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院经〔2019〕18号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关于本科生专业实习论文的....doc
上海海关学院处室文件 关院经〔2019〕18 号 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关于本科生专业实习论文 的规定 本院全体教师: 附件: 10.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关于本科生专业实习论 文的规定 2019 年 11 月 25 日 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关于本科生专业实习论文的规定 撰写专业实习论文是检验本科生专业实习效果的重要体现,也是学院 对本科生专业实习情况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 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上海海关学院关于制定 2018 版本科专业人 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及本科实习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 院各本科专业实习论文工作规定如下: 一、我院各本科专业学生在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实习 I》 后应独立完成一篇专业实习论文。 二、专业实习论文的选题应结合学生本人所从事实习岗位涉及的专业 知识,可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 三、专业实习论文撰写格式参照学校毕业论文撰写的规范要求,字数 应不少于 5000 字。 四、完成专业实习的学生应于开学学期第四周内(9 月底前)将专业 实习论文和本科生专业实习登记表(见附件)一起提交至实习指导教师。 五、各专业教研室具体负责组织专业教师评阅专业实习论文,由论文 评阅教师在本科生专业实习登记表上填写评阅意见,评定论文成绩(百分 制) 。并由各专业按照不超过实习人数 10%的比例评选本专业年度优秀专 业实习论文。 六、专业实习论文可以作为毕业论文的基础。学生可在毕业论文指导 教师的指导下进一步丰富、完善后即可作为毕业论文。 本处:存档(1)。 -2-