虑防灾减灾投入 、防治需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实际,进行森林火灾防治区划定。 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技术路线如图 7-4 所示。 13 4 图 7-4 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技术路线图 7.5.5 质量控制 参见 2.5.6。 7.5.6 成果 7.5.6.1 纵向汇交成果 风险评估与区划系列成果,包括评估数据及各类图件、报告等。 7.5.6.2 横向汇交成果 各级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数据库;各级森林火灾综合风险区划、森 林资源风险区划、建筑物风险区划图(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各级 13 5 森林火灾受影响的人口风险区划图(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13 6 第 8 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8.1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8.1.1 评估范围 全市范围,包括市、县两级行政区域。 8.1.2 评估内容 市、县主要承灾体面临的自然灾害多灾种综合风险。 评估的灾害类型包括地震、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 等主要自然灾害;评估对象包括人口、经济(GDP)、农作物(水稻、小 麦、玉米)、房屋、公路等主要承灾体。风险等级评估与暴露度评估为基本 工作内容,各层级可依据本级风险要素特征选择性开展专项综合风险评估工 作。 8.1.3 任务分工 该项工作由省普查办牵头组织完成,市、县两级相关行业部门配合。 8.1.4 成果 市、县级行政区的主要承灾体综合风险评估数据、报告和专题图集。具 体包括:市级、县级综合风险数据库(市县级人口、农作物、房屋、公路综 合风险以乡镇为基本评估单元;市县级经济综合风险以县为基本评估单元) ;市县级 1:5 万或 1:10 万的人口、经济、农作物、房屋、公路自然灾害综 合风险等级分布图;市县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报告。 8.2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与综合防治区划 8.2.1 区划范围 市级行政区域 8.2.2 区划内容 (1)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 13 7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依据自然灾害人口、经济、农作物综合风险评估 成果,基于区域划分的原则、指标体系和方法,按照综合风险区划技术规程 在全市范围内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风险进行科学划分,总结我市灾害综合风险 状况的区域特征,确定符合市、县情况的综合风险特征。旨在明确区域多灾 种的结构及其空间分布特征,识别多灾种高风险区域,编制市级自然灾害综 合风险区划图,为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地开展系统性的灾害综合风险防范工作 提供科学参考,支持后续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工作。 (2)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 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在市级综合风险区划以及重点隐患调查评估、综 合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的基础上,按照综合防治区划技术规范,开展的综合性 灾害防治区划,综合考虑多种类型自然灾害防治需求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客 观实际,兼顾区域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因地制宜分区指导,提出不同 自然灾害防治投入水平。 8.2.3 任务分工 该项工作由省普查办牵头组织完成,市、县两级行业相关部门配合。 8.2.4 成果 全市的人口、经济、农作物综合风险区划图、综合防治区划图、数据和 报告。具体包括:市级人口、经济、农作物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数据库; 市级 1:10 万人口、经济、农作物综合风险区划图;市级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区划报告;市级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数据库;市级 1:10 万自然 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市级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报告。 13 8 第 9 章普查成果的质检核查、汇交与共享 普查成果的质检核查、汇交与共享主要包括普查成果行业逐级向上纵向 汇交,行业逐级对下质检审核,行业普查成果横向汇交至同级普查办,市普 查办对行业汇交的普查成果进行综合性审核,通过审核的数据上报省普查办 ,并向相关行业单位提供数据共享服务。 9.1 普查成果质检核查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各行业共同参与、地方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普 查成果的质检核查。各级普查办和相关行业部门是质量审核的责任主体,国 务院普查办制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汇交与审核办法》 ,市普查办负责组织开展对汇交上来的普查成果进行审核,县级普查办负责 对本区域各行业调查成果的质检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普 查成果的质检。 9.1.1 任务分工 市级各行业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实施的普查任务相关普查成果的质检; 负责本级下辖所有区域汇交的普查成果审核。市、县普查办负责对本区域调 查成果的质检工作进行检查,形成督导工作记录。 9.1.2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普查成果的质检核查分为质检,核查两个阶段,其中质检阶段为全审; 核查阶段为抽审,包括针对质检情况的重点审核,以及各级抽样审核;质检 核查内容包括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合理性审查。 (1)质检 市、县两级各行业部门按照组织实施主体承担各自普查成果质检核查的 工作原则,对本级形成的普查成果进行质量检查。依据各行业质检核查技术 规范,利用质检核查系统对本级形成的普查成果进行 100%质量检查,从 任务内容、普查范围、采集要素、质量指标等方面,对成果质量进行检查形 13 9 成系统生成的质检报告,无法通过软件实现质检的任务项,采取人工核查和 专家评审会方式完成。对于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任务,退回普查单位限期整改 完成,其中再行产生的人员、材料及经费消耗,由普查单位自行承担。 (2)核查 市级各行业部门对下一级部门汇交的普查成果进行核查,依据各行业质 检核查技术规范确定的抽检方法和抽检比例,对成果完整性、规范性、一致 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复核,同时从数量、密度对比、离群点分析等方面进 行数据质量检查,并出具完成核查的报告。 上级普查领导部门对下级部门核查的成果负责,核查不合格的,退回下 级部门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上级部门对本区域内下级部门上报成果的整体 性和平衡性负责,最终确保各级普查成果整体质量。 9.2 普查成果的汇交 各级各行业部门按照实施细则及其配套标准规范逐级开展纵向、横向汇 交工作,并对汇总成果开展整合工作,形成整合后的数据集。各级普查办统 筹管理同级行业部门普查成果的横向汇交。 9.2.1 任务分工 市、县行业部门依据本行业的汇交管理办法和细则,组织本行业所辖下 级区域普查成果的汇交。市、县普查办依据国务院普查办制订的《第一次全 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汇交和审核办法》和细则,组织各级行业部门 普查成果的汇交。 9.2.2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1)制定普查成果汇交办法及方案 各级普查办参照国务院普查办成果汇交及审核办法制定数据汇交工作方 案。 (2)编制普查成果汇交清单 14 0 各级普查办根据国务院普查办制订的成果汇交清单,结合地方需求,制 定相应的数据汇交清单,开展数据汇交工作。 (3)逐级审核后的普查成果汇交 市、县两级各行业部门组织实施任务的成果首先要通过本级自检,审查 后逐级向上级部门提交。上级对下级部门通过审核后的成果进行汇总和逐级 提交。各级普查办根据本级成果汇交清单,组织本级行业部门按照该清单要 求汇交普查成果。 (4)汇交成果的统计分析及整合 各行业部门对汇交上来的成果进行分阶段专项统计汇总分析;对汇交成 果的行业间指标相关性、可比性、空间一致性、逻辑一致性等进行分析;对 汇交的数据进行整合衔接和空间化处理,形成整合后的普查成果集,为综合 风险评估和区划、数据共享服务和数据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9.3 普查成果的共享 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是普查各行业部门开展单灾种风险评估及开展综合 评估与区划工作的基础条件。依托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管 理平台,实现普查数据在各行业部门有效共享,促进行业间普查任务协同。 共享数据应在审批范围内使用,各级行业部门与各级普查办应监督共享数据 的合理、安全使用。 9.3.1 任务分工 市普查办依据国务院普查办制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 果共享管理办法》,协调市级普查行业部门编制市级普查成果共享办法与细 则。各级行业部门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向本级普查办提出普查成果共享需求 ,并通过数据管理平台申请使用综合风险普查成果。 9.3.2 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14 1 图 9-1 普查成果质检核查、汇交、共享总体流程框架 各级行业部门通过数据管理平台申请使用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各级普查 办按照约定的共享条件进行审核,并提供共享服务。各级普查办与行业单位 通过签订普查成果共享协议的方式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4 责任追究 普查过程中,各级普查办要加强对普查单位的过程管控和日常监督,及 时掌握各作业单位工作情况。发现普查单位及普查人员不认真履行普查责任 的,要进行严厉批评,或予以调离;普查工作中,对存在擅自修改普查资料 、数据,伪造、篡改普查成果,编造虚假数据,提供虚假普查资料等行为的 ,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相关条例规定对责任单位有关人员或直接责任人依 法依规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造假行为的个人或单位,经核 实后,将给予必要的奖励。 9.5 配套管理办法与技术要求 (1)《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汇交与质量审核办法》 14 2 (2)《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共享管理办法》 (3)《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综合性审核技术规范/细则》 (4)《地震部门普查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范/细则》 (5)《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汇交和质量审核办法》 (6)《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工作细则》 (7)《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数据质检审核技术要求》 (8)《森林和草原可燃物调查质量检查办法》和《森林和草原火灾风 险普查数据成果质检与核查技术规则》 (9)《房屋建筑调查成果质检核查工作指南和技术规范》 (10)《市政设施调查成果质检核查工作指南和技术规范》 (11)《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 (12)《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 规则》 (13)《民用核设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14)《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方案》 (15)《综合风险评估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范》 (16)《综合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范》 14 3 第 10 章数据库与软件系统建设 按照支撑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底数、评估隐患、灾害区划” 的总要求,国家普查办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及空间地理信息等 先进技术,于普查工作全面铺开前建成服务范围纵向贯穿国家、省、地、县 4 级政府,横向覆盖全国陆域及领海的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软件系统,支 撑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实施以及各行业、各级政府普查数据的存储与 汇集工作。 10.1 空间数据制备 国务院普查办研制普查工作底图服务平台,面向各个行业提供统一的普 查工作底图服务,包括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地图、普查区划等,为行业分平 台普查软件系统及其数据汇总提供统一的空间参考系统,实现跨平台全国各 级各类普查数据“一张图展示”。工作底图服务平台在互联网和电子政务外 网同步部署,数据源及其数据更新由国务院普查办负责建设维护。 10.1.1 技术支撑 应急管理部制定统一的规范、方案和要求,制备必要的软件工具,支撑 工作底图服务的制备、发布和管理。 10.1.2 底图内容 工作底图由基础底图和普查区划两个部分组成。基础底图,采用应急管 理部 EGIS 平台中的“天地图”服务,包括天地图矢量栅格瓦片地图服务、 天地图影像栅格瓦片地图服务、天地图地形栅格瓦片地图服务。采用全国 0.8 米分辨率影像服务,与天地图影像栅格瓦片地图服务进行叠加使用。普 查区划,采用 2020 年 12 月版民政部颁布的区划数据,包含增加批准设立 的特殊区划,利用软件系统普查区划分功能经,各级确认后的国家、省、市 、县、乡行政区划及行政驻地的矢量切片数据,与基础地图进行叠加使用。 14 4 10.1.3 任务分工 我市各行业部门如果有精度更好、时相更新的地图服务,可经省普查办 向国务院普查办提出申请,按统一的标准发布成服务,并进行服务的接入集 成,与国家层面提供的工作底图进行叠加使用,共同支撑我市普查工作开展 。 10.1.4 底图更新 基础底图中的“天地图”服务、0.8 米分辨率影像服务的更新方式为: “天地图”服务与应急管理部 EGIS 平台保持同步更新,0.8 米分辨率影像 服务由应急管理部进行统一更新。普查区划服务根据普查区划分的工作成果 进行同步更新。 10.1.5 地图共享 (1)服务简介 风险普查工作底图服务支持 HTTP 和 HTTPS 协议。 风险普查工作底图服务采用 OGCWMTS 标准,具体使用方法请参考 OGCWMTS 标准中 GetCapabilities 和 GetTile。 风险普查工作底图服务对行业部门用户开放。 (2)服务接口 表 10-1 底图服务接口 接口描述 风险普查工作底图服务 服务地址 https://fxpc.mem.gov.cn/wmts?param(互联网) http://59.255.61.31/wmts?param(政务外网) HTTP 请求模式 GET 表 10-2 请求参数 参数名 描述 选项 service 服务名称 wmts request 请求的操作名称,当前操作为 gettile Gettile 14 5 参数名 描述 选项 version 版本号 1.0.0 img080.8 米影像底图 img 影像底图 cia 影像注记 vec 矢量底图 cva 矢量注记 layer wmts 服务图层 style 请求图层的描绘样式 default format 返回瓦片格式 tiles tileMatrixSet 切片策略集名称 c 经纬度 tileMatrix 请求的切片策略级别名称 tileCol 瓦片列号 tileRow 瓦片行号 10.2 数据管理平台 10.2.1 功能架构 国家普查办基于分布式、云计算、大数据、数据融合等技术,构建面向 国家、省、地(市)、县(区)4 级的全国灾害综合风险大数据资源体系, 完成数据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安全标准等方面的总体共性大数据管 理与处理平台建设工作,实现不同来源的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灾害综合普查数 据的分布式存储、一体化管理和更新维护。同时,提供各灾种及全国灾害综 合风险普查数据的流式处理和批处理两种模式,基于机器学习等通用算法模 型,支持对于普查数据智能分析挖掘和决策服务,对海量的普查数据进行深 入挖掘、细致分析。功能架构如下图所示。 14 6 图 10-1 功能架构 依据风险普查总体方案,普查办与各行业数据汇交主要支持线上与线下 (离线)两种方式,根据各行业提供数据的结构及形态配置相应的汇交方式 。在国、省两级建立实体库,市、县两级建立虚拟库;建设数据管理平台的 原始库、资源库、主题库、专题库等。原始库里存储按照数据组提供的数据 清单,各行业同步过来的普查数据;资源库存储经过数据质检、格式转换的 数据;主题库存储按照主题模型设计的、治理后的数据;专题库存储经过与 专题应用方确认后治理的数据。数据交换与共享支持库表推送服务、文件推 送服务、数据下载服务、数据接口服务四种方式。 14 7 图 10-2 业务工作流程 10.2.2 平台软件 数据管理平台软件系统包括多部门多层级跨平台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和 大数据管理与处理系统两大系统。 (1)多部门多层级跨平台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 为满足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软件系统对内面向多个行业部门以及国家 、省、地(市)、县(区)4 级部门的数据交互与共享,对其他部门的成果 与信息发布的需求,国家普查办开发多部门、多层级跨平台数据交换与共享 系统。针对各业务系统的技术和体系结构,配置各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映射 关系,横向联合多个业务部门及各业务应用系统、纵向贯通国家、省、地( 市)、县(区)4 级,提供以库表推送服务、文件推送服务、数据下载服务 、数据接口服务四种形式的资源共享交换(系统上线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底)方式,满足不同场景下的数据交换与共享需求。系统支持以各级普查办 为本级交换共享中心,其他行业部门为共享交换节点的运行模式。 14 8 表 10-3 系统功能与用户对应关系 系统名称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交换与共享资源管理分系统 √ √ √ √ 数据交换分系统 √ √ √ √ (2)大数据管理与处理系统 大数据管理与处理系统包括数据接入分系统、数据治理分系统、大数据 计算与分析分系统、大数据存储与管理分系统。 1)数据接入分系统 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产生的海量数据是大数据分析的基础,数据接入 分系统实现对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包括 9 个涉灾部门以及承灾体 、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重点隐患、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空 间数据的结构化、非结构化等数据的接入。确保数据能够汇聚落地和对接使 用,支撑相关应用需求。 2)数据治理分系统 数据治理分系统实现对从各部委接入普查数据的清洗、转换、加载、校 验与比对、融合以及文本数据预处理、图像数据预处理、坐标系转换、矢量 数据处理、栅格数据处理,以及相关数据安全管理以及元数据管理,为系统 的查询、统计、分析、挖掘供数据支撑。 3)大数据计算与分析分系统 大数据计算与分析分系统为大数据处理与管理系统供批处理、流处理、 交互式分析等大数据计算框架,以及灾害信息大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工具, 为大数据的计算、统计、分析、挖掘提供支撑,并实现多维统计、综合分析 以及数据挖掘等功能。 4)大数据存储与管理分系统 大数据存储管理分系统主要实现对主要灾害致灾数据、承灾体数据、 14 9 历史灾害数据、综合减灾资源(能力)数据、重点隐患数据、主要灾害风险 评估与区划数据、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数据、空间数据等全国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数据在系统运行过程各阶段生成的原始数据、业务运行过程数据、产品 数据等分别进行存储。这些数据在国家级采用分布式存储架构,部署关系型 数据库和分布式文件系统存储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对于每种数据存 储形态分别采用高效的数据存储架构,如非结构化数据存储采用分布式存储 技术,而对于结构化数据根据不同场景选择合适的存储引擎或格式,支持 PB 级以上数据查询和多维分析。 表 10-4 系统功能与用户对应关系 系统名称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数据接入分系统 √ √ √ √ 数据治理分系统 √ √ - - 大数据计算与分析分系统 √ √ - - 大数据存储与管理分系统 √ √ - - 10.2.3 汇交与共享 数据管理平台提供统一的数据汇交与共享功能,行业部门通过数据接入 分系统、多部门多层级跨平台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进行线上汇交和共享。 行业用户采集数据时未使用采集系统时,需在行业内纵向完成汇交后,普查 办与行业部、省两级进行同级横向汇交。 数据汇交需满足以下要求: (1)前置库。行业用户需提供前置数据库服务器和文件服务器。 (2)结构化数据库。结构化数据宜采用支持空间数据存储的 PostgreSQL、OpenGauss 等空间数据库。 (3)结构化数据格式。数据格式需满足数据清单中格式要求,其中空 间数据按照 postgis 的存储方式统一存放于 geometry 类型字段中。 15 0 (4)结构化数据管理字段。为支撑不同来源、不同结构的灾害综合风 险普查数据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的交互与共享,各行业接入交换库所涉 及数据表必须添加相应管理字段。 (5)非结构化数据格式。矢量空间数据宜采用 shp 格式,shp 类文件 必传".shp",".shx"与".dbf"三个文件,不能将空间文件和属性文件分开传 输;栅格空间数据宜采用 geotiff 格式;模型数据包括倾斜摄影 osgb、三 维模型文件 3ds、模型文件 obj 模型数据等格式;文字报告成果和标准规 范成果宜采用 doc、docx、pdf 格式。 (6)坐标系统。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7)投影方式。经纬度投影。 非十大行业汇交清单由国家普查办协调,以离线方式为主接入数据管理 平台,经过质检、加工处理后,并向行业用户开放共享,各行业部门通过多 部门多层级跨平台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获取所需资源。 10.3 软件系统 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软件系统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 等先进技术,按照统筹规划、业务主导的总体原则开展系统的建设。为支撑 风险普查业务模式,在应急管理部建设主系统,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气象局、林草局,地震局等多 个行业部门和单位建设分系统。应用架构如图 10-3 所示。 为满足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各方面工作需求,软件系统建设需要围 绕“分级分业调度管理、一体化内外业采集、精细化质检与核查、多灾种风 险评估与区划、跨层级跨部门共享与分发、智能化制图与多终端可视化”6 大核心能力开展建设。 15 1 根据建设总体目标,应急管理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气象局、林草局,地震局等部门和单位 ,在普查工作全面铺开前,建成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软件系统,形成具有 “分级分业调度管理、一体化内外业采集、精细化质检与核查、多灾种风险 评估与区划、跨层级跨部门共享与分发、智能化制图与多终端可视化”等多 电子政务 互 外网 联网 其他 网络 种核心能力的软件体系,具体如下: 图 10-3 系统应用架构图 (1)调度管理系统 面向国家、省、地、县 4 个行政管理层级以及应急管理、地震、地质 15 2 、气象、水利、海洋、林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行业 部门,形成分级分业调度管理能力,能够对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中外 业采集、内业采集、风险评估等实施精细化过程管理,对普查任务、普查成 果、保障资源等进行分级分业管理,通过对各项关键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以及 多维全景式可视化呈现,满足各级各部门任务监督、任务调度、进度管理等 功能需求,为各级各部门普查工程管理人员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及决策支 持。 表 10-5 系统功能与用户对应关系 系统名称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互联网+”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管理分系统 √ √ √ √ “互联网+”灾害风险普查任务调度分系统 √ √ √ √ 项目进度监控与绩效评估分系统 √ √ √ √ (2)数据采集系统 内业采集方面,充分利用应急管理、地震、地质、气象、水利、海洋 、林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行业已有的普查、调查数 据库和业务数据资料,按致灾因子、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重 点隐患等灾害信息类型进行汇集、格式清洗及标准化,并统一整理入库;外 业采集方面,利用各类调查要素的空间矢量要素底图,通过现场调查与复核 等多样技术手段,全方位、多粒度采集各类灾害属性信息,形成完备的信息 资源目录。 表 10-6 系统功能与用户对应关系 系统名称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各行业(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等)调查 分系统 √ √ √ √ 外业采集 APP √ √ √ √ 普查区划分系统 √ √ √ √ 15 3 空间信息制备分系统 √ (3)数据质检与核查系统 按照分类校验规则,对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海洋、森林和草原火 灾等主要灾害的致灾危险性调查数据,对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 、重点隐患等综合要素调查数据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包括对各类调查要 素的空间矢量信息及灾害风险属性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规范性、逻辑一 致性等进行检查。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普查任务分工以及国家、省、地、县 4 级政府普查任务的组织实施要求,对各级各类组织实施主体普查任务的完 成情况及其质量进行核查和验收。能够支持抽查、核查等多种技术手段实现 对各层级各部门普查项目质量分布、执行验收等核心要素的精细化把控。 表 10-7 系统功能与用户对应关系 系统名称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各行业(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等)质 检与核查分系统 √ √ √ √ 外业核查 APP √ √ √ √ 空间要素信息质检与核查分系统 √ (4)评估与区划系统 以普查工作采集的灾害综合风险数据为基础,多对象、多方法、多尺度 对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海洋、森林和草原火灾等单灾种风险进行分析 评估。基于单灾种调查成果,开展国家、省、地、县 4 级综合灾害风险的 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开展国家、省、地、县 4 级单灾种风险区划和 防治区划,以及多灾种的综合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并能够支持国家、省、 地、县 4 级标准比例尺的单灾种、多灾种综合风险评估专题图、风险区划 图、风险防治区划图等专题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自动化生产。 表 10-8 系统功能与用户对应关系 系统名称 国家级 15 4 省级 市级 县级 固定资产价值评估 √ √ 减灾能力评估 √ √ 自然灾害重点隐患综合评估 √ √ 自然灾害承灾体综合风险评估 √ √ 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 √ √ (5)智能化制图系统 制图系统作为普查办下发的通用软件,基于采集、质检、评估与区划、 调度、制图等过程形成的数据资源、产品,各个行业部门通过应用多要素的 制图模板以及符号库,灵活配置专题要素,实现自适应、智能化制图。 表 10-9 系统功能与用户对应关系 系统名称 国家级 省级 符号配置管理 √ √ 制图工具管理 √ √ 制图数据选取 √ √ 制图数据移植与关联 √ √ 模板定制 √ √ 模版管理 √ √ 模板调用 √ √ 制图规则管理 √ √ 制图流程配置 √ √ 制图信息加载 √ √ 调查成果制图 √ √ 制图成果归档管理 √ √ 市级 县级 (6)多终端可视化 桌面端、移动端、大屏端等多终端形式将多要素、多时次和多区域的全 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和成果,用热力图、栅格图、聚集图、雷达图等表 15 5 现形式,结合空间地理信息实现多维度与多时态查询、统计、分析及二三维 可视化展示。 表 10-10 系统功能与用户对应关系 系统名称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用户管理 √ √ - - 知识库 √ √ √ √ 普查空间地理服务 √ √ - - 基础统计分析算法 √ √ - - 前端界面集成 √ √ - - 后台服务集成 √ √ - - 运行维护 √ √ √ √ 可视化展示配置管理 √ √ - - 原始数据可视化展示 √ √ √ √ 专题产品可视化展示 √ √ √ √ 运维信息可视化展示 √ √ √ √ 二三维集成可视化展示 √ √ √ √ 10.4 软件集成 通过系统集成,能够实现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系统的统一化管理,同 时也实现普查办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度管理系统、灾害风险普查制图系 统、系统集成与可视化系统、数据大平台与各行业建设的全国灾害风险普查 数据采集系统、全国灾害综合等闲普查数据质检与核查系统以及全国灾害评 估与区划系统等相关系统间的衔接。各系统间相互独立,接口开放、明确, 任何一个应用模块的损坏和更换不会影响其他软件模块的应用。 通过系统集成,保证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度管理系统、灾害风险普 查制图系统、系统集成与可视化系统、数据大平台、全国灾害风险普查数据 采集系统(10 大行业)、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质检与核查系统(10 15 6 大行业)以及全国灾害评估与区划系统(10 大行业)等各个系统数据库实 现无缝集成,与其他系统接口的交互内容和交互方式满足全国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数据服务建设的规范,提供可复用模块、与多方系统交互模块的服务接 口,并充分考虑今后纵向和横向的平滑扩张能力,充分考虑业务规模和结构 的发展变化、系统规模的扩大和保护的投入。 图 10-4 普查办综合平台与行业平台集成 1.统一门户。集成各个系统的表现层,把不同系统的用户界面采用 portlet 定制的方式整合在统一的用户界面框架里,整合后的表现层收到用 户请求后,调用注册的控件来获取信息,然后将结果再通过统一的用户界面 反馈给用户,形成“集成式的应用界面”,实现“单点登录、全网漫游”。 集成系统时,可以遵循相应的用户、组织机构和权限标准进行改造,采 用主动、被动同步的方式完成用户信息验证。 2.统一底图。国务院普查办研制普查底图服务平台,面向各个行业提 供统一的普查底图服务,包括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地图、行政区划等,为行 业分平台普查软件系统及其数据汇总提供统一的空间参考系统,实现跨平台 全国各级各类普查数据“一张图展示”。底图服务平台网址固定,数据源及 15 7 其数据更新由国务院普查办负责建设维护。 3.统一业务。各级普查办平台集成 10 大行业包括应急、地震、地质 、气象、水旱、海洋、林草、住建、交通、核安全平台中调度系统、采集系 统、质检与核查系统、制图系统、单灾种评估与区划系统、可视化系统 6 大业务应用。 4.统一数据。各行业平台数据采集完成后通过自建的行业平台数据库 将数据推送到数据汇交前置库;普查办平台数据库利用数据变化的感知能力 ,对前置库中的数据进行获取、解析、认证、入库;同时普查办平台针对汇 交的成果数据依据共享的规则和请求,将需共享数据推送到共享库,提供给 各个行业部门进行共享和应用。 5.统一用户验证登录机制,调用行业系统的用户验证接口,完成用户 统一登录的信息验证过程,根据用户行为,进一步协助完成用户权限验证过 程。 10.5 软件布置 10.5.1 网络架构 为支撑保障风险普查业务模式,网络架构设计部署按照总体布局规划设 计,主体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设备在中央和省两级部署,主系统部 署于应急管理部,分系统部署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气象局、林草局,地震局,部级硬件平台和省级 硬件平台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连接成为一个整体。系统网络架构如下图所示: 15 8 图 10-5 网络架构图 10.5.2 系统布置 10.5.2.1 总体要求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系统实行“一套软件、两级部署、四 级应用”的技术架构,采取中央和省级两级部署。 (1)中央一级集中部署 综合平台和应急管理行业平台部署于应急管理部;行业分平台部署于自 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气象局 、林草局、地震局等部门和单位。 (2)中央-省两级部署 15 9 由应急管理及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 部、水利部、气象局、林草局、地震局等行业部门和单位分别协调中央、省 两级行业部门部署本行业的普查平台,其中,应急管理行业承担着国、省两 级普查办综合平台的部署任务。中央各行业部门协调建立和下发本行业中央 、省、市、县四级用户体系。 省应急管理厅协调我省各行业部门完成省级普查办综合平台与各行业分 平台网络的互联互通。 省级系统建设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软件系统省级部 署要求》,利用国务院普查办组织开发的普查软件系统,所有部署环境需符 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等保三级”)2.0 版要求。 系统部署完成后,配置 3-5 名相应系统运维人员,负责对硬件环境进 行检查;负责系统日常升级、配合承建方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必要的测试; 负责业务系统操作培训、日常业务操作指导、软件问题反馈、重大问题的应 急处理保障、硬件更新支持、GIS 平台技术支持。 10.5.2.2 网络要求 省级应急管理行业分平台(含普查办综合平台)部署于互联网与政务外 网,通过千兆网络实现信息交换。省级应急管理行业分平台(含普查办综合 平台)通过政务外网与其他省级行业分平台进行数据与信息的交换。省级应 急管理行业分平台(含普查办综合平台)以及其他省级行业分平台通过政务 外网与国务院普查办综合平台和中央各部门行业分平台进行信息交换。互联 网主要用于承载普查数据采集、普查任务调度、成果数据汇交等业务,政务 外网主要用于承载普查数据存储、分析应用等业务。 16 0 第 11 章宣传与培训 宣传与培训对于营造良好的普查工作氛围、提升普查人员能力和水平至 关重要。本次普查的宣传与培训工作遵循“统一组织、分类实施、分级负责 、分阶段和多样性”的原则,由各级普查办统一组织开展相关宣传与培训工 作,各主要参与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本行业系统的宣传与培训,地方各 级按普查任务开展针对性宣传与培训,按照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全面调查 、评估与区划阶段等分阶段突出重点、分阶段实施,宣传与培训工作采取线 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1.1 宣传工作 高质量的宣传是风险普查的“启动器”和“推进器”。根据国务院进行 风险普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的统一部署,紧密围绕风险普查各 阶段的核心工作,突出各阶段宣传重点,充分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互 联网等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好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 社交软件、视频平台等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风险普查宣 传活动,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字、网络有言、户外有画”, 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供强 大的精神动力,进一步充分发挥宣传动员作用。 本次普查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各阶段中心任务,以普查的重大意义、工作 内容、成果及其应用、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事迹等为宣传重点,通过开展 风险普查知识普及、宣传动员、监测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发布解读结 果等系统工作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为 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11.1.1 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 以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准备宣传材料、制作宣传产品、部署和开展宣传 动员工作为主线,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解读 16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和许昌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政策等;宣传我市自然灾害基 本情况,普及风险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对象和内容、工作安排等;报道风险 普查工作的组织准备、阶段进展等情况;结合风险普查的特点,开发形式多 样的系列化宣传产品,持续性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市普查办根据本阶段国家、省级层面的宣传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全市的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宣传任务,并指导县级开展准备阶段的普 查宣传工作。 (1)各级普查办以及乡镇、街道要在醒目位置展示风险普查的 LOGO 、口号和海报等;发放风险普查宣传折页;协同各地主流媒体,设置专题、 专栏及时跟进普查动态、报道普查工作进展。 (2)市普查办指导县(区)级普查办,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广播和电 视、电子显示屏及智能移动终端(APP,如微博、抖音、快手)等多种形式 ,播放风险普查公益宣传片,如有需求可根据各地情况自制宣传片,做好全 方位宣传。各级有关部门可视情在官方微博微信上开辟普专栏,发布普查信 息、工作进展、普查知识以及各类宣传产品,解答社会关注的相关问题等; 可开展“随手拍”等主题活动,记录普查期间发生的点滴小故事,展现风险 普查人的工作风貌。 (3)各级普查办要设立专人,积极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的宣传工作要求 ,做好地方信息收集和上报。要在日常风险普查工作中,注重发掘和宣传在 风险普查工作中保持优良作风、坚持率先垂范的先进典型和涌现出的优秀经 验和创新做法,将这些作为宣传重点材料及时报送市普查办;配合相关行业 杂志社对各地风险普查工作进行政策解读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11.1.2 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 16 2 以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为主线,全面介绍风险普查的创新思路、技术 方法和阶段性成果,解读风险普查的实施方案、技术方案以及系列政策,推 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报道先进典型,重点宣传普查工作的科学严谨性和 普查人员的敬业奉献精神风貌,发布风险普查工作动态。 利用地方主流媒体配合并落实国家宣传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各级普查办以及乡镇、街道要在醒目位置展示风险普查宣传手册 和阶段性成果展示产品;协同各地主流媒体,设置专题、专栏及时跟进普查 动态、报道普查工作进展。 (2)市普查办要指导县(区)级普查办,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有线广 播和电视、电子显示屏及智能移动终端(APP,如微博、抖音、快手)等多 种形式,播放风险普查公益宣传片、科普短片和阶段性成果宣传视频等,如 有需求可根据各地情况自制短视频,做好全方位宣传。 (3)各级普查办要组织各级普查工作人员随时记录下普查工作的精彩 镜头,讲述发生在身边的普查故事,分享普查工作场景等,以具有现场感的 形式广泛宣传普查工作的科学性以及普查工作人员敬业奉献的精神面貌,并 及时报送国务院普查办,发布在普查网站上;配合相关行业杂志社做好各地 普查工作经验、成果等内容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宣传中抓好典型,充分发挥 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11.1.3 成果发布及后期工作阶段 以成果总结发布和应用为主线,制定风险普查成果图册,持续向全社会 介绍风险普查工作取得的各类成果,介绍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前景和成效。 (1)各级普查办要协同各地主流媒体,对普查成果进行全面展示。 (2)各级普查办负责宣传的专人要积极配合国务院普查办的工作,做 好地方信息汇总、分类,及时总结、上报。 11.1.4 组织实施 16 3 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同步宣传、共同参与的原 则组织开展。市、县(区)普查办按照国务院和省普查办统一部署,在地方 政府领导和宣传部门支持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本地区风险普查的宣传 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风险普查工作宣传方案,并设专人开展日常宣传和 重大节点宣传,组织本级和指导下级开展风险普查宣传工作。各行业部门按 照国务院普查办统一部署,会同行业新闻宣传部门做好本行业风险普查的宣 传工作,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风险普查工作宣传方案,并设专人开展风险普 查的日常宣传和重大节点宣传。 11.2 培训工作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 险普查的通知》、《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针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象多样,以及调查、评估、区划全链条工作需 求,突出各阶段培训重点,灵活运用好线上、线下、专家定点服务等多种手 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查培训活动,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顺利 开展做好充分的支撑保障。 培训是普查工作的基础,主要围绕前期准备和试点、全面调查、评估与 区划普查实施的三个阶段重点内容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11.2.1 前期准备和试点阶段 一是建立培训机制,以《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方案》和《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内容为主线 ,明确各级普查办和各行业部门在培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制定培训活动 安排计划,设计各阶段培训专题内容。二是开展相关培训,集中开展普查的 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等专题培训,部门分工与职责、软件系统协 同建设等内容,以及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 等。本阶段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6 4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 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 作会议要求。 (2)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总体安排。 (3)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技术方案。 (4)调查类技术规范试点版。 (5)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办法、数据共享管理办法。 (6)普查软件系统总体设计及操作使用。 11.2.2 调查阶段培训 一是围绕调查对象与内容,结合普查实施方案和总体进度安排,组织开 展调查类技术规范专题培训,重点讲解普查实施过程中的组织方式方法等, 明确调查流程、技术要求和成果形式。二是围绕调查数据质检与成果汇交, 结合数据与成果汇交管理办法,重点解读地方和行业部门调查数据与成果汇 交流程、质量审核职责与分工、数据清单与成果汇交等内容。三是针对调查 工作涉及面广、参与人员队伍多的情况,统筹做好线上线下培训安排,特别 是做好基层培训工作,组织做好县级培训与指导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覆盖 面。本阶段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普查 2021 年工作要点。 (2)调查类技术规范。 (3)《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及主要行 业部门任务。 (4)评估与区划数据清单汇交要求及成果形式。 (5)普查数据汇交与质量审核中各行业、各地方职责分工与主要任务 。 (6)普查调度、数据采集、数据汇交与质检等分系统相关功能与操作 16 5 。 (7)地方普查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考核要点、报告提纲等。 (8)调查成果集成与应用。 11.2.3 评估与区划阶段培训 一是围绕评估与区划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区、各部门评估与区划任务, 组织开展评估与区划类技术规范专题培训,重点讲解单灾种和综合风险评估 与区划技术方法、业务流程、成果要求等。二是关于评估与区划成果质检与 成果汇交,重点解读地方和行业部门评估与区划成果汇交流程、质量审核职 责与分工等内容;明确省、市、县三级在评估与区划中的任务分工、数据要 求、成果形式。三是针对评估与区划工作技术要求高、承担主体为专业队伍 的特点,利用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形式,与专业队伍充分做好技术交流和 讨论,培训各类专业队伍掌握评估与区划类技术规范、工作流程和软件应用 ,指导做好评估区划工作。本阶段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普查 2022 年工作要点。 (2)评估与区划类技术规范。 (3)普查评估与区划数据清单汇交流程、质量审核、职责分工等。 (4)评估与区划技术流程、风险地图编制、成果应用。 (5)普查任务验收主要内容、组织实施、考核要求等相关内容。 (6)地方普查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考核要点、报告提纲要求等。 (7)普查系列成果总体设计、产品服务、出版发行、媒体宣传等。 11.2.4 培训教材 普查培训教材编写工作由国务院普查办统一组织,由教材编写工作组具 体负责。培训系列教材共计约 30 册,配套相关多媒体资料。各级普查培训 均应使用本套教材作为统一的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编制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和技术 16 6 规范为基础,根据各级、各部门开展普查工作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特点,梳理 相关知识和技术方法,形成模块化的教材内容。教材内容编制紧密围绕所设 定的主题开展,以任务实施为主线,针对每项任务内容讲解所使用到的技术 规范,针对每项任务组织讲解实施步骤。培训教材包括总体介绍教材、分册 专题教材以及基础知识类教材三大类。 (一)总体培训教材。总体教材主要用于普查工作的总体性解读和介绍 ,主要包括总体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组织分工、技术路线、技术规范、进 度安排、普查流程、报送原则、普查规章制度等。 (二)专题培训教材。专题教材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培训 教材,承灾体、综合减灾能力、历史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培训教材, 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培训教材等。根据分册教材的主题,主要包括内容与指 标、组织实施、数据采集、数据处理、评估与区划、质量控制与审核、软件 系统等内容。 (三)基础知识类教材。基础知识类教材主要包括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 查相关的基础理论、技术方法等内容。 16 7 第 12 章组织实施 12.1 实施原则 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 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成立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 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各县(区)、管委会 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普查工作按照行政辖区开展,市人民政府是落实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县级按 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普查相关工作。各地、各部门有序组织专家力量、企业 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参与普查工作。各地在普查方 案要求下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灾害类型、灾害损失特征、地理环境等 实际情况,制定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阶段性目标和工作进度。试点调查 先行,分步骤开展风险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和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 12.2 组织实施 12.2.1 市级职责与分工 12.2.1.1 市级普查办负责的工作 (1)编制《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2)组织开展全市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 (3)组织开展全市普查数据清查和调查工作。 (4)负责组织市、县两级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完成风险评估、区划和防 治区划的编制工作。 (5)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 (6)开展各县(区)、各部门普查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7)督促各县(区)编制普查任务落实方案。 16 8 (8)负责全市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集,形成市级灾害风险普查成果。 (9)对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进行总结,上报河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12.2.1.2 市级各部门的分工 市级层面按照国家和省级层面的分工原则,根据许昌实际制定细化部门 分工方案如下。 市应急局会同参与部门编制《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实际落实国家层面制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数据共享标 准,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培训教材,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配合省有关部门 开展全市尺度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编制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形成全市性 综合成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气象局、防震减灾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负 责按照国家、省相关部门要求,指导或协助开展各单灾种风险致灾孕灾、历 史灾害、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重点隐患调查评估、单灾种风险评估 与区划图编制等工作,开展全市尺度和跨县(流域、林区等)的调查评估与 区划工作。市应急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农业农村局、统计局等部门指导各县(区)管委会的相关部门开展历史灾害 情况、重要承灾体灾害属性和空间信息、综合减灾资源(能力)、重点隐患 等全面调查。各部门按任务分工负责审核汇总形成全市分项成果,并按要求 将分项成果汇交至市应急局。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 市委军民融合办按照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要求,协 调指导全市军工企事业单位开展主要灾种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患 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工作。审核汇集全市军工企事业单位数据成 果,按要求统一汇交普查成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编制。负责能 16 9 源设施调查等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标准规范的技术培训,协调相关单位及专 家参与能源设施等承灾体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市财政局参与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编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 做好市级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市无线电管理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工信厅的有关要求,协助指导 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无线电台(站)等承灾体调查实施细则编制和技术标 准规范的技术培训;协调相关单位及专家参与无线电频谱资源、无线电台( 站)等承灾体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普查进展安排,组织开展全市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重点隐患排查和区划等工作,负责形成全市地质灾害普 查成果,并按要求统一汇交至牵头部门;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 (能力)调查;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 查、重点隐患排查和区划的具体任务,并按实施方案要求将成果汇交至牵头 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民用核设施、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重点隐患排查实施 方案编制和技术标准规范、培训教材的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各县(市、区) 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开展上述重点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开展风险评估;负责 使用上述重点隐患排查数据采集、数据成果审核汇集等软件系统,审核汇集 县级调查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相关隐患排查的全市成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标准规范、 培训教材培训;结合我市实际,负责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的房屋建筑基 础数据采集及核查汇总等软件系统,会同市应急局等部门指导各县(市、区 )有关部门开展技术培训并开展调查工作,按职责分工复核县级调查数据, 汇总形成全市房屋建筑普查成果并按要求统一汇交。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标准规范培训;会 17 0 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的培训教材,指导各县(市、 区)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负责使用市政设施基础数据采集及核查汇总等 软件系统,复核县级调查数据,汇总形成全市市政设施普查成果并按要求统 一汇交。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基础设施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标准规范、培 训教材的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全市开展调查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 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组织开展全市公路、水路基础设施风险调查结果汇 总、核查、集成及评估分析等工作;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的沟通联系,负责 使用交通基础设施信息采集、数据成果审核汇集等软件系统,审核汇集县级 调查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市交通基础设施普查成果。 市水利局负责水旱灾害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 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标准规范、培训教材的技术 培训,负责指导全市开展上述相关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 (能力)调查;组织开展全市和流域尺度的暴雨频率图、洪水频率图、洪水 风险图、干旱风险图等水旱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及山丘 区中小流域洪水淹没图编制;加工整理水利普查和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数 据;使用水利部开发的水旱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与评估等数据采集、数 据成果审核汇总、风险评估等软件,审核汇集县级成果数据,按要求统一汇 交全市水旱灾害普查成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等实施方案编制和技 术标准规范、培训教材的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全市开展调查工作,协助形成 全市农业承灾体普查成果;协调相关单位及专家参与农业承灾体调查和风险 评估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许昌市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 查,组织开展普查方案编制与论证;负责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 17 1 力)调查、重点隐患综合调查与评估、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实施方案编制 和技术标准规范、培训教材的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全市开展上述调查评估区 划工作;负责使用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排 查信息采集、数据成果审核汇集、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软件系统,审核汇 集县级历史灾害调查、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综合评估、综合风 险评估与区划成果数据;负责开展全市尺度综合评估和区划工作;负责组织 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承灾体调查工作,承担全市尺度主要承灾体经济价值评 估;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全市范围空间数据制备;负责汇集各部门 和单位的全市普查成果,形成全市综合性成果;负责地震灾害致灾孕灾风险 要素调查、重点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标准规范 、培训教材的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各地开展上述调查评估区划工作,协助指 导重要承灾体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 )调查;组织开展全市尺度活动断层探察和地震构造图编制、地震危险性与 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加工整理已有地震活动断层探测 、地震动参数区划等相关成果数据;负责使用中国地震局建设的地震灾害调 查数据采集、数据成果审核汇总等软件系统,审核汇集县级成果数据,按要 求统一汇交全市地震灾害普查成果。 市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要求,负责协调共享全市人口普查、农 业普查、经济普查相关数据。 中国移动许昌分公司、中国联通许昌分公司、中国电信许昌分公司,按 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通信管理局有关要求,负责各自范围全市通信设施等 承灾体调查实施细则编制和技术标准规范的技术培训;协调相关单位及专家 参与通信设施等承灾体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豫南煤监分局按照自然灾害次生煤矿事故危险源调查的需求,调查煤矿 基础信息类数据,包括煤矿基础信息、煤矿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基础信息 17 2 、危险源基础信息等数据。调查自然灾害次生煤矿事故危险源、隐患排查所 需信息数据,包括地震、地质和洪水诱发煤矿次生事故危险源数据。按照“ 煤矿企业—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省煤监局—省应急厅”的流程,将调查数据 成果逐级审核、上报、汇总,形成省级调查成果库。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实施 方案编制和技术标准规范、培训教材的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各县(市、区) 开展上述调查评估区划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 查;组织开展全市尺度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加工 整理历史气象灾害调查评价成果数据;负责使用中国气象局建设的气象灾害 调查数据采集、数据成果审核汇总、风险评估等软件系统,审核汇集县级成 果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市气象灾害普查成果。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 患排查、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标准规范、培训教材的技术 培训,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上述调查评估区划工作,协助指导历史 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组织开展全市森林火灾风险评估、风险 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加工整理已有森林资源清查等相关成果数据;负责使 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建设的森林火灾调查和隐患排查数据采集、数据成果审 核汇总、风险评估等软件系统,审核汇集县级成果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 市森林火灾普查成果。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结合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的各类普查(调查 )和评估成果,普查任务及内容需求,充分利用建设的全市信息系统、数据 库和大数据中心,开展数据归集共享。 许昌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按照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要 求,按需组织开展本系统内主要灾种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患调查 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工作。 17 3 河务局按照许昌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要求,指导许昌市内滩 区、滞洪区开展洪水风险普查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 力)调查;组织开展许昌市内分滞洪区、滩区洪水淹没情况预估;加工整理 并审核汇集河务部门普查成果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普查成果。 12.2.2 县(区)职责与分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落实本辖区内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的责任主体,依据《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要 求,编制本地区普查任务落实方案;组织开展本地区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 落实具体普查任务,负责县级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集,形成县级灾害风险普 查成果。 12.2.3 实施计划 根据任务规划与设计,普查实施分为 2 个阶段。 (1)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2020 年至 2021 年 5 月) 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宣传培训;组 织开展试点,形成第一批普查成果。 编制普查方案。组织编制《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 作方案》和《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队伍,开展宣传培训。市、县两级建立普查工 作机制,落实专家技术团队,划清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分工,形成工作 合力。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提高普查涉及对 象(管理)单位及相关人员专业能力和参与普查的自觉性。 整理利用已有成果、基础数据与图件资料。市、县两级充分利用各部门 开展的各类普查(调查)和评估成果,结合普查任务及内容需求,开展数据 资料清查与整理,并作为普查的重要内容,按统一标准规范接入普查信息系 统。 17 4 开展普查试点。根据省普查办安排,选取高新区、栾川县、洛宁县作为 省级试点先行开展普查工作,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组织实施 模式,深入总结提炼试点经验,为全市全面展开风险普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 (2)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2021 年 6 月至 2022 年 12 月 ) 完成全市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 总普查成果。 普查对象清查登记。针对各级(市、县、乡镇)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工作 ,摸清普查对象的数量、分布和规模,准确界定普查对象的普查方式及填报 单位。 全面调查。组织市、县两级,通过档案查阅、实地访问、现场调查、推 算估算等方法获取普查数据,并通过普查软件进行填报,完成逐级审核上报 。 汇总分析。审核汇集形成本地区普查数据成果,并按照统一要求向省级 层面提交。 风险评估与区划。配合省级有关部门按照综合风险评估标准和综合风险 区划及防治区划规范,开展市-县两级和其他评估区划单元的风险评估、风 险区划与综合防治区划工作。 成果汇总。自下而上逐级报送各类成果,并统一纳入全国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普查成果管理系统;开展多层次、多角度成果分析,编制综合风险普查 成果报告。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普查成果开发应用研究,建立灾害综合风险普 查与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与评估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 工作制度。 12.3 保障措施 17 5 12.3.1 组织保障 为加强组织领导,许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由 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 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豫西煤 监分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市大数据管理局、许昌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豫西黄河河务局、中国移动许昌分公司、中国联通许昌分公司、中国电信许 昌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加。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 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 强对普查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普查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12.3.2 技术保障 市普查办组建普查技术组,负责市县两级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 重点隐患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和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汇交等工作的业务指 导,承担编制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以及技术培训等任务,牵头负责全市自然 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指导和总结等工作。技术组由相关涉灾行业领域技术 支撑单位及专家组成。 各级普查办和相关行业部门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建立健全专家和技术队 伍,有效做好各项风险调查、隐患调查评估和风险评估与区划的支撑。 12.3.3 跟踪评价 将普查工作纳入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督查清单。市、县两级普查办根 据普查任务安排,建立完善普查任务跟踪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保障服 务作用,夯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定期开展评价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和评价结果,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12.3.4 经费保障 17 6 普查所需经费按工作任务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按照分级保 障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1)预算编制原则 普查经费测算以实现普查目标为中心,根据普查内容、普查组织方式、 技术路线和相应的保障条件,按实现普查目标的最小耗费核算工作量。在定 额选择上,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支出规定确定支出定额,以节约国家经费。 (2)预算编制要求 预算要尽量准确、详细统计各项任务量,合理的计算和确定任务单价。 单价中要优先采用行业的定额标准或者惯例经费额度。市、县(区)要根据 各自实际和任务合理分工根据任务分配经费,做到比例合理。 12.3.5 共享应用 充分利用我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三次 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地震区划与安 全性调查、重点防洪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 质灾害调查、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草地资源调查、全国气象灾害普查试点 等专项调查和评估成果,系统梳理本普查建设产生的新数据资料,建立共享 目录,建设集成系统,实现相关数据资料的多部门共建共享,支撑开展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业务工作。 17 7 附件 1 许昌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分工 1.地震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2.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3.气象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4.水旱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5.森林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6.承灾体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7.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8.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9.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17 8 1-地震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 地震灾 害致灾 1-1 调查与 评估 子任务 任务分级 具体任务 任务量测算 市级 1)许昌市城市活动断层探测资料 收集与入库汇交 许昌市 2)已有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 的钻孔及活动断层探测资料收集入 6 个县(区) 库 地震危险 源调查及 基础数据 库建设 县级 1:25 万地 震构造图 编制 地震灾 害风险 地震灾害 1-2 评估区 风险评估 划与防 治区划 3)地震工程场地标准钻孔钻探与 动三轴测试(1 个县级单位 1 个标 准孔) 视情自选 4)县级 1:5 万活动断层分布图、 说明书及数据库 视情自选 5)市级 1:25 万的地震构造图、说 明书及数据库 视情自选 6)区域地震构造补充调查 视情自选 市级 市级 7)配合省级部门开展房屋抽样详 许昌市万平方 查 米 17 9 2-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 子任务 孕灾地质 地质灾 条件调查 害致灾 2-1 调查与 地质灾害 评估 隐患调查 任务分 级 具体任务 县级 孕灾地质条件调查 县级 县级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 与评估 地质灾害 风险评估 与区划 地质灾 害风险 2-2 评估区 划与防 治区划 必须完成的 普查工作量 个 个 市级 市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 1:10 万) 1幅 县级 县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 1:5 万) 幅 市级 市级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 1:10 万) 1幅 地质灾害 防治区划 县级 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 1:5 万) 18 0 幅 备注 3-气象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序号 3-1 3-2 3-3 3-4 任务分 级 具体任务 任务量 测算 市级 1.市级普查实施细则和地方技术方案编制 1.1 市级普查实施细则编制(包括县级工作方案 1.2 区域暴雨、高温、干旱等灾害指标、孕灾条件 等技术方案研制(包括检验和虑定工作等) 2 系列 市级 2.现有成果转化 2.1 市级已有成果信息化(包括本市县域尺度的致 灾因子、精细化台站、普查数据为主) 2.2 数据质控 2.3 数据加工处理 2.4 现有数据统计整编及产品入库与上报 4项 市级 3.灾害危险性信息普查(市级尺度) 3.1 普查要素名录及表格编制 3.2 普查数据台账建设 3.3 灾害事件及影响普查 3.4 灾害过程及影响普查 3.5 孕灾环境普查 3.6 普查数据汇总和检查 3.7 普查数据的质控和抽查 3.8 普查数据上报与传输 3.9 普查工作评估报告 9项 市级 4.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县级危险性评估及地市 级危险性评估) 4.1 市级/县级单灾种灾害事件历史、强度、过程综 合性等不同重现期危险性评估及制图 4.2 危险性评估数据汇总和检查 4.3 市级/县级危险性评估数据的质控和抽查 4.4 市级/县级危险性评估数据的上报 4.5 市级/县级危险性评估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 和评估报告 5项 18 1 任务分 级 具体任务 任务量 测算 3-5 市级 5.市级及以下灾害风险评估产品制作 5.1.市级灾害风险评估(主要工作包括针对人口、 经济、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农业等,开展市级单 灾种、综合性风险评估,具体技术要求同中央级) 5.2.市级灾害风险区划(主要工作包括针对人口、 经济、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农业等,开展市级单 灾种、综合性风险区划,具体技术要求参考中央 级) 5.3.县级灾害风险评估(主要工作包括针对人口、 经济、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农业等,开展市级单 灾种、综合性风险评估,具体技术要求同中央级) 5.4.县级灾害风险区划(主要工作包括针对人口、 经济、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农业等,开展市级单 灾种、综合性风险区划,具体技术要求参考中央 级) 5.5.成果制作与上报 5项 3-6 市级 6.县级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6项 县级 7.成果制作与上报 1.县级灾害危险性信息普查 1.1 普查要素名录及表格编制 1.2 普查数据台账建设 1.3 灾害事件及影响普查 1.4 灾害过程及影响普查 1.5 孕灾环境普查 1.6 普查数据汇总和检查 1.7 普查数据的质控和抽查 1.8 普查数据上报与传输 8 项*6 县区 序号 3-7 18 2 4-水旱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序号 4-1 任务 子任务 任务分 级 具体任务 详细子任务 任务量测算 2017-2020 年供用 水情况调查 个县区 现状(2020 年)抗旱工 程及非工程能力调查 个县区 水旱灾害 干旱灾害 县级行政区 市、县 致灾调查 致灾调查 干旱灾害致 级 与评估 与评估 灾调查 现状(2020 年)城镇水 源情况调查 2008-2020 年旱情 及旱灾损失调查 个县区 个县区 座中型水库 水库(水电站)工程安 和座小型水 全隐患调查 库 4-2 洪水灾害 洪水灾害 市、县 县级洪水灾 水闸工程安全隐患调查 隐患调查 隐患调查 级 害隐患调查 与评估 水闸工程 堤防工程安全隐患调查 段堤防 18 3 5-森林火灾风险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 子任务 5-1 基础数据加工处理 任务分 级 具体任务 县级 县级森林资源基础数据等收集处理 森林可燃物标准地调查 森林可燃物调查 5-2 县级 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 森林野外火源调查 森林火 野外火源调查 县级 灾致灾 历史森林和草原 县级 森林火灾统计数据、档案数据采集 因子调 火灾调查 查与评 估 减灾能力调查 县级 减灾能力调查、数据采集 森林可燃物载量测算、危险性评 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森林可燃物载量测算、危险性评 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市级 危险性评估 5-3 5-3 5-4 5-5 县级 森林火 森林资源、人口经济、房屋建筑、 市级 灾承灾 防火设施地理信息数据库 体数据 森林火灾承灾体 收集与 数据收集与共享 县级 森林资源、人口经济、房屋建筑、 防火设施地理信息数据库 共享 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估分析、制图 市级 重点隐 、报告编制 患调查 重点隐患调查与 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估分析、制图 与评估 评估 县级 、报告编制 森林火灾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 森林火 市级 治区划、制图、报告编制 灾风险 风险评估、风险 评估与 区划、防治区划 森林火灾风险评估、风险区划、 县级 区划 防治区划、制图、报告编制 数据质 森林火灾风险普 检、入 查数据质检及入 市级 市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质检、 库汇总 库汇总 入库、汇总 18 4 任务量测 算 1套 由省林业 局确定 由省林业 局确定 6 个县区 6 个县区 6 个县区 1套 套 1套 套 1套 套 1套 套 6 个县区 6-承灾体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 子任务 公共服 公共服务设 6-1 务设施 施调查 调查 方案编制 任务 分级 具体任务 任务量测算 市级 县级提交成果的汇集分析 6 个县区 县级成果的抽样调查校验 6 个县区 1)公共服务设施(学校、医疗卫 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 、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 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 6 县*9 类公共服务设施 县级 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 调查对象 易市场)调查与自检 市级 2)县级单元基础指标统计 县区*38 个指标 市级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 施方案 2套 1)供水管网调查 公里 2)供水厂调查 个 3)技术培训 辖区内各县区 市政设施调 市级 查 技术培训 市级 县级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 房屋与 方案编制 县级 施方案 市政设 房屋建筑调 县级 房屋建筑调查(包括城镇和农村) 6-2 施调查 查 市政设施调 县级 查 套 万栋 1)市政桥梁调查 座 2)市政道路调查 公里 普通干线公路公 里、农村公路 公路承灾体 公里(县道公里,乡道 6-3 普查 基于公路基础设施数据普查公路风 公里,村道公里)、普 县级 通干线公路桥梁(座) 险点信息 、隧 道(道)、农村公 对公路初步风险评估较高的高边坡 路大桥及以上桥梁 市 及各类风险点进行现场抽查 (座)、农村公路隧道 交通设 (道)。 施调查 形成公路承灾体综合风险普查数 市/县 套 据库 水路承灾体 基于水路基础设施数据,核准和补 普查 县级 充调查以下设施的基础信息 县级 基于公路基础设施数据,补充完善 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信息 县级 调查曾遭受灾害情况 市 对水路高脆弱度的承灾体等进行 现场抽查 市/县 形成水路承灾体综合风险普查数 18 5 内河航道公里,码头( 个) 套 序号 任务 子任务 任务 分级 具体任务 任务量测算 据库 市域煤矿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数据 煤矿自然灾 市级 汇集与审核 害承灾体调 查、设防达 标与致灾危 县级 县域煤矿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数据 个 险性评估 采集与自检 市域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源调 危险化 非煤矿山自 市级 查数据的汇集与审核 学品企 然灾害承灾 地下矿山;家露天矿山 县域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 业、煤 体调查与评 ;家尾矿库:座。 县级 估 数据采集与自检 矿和非 6-4 煤矿山 市级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承灾体 等重点 调查数据的汇集与审核 市级 企业调 抽查县级危险化学品承灾体调查数 化工园区:个 查 据填报情况 危险化学品 危化生产企业:家 县级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承灾体调 重大危险源企业:家 承灾体调查 查数据的汇集与审核 加油站:家 未处于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燃气经营企业:家 县级 以及加油加气站危险化学品承灾体 调查数据采集与审核 18 6 7-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序号 7-1 任务 任务分级 具体任务 市级 市级对上报数据进行汇总校验 、审核、灾情过程分析与组织 ,并上报省级 年度自然灾害 调查 县级 市级 7-2 历史重大灾害 事件调查 县级 市级 7-3 历史年度自然 灾害灾情评估 县级 县级单位通过档案查阅、 多部门资料比对等方法收集、 整理、上报自然灾害调查数据 任务量测算 43 年 (1978-2020 年 )各县级行政区各类 灾害的年度灾害信息 对辖区县级填报的数据进行整 由国务院普查办会同 理、汇总、审核 相关行业部门确定 1949-2020 年达到重 大自然灾害阈值标准 的事件清单以及事件 按照重大灾害事件场次如实准 涉及县级行政区范围 确填写《历史重大自然灾害调 ,各县级行政区重大 灾害事件调查 查表》 市级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评 估 1978-2020 年逐年分 县、分地市分省等不 同空间区域的年度每 十万受灾人口、年度 每十万人死亡人口、 县级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评 年度直接经济损失、 估 年度直接经济损失占 GDP 的比重的评估。 18 7 8-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 子任务 任务 分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政府综合 减灾能力 调查 县级 综合减 8-1 灾能力 调查 县级 县级 具体任务 市级政府管理能力调查(管理队伍 6*11 对象)*30 、体制机制、资金投入等 个指标 市级政府防灾减灾专业队伍 调查(综合消防、森林消防、航空 6*50 个指标 护林站) 市级政府防灾减灾物资资源 投入调查(救灾物资储备库、避难 6*2*60 个指标 场所) 县级政府管理能力调查(管理 6*xx 对象 队伍、信息员队伍、体制机制资金 *30 个指标 投入等) 县级政府防灾减灾专业队伍 调查(综合消防、企业专职消防、 6*50 个指标 森林消防) 县级政府防灾减灾物资资源 投入调查(救灾物资储备库、避难 6*2*60 个指标 场所) 社会力量参与综合减灾能力 30*35 指标 调查与自检 企业和社 会组织减 灾能力调 县级 企业参与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自检 查 乡镇、社 县级 区与家庭 减灾能力 县级 调查 任务量测算 乡镇、社区综合减灾能力调查 家庭减灾能力调查 18 8 60 个指标 28 个指标 约总体家庭户数 的 3.5‰*16 个指 标 9-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 任务分级 具体任务 任务量测算 9-1 洪水灾害 重点隐患 调查 市、县 开展主要江河干支流、中小河流堤防, 水库,水闸等洪水灾害隐患调查 6 个县区 负责组织队伍通过资料收集、询问、调 市、县 查表、现场勘查等方式对不同区域、不 同对象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调查。 6 个县区 9-2 森林火灾 灾害重点 隐患调查 18 9 附件 2 许昌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目录 1.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目录 2.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目录 3.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目录 4.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目录 5.森林火灾害风险调普查成果目录 6.承灾体调查与评估成果目录 7.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成果目录 8.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成果目录 9.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估成果目录 10.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目录 19 0 1-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目录 来源部门 任务 成果类型 成果名称 市级 1:25 万地震构造数据库 数据成果 部分县(市、区)级 1:5 万活动断层数据库 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数据库 地震 地震灾 害致灾 调查与 评估 图件成果 市级 1:25 万地震构造图(视情自选) 部分县级 1:5 万主要活动断层分布图(视情自选) 市级 1:25 万区域地震构造图说明书(视情自选) 文字报告成果 部分县级 1:5 万活动断层分布图说明书(视情自选 ) 地震工程场地钻孔资料收集分析报告 19 1 2-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目录 来源部门 任务 成果类型 成果名称 地质灾害致灾调 查与评估 数据成果 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 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 自然资源 地质灾害风险评 部 估区划与防治区 划 图件成果 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 文字报告成果 19 2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说明文档 3-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目录 来源部 门 任务 成果类型 数据成果 气象灾害 致灾调查 与评估 图件成果 成果名称 暴雨、干旱、高温、低温、风雹(大风、冰雹)、雪灾、雷 电灾害致灾危险性等级数据 暴雨、干旱、高温、低温、风雹(大风、冰雹)、雪灾、雷 电灾害的危险性区划(等级)数据 暴雨、风雹(大风、冰雹)、干旱、高温、低温、雷电、雪 灾的致灾危险性评价图(4 个等级,比例尺: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气象灾害的综合危险性图 文字报告成 暴雨、风雹(大风、冰雹)、干旱、高温、低温、雷电、雪 果 灾致灾危险性评估报告 数据成果 暴雨、干旱、高温、低温、风雹(大风、冰雹)、雪灾、雷 电等气象灾害对人口、GDP、农作物等主要承灾体脆弱性指 标 暴雨、干旱、高温、低温、风雹(大风、冰雹)、雪灾、雷 电等气象灾害不同承灾体风险等级 8 种气象灾害(暴雨、大风、冰雹、干旱、高温、低温、雷 电、雪灾)危险性等级分布图 气象 气象灾害 风险评估 区划与防 治区划 图件成果 7 种气象灾害(暴雨、大风、冰雹、干旱、高温、低温、雪 灾)农作物风险区划图(等级分区、5 个等级,比例尺:市 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8 种气象灾害(暴雨、大风、冰雹、干旱、高温、低温、雷 电、雪灾)对 GDP、人口风险评估图、风险区划图(等级分 区、5 个等级,比例尺: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气象 灾害的综合风险性图 根据不同种类承灾体,风险评估和区划的文字报告书,市、 县两级空间尺度,干旱、暴雨、高温、低温、风雹(大风、 冰雹)、雪灾和雷电等气象灾害影响下对人口脆弱性,人口 文字报告成 风险和人口风险区划的评估报告 果 市、县两级空间尺度,干旱、暴雨、高温、低温、风雹(大 风、冰雹)、雪灾和雷电等气象灾害影响下对经济脆弱性, 经济风险和经济风险区划的评估报告 19 3 4-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目录 来源部门 任务 成果类型 成果名称 水旱灾 数据成果 害致灾 调查与 评估 文字报告成果 干旱灾害致灾调查表 干旱致灾调查工作总结报告 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成果数据 水库(水电站)安全隐患调查表 数据成果 水闸工程安全隐患调查表 堤防工程安全隐患调查表 水利 洪水灾 害重点 隐患调 查与评 估 图件成果 洪水灾害隐患调查工作底图 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报告 洪水灾害隐患基本情况 文字报告成果 工作开展及获得的成果总结 其他成果 在工作底图上标绘的信息,包括水库大坝、水闸位 置坐标,堤防位置范围 19 4 5-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目录 来源部门 任务 森林火 灾致灾 调查与 评估 成果类型 成果名称 数据成果 森林火灾危险性数据 森林可燃物载量分布图 图件成果 各级森林火灾危险性等级分布图(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文字报告成果 森林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分析报告 数据成果 森林火灾重点隐患等级分布数据 各级森林火灾承灾体隐患等级分布图(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森林火 灾重点 隐患评 估 图件成果 各级森林火灾减灾能力薄弱隐患等级分布图(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各级森林火灾综合隐患等级分布图(市级 1:10 万 、县级 1:5 万) 文字报告成果 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估报告 数据成果 各级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数据库 各级森林火灾综合风险区划图(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林业 森林火 灾风险 评估区 划与防 治区划 各级森林火灾森林资源风险区划图(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图件成果 各级森林火灾建筑物风险区划图(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各级森林火灾受影响的人口风险区划图 (市级 1:10 万、县级 1:5 万) 文字报告成果 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报告 19 5 6-承灾体普查成果目录 来源部 门 任务 住建 房屋建筑 调查 交通 交通运输 设施调查 成果类型 成果名称 数据成果 房屋建筑调查数据集 数据成果 市政设施调查数据集 文字报告成果 房屋建筑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数据成果 许昌市公路路线、桥梁、隧道调查成果数 据库 数据成果 许昌市公路崩塌、滑坡、泥石流、沉陷与 塌陷、水毁灾害风险点调查成果数据库 数据成果 许昌市港口、内河航道调查信息表格数据 集 数据成果 许昌市港口、内河航道评估信息表格数据 集 许昌市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报告 文字报告成果 城管 市政设施 调查 公共服务 设施调查 许昌市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报告 数据成果 市政设施调查数据集 文字报告成果 市政设施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数据成果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数据集 文字报告成果 市、县两级公共服务系统调查工作报告和 成果分析报告 数据成果 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三类企业承 灾体数据集 全市化工园区分布图 应急 危险化学 品企业、 煤矿和非 煤矿山等 重点企业 调查 全市煤矿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分级图 图件成果 全市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分级图 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 报告 煤矿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 工作报告 文字报告成果 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 评估工作报告 19 6 7-历史灾害普查成果目录 来源部门 任务 成果类型 成果名称 数据成果 1978 年以来县级、市级年度自然灾害灾情 调查数据集 图件成果 市、县两级 1978 年以来年度自然灾害调查 专题图件和图集 历史年度自 然灾害调查 历史重大自 然灾害调查 1949-2020 年重大台风灾害事件的 灾害数据集(含致灾因子数据和分县灾情 数据) 数据成果 历史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的时空分布特征报 告和图件专著 图件成果 1978-2020 年各省级行政区因灾年 度每十万人受灾人口、每十万人死亡失踪 人口、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占 GDP 比重逐年变化统计图表及专题图。 图件成果 应急 历史年度自 然灾害灾情 评估 图件成果 1978-2020 年各地市级行政区因灾 年度每十万人受灾人口、每十万人死亡失 踪人口、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占 GDP 比重逐年变化统计图表及专题图。 图件成果 1978-2020 年各县级行政区因灾年 度每十万人受灾人口、每十万人死亡失踪 人口、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占 GDP 比重逐年变化统计图表及专题图。 文字报告成果 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评估报告 19 7 8-综合减灾能力普查成果目录 来源部门 任务 成果类型 成果名称 市、县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减灾能力数据集 各县综合性/政府专职/企事业专职和森林消 防队伍减灾能力数据集 市、县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数据集 政府减灾能力调查 市、县两级应急避难场所数据集 数据成果 各县区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 旱灾害、森林火灾监测站点数据集 各县区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 林火灾工程防治能力数据集 市级灾害应急通信能力数据集 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 能力调查 数据成果 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 调查 数据成果 市、县两级社会组织减灾能力数据集 全市各乡镇(街道)减灾能力调查数据集 全市各社区(行政村)减灾能力调查数据集 应急 家庭减灾能力调 查 数据成果 全市家庭减灾能力抽样调查数据集 市、县两级政府减灾能力评估结果数据 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评估结果数据 数据成果 各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减灾能力 评估结果数据 抽样家庭减灾能力评估结果数据 市、县两级单元综合减灾能力评估结果数据 综合减灾能力评估 各市、县的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乡镇、 社区和抽样家庭减灾能力评估结果图 综合减灾能力评估结果图 图件成果 县级层面各乡镇单元乡镇(街道)减灾能力 评估图 各社区(乡镇村)减灾能力评估结果图 19 8 9-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估成果目录 来源部 门 任务 成果类型 重点隐患基础 数据集成 数据成果 数据成果 多灾种致灾隐 患综合评估 图件成果 成果名称 自然灾害重点隐患综合评估基础数据库 1 套 市级、县级自然灾害致灾隐患分区分类分级 评估结果数据集 市级、县级自然灾害致灾隐患分区分类分级 评估专题成果图 文字报告成果 市级、县级多灾种致灾隐患综合评估报告 数据成果 市级、县级自然灾害区域承灾体综合隐患分 类分区结果数据集 省普查 办 区域承灾体隐 患综合评估 图件成果 文字报告成果 市级、县级区域承灾体隐患综合评估成果清 单图 反映区域承灾体综合隐患分类分区评估所采 用的基础数据、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以及灾 害防治建议的文字报告 19 9 10-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目录 来源部门 任务 成果类型 成果名称 数据成果 市级、县级综合风险数据库(省级以区 县为基本评估单元;市县级人口、农作 物、房屋、公路综合风险以乡镇为基本 评估单元;市县级经济综合风险以县为 基本评估单元) 图件成果 市县级 1:5 万或 1:10 万的人口、经济、 农作物、房屋、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等级分布图 文字报告成果 市、县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报告 数据成果 市级 1:10 万人口、经济、农作物自然灾 害综合风险区划数据库 图件成果 市级人口、经济、农作物综合风险区划 图 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评估 应急 文字报告成果 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区划与综 合防治区划 市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报告 市级 1:10 万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数据 库 数据成果 图件成果 市级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 文字报告成果 20 0 市级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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