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14-2015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doc
关于评审2014-2015学年 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 法》、《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海 外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决定面向境内、外学生开展 2014-2015 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及《华侨大学 海外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 班学生(含境外生、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1.境内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为华商助学金)、勤工助学三项。本专科生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400 元/月、300 元/月、250 元/月三个等级,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 300 元,资助时间为 10 个月,从 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6 月。 2.境外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海外学生 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两项。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助学金的生活 补贴分为 800 元/月、500 元/月两个等级,本科生助学金的生活 补贴分为 500 元/月、300 元/月两个等级,资助时间为 10 个月, 从 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6 月。海外学生助学金的临时困难补助 —1— 分为 1500 元、800 元两个等级,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时间根据学 生具体情况而定,一次申请的连续发放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1.境内生: 各班级根据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 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大一班级评选人数应控制在班级境内生 人数的 16%以内,大二班级评选人数应控制在班级境内生人数的 18%以内, 大三班级评选人数应控制在班级境内生人数的 20%以内。 由于学校对各个学院一、二、三等助学金的名额分配有规定,所 以请各班级在评定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比例。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 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学生,如符合“阳光成长 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应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评励志奖 学金等其它奖助项目,并且“自立生”名额应包含在上述比例中。 2.境外生: 海外学生助学金的生活补贴每年评发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 全校海外学生总数的 5%;由学生处根据各学院海外学生总人数及 申报情况进行名额调配(学院海外学生人数在 20 人以下的,按 20 人的基数计算) 。 海外学生助学金的临时困难补助每年评发的总名额原则上 不超过 20 个。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 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做好政策宣 —2— 传、民主评议、调查核实、结果公示等环节,做到“公开、公平、 公正”。 2.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 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 困有别、境内生与境外生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 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 的学生,应通过谈话、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 期间学习、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其资助情况做 出调整。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累计平均绩点低于 2.0,可由学院 破格提名为下一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待下学期初再根据 其一学年的综合表现情况对其资助情况做出调整。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及学院逐级审核(5 月 28 日至 6 月 5 日) 学生自主申请可与班级、学院审核交替进行,提升审核效率。 1.学生自主申请: 境内生:在此期间学生登陆“学工\研工管理信息系统”申 请“阳光成长计划”。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 提供《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新 申请加入的学生应同时提供《华侨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按《2014-2015 学年 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的要求准备材料。 —3— 境外生:此次申请暂不通过“学工\研工管理信息系统”进 行申请。境外生申请“阳光成长计划”,需填写《华侨大学阳光 成长计划海外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 1)一份、提交证件(护 照或通行证)复印件一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份(由所在国家、 地区民政部门或高中母校出具,具体文本格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而定),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中文翻译件一份。 2.学院逐级审核:班主任、辅导员对本班级提出资助申请的 学生参照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班级和学院两级审核,并 将审核结果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第二阶段:材料报送及审批(5 月 28 日至 6 月 5 日) 1.所有申请阳光成长计划的学生须按照班级初步评定等级 在 6 月 5 日前登陆“学工\研工管理信息系统”申请“阳光成长 计划”,以便学院审核。各位班长应提前告知班主任于 6 月 5 日 前完成网上班主任审批工作。 2.6 月 5 日 17 点之前,各班级导出《“阳光成长计划”汇总 表》(附件 2),班主任签字后将表格连同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与 电子版报送给各个年级辅导员。 六、几点说明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 未按规定交缴学费的将不予注册。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 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 2014-2015 学年的学费。 2.贷款学生无论新贷、续贷都需要在学工系统中申请,被认 定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申请贷款。 —4— 3.“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将作为“华商研究生助学金”、 “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助学金、困难补助资格认定条件。 4.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 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 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 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 合素质。 5.境内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研工管理信息系统” 中的数据为准,请各班级班主任认真审核“学工\研工管理信息系 统”相关信息。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4年05月27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