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报废物资设备处置招标公告.doc
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报废物资设备处置 招标公告 现对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部分报废物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予 以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标的存放于西南政法大学校沙坪坝校区学生宿舍内(重庆市沙坪坝区 壮志路 2 号)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底价(元/台) 空调 1.5P 95 300 空调 5P 3 500 89 50 燃气热水器 备 注 以现场实际清 点数为准 重要提示: 1.标的物目前在使用中,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新设备的安装进度要求 自行拆除,但不得影响招标人的正常生活。 2.部分空调的铜管拆除因涉及房屋装修,须根据实际情况和招标人的 要求进行保留,可以拆除的不得影响或破坏原有房屋装修。 3.所有废旧设备拆除均不得破坏房屋原有装修。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可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 织或自然人,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得以联合体或关联企业参与投标; 2.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需提交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近 3 年信用记录); 3.具有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回收、生产性金属回收等能承担本项 目包含的废旧物资回收的资质(必须在营业执照中有注明)及相关的废旧 回收资质(如:商务部门备案登记证、公安机关颁发的废旧回收许可证、 1 环保部门办理的废旧回收环保审批手续等)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承诺:具有废旧物资回收所应有的经济实力和必要的设 施、设备、人力资源、安全措施等,具备废旧物资处理场所或合法处理途 径,不得造成废旧物质的二次污染;回收废旧物资后,如对所回收物资进 行整体变卖或使用因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承诺 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要求 1.标的按照“先交款后回收”的原则,以投标确定的总价为准,中标 结果公示后 3 日内,中标人须交纳全额中标价款。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 为标的回收价款的一部分,最终以实际数量结算,多退少补;如实际结算 金额多于中标价款,则须在全部货物回收之前补齐相应款项。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个人,请在西南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https://gzc.swupl.edu.cn/)“工作动态”栏下载本项目投标文件以及补遗 等投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 实质性要求内容。 3.本次投标不安排踏勘现场。成交后,中标人不得对标的有任何异议。 联系人:李老师、唐老师;联系电话:023-65382207、67258573;地址: 沙坪坝区壮志路 2 号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 4.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四、投标须知 1.投标保证金为 5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于 2023 年 6 月 11 日上午 10 时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西南政法大学 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三峡广场支行 帐 号:3100 0241 0902 4939 290 2.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汇款账户的开户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若不 一致,视为无效。 3.投标人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注明“空调回收投标保证金”的字样。 4.未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后 15 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按 来款渠道无息退还给投标人。 五、投标书投递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投递齐全的投标材料即视为报名。 (二)材料封装 投标人将签署的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在密封信封封面上注 明投标人的全名、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三)材料提交方式 请投标人于 2023 年 6 月 11 日上午 10:00-11:00 将投标材料提交至西 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2 号门,过时不候。以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投递 投标材料无效。 六、开标评标 由招标人组织开标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请投标人务必保持通 讯畅通。由评审小组按报价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第一名为最终中标价格及 中标人(若第一名价格相同则进行第二轮报价,且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 价,依次类推),若第一名放弃成交资格,招标人有权确定第二名为中标 人,也可再次组织招标。如中标人放弃成交资格的,须在中标结果公示期 满后 3 日内向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否则视为中标人自愿成交。超过公示 期满后 3 日,中标人仍执意放弃成交资格的,所交纳的投保保证金不予退 还。 投标结果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s://gzc.swupl.edu.cn/)“工 3 作动态”栏发布,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 七、货物移交 货物移交以实际数量为准,招标人及中标人现场共同核实数量并签字 确认,后经招标人签发报废物资移交清单,在中标人交清全部报废物资回 收款后,中标人及报废物资方可出校。 八、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承诺函; 3.投标报价表; 4.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 5.近 3 年的信用记录;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 件) ;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单位投标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0.相关的废旧回收资质复印件。 4 附件 1: 投标承诺函 本单位(或个人)已明确西南政法大学报废物资处置公开招标的各 项要求,同时认可投标公告中的各项规定。本人承诺在此次投标过程中严 格遵守投标公告的规定参与投标,如有违反投标公告规定的情况出现,同 意学校按照投标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单位(或个人)具有废旧物资回收所应有的经济实力和必要的设 施、设备、人力资源、安全措施等,具备废旧物资处理场所或合法处理途 径,不得造成废旧物质的二次污染;回收废旧物资后,如对所回收物资进 行整体变卖或使用因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自行负责。 投标人(签字并盖章): 年 5 月 日 附件 2: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报废物资设备处置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废物资名称 数量(台) 单价(元/台) 空调(1.5P) 95 空调 5P 3 燃气热水器 89 总价(元) 报价合计(小写) 报价合计(大写) 填写说明: 1.报价精确到个位数(即精确到元),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 2.报价有效期为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日之后 90 天。 3.低于最低报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签字并盖章): 年 6 月 日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 西南政法大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年 法定代表人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为自然人参与竞租的,不提供此文件。 7 月 日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西南政法大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 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 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 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竞租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竞租人(盖章): 年 月 被授权人电话: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竞租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