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三坑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说明.doc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第一部分 录 三坑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基础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坑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本 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 政,提高行政效率。 2.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和发展特色经 济、优势产业,引导推进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 化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和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 3.按规定权限管理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行政区 域的整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人 口计生以及农业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社会事务、村镇规划、 公用设施建设等工作,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群 众生活水平。 4.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事 务,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指导村(居)民自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6.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部门抓好农田水利、镇村 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和镇村整体面貌;大力发展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 技、文化、卫生等镇村公益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7.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以及物质 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8.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驻镇单位管理,监督、指导镇 属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 9.承办上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镇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三坑镇人民政府下设:党政办公室、经济服务办公室、 社会事务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规 划建设办公室。编制人数 79 人,其中行政编制数 58 人,事 业编制数 21 人。年初实有人员 125 人,其中在职行政编制 人员 57 人,事业编制人员 19 人,其他人员 49 人。 第二部分 2017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基础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1756.41 万元,比上年增加 78.65 万元,增长 4.6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变动;支 出预算 1756.41 万元,比上年增加 78.65 万元,增长 4.68%,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变动。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48 万元,与上年 一致,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 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 国(境)费 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 万元;公务接 待费 28 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974.09 万元,比上 年减少 192.47 万元,减少 16.49%,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调 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617.96 万元;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65.71 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90.41 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 1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 购预算 1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 2017 年初,本部门共有车辆 6 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 6 辆。固定资产总额 867.98 万元,其中房屋 价值 406.50 万元,通用设备价值总额 230.37 万元,专用设 备价值总额 55.68 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达到预算绩目标申报范围的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 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 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