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检察院预算编制说明.doc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 2020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九寨沟 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部署,安 排我院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提出议案;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 提起公诉等工作;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 行法律监督,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向人民法院提起 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 研究检察工作中的具体法律政策应用问题;负责检察机关对 外交流和涉外个案协查工作管理;负责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 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其它应当由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主要工作。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 政治方向。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首位,以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为重点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履 职尽责,大力加强民生检察工作,有重点开展检察监督,扎 1 实稳步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创新未成年人检察 监督,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夯实责任提高效率,深入推 进智慧检务建设,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让人 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检察系统改革需要,我院于 2020 年 11 月将 13 个职能 部门改革为 8 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治处、第一检察部、 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2 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及 1 个派驻看守 所检察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 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608.62 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306.58 万元、社会 保障和就业支出 639.9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69.87 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 392.26 万元。县检察院 2020 年收入总预算 1608.62 万元,2020 年收入预算总数 422.83 万元,增加了 1185.79 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检察院 2020 年收入预算 1608.62 万元,全是一般公共 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事 业收入 0 万元,占 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占 0%;其它收入 0 万元,占 0%。 2 (二)支出预算情况 检察院 2020 年支出预算 1608.62 万元,其中:基本支 出 1608.62 万元,占 100%;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 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 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经 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检察院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608.62 万元,其 中:人员经费 1556.6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11.43 万元、津贴补贴 120.47 万元、奖金 9.29 万元、机关事业单 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39.25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23.74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6.13 万元、其他社会保 障缴费 9.43 万元、住房公积金 392.26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 3.96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66 万元。 公用经费 5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04 万元、印刷 费 0.13 万元、水费 0.04 万元、电费 0.26 万元、邮电费 4.6 3 万元、取暖费 0.81 万元、差旅费 11.57 万元、培训费 1.67 万元、公务接待费 1.04 万元、工会经费 4.82 万元、福利费 6.0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5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 务支出 2.49 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608.62 万元,比 2019 年 422.83 万元增加了 1185.79 万元,增长 280.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 306.58 万元,占 19.06%;社会保障和就 业支出 639.91 万元,占 39.78%;卫生健康支出 269.87 万元, 占 16.78%;住房保障支出 392.26 万元,占 24.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2020 年预算数为 52 万元,主要用于: 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 2020 年预算数为 639.91 万元,主要 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 2020 年预算数为 269.87 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及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4.住房保障改革支出 2020 年预算数为 392.26 万元,主 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 工资和津贴补贴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检察院行政运行经费基本支出 1608.62 万元,其 中:1、人员经费 1556.6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 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 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 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 5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邮电费、福利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18.54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1.04 万元,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7.05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 2019 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与 2019 年预算基本持平。2020 年公务 接待费计划用于业务活动、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 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 2019 年预算下降 0%。 5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8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执 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0 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 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05 万元,用于 8 辆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 出,主要保障办案业务工作任务开展。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 52 万元,主要用于:单 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 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底,我院共有车辆 8 辆,单位价值 200 万 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20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 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 年我院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 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608.62 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6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 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 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 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 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 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 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 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 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 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0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8

2020年检察院预算编制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